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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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编号: JXYCCG-2014-251-2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单位):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八月目 录一、 招标公告二、 投标人须知三、 政府采购合同四、 采购清单五、 开标一览表(格式)六、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购 251 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的委托,现就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1、项目编号:JXYCCG-2014-251-22、项目名称: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数量、技术参数: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一批,含安装。(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第四部分采购清单)。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 116.7936万元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8)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汉语拼音标准发音示教仪、电子琴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10)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方法和原则: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5、报名费: 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网上报名。若网上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八一大道支行,账号:361603100018010014281。(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6、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上下载标书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9号,地中海大酒店斜对面)。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0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8、投标须知:8.1、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审查。未提交招标文件注明需提交原件审查而未提供的,取消投标资格。8.2、本次所投货物设定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投标单位必须能满足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货物能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设备招标采购预中标后,采购人有权对预中标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预中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与招标要求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8.3、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8.4、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项目管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额的3%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8.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8.6、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A、宜春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县(市、区)、学校验收结算清单。B、政府采购合同。C、合格销售发票。8.7、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免费质保三年。8.8、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如发现伪劣三无产品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责任。8.9、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供货及服务必须能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期完成供货及服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10、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12、其它告知:12.1、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12.2、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47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1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95-3233998 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0795-3997630 13970566228 联系人:甘先生14、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15、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16、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17、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上传电子化评标系统,须在开标会现场公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1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原色公章原件)的形式与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特别提醒: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汉语拼音标准发音示教仪、电子琴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三份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资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资格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08月05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即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投标人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8)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汉语拼音标准发音示教仪、电子琴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10)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4.投标联合体及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联合体。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所投货物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7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7.1供货方按国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 7.2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免费质保三年。8. 本次采购验收8.1验收应在货物供应完成后进行。8.2验收要提供的资料: a、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b、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8.3验收人员,即供货单位、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和招标代理机构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9、本次投标注意事项9.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9.2、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A、宜春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县(市、区)、学校验收结算清单。B、政府采购合同。C、合格销售发票。9.3、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项目管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额的3%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9.4、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免费质保三年。9.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其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如发现伪劣三无产品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责任。9.6、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审查。未提交招标文件注明需提交原件审查而未提供的,取消投标资格。9.7、投标人所投货物产品供货及服务必须能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期完成供货及服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9.8、投标人必须独立响应招标,一旦中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9.9、报名费: 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网上报名。若网上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昌八一大道支行,账号:361603100018010014281。(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9.10、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上下载标书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钓台路889号,地中海大酒店斜对面)。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0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9.1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0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9.1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795-3233998 13319341110 联系人:黄先生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0795-3997630 13970566228 联系人:甘先生9.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宜春政府采购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9.14、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更正招标文件及其内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发布网上更正公告。9.15、发布招标公告后,招标人如需变更招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公告公布的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发布网上变更公告。9.16、本次公开招标开标后,招标人对经专家评委审核后的综合得分情况汇总后,须在开标会现场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公示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9.17、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原色公章原件)的形式与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9.1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按照项目预算价5%追偿损失。9.18.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9.18.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18.3 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9.18.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9.19、其它条款:投标单位要求填写好分项报价、总价及采购人部分末注明的材料参数。9.20、若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不能交付合同所规定的设备,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10、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招标的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人(项目县、市、区装备站)已落实项目采购资金。中标方与县(区、市)项目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结算项目款项。特别提醒:1)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汉语拼音标准发音示教仪、电子琴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资格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资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资格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构成111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五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五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五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13.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13.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4.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14.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做出响应。15.投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1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5.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6.投标文件构成16.1投标人编写的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6.1.1开标一览表;16.1.2投标文件-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2)与开标一览表对应的所投货物(名称、品种规格、安装技术、数量)一览表(不得含有报价) (3)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4)技术规格偏离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5)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6)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要求填写);(7)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20条要求提供);(8)货物合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21条要求提供)。17.投标文件格式17.1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与开标一览表对应的所投货物(名称、品种规格、安装技术、数量)一览表(不得含有报价)、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17.2电子版报价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在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并单独形成报价文件,其中所提供的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在投标文件中体现。18.投标报价18.1电子版报价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纸质版按照以下要求填报: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8.2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货、安装时产生的材料施工费、税费、零配件费、货物的备品备件、附件费、项目管理服务费(按中标总额的3%计收)及中标中介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19.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0.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7)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8)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复印件)。(9)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汉语拼音标准发音示教仪、电子琴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10)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20.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上传电子版同时提供纸质文件)。21.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上传电子版同时提供纸质文件)。21.2证明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材料主要规格和型号的详细说明;产品检验报告及鉴定证书;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投标货物及服务的技术规格响应表。22.投标文件的电子盖章要求22.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2.2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本应清楚工整,扫描件图像清晰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2.3投标文件模糊、投标内容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23.投标过程遵守条款23.1为保证招标工作有效而顺利地进行,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并缴纳标书费;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23.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缴纳中标服务费。23.3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照项目预算价5%追偿损失。23.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3.3.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经查实有违法违规活动的。23.3.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24.投标的有效期2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2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四、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25.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25.1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整理成册,在文本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 ,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并签章。25.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 采购单位:宜春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项目名称: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XYCCG-2014-251-2 投标单位: 注明:“开标时才能读取”26.电子投标截止时间26.1投标文件的上传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14年0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6.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投标代表到指定的地点解码,即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投标代表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拒收。27.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7.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7.3在电子评标结束后,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均不得要求删除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或部分内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由招标方归档,以便接受有关部门的复查。五、开标、评标、定标28.开标28.1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身份证签到参加开标会并接受验证并参加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现场投送纸质文件的和未委派投标代表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投标资格。28.2开标时,由公证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是否在开标前已经解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解码,宣读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28.3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8.4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将该项目改为其它方式进行处理或重新招标。29.电子评标29.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由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构成,评委会全面负责电子评标工作。29.2评标原则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特点聘请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电子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价格、质量及技术、 商务服务,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9.3、评标办法29.3.1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从质量及技术、 商务服务和“投标报价”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 29.3.2所有计分项目均按四舍五入计取到小数点后两位。29.4、评分细则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评分细则由专家根据投标报价:40分;产品质量:40分;商务和售后服务:20分;合计:100分,进行评分。 细则项目分值细则分值价格 40分 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的实行四舍五入)。40分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40分投标产品技术质量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相应指标要求的得30分。标有产品为主要产品,如投标人不符合要求,本项不得分。其他产品低于招标文件“产品技术参数要求”中相应指标要求的,每有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本项30分)。30分样品样品(详见采购要求)评测: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情况,比较各自产品的性能、材质和外观设计等方面,按照优劣进行排序打分:优的得10分,良好的得8分,较好的得6分,一般的得4分,差的不得分。10分商务与服务20分证书及标书制作质量1投标人具有有效年检ISO9001、ISO14001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有一样得2分;2标书制作质量优的得2分,良得1分,其他不得分。6分业绩及信誉度1投标人提供2013年以来江西省薄改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累计中标金额300万元得1分,600万元得3分,1000万元得6分,投标时需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缺少任一部分资料的不予认可)。2投标人市场信誉度,用户满意度:查看2013年以来投标人用户评价表原件给分, 10份以上得2分,5份以上得1分,5份以下不得分。8分投标单位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方案及支持比较:在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2分(以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为准)。服务方案:优的得2分,良好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4分服务响应时间和排除故障时间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其他不得分。2分备注:招标后,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及实力证明、售后服务证明,以及业绩证明进行查证,若有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29.5评分说明:评标专家组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及样品评比、商务与服务响应等情况进行评审和综合评估并打分;评标专家组成员打分时不得协商,应独立完成。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打分;电子评标系统自动生成价格得分,评标专家组复核后给予确认。根据评标专家组的综合打分上传电子评分系统,自动生成预中标人排序。29.6电子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投标人资质及其投标文件是否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技术及商务要求。29. 7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其它知情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9.8投标人在电子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公正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0.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30.1电子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明。30.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30.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0.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31.无效投标或废标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投标: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未在投标当日招标人现场规定的时间内解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3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32.定标32.1评委会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议,对投标文件做出评价,对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中标候选排序人。32.2电子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当场公布中标候选排序人名单。33.中标通知33.1电子评标结束后,由招标方当场宣布预中标结果,中标公告将在宜春财政局网(政府采购)33.2当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人未在7个日历日内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通知书或拒收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罚,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3.3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六、签订合同34.合同授予标准34.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评标结果并公示无异议确认为中标人的供应商。35.买方授标时更改所需货物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清单”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6.签订合同36.1各县(市、区)采购单位、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定合同时须提供所有货物生产厂家授权原件。36.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按照其中标总额的5%追偿损失。36.3如遇36.2情形,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候选公司中按综合得分排位顺序的高低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37.履约保证为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完成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待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货物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单;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其中标总额的5%赔偿损失。38.交货地点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指定地点。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项目县市区装备站): 乙方(中标人):丙方(采购人):丁方(见证方):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购251 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甲、乙双方根据2014年08月27日举行的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JXYCCG-2014-251-2公开招标采购达成本合同。一、中标商品清单(中标货物数量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货物需求数量时,按采购人实际需求采购数量签订合同,其他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及合同) 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乙方按国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三、交货时间: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验收方式1)验收人员,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验收。2)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如果发现所供货物未按投标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公告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货物质量要求供货,甲方有权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其因虚假投标作出的相关处罚。六、付款方式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中标人向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提供下例单据(A、B、C)后,由采购人(项目市、县、区装备站)向中标人按合同总价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A、宜春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县(市、区)、学校验收结算清单。B、政府采购合同。C、合格销售发票。七、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或延期供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甲方无理由拒绝乙方安装材料、设备及人员进场,乙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乙方如逾期供货,自愿承担甲方关于逾期违约责任以外的逾期罚款责任, 每逾期一日按千分之五罚款。八、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九、招标文件、补充变更公告、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执一份,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二份,法律效力相同。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账号: 丙方: 丁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14年 月 日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1、项目编号:JXYCCG-2014-251-2 2、项目名称: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项目3. 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宜春市201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仪器及音体美器材项目采购清单 编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要求单位数量“”提供样品1汉语拼音标准发音 示教仪、技术指标1显示机尺寸:不小于560x400mm; 2 频响:30-16KHZ;3信噪比:65dB; 3 4谐波失真:2%;5喇叭功率:16W; 4 6、LED点阵:32x16。、功能要求1可进行声母、韵母、整认音节发音教学;2可实现常用汉字四声音节拼读,汉字显示、笔顺及词组教学;3具有拼读、直呼两种教学功能;4LED屏幕显示,教学直观;5触摸按键,操作简单方便。 、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在7月底前经省级或以上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必须盖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章;须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台662汉语拼音线规4线4线个663汉语拼音磁性教具供小学低年级汉语拼音教学用的磁性汉语拼音教具,它是由磁性示教板与全部声母、均母、音节、连音符组成;声母、韵母、音节、连音符在示教板上移动、摆放,完成四声、拼音、识字等教学。套664成套打击乐器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锤、碰钟、串铃、三角铁规格型号:响板、木鱼、双响筒、铃鼓、沙锤、碰钟、串铃、三角铁等 技术参数及要求:(1)响板:该产品由主板及两块盖板连接组成;主板及盖板各有两个孔,主板夹在两盖板中间,用线绳穿过两圆孔串联在一起;实木材质,全长210mm,头长75mm,宽58mm;头为3片组装,每片厚度10mm,系绳组装。把长135mm,圆把直径13mm。颜色为浅红。表面无疖疤、裂缝,漆层均匀、光亮;演奏时,手持响板手柄摇动,上下盖板碰击主板应发出清脆的“啪、啪”声,不得有杂音。(2)木鱼:该产品由木鱼及木槌组成;用优质桦木制作。七个大小不一音高不同的木鱼为一套。每个尺寸宽长分别95mm80mm、90mm78mm、87mm77mm、82mm75mm、75mm68mm、70mm65mm、65mm55mm;表面均用油漆处理;木鱼呈梯形,最厚部开一缺口;发音清脆,不得有其他杂音。(3)双响筒:该产品由筒体、手柄、击槌组成;筒体用实木(槐木)制成,外形尺寸45195mm,内径约为28mm;两端掏孔、开缝,一端孔深约为60mm,缝长约为55mm,另一端孔深约为70mm,缝长为约65mm,缝宽均为2mm;手柄用硬杂木制成,尺寸约15150mm,两端呈球状;击槌用硬杂木制成,尺寸不小与10165mm,两端呈球状;筒体与手柄嵌接而成,应牢固、不松动。产品表面涂树脂清漆,漆层光亮、均匀;敲打双响筒时,发音清脆、悦耳,不得有杂音。(4)铃鼓:该产品由鼓身、鼓面、小铃组成;鼓圈木制,环保清漆,木本色。鼓圈直径250mm,高46mm,壁厚8mm。装铃片孔的长度为47mm,高为12mm。鼓圈上开有扁圆形小长孔78个,装置着67对铜制小铃,另有一个不装小铃的圆孔作为手握部位。铃片直径362mm mm,厚1mm;一面带鼓皮。材质为优质羊皮,用泡钉绷紧鼓皮,泡钉数量30个、均匀排列;演奏时,击鼓、摇鼓发声应清晰,无噪音。(5)沙锤:每副2个,每个由锤球和手柄组成;锤球用椰壳制成,呈空心椭球形,内装铁砂,木制手柄,手柄尺寸20110mm。锤球直径90mm,长度100mm。总长度230mm。手柄由硬质塑料或桦木等木材制成;手柄与锤球连接牢固,外表颜色柔和,表面光滑;演奏时,手持沙锤摇动,应发出“嚓、嚓”声,不得有其他噪声。(6)碰钟:产品由钟及丝带组成,每副二个;钟体用黄铜铸成,钟的最大外径48mm,高度42mm,壁厚3mm,单只重 70g;两钟相碰,声音清脆悦耳,发音响亮。(7)串铃:该产品由铃及柄组成,每副二个,大号;每只串铃由7只钢质小铃串连而成,小铃镀铬,镀层均匀、光亮;手柄用实木制成,木本色,环保清漆。手柄全长190mm(把长75mm,装铃部位长115mm),直径23mm;铃与手柄用铁圈连接,铁圈镀铬;串铃摇动时发音响亮。(8)三角铁:该产品由三角铁及击棒组成。3副一套,三角铁为等边三角形;材质为65号锰钢(弹簧钢),直径8mm,边长分别为150mm、200 mm、250 mm。表面镀铬,镀层均匀、光亮;击棒直径6mm,两端呈球面形,表面镀铬;用金属棒敲击,发音清脆悦耳,穿透力强,无其他杂音,延音长20s。套665录音机立体声,双卡1、立体声,双卡; 2、输出功率:4W+4W;3、FM/MW/SW三波段广播接收;4、AC: 220V/50Hz; DC:有;5、录音自动降噪电路。台666电子琴61键教学用,61键,符合GB/T12105-2007 电子琴的要求,所投产品必须属于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备字【20127 号】文件规定的入围产品。投标电子琴提供所投电子琴经国家轻工业乐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台667小锣材质为黄铜或青铜;直径220mm,重量400g技术参数及要求:(1)该产品由铜锣及槌组成。铜锣用薄青铜或黄铜板材制作,产品质量400g,直径220mm,中心脐直径20mm。厚薄均匀,平整,无毛刺,无裂缝,表面抛光氧化处理并涂油;(2)槌用硬杂木制成,表面无疤痕;(3)声学品质及外观质量应符合QB/T2175.1的相关要求。个668小堂鼓杨木或杉木制,鼓面为牛皮,鼓体直径300mm,高度200mm。红色。带槌技术参数及要求:(1)供中小学音乐教学用,由鼓及击槌组成;(2)鼓面用牛皮蒙制,无破损、皱折,鼓面坚韧有弹性、平整,气密性好,有足够的疲劳强度;(3)鼓体直径300mm,高度200mm,用杉木板制作,卷曲成圆柱形,表面无疤痕、裂缝,不变形,并喷中国红漆;(4)击槌用硬杂木制成,尺寸约12300mm,前端呈球状。表面无疤痕、裂纹;(5)堂鼓的鼓身上下口径相同,中部略大,漆面光洁;(6)演奏时音色纯正,不得有杂音。个669大锣材质为黄铜或青铜;直径300mm,重量500g,附槌技术参数及要求:(1)由铜锣及槌组成。铜锣用薄青铜或黄铜板材制作。铜锣质量500g,直径300mm,中心脐直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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