通信主设备采购合同(无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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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通信主设备采购合同(无代理) 合同编号:【 】【 】工程通信设备采购合合同【 】公司司【 】公司司签订时间:【 】年年【 】月【 】日日签订地点:【 】 目 录第一条 合同同双方当事人人3第二条 定义义5第三条 合同同标的8第四条 价格格8第五条 付款款方式9第六条 税税务11第七条 运输输和包装、交交付及所有权权和风险转移移12第八八条 开箱检验验14第九条 安装装、系统测试试、移交、联联网、初验、试试运行和终验验16第十条 保修修19第十一条 知识识产权23第十二条 保密密26第十三条 承诺诺与保证28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29第十六条 通通知与送达32第十七条 法律律适用和争议议解决34第十八条 合同同生效、终止止及其他35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37第一条 合同同双方当事人人本合同由下列当当事人于【 】年年【 】月【 】日日在【 】签签订:买方:【 】公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公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1 买方:【 】公司司,一家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中国”)法律成立立并在中国【 】合法法注册、经营营及有效存续续的公司,具具有签署本合合同的合法主主体资格,且且在签署本合合同时无任何何法律障碍和和重大事件影影响买方继续续正常存续和和履行本合同同的能力;2 卖方:【 】公司司,一家依据据中国法律成成立并在中国国【 】合法注注册、经营及及有效存续的的公司,具有有签署本合同同的合法主体体资格,且在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无任何法法律障碍和重重大事件影响响卖方继续正正常存续和履履行本合同的的能力;3 卖方拥有有合法销售本本合同标的物物的全部政府府许可、生产产和/或使用用许可和/或或授权,对其其所销售的标标的物拥有完完全的排他的的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权。卖方对本本合同标的物物的销售不会会损害任何第第三方的合法法权益和社会会公共利益。4买方拟购买买卖方供应的的本合同标的的物,卖方予予以同意。为此,本合同双双方当事人本本着平等互惠惠、协商一致致的原则,授授权各自的代代表按照下述述条款签署本本合同。 第二条 定义义2.1 “买方关联公司司”: 根据买方是分公司还是省公司选择相应的“买方关联公司”的定义。【省公司适用以以下条款】指指买方的各级级分公司、中中国移动通信信集团公司、在在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境内由由中国移动通通信集团公司司直接或间接接控股的主营营移动通信业业务的公司,以以及上述公司司的合法继承承人。【分公司适用以以下条款】指指买方的总公公司(中国移移动通信集团团公司浙江有有限公司)、中中国移动通信信集团公司、中中国移动通信信集团公司浙浙江有限公司司的其他各级级分公司,以以及上述公司司的合法继承承人。2.2 “一方”:指指卖方或买方方中的任何一一方。2.3 “双双方”:指卖方和和买方。2.4 “合合同设备”或“设备”:指合同附附件一中所确确定的【硬件件、安装材料料和备件、配配件和辅件,以以及相关软件件】 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括号中的内容进行调整。2.5 “技术文件”: 指合同附附件四中规定定的所有与合合同设备的安安装、调测、运运 行、维护护和检验相关关的文件、电电子文档等技技术资料。2.6 “货物”:指指合同设备、软软件介质及技技术文件。2.7 “软件”:指受受中华人民民共和国著作作权法、计计算机软件保保护条例及及相关法律法法规、国际公公约保护的计计算机程序及及其文档。同同时亦指合同同附件一所列列的卖方向买买方提供并许许可买方使用用的、由硬连连线逻辑指令令及置于系统统存储器(包包括但不限于于半导体装置置或系统)内内的机器可读读码组成的计计算机程序组组成,可提供供基本逻辑、操操作指令以及及与用户相关关的应用程序序指令,包括括用于说明、维维护及使用该该程序的有关关文档。2.8 “合同系统”或或“系统”:指按合同同附件一提供供的货物之间间有机组合而而成的能够正正常协同工作作的整体。2.9 “合同”:指由本合合同正文及与与本合同正文文不可分割的的附件、补充充协议共同构构成的整体。2.10 “安装”:指由卖方方技术人员实实施的设备、软软件安装工作作,包括根据据设备安装图图纸将部件连连接和安放到到位等。2.11 “安装督导”:指当设备非非由卖方安装装时,卖方在在安装过程中中应当依据本本合同提供的的技术指导、监监督、协调等等工作,以使使设备安装到到位并开始运运转。2.12 “技术服务”或或“服务”:指按合同同【合同附件件( )】规规定由卖方向向买方做出的的行为和承诺诺。包括但不不限于:【 】 此处卖方向买方作出的行为和承诺可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合同系统的系统设计、安装(或安装督导)、测试、调通、培训、检验、保修、技术支持等。2.13 “联网”:指本本合同系统安安装完成后,将将买方与本合合同相关的正正常运行的原原有系统与合合同系统连接接并运行。2.14 “初验”:指在在买方进行的的联网测试完完成后,买方方的技术人员员在卖方及买买方人员的协协助下,按卖卖方和买方确确认的验收规规范对合同系系统进行各种种技术指标测测试。如果合合同系统达到到合同附件二二、三及验收收规范中卖方方承诺满足的的所有技术指指标,买方和和卖方将签署署初验合格证证书。2.15 “试运行”:指指签署初验合合格证书第22天起合同系系统在联网环环境下连续稳稳定运行【 】个月月。2.16 “终验”:指买买方在试运行行结束后对合合同系统的验验收。如果合合同系统达到到合同附件二二、三及验收收规范中卖方方承诺满足的的所有技术指指标,买方和和卖方将签署署终验合格证证书。2.17 “系统测试”或或“调试”:指由卖方技技术人员按合合同附件二和和附件九的标标准进行的单单机、部分或或整个系统的的测试和调通通。2.18 “软件更新”:指软件版权权人【或卖方方】 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软件版权人或卖方。根据买方方的故障报告告和要求所作作的和/或由由版权人【或或卖方】 同上。主动动做出的程序序改进和更正正,包括软件件装载,完成成指令和向买买方提供的相相应文档。软软件更新对程程序指标不进进行重大改变变且不含版本本升级。2.19 “版本升级”:指软件版权权人【或卖方方】 同上。对软件所所作的重大改改进。该等重重大改进是在在保留原程序序设计用途的的基础上增加加功能和增强强性能。2.20 “买方现场”或或“现场”: 指买方方确定的对合合同设备进行行安装和运行行的场所。2.21 “折扣率”:指指卖方按目录录价给予买方方价格减让的的部分所占目目录价的百分分比。目录价价是指附件【 】所列的【 】。第三条 合同同标的3.1 买方向卖方购买买、卖方向买买方出售用于于买方【 】工程的的本合同项下下的全部合同同设备、相关关设备运行软软件,卖方还还应提供相关关技术文件及及服务。由卖卖方提供的合合同设备、设设备运行软件件、技术文件件及服务的内内容详见合同同附件一、二二、四。本合合同标的并非非仅指上述附附件中描述的的一组设备或或软件,而是是指它们结合合而成的一个个能够协同工工作的整体。3.2 卖方所提供的合合同系统应满满足其对附件件二、三所规规定的技术规规范、保修条条件的承诺及及卖方对买方方的各项承诺诺,卖方要保保证所提供设设备的系统化化和标准化,卖卖方应确保其其在合同系统统今后的升级级或扩容中提提供的设备与与其在本合同同中所提供的的设备兼容。3.3 卖方负责派遣其其健康、有经经验、有能力力的专业技术术人员根据本本合同第九条条中的规定对对合同设备进进行安装(如如买方同意设设备非由卖方方进行安装,则则卖方进行安安装督导)、调调通和联网测测试、保修及及售后服务等等。3.4 卖方负责对买方方的技术人员员进行相关操操作、维护等等技术培训,培培训具体事宜宜见附件十二二。第四条 价格格4.1 卖方提供的合同同系统详见合合同附件一、附附件二和附件件四。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写【 】)。 价格清单见附件件一。 4.2 上述合同总价为为合同货物和服务的含税税价格,为固固定不变价。合合同总价包括使合同货物送达【 】之前前的所有费用用(包括但不不仅限于【 】 此处费用可以是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 和和相关后续费费用(包括但但不限于【 】 此处的后续费用可是后续的开箱检验、安装、测试、移交、联网测试、试运行、初验及终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无无论合同是否否提及,合同同总价均包括括了合同有效效期内卖方为为履行合同义义务所需支付付的全部费用用,除非买方方同意,本合合同总价不能能变更。第五条 付款款方式5.1 合同项下所有款款额应通过买买方和卖方在在本合同中所所约定的银行行以人民币支支付。买卖双双方各自承担担因执行合同同所发生的银银行费用。5.2 合同同第四条中确确定的合同总总价由买方向向卖方以如下下方式及比例例支付 5.2条中5.2.1至5.2.5各款可根据具体付款安排选择适用。:5.2.1 采用下列第第【 】种种方式 如适用5.2.1,应选择预付款或定金(1)预付款:即合同总价价的【 】%计人民币【 】元。买方将在在收到以下单单据并确认无无误后一个月月内以电汇方方式向卖方支支付:(A)卖方发出出的付款通知知书;(B)标明合同同号、金额为为合同总价【 】%的发票原件件和复印件各各一份。(2) 定金:数额为合同同总价的【 】%,在合同签签订后【 】日内内支付。5.2.2 到到货款:即合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元。买方将在在收到以下单单据并确认无无误后一个月月内以电汇方方式向卖方支支付:(A)由生产厂厂商【或卖方方】 如卖方负责二次包装或分货,应在5.2.2(A)中补充卖方。签发的详详细装箱单(需需注明每站总总箱数)正本本原件一份;(B)由生产厂厂商签发的质质量和数量证证明书正本原原件一份;(C)由生产厂厂商签署的出出厂检验合格格证书复印件件一份;(D)由卖方和和买方签署的的开箱验货合合格证书复印印件一份;(E)标明合同同号、金额为为合同总价【 】%的发票原件件和复印件各各一份。5.2.3 初初验付款:即即合同总价的的【 】%计人民币【 】元元。买方将在在收到以下单单据并确认无无误后一个月月内以【电汇汇】 此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其他付款方式。 方式向卖卖方支付:(A)由卖方和和买方签署的的初验合格证证书复印件一一份;(B)标明合同同号、金额为为合同总价【 】%的发票原件件和复印件各各一份。5.2.4终验验付款:即合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元。买方将在在收到以下单单据并确认无无误后【 】日内以以【电汇】 此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支票、现金等其他付款方式。方方式向卖方支支付:(A)由卖方和和买方签署的的终验合格证证书复印件一一份;(B)标明合同同号、金额为为合同总价【 】%的发票原件件和复印件各各一份。【(C)卖方在在()银行开开具的,以买买方为受益人人的无条件、不不可撤销、见见索即付的银银行保函,该该银行保函的的金额为合同同总价的( )%,有效效期至少为合合同保修期届届满后( )个月,其其格式和内容容应事先经买买方同意。】 如在合同付款安排中有尾款的,在终验付款时可不选择5.2.4(c)的银行保函条款;如没有安排尾款,在终验付款时应增加银行保函条款。5.2.5 质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价价的【 】%计人民币【 】元元。买方将在在保修期届满满后【 】个月内以以【电汇】 此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支票、现金等其他付款方式方方式向卖方支支付;卖方应应提供标明合合同号、金额额为合同总价价【 】的发票原件件和复印件各各一份。5.3 根据本合同的规规定,如果卖方有有赔偿和/或或支付违约金金的责任,则买方有权权从最近的一一笔付款中扣扣除相应金额额。5.4 结算帐号 买 方:【 】 地 址:【 】邮 编:【 】税 号:【 】开户行:【 】帐 号:【 】卖 方:【 】地 址:【 】邮 编:【 】税 号:【 】 开户行:【 】帐 号:【 】 第六条 税税务6.1 买方将承担根据据中国法律法法规向其征收收的所有与合合同履行有关的税税项。6.2 卖方保证其为所所提供的合同同系统按中国国法律法规足足额及时缴纳纳应交税款,在在合同履行过过程中无偷漏漏税、走私等等行为。卖方方同意,必要要时应向买方方提供相应税税项的完税证证明文件。6.3 本合同双方应各各自承担其未未按中国法律律法规足额及及时缴纳税款款而产生的全全部责任。买买方不因签署署本合同而导导致连带承担担卖方的税务务责任,如果果因此而导致致买方的损失失,卖方应当当赔偿前述损损失。6.4 由于卖方出具的的发票不真实实、不合格而而引起的一切切责任(包括括商业责任和和法律责任)和和损失由卖方方承担。第七条 运输输和包装、交交付及所有权权和风险转移移7.1 卖方应根据附件件六,于合同签订订后【 】天内按按本合同规定定的方式交付付合同货物。卖方的交货方式式 此处卖方的具体交货方式可选择:(1)一批交货,不允许分运和转运;(2)分批交货;(3)按站包装等或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交货地点 此处的交货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运输方式 此处运输方式可选择航空、海运、公路、铁路或联合运输等,也可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约定。:【 】。7.2 最迟在发货前【 】天天,卖方应通通过传真就以以下内容向买买方提供简要要信息:(A) 合同号;(B) 货物备好时间;(C) 货物总体积;(D) 总箱数;(E) 总毛重;(F) 每箱重量;(G) 任何重量超过22公吨或体积积超过1.55米1米2米的货物的的总包装简图图;(H) 危险货物名称、特特别保护措施施及操作方法法;(I) 对温度、湿度、震震荡等有特殊殊要求的货物物在运输途中中所采取的特特别保护措施施。7.3 所有货物应进行行坚固包装使使其适于运输输及反复装卸卸和搬运。7.4 专用、特殊安装装工具材料和和易磨损部件件应进行适当当的包装并采采取特别保护护措施。7.5 卖方应根据货物物特点和要求求采取保护措措施使其免受受雨水、潮湿湿、震荡和撞撞击的损坏,以使货物在在正常装卸和和搬运条件下下能够安全无无损坏地抵达达安装现场。如如果因卖方在在发货前未采采取适当的包包装和/或不充分的的保护措施而而造成货物的的损坏或丢失失,卖方负责按按照买方的要要求,免费修修理、更换或或赔偿。如果果造成延期交交货,卖方应应当按本合同同第14.11条款的约定定向买方承担担违约责任。7.6 卖方应对包装箱箱内的设备及及主要附件附附上标签,注注明合同号、箱箱号及安装站站,主要机器器名称、附件件名称及其在在安装图纸上上的编号。备备件和工具应应注明“备件”或“工具”。7.7 每个包装箱表面面应清楚标明明站名全称,装装箱单应清楚楚注明每个站站的总箱数,卖卖方应在包装装箱四个相邻邻面以持久涂涂料在显著位位置用中文标标注以下文字字:(A) 合同号:(B) 收货人:(C) 目的地:(D) 设备名称:(E) 站点名称: (F) 总箱数/箱号:(G) 毛/净重(公斤斤):(H) 长,宽,高(厘厘米):如有任何货物重重量超过2公公吨或体积超超过1.5米米1米2米或对平稳稳装卸有特殊殊要求,卖方应在包包装箱两面以以国际通用运运输标记和指指示标明该货货物重心和起起重位置,以以方便装卸操操作。另外卖卖方应根据货货物的特点及及其对装卸操操作的要求在在包装箱显著著位置以英文文或中文标明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用图示。7.8 每箱内应附有标标明合同号及及总箱数的装装箱单,如果果该包装箱内内包括技术文文件,在装箱箱单内要有详详细的描述。7.9 买方有权不接受受未按上述规规定包装的货货物,由此造造成的逾期交交货违约责任任由卖方承担担。7.10 货物的所有权及及相应风险自自【 】 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时起转转移给买方。第八条 开箱箱检验8.1 开箱检验应在买买方指定的地地点进行。卖卖方和买方将将在货物运抵抵买方指定地地点后【 】日内内,共同检查查货物的外观观并根据卖方方提供的装箱箱单或合同系系统清单检查查货物的数量量。买方应在在开箱检验前前【 】天通知卖卖方开箱检验验的日期。卖卖方应派其人人员到买方指指定地点参加加开箱检验,费费用自理。买方指定的开箱箱检验的地点点为:【 】8.2 在由买方和卖方方共同参加的的开箱检验中中,买方和卖卖方应共同签签署一个详细细的开箱检验验报告,该报报告应详细列列明检验结果果,包括检验验合格或发现现的任何货物物短缺、毁损损或与合同规规定有无不符符。该报告应应作为买方向向卖方提出补补充、替换或或修理的有效效证据。8.3 如果卖方人员在在买方通知的的日期里未能能参加开箱检检验,买方有有权单独进行行开箱检验,对对以上开箱检检验的结果和和检查报告,视视为卖方已接接受。如果发发现任何货物物短缺、毁损损或与合同规规定不符,上上述检验报告告应作为买方方向卖方提出出补充、替换换、修理的有有效证据。8.4 如果因卖方的的原因致使合合同货物有任任何短缺、毁毁损或与合同同规定不符,卖卖方应在接到到买方通知的的【 】天内免费费修理、更换换或补充以上上设备和/或或技术文件,并并保证系统按按期进行测试试与调试。因因此产生的一一切费用,包括额外的的运输费用等等,将由卖方承承担。如果因因此造成合同同系统延迟初初验,则卖方方应按本合同同第14.22条款的约定定承担违约责责任。8.5 如果在开箱检检验中发现因因买方原因造造成的合同设设备短缺、毁毁损或与合同同规定不符,卖卖方应在接到到买方通知后后【 】天内将修修理完毕、更更换或补发货货物运到买方方指定交货地地点,费用由买方方承担。同时时,本合同此此后各项义务务履行期限顺顺延。8.6 货物开箱检检验合格后,买买方和卖方将将签署开箱验验货合格证书书。在签署开开箱验货合格格证书后,如如发现货物质质量不符合合合同约定,买买方可向卖方方索赔和求偿偿。开箱验货货合格证书仅仅视为对合同同货物外观和和数量完好无无缺失的证明明及卖方履行行其义务的必必要证据,开开箱验货合格格证书的签署署不使买方丧丧失向卖方索索赔和求偿的的权利,同时时不解除卖方方对于合同系系统缺陷或瑕瑕疵负有的相相应担保责任任及不能替代代本合同规定定的初验、试试运行和终验验程序。第九条 安装装、系统测试试、移交、联联网、初验、试试运行和终验验9.1 卖卖方和买方应应在安装开始始前各指定一一名代表负责责处理从安装装开始到合同同系统终验合合格期间与合合同系统有关关的工程和技技术事务。如如果有任何问问题和争议应应由双方代表表友好协商解解决。主要工工作内容、工工作进度、所所有问题及解解决方法应用用中文记录,一一式二份,双双方各执一份份,由双方代代表签字。9.2 安装及系统测试试9.2.1 安装工作应按按照本合同附附件六的规定定按期开始。 卖方应在安安装工作开始始前【 】天向买买方提供二份份有关合同系系统安装的技技术文件的复复印件。9.2.2 卖方负责对合合同设备进行行安装,买方方将对安装提提供相应的协协助,具体分分工详见附件件八。在安装装完成后卖方方将对安装进进行检查以确确保安装正确确,并按照附附件六工程进进度表进行系系统测试。进进行系统测试试所需的仪器器、仪表及专专用工具由卖卖方自行解决决,应该符合合并满足测试试合同系统的的技术要求。 在安安装工作非由由卖方完成时时,由【 】 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方。负责责安装,卖方方应进行安装装督导。安装装完成后,由由【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后的检查和测试方。对安装装进行检查以以确保安装正正确,并按照照附件六工程程进度表进行行系统测试。进进行系统测试试所需的仪器器、仪表及专专用工具由【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测试器具的提供方。提供,应该符合并满足测试合同系统的技术要求。9.3 移交 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安排移交及移交测试,并相应调整9.3.1至9.3.4条款的内容。、联网与初初验9.3.1 设备安装及系统统测试完成后后,卖方应将将系统移交给给买方。9.3.2 移交系统时,双双方应进行移移交测试。卖卖方应自行携携带测试所需需仪器、仪表表及专用工具具、器具至买买方现场,并并提供验收手手册给买方。验验收手册经买买方确认后作作为移交测试试的依据。9.3.3 移交测试应由买买方的技术人人员在卖方人人员的协助下下按照验收手手册进行。测测试结果应做做记录并在移移交测试完成成后由双方代代表确认签字字。9.3.4 如果买方确认所所有合同系统统指标都达到到验收手册的规规定,由卖方方和买方的授授权代表签署署移交测试验验收证书。移移交测试验收收证书一式二二份,双方各各执一份。9.3.5 在移交测试完成成后,卖方应应在买方配合合下进行合同同系统的联网网测试。联网网测试顺利完完成后,卖方方应配合买方方对合同系统统进行初验。合同系统达到附件二、三及验收规范中卖方承诺满足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后,买方和卖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两份初验合格证书,双方各执一份。9.3.6 如果合同系统存存在无实质性性影响的微小小缺陷/故障障/瑕疵,且卖方将及及时采取措施施进行修理或或替换,在买买方同意的前前提下,买方方和卖方仍将将由各自授权权代表签署初初验合格证书书。9.3.7 如果由于卖方的的原因,使合合同系统中的的任何一部分分不能通过初初验,则卖方应按按本合同第114.2条款款的约定承担担违约责任。卖卖方应采取一一切补救措施施以使初验能能够尽快再次次进行,直到到完成初验。逾逾期不能完成成初验的,按按本合同144.2承担担违约责任。再再次及多次初初验的所有费费用 此处费用包括买方和买方的费用。由卖方承承担。9.3.8 在联网和初验过过程中,如因因货物质量或或卖方人员行行为造成买方方网络中断、运运行故障、数数据丢失等事事件,则该事事件造成的损损失(包括但但不限于修复复费用、中断断期间营业损损失等)由卖卖方承担。如如营业收入因因数据丢失或或运行中断无无法计算的,则则按最近300日每小时平平均话务量类类推计算。9.4 试运行及终验9.4.1 从初验合格证书书签署后的第第2日起,买买方对合同系系统进行为期期【 】个月的试试运行。对任任何在试运行行期内的故障障,买方或买买方应清楚地地以书面形式式通知卖方。9.4.2 试运行期间合同同系统的功能能和性能应符符合本合同附附件二、三中中卖方的所有有承诺和担保保。如果在试试运行期内的的任何时间发发现合同系统统的功能和性性能与本合同同约定有任何何不符,卖方方有责任对其其进行修改和和矫正,直至至达到附件二二、三卖方承承诺满足的技技术要求和指指标。9.4.3 在试运行期间,如如果卖方提供供的设备不能能正常工作,发发生以下故障障的,经双方方认定后,买买方有权单方方解除合同,卖卖方应承担因因此给买方造造成的全部损损失: 9.44.3.1在在试运行期间间,设备或软软件主要性能能指标不能满满足合同要求求且持续时间间超过【 】;9.4.3.2 在试运行期期间,由于卖卖方原因使设设备或软件出出现故障造成成网络中断,卖卖方在得到买买方通知后【 】小小时内仍不能能使设备和网网络恢复正常常运行,或即即使卖方在得得到买方通知知后在【 】小时时内使设备和和网络恢复正正常运行,但但以上情况在在试运行期内内出现【 】次以以上; 9.44.3.3 在试运行期期间,设备的的整机故障率率大于【 】%;如果系统发生生上述三项所所描述的故障障而买方未提提出解除合同同或系统发生生其他故障,卖卖方应当尽快快免费进行更更正、修改,或或在满足买方方的业务需求求前提下,及及时免费进行行相应系统的的替换。买方方有权根据故故障的具体情情况决定:试试运行期从故故障排除之日日起重新开始始计算或试运运行期根据故故障持续的时时间从故障排排除之日起顺顺延。9.4.4 试运行期结束后后,合同系统统达到附件二二、三及验收收规范中卖方方承诺满足的的技术要求和和指标后,买买方和卖方将将签署终验合合格证书,终终验合格证书书一式两份,双双方各执一份份。终验合格格证书仅作为为卖方履行其其义务的必要要证据,但其其签署并不解解除卖方对合合同系统质量量缺陷或瑕疵疵的担保责任任。9.4.5 在试运行和终验验过程中,如如因货物质量量或卖方人员员行为造成买买方网络中断断、运行故障障、数据丢失失等事件,则则该事件造成成的损失(包包括但不限于于修复费用、中中断期间营业业损失等)由由卖方承担。如如营业收入因因数据丢失或或运行中断无无法计算的,则则按最近300日每小时平平均话务量类类推计算。第十条 保修修10.1 合同系统保修期期10.1.1 卖方对于合同同设备硬件系系统向买方提提供的保修期期为自终验合合格证书签署署的第2天起起的【 】个月。10.1.2 卖方对于合同同设备软件系系统向买方提提供的保修期期为自终验合合格证书签署署的第2天起起的【 】个月。10.2 保修期内,为保保证合同系统统满足附件二二的要求,卖卖方承诺免费费承担买方全全网联调时的的相关配合工工作。在保修修期内,卖方方承诺在买方方及买方关联联公司对本工工程后续的扩扩容和/或改改造工程或本本工程相关的的其他工程中中,无论卖方方中标与否,均均免费提供本本合同系统范范围内的配合合工作。10.3 保修期内,如果果因为卖方有有缺陷的设计计和生产造成成设备的性能能和质量与合合 同规定不符符,卖方应负责免费排排除缺陷,修修理或替换出出现故障的部部件、元件和和设备。这些些替换品不包包括合同中规规定的由卖方方向买方提供供的维护用的的备件。紧急急情况下,为为了使设备正正常运行,卖卖方可以使用用买方的备件件。使用结束束后,卖方应应及时归还或或配齐使用过过的所有备件件、元件。在保修期内经卖卖方修理或替替换的部件、元元件或零件的的保修期应重重新计算。卖方应在收到买买方通知后【 】小小时内将临时时替换备件送送至买方现场,并并于【 】天内将将故障件修理理完毕并返回回给买方,买方将临时替替换备件退还还给卖方,卖卖方提供给买买方替换备件件的性能应不不低于故障件件。【或:卖卖方将替换备备件永久性提提供给买方并回收故故障件。卖方方应保证提供供给买方永久替换换备件的性能能应不低于故故障件,永久久性替换备件件应为全新的的、未使用过过的。】 此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卖方将故障件修理后返还买方,买方将替换件推还卖方;或由卖方提供永久性替换件,收回故障件。如买方未要求卖卖方提供替换换件,则卖方方应在收到故故障件后的【 】天天内修理完毕毕并返回给买买方。10.4 保修期内,卖卖方应尽快按按照买方提供供的时间表,免免费纠正或替替换任何与本本合同规定的的功能有偏差差的软件部分分。纠正或替替换的软件的的相关技术文文件资料应及及时免费提供供给买方。10.5 保修期内,虽买买方未提出要要求,但卖方方或软件版权权人仍单方在在技术上对本本合同软件进进行升级或更更新的,则卖卖方承诺买方方能够免费获获得上述软件件版本升级或或更新服务。10.6 保修期内,卖方方应提供每天天【 】小时的技技术支持服务务。如果出现现紧急技术问问题,在买方方通过电话或或传真通知卖卖方的情况下下,卖方的专专业技术人员员(指具有相相应资格的工工程师)应在在【 】小时内予予以答复。如如果买方要求求紧急处理,卖卖方应在收到到买方通知后后的【 】小时内内(或从卖方方设立的最近近维修点至买买方现场之间间的最短距离离乘坐最快交交通工具的时时间)赶到现现场。当合同同系统提供的的业务中断时时,卖方在提提供远端服务务的同时,必必须在收到买买方通知后【 】小小时内赶到现现场进行检修修。10.7 保修期内,卖方方承诺在买方方要求时免费费提供合同系系统正常运行行所必需的基基本技术支持持(含现场服服务),包括括但不限于: (A) 为保证合同系统统正常运行所所需的预防性性维护支持、日日常维护支持持、网络调整整支持、数据据备份支持等等工作。(B) 当买方通信网络络或设备调整整时,在调整整后的设备与与合同系统网网络物理连通通的情况下,提提供网络调试试,实现调整整后的通信设设备接入合同同系统的技术术支持。(C) 对合同系统硬件件、系统软件件、应用软件件产品以及其其它相关新技技术和新业务务的日常技术术咨询服务。(D) 合同系统发生搬搬迁时,派遣遣专业技术人人员现场支持持,向买方提提供合理、可可行的搬迁技技术方案,并并保证搬迁后后系统的正常常运行。10.8 保修期内,中国国相关部门及及买方修改或或重新制定有有关合同系统统的技术体制制标准而造成成合同软件与与附件三所述述标准不一致致时,卖方承承诺免费对合合同软件进行行相应的修改改工作以使其其符合上述最最新标准。在在保修期满后后,卖方仍应应按买方要求求提供此类服服务,并可收收取合理费用用。10.9 保修期及保修期期满后【 】年内内,只要本合合同系统正常常运行,则对对本合同系统统正常运行过过程中的设备备损耗所需零零部件,卖方方保证按买方方需求,以不不高于本合同同的成交价格格(指各零部部件的单价)向向买方提供与与合同系统货货名和型号相相同的零部件件。【价格若若有高出,高高出部分由卖卖方自行承担担。拒不提供供的,卖方应应承担由此引引起的合同系系统运行故障障导致的全部部损失。】 括号中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上述期限内,若若卖方和/或或合同系统所所需零部件生生产厂商决定定停止生产合合同系统所需需全部或部分分零部件,或或卖方和/或或生产厂商发发生分立、合合并、被收购购或破产、撤撤消或终止经经营的,卖方方必须在上述述事由正式发发生前 【 】个月月以书面形式式通知买方,买买方有权依据据需要订购所所需的任何零零部件,卖方方应继续以不不高于本合同同的成交价格格供货以确保保合同系统的的正常运行。 卖方或生产厂商商停产后,则则卖方应保证证提供同类生生产厂商生产产的、在性能能上完全适用用或兼容于合合同系统的且且不低于本合合同约定合同同系统质量的的同类型、规规格的零部件件,其价格应应不高于本合合同成交价格格。【价格若若有高出,高高出部分由卖卖方自行承担担。拒不提供供的,卖方应应承担由此引引起的合同系系统运行故障障导致的全部部损失。】 括号中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0.10 保修期满后,卖卖方对买方提提供维修服务务。对本合同同系统在运行行中出现的一一般故障或检检修,卖方保保证收到买方方通知后【 】日日内,对发生生故障的本合合同设备或部部件进行维修修;对特殊和和紧急情况,卖卖方应在收到到买方通知后后【 】内,指派派专业技术人人员赶赴现场场进行抢修或或提供技术支支持。卖方承承诺对上述维维修中所发生生的费用,仅仅收取实际生生产成本和相相关的直接费费用。未及时时提供维修服服务的,卖方方对因此而产产生的损失应应承担赔偿责责任。 本条所述一般故障或检修或特殊和紧急情况,可以约定“以买方通知为准”,或可在相关附件中作出定义。10.11 保修期满后,卖卖方仍应根据据买方的要求求按照买方的的技术规范对对其软件进行行修改、补充充和完善,并并提供必要的的技术支持。在在买方提出新新的业务功能能需求、技术术要求或技术术规范时,卖卖方应在双方方确认需求后后【 】个工作日日内提交详细细的开发计划划,经买方确确认后,在规规定时间内实实施必要的软软件更新或版版本升级,以以满足新规范范的要求。相相应的软件修修改、更新、版版本升级的价价格和商务条条件应不低于于本合同。 10.12 保修期内,对保保修范围内的的保修服务所所发生的全部部物质损耗和和人员费用,包包括但不限于于邮寄费、包包装费、保险险费、修理费费、人员差旅旅费、替换备备件费等,均均已保含在合合同总价中,买买方不为此支支付任何额外外的费用。卖卖方未及时承承担保修责任任的,买方有有权采用其他他渠道和方式式对合同设备备系统进行维维修,由此产产生的费用由由卖方承担。对对因合同系统统在保修期间间发生的质量量缺陷造成的的买方和/或或第三人财产产和/或人身身损失,卖方方应予以赔偿偿。如果买方方垫付相关保保修费用,卖卖方应按买方方提供的原始始单据复印件件向买方支付付相关费用。【对对本款中应由由卖方承担的的全部保修和和/或赔偿费费用,买方有有权在卖方的的合同尾款中中予以直接扣扣除,不足部部分,买方有有权继续追索索。】 在付款方式中规定有尾款的,应适用括号中的内容。第十一条 知识识产权11.1 软件知识产权归归属11.1.1对对在本合同项项下由卖方按按买方提供的的工程业务规规范、标准和和要求开发的的所有软件,相相关知识产权权包括独占和和排他的著作作权归买方所所有。11.1.2 在未经买方书书面允许的情情况下,卖方方不得以任何何方式将上述述软件产品、文文档及或软件件的任何数据据或程序向买买方以外的任任何第三方明明示或暗示地地披露、提供供或以任何方方式加以利用用。11.1.3 卖方不得将在按按买方提供的的工程业务规规范、标准和和要求开发上上述相关软件件产品的过程程中获悉的任任何技术文档档、相关的技技术规范或技技术标准向买买方以外的任任何第三方明明示或暗示地地披露、提供供或以任何方方式加以利用用。11.1.4 卖方应保证在合合同软件初验验前提供给买买方上述所有有软件产品的的全部信息和和资料,并保保证在其发生生变更后及时时告知买方,包包括但不限于于:(A) 合同软件产品的的概要设计、功功能设计的详详细文档及源源代码,类库库定义说明文文档和类库本本身;(B) 合同中涉及软件件数据库结构构的详细文档档,包括数据据模型、数据据字典等;(C) 卖方依据本合同同专门为买方方的相关业务务流程功能、性性能进行测试试而定制开发发的测试软件件工具的技术术文档及源代代码。11.1.5 卖方应在系统终终验时或在买买方要求时,将将所有与上述述软件产品有有关的、以任任何形式载有有的技术资料料、数据或程程序(包括其其电子文档)全全部完整地交交给买方,不不得有任何缺缺漏。11.1.6 按照上述条款规规定由卖方提提供给买方的的所有文档、数数据模型、类类库、各种软软件产品,买买方拥有其全全部权利,且且买方拥有基基于前述软件件和文档、数数据模型、类类库等进行软软件再开发的的权利。基于于卖方提供的的文档、类库库、各种软件件产品进行的的二次开发产产品,其知识识产权归买方方所有。11.2 软件使用用许可权11.2.1 卖方(软件使用用许可方)许许可买方(软软件使用被许许可方)非独独占和不受限限制地使用卖卖方拥有知识识产权并在本本合同项下提提供给买方的的软件,卖方方的此种软件件使用授权许许可是不可撤撤消的(以下下简称“软件使用许许可权”)。卖方在本本合同项下提提供的上述软软件包括卖方方拥有著作权权的软件及第第三方拥有著著作权的第三三方软件,但但该第三方软软件是卖方通通过与第三方方签订著作权权许可协议而而可以合法使使用且此种许许可包括卖方方有权许可买买方在前述许许可协议范围围内不受任何何限制地使用用上述第三方方软件。11.2.2 上述软件的著作作权仍归卖方方或其相关第第三方供应商商所有。但买买方可以根据据本合同规定定使用软件,包包括但不限于于:上述软件件的使用、复复制、展示、修修改、翻译、注注释等权利。11.2.3 买方有权在合同同有效期内以以及使用合同同设备期间,持持续并不受干干扰地使用卖卖方向其提供供的所有软件件。并且除本本合同规定的的合同总价外外,买方不必必就使用上述述软件而另外外交纳任何其其他费用。11.2.4 上述软件应在任任何时候均被被认为卖方和和/或有关第第三方拥有著著作权。卖方方同意,针对对买方按本合合同规定合法法使用上述软软件过程中可可能产生的任任何第三方对对上述软件权权利的主张与与纠纷,买方方有权根据本本条规定向卖卖方进行追索索。如果第三三方软件供应应商要求卖方方就第三方拥拥有著作权的的软件施加额额外限制或责责任,卖方应应将该等责任任或限制通知知买方,在经经买方书面认认可后成为本本合同的一部部分。11.3 侵权救济11.3.1 卖方保证其在合合同项下提供供的全部合同同设备和软件件包括为本合合同和/或合合同的目的而而开发的软件件和买方拥有有软件使用许许可权的软件件不会侵犯第第三方的合法法权利。如果果买方因按照照合同的约定定行使合同设设备和/或软软件的相关权权利而侵犯第第三方的合法法权利,并因因此涉入诉讼讼、索赔或其其他司法程序序(以下称“侵权诉讼”),卖方同同意按照本条条款的规定进进行处理和赔赔偿。11.3.2 卖方同意在收收到买方书面面通知的情况况下,指派代代表为买方的的权益并以买买方的名义参参与上述第三三方提起的侵侵权诉讼,卖卖方应在上述述侵权诉讼进进行过程中就就诉讼策略及及其他事宜向向买方提供必必要的支持与与协助,并承承担所产生的的一切诉讼费费用、律师费费用、差旅费费用、和解金金额或生效法法律文书中规规定的损害赔赔偿金额、设设备和/或软软件使用费等等费用以及由由此给买方造造成的全部损损失。11.3.3 买方应在发生上上述侵权诉讼讼后迅速通知知卖方,并在在上述侵权诉诉讼过程中与与卖方进行合合作。11.3.4 如果在上述侵权权诉讼中有效效法律文书认认定买方构成成侵权,禁止止买方继续使使用合同设备备和/或软件件的一部分或或全部,向第第三方权利人人支付使用费费用,卖方应应采取以下措措施之一:(A) 免费使买方重新新获得合法使使用上述合同同设备和/或或软件的权利利;(B) 在买方要求的合合理期限内对对上述合同设设备和/或软软件进行修改改或更换使其其满足合同的的相关规定,以以使买方使用用合同设备和和/或软件不不受上述法律律文书限制,并并继续合法、不不受限制地使使用合同设备备和/或软件件。采取以上上措施所发生生的一切费用用均由卖方承承担;(C) 若上述合同设备备和/或软件件有其他同型型同质的替代代物可供使用用,则经买同同意,卖方亦亦可收回合同同设备和/或或软件及技术术文件,并将将相应合同价价款返还给买买方。但对买买方购买上述述替代物而支支出的高于本本合同同等设设备或和/或或软件合同价价款的部分,卖卖方应予以承承担。11.3.5 如果买方因司法法机关对上述述侵权诉讼做做出的生效法法律文书或为为避免损失扩扩大且经卖方方同意而与第第三方达成生生效和解协议议后,完全不不可能继续使使用合同设备备软件的,则则买方有权解解除合同。卖卖方应承担本本合同第144.8条款约约定的违约责责任。11.4 买方根据本条所所获得的软件件使用许可,同同样适用于受受让合同系统统全部设备的的任何后继所所有人而无须须支付其他任任何费用。第十二条 保密密12.1 本本合同拥有信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合同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合同的条款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但不包括买方关联公司。12.2 提提供方向接受受方提供或披披露的保密信信息,仅可由由接受方为执执行本合同需需要披露给指指定的雇员,并并且仅在为执执行本合同所所需的范围内内进行该等披披露;但是,接接受方在采取取一切合理的的预防措施之之前,不得向向其雇员披露露任何保密信信息,该等预预防措施包括括但不限于告告知该等雇员员将要披露信信息的保密性性质,由该等等雇员做出至至少与本合同同保密义务一一样严格的保保密承诺等,以以防止该等雇雇员为个人利利益使用保密密信息或向任任何第三方做做出未经授权权的任何披露露。12.3 接受方的律律师、会计师师、承包商和和顾问为提供供专业协助而而需要了解保保密信息时,接接受方可向其其披露保密信信息,但是,其其应要求上述述人员签订保保密协议或按按照有关职业业道德标准履履行保密义务务。12.4 如相关政府府部门或监管管机构要求接接受方披露任任何保密信息息,接受方可可在该政府部部门或机构要要求的范围内内做出披露而而无需承担本本合同项下的的责任。但前前提是,该接接受方应立即即将需披露的的信息书面通通知提供方,以以便提供方采采取必要的保保护措施,且且该等通知应应尽可能在信信息披露前做做出,并且接接受方应尽商商业上合理的的努力确保该该等被披露的的信息获得有有关政府机关关或机构的保保密待遇。12.5 在任何情形形下,本条所所规定的保密密义务应永久久持续有效。12.6 本条规定的的保密义务对对以下信息不不适用:12.6.1在在一方披露时时,已经是公公众所知的信信息,或者在在披露后,并并非由于接受受方或其雇员员、律师、会会计师、承包包商、顾问或或者其他人员员的过失而成成为公众所知知的信息;12.6.2有有书面证据证证明在披露时时已经由接受受方掌握的信信息,而且信信息并非直接接或间接来自自提供方; 12.6.3有有书面证据证证明第三方已已向接受方披披露的信息,而而该第三方并并不负有保密密义务,并且且有权做出披披露。12.7 当当本合同解除除或终止时,接接受方应立即即停止使用且且不得许可第第三方使用提提供方的保密密信息,同时时,接受方应应按照提供方方的书面要求求,将提供方方提供的保密密信息退还提提供方或予以以删除或销毁毁。第十三条 承诺诺与保证13.1 合同一方向另一一方保证:作作为一家依法法成立并合法法注册及有效效存续的独立立法人,具有有签署本合同同的合法主体体资格,且在在签署本合同同时无任何法法律障碍和重重大事件影响响其继续正常常存续和履行行本合同的能能力。13.2 合同一方向另一一方保证:指指定的授权代代表具有完全全民事行为能能力且已获得得签署本合同同所必须的书书面授权,授授权代表作为为其委托代理理人签署本合合同并无任何何法律障碍,对对授权代表签签署本合同的的任何行为将将予以认可,并并不存在授权权不明或超授授权范围的情情况,亦不存存在任何因上上述情况而可可能导致合同同无效或部分分无效、被撤撤消的情况。13.3 卖方保证:拥有有合法销售本本合同标的物物的全部政府府许可、生产产和/或使用用许可和/或或授权,对其其所销售的标标的物拥有完完全的排他的的所有权和/或知识产权权和/或有效效使用许可。卖卖方对本合同同标的物的销销售不会损害害任何第三方方的合法权益益和社会公共共利益。13.4 卖方保证:所提提供的合同硬硬件设备是全全新、完整、未未使用过的,质质量是优良的的;所提供设设备软件是标标准的、规范范的、成熟稳稳定并可用的的;所提供的的技术文件是是最新的、完完备的、清晰晰的、正确的的,并且符合合合同附件二二、三的规定定。13.5 卖方保证合同软软件为符合最最新颁布的中中国相关体制制标准和买方方现行的相关关体制标准的的产品;如无无前述体制标标准,则保证证其符合相关关国际标准;如无国际标标准,则保证证其符合行业业惯常标准。13.6 卖方承诺:在合合同系统扩容容或【 】工程相相关的扩容项项目和/或新新建项目中向向买方(包括括买方关联公公司)提供与与本合同相同同的设备及服服务时,成交交单价价格不不高于本合同同附件一中该该等设备及服服务的成交单单价,折扣率率不低于本合合同附件一中中的折扣率。其其他商务条件件应不劣于本本合同商务条条件。如遇国国际市场价格格下跌,则价价格应作相应应下调。13.7 卖方承诺,在本本合同系统被被其它系统替替换的情况下下,卖方应免免费配合买方方将合同系统统中全部用户户数据倒换为为通用的可识识别的文件。此此种情况下,卖卖方应免费进进行合同系统统的改造及相相关配合工作作,以满足买买方的要求。13.8 卖方保证:根据据合同附件二二技术规范书书的要求对设设备的容量计计算是正确的的。如果由于于卖方计算错错误而引起设设备部件的缺缺失,卖方应应在收到买方方通知的【 】天天内向买方免免费提供缺失失部件,使系系统完整,同同时承担144.1条款规规定的违约责责任。13.9 卖方承诺:在买买方要求时免免费配合、提提供并完成与与买方其它应应用系统间的的互通性测试试,免费开放放相关的接口口协议,包括括但不限于通通信协议、协协议的原语、协协议中使用的的消息集、由由协议所交换换的数据格式式、系统所支支持的信息模模型、管理目目标定义、数数据库结构及及其他必要的的技术文件,上上述文件应满满足买方能够够自行开发或或委托第三方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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