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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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赣建抚高新招字2017第G029号)招 标 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二O一七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 总则121.1 项目概况12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2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2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31.6 保密131.7 语言文字131.8 计量单位131.9 踏勘现场131.10 投标预备会131.11 分包131.12 偏离132. 招标文件13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43. 投标文件14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43.2 投标报价143.3 投标有效期143.4 投标保证金153.5 资格审查资料153.6 备选投标方案1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54. 投标1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5. 开标1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 开标程序165.3 开标异议166. 评标166.1 评标委员会166.2 评标原则176.3 评标177. 合同授予177.1 定标方式177.2 中标候选人公示177.3 中标通知177.4 履约担保177.5 签订合同178. 纪律和监督17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7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8.5 投诉18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1. 评标方法232. 评审标准232.1 初步评审标准2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3. 评标程序233.1 初步评审233.2 详细评审2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3.4 评标结果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6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7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9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41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4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4施工投标文件44一、投标函4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8三、授权委托书49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0五、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52六、项目管理机构53七、近三年财务状况表55八、承诺书56九、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57十、其它有关投标人施工部分评审的各项证明材料58设计投标文件59一、方案设计62二、投标函63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4四、授权委托书65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6六、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68七、项目管理机构69八、承诺书71九、其它有关投标人设计部分评审的各项证明材料72资格投标文件72第一章 招标公告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赣建抚高新招字2017第G029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已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金开发改字【200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位于西起金柅大道,向东延伸至金鹏大道,道路全长1.6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红线宽为50米,采用双向六车道;横断面布置为5M(人行道)+6M(机非混行道)+3M(分隔绿化带)+22M(机动车道)+3M(分隔绿化带)+6M(机非混行道)+5M(人行道)。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长约1.6千米,配套建设消防、供电、照明、通风、给排水、视频、标识、安全与报警、智能管理等附属设施。总投资约9200万元。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3.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道路高级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业绩同时具备以下要求:/3.4财务要求:/3.5信誉要求:/3.6其它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9月 18日,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2 报名资料费8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时交纳(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18 日9:30时整,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日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高新区 联 系 地 址:抚州市玉茗大道牛角湾新村 联 系 人: 邹先生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经收人:2017年8月 25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招标人名称: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抚州高新区联系人:邹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宏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抚州市牛角湾新村联系人:黄先生项目名称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地点西起金柅大道,向东延伸至金鹏大道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基本到位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是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市政道路高级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业绩具备以下要求:/4财务要求:/5信誉要求:/6其它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将疑问以邮件形式提交到邮箱:273447161。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发布澄清或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1.12重大偏离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有(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无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8日9:30时整,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 有投标报价(要约价)1、投标报价:本项目对设计费和工程施工承包费分别报价;2、设计费要约价为: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标准的60%计取;3、工程施工承包费要约价为:(估价9200万元,最终结算以抚州高新区财政审核后工程总造价为准。)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采用响应性报价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 2000 元/日历天;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天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交纳形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同时该账户也必须是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80万元。收取保证金帐号转入以下任一账户。1、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2、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抚州市建行玉茗支行3、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4、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5、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6、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 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7、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开户行: 上饶银行抚州分行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交现金,以到帐为准,并注明工程名称等,如未注明,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其它要求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2、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保证金是否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为准,并应注明工程名称(如未注明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开标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证明,若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位出现不一致时,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证明为准。4、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重大偏差处理。保证金退回1、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回。3.5.2近年财务状况见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见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 1、资格标、施工标和设计标的正本与副本投标文件内容,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设计标的方案设计除外)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2、设计标的方案设计,采用 暗 标方法评标(经批准采用暗标方式的,方案设计均不得有与单位名称及相关连的内容)。3、未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资格标袋、施工标袋、设计标袋;其中资格标正、副本装在资格标密封袋中;施工标正、副本装在施工标密封袋中;设计标(含方案设计)正、副本装在设计标封袋中;且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2)施工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3)设计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其中方案设计为暗标)(暗标);装订要求本项目设计标的方案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应将资格标、施工标、设计标、各自分别装订成册。1、资格标、施工标、设计标(除方案设计),用A4纸尺寸规格并装订成册;2、设计标的方案设计,采用A3#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3、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及目录要求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密封所有密封袋封口由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工程名称:玉茗大道(金柅大道-金鹏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名称: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在2017年 9 月 18日9:30时前不得开启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综合评估法(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7)查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8)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密封有效;(9)各投标人的资格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10)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施工标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后送技术类(施工类)评标委员评审;(11)招标人开启和查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设计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并对设计标的方案设计,进行编号,投标人签字确认后送评标委员(设计类)评审;(12)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统计综合总得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13)公布得分、排序情况。(14)招标人向投标人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15)开评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16)将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天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7 人。其中业主代表/名,开标前从江西省评标专家库(抚州分库)中按规定抽取:设计类(规划专业)专家 2 人,设计类(市政或园林专业)专家 2 人;技术类(市政或园林专业)专家 2人,经济类专家 1 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4.1履约担保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中标价的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9.2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将按相关规定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三天;9.3工程质保期:2年9.4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9.5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书、证件、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业主单位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9.6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前,必须来招标范围红线内现场进行地质勘查或测量,(勘察前凭符合资质的拟投标企业介绍信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相关资料,勘察或测量结果需代理公司确认。否则业主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注: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不一致时,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进行补偿。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答疑会议。1.9.2投标人如自行踏勘现场的,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理。1.9.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自行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至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澄清,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视为已获取。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本次投标不允许重大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下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澄清,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澄清文件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单位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行负责。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修改的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如遇有较大变动,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响应。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支付形式、开户行递交投标保证金、办理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备案表,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原件,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时(开标结束后补交的资料按无效处理),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6 备选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资格标、施工标、设计标(除方案设计外)除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还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必须按所提供的格式要求编制,并按要求盖章。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以下人员须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建造师参加开标会议。其中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会议的须提供身份证明书,若由本项目建造师出席开标会议的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标人最满意的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书、证件、业绩证明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施工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规定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投标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投标内容投标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投标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设计深度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任务书规定报名资料费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2项规定投标文件得分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OO分)设计投标文件:40分。施工投标文件:6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设计文件方案设计(20分)1、 该项目现场地形由投标人结合相关数据自行测量,并提供自行测量后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地形图。(5分)2、 设计创意分(10分):立意新颖的得10分,立意较好得8分,立意一般的得7分。3、 设计功能分(5分):总体布局设计合理得5分,基本合理得4分,功能欠缺得3分。设计企业资质(15分)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的得5分,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综合甲级的得10分,同时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的得15分。(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设计单位业绩(5分)1、 设计单位提供近五年项目建安费在65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且设计费在120万元以上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得1分。(1分)(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2、设计单位提供近五年项目建安费在72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且勘察设计费150万元以上的业绩得1分;设计单位提供近五年项目建安费在3亿元以上的道路工程且勘察设计费500万元以上的业绩得2分。(2分)(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设计单位提供近五年具有综合管廊规划面积30k以上的业绩得(2分)(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原件)注:每个业绩只记分一次,且一个工程业绩只能择其高值记分,不得重复记分。施工文件施工企业(5分)投标单位为抚州市本地企业或在抚州市设立分(子)公司的得3分。投标单位为抚州高新区本地企业或在抚州高新区设立分(子)公司的得5分。(提供招标公告前注册的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表)获奖情况(10)分1、2012年以来企业获得过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奖项或荣誉证书原件)2、2012年以来获得江西省行政部门颁发的省级奖项或荣誉每次1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奖项或荣誉证书原件)业绩(15)分1、投标单位提供近五年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中标价大于4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提供一个得3分,提供两个得6分。类似业绩需含道路、管道、绿化、排水工程(包含其中一项)。(6分) (业绩需在相关招投标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2、投标单位提供近五年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中标价大于7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提供一个得3分。类似业绩需含道路、管道、绿化、排水工程(包含其中一项)。(3分)(业绩需在相关招投标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3、投标单位提供近五年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中标价大于10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提供一个得3分。类似业绩需含道路、管道、绿化、排水工程(包含其中一项)。(3分)(业绩需在相关招投标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4、投标单位提供近五年来承接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中标价大于200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提供一个得3分。类似业绩需含道路、管道、绿化、排水工程(包含其中一项)。(3分)(业绩需在相关招投标网可查询并提供查询网址)注:每个业绩只记分一次,且一个工程业绩只能择其高值记分,不得重复记分。其他(15分)1、 在外省自有苗木基地1000亩以上得2分。在本省自有苗木基地超过1000亩以上的得5分。(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2、社会贡献分:(5分)在抚州市慈善总会进行精准扶贫捐款10万元以上得5分,五万元以上不到10万元的得3分。银行转账凭证未注明精准扶贫捐款不计分。(提供招标文件公告日前的银行转账凭证及抚州市慈善总会正式票据原件备查)3、施工单位近五年内中标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需在招投标网并提供查询网址可查询(5分)。报价分(15分)1、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的得15分。投标人得分=设计文件得分+施工文件得分注:1、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所有证明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记不良记录一次,并限制其在抚州市场招投标。2、设计文件的方案设计评分为:专家独立评审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该投标人最终设计标的方案设计得分。3、设计文件(除方案设计外)评分、施工文件评分,均为客观性材料评分(符合即得分,不符合则不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集体认定评审得分;当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举手表决方式认定是否符合。 4、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要约价的为废标。附件报价要约签约合同价:以中标单位的中标要约价作为暂定签约价。一、 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2、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版)3、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估价表(2004版)4、江西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单位估计表(2006版)5、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计表(2006版)6、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版)7、江西省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版)8、最终施工图9、取费按抚州市有关文件执行。二、编制原则 1、人工费调差按赣建价20135号文件执行。2、材料价格的确定:抚州市信息价有的采用抚州市信息价,抚州市信息价没有的采用江西省信息价,江西省信息价没有的采用四方询价(审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方式或双方协商确定。三、其它说明1、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2、结算时按投标报价要约价同等比例下浮;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2)投标文件施工标评审;(3)投标文件设计标评审。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及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之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所述内容;(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2.3 投标人得分=施工标得分+设计标得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由评标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 。1.1.2.2 发包人: 。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1.1.2.5 设计负责人: 。1.1.2.6 施工负责人: 。1.1.2.7 采购负责人: 。1.1.2.8 分包人: 。1.1.2.9 监理人: 。1.1.2.7 总监理工程师: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承包人建议书; (8)价格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3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4.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理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5.3款和第5.5款的约定执行。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 。1.4.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约定执行。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 。1.4.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4.4 文件的照管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以及其它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1.5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1.5.1承包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1.5.2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导致承包人增加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2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11.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可以行使的其他权力: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4. 承包人4.1.10 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4.2.1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的形式内容)提交履约担保;或者其他经过发包人认可的格式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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