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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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专用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工程量清单)招标编号:ZJ201809-XHQH招标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河北中交远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九月1- -禁止投标人串通投标禁止投标人弄虚作假禁止投标人以行贿谋取中标禁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严厉打击招标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编 制 说 明一、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第51号)(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的内容,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而成的项目专用本。二、本招标文件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中的“投标人须知”正文、“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评标办法”正文,并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细化和完善。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是由公路工程标准文件2018年版)以及本项目专用文件共同组成的,投标人应将两者结合起来阅读、理解和使用。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以相同序号标识的内容,由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要求并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使用。五、招标文件中未注明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有关材料均为原件。六、本项目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请登录本项目邮箱ydzb002(密码85809098)下载。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资格审查条件18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8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18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18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8第三章 评标办法4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主要格式5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3第六章图纸(无)81第七章技术规范82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100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104目 录(第一个信封)106一、投标函10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8二、授权委托书110三、投标保证金113四、施工组织设计114五、项目管理机构115六、资格审查资料116(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6(二)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117(三)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118七、承诺函122八、其他材料123目 录(第二个信封)125一、投标报价函126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438号文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126号,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日常养护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2.2项目概况:桥梁日常养护工程包括更换伸缩缝胶条、整体更换防落网、处理锥坡塌陷、桥梁裂缝处治等。2.3工期: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缺陷责任期3个月。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详见如下:标段桩号备注QH-1标段桥涵k0+000-k62+050QH-2标段桥涵k62+050-k120+278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5在“信用中国”网站(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6日9:30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5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交远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邢台县会宁镇时村村东地 址: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联 系 人:张丙玺联 系 人:李 静电 话:0319-2787868电 话:0311-85809098传 真:0319-2787868传 真:0311-858090908.附件: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3) 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3、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2017年8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附件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1评标方法本条修改为: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第一信封所附业绩(需符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合同金额大的优先。(2)投标人同时在2个标段投标的,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中标。若一个投标人在2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选择靠前的标段确定中标候选人。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8)同一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价:10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2.2.4评标价10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2,即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E21,即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3.3.2-3.3.5不适用3.5.1不适用需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地 址:邢台县会宁镇时村村东联系人:张丙玺电 话: 0319-2787868传 真: 0319-278786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北中交远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联 系 人:李静联系电话:0311-85809098传 真:0311-858090901.1.4招标项目名称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施工1.1.5标段建设地点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日常养护经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工期工期: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6月3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Error! No bookmark name given.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况无1.4.4(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1.4.4(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1.4.4(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4.4(6)不适用1.4.5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不适用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不适用1.11分包不允许2.1招标文件的组成修改为: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 技术规范;(7)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6 天前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章)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章)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修改为:第一信封:(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承诺函(8)其他材料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1)投标报价函(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3.2.3报价方式单价3.2.6是否接受调价函否3.2.8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QH-1标段:855670元,QH-2标段:889582元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2.10不平衡报价本款补充:3.2.10招标人如果认为投标人的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在合同谈判时有权在保持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QH-1标段:15000元,QH-2标段:16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单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QH-1标段账号:2116004100201809204526 ,QH-2标段账号:2116004100201809205066,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汇款时请注明用途、投标项目简写,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缴纳及退还保证金电话:0311-66635075)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设区市级及以上的国内商业银行出具。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增加: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3.4.4其他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有关资料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本项细化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具有养护工程资质的外省企业已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3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要求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近3年来(2015年8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5.4“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要求修改为:“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3.5.5“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要求本款细化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还应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其他要求:无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无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人地址:邢台县会宁镇时村村东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2018年 10 月 16 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招标人名称: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人地址:邢台县会宁镇时村村东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银行保函封套:招标人名称: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招标人地址:邢台县会宁镇时村村东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2018年日常养护桥涵养护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在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开启,不再邀请各投标人参加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5)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的自然摆放顺序开启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的自然摆放顺序开启5.3开标异议增加: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 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期限:3 日7.2评标结果的异议本款补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异议材料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7.6款规定的中标结果公告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 3 日7.7.1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内商业银行。采用银行保函时,经招标人同意,可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的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路462号电话:18133830135传真:0311-86935022邮编:050071监督部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工程派驻纪检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电话:0311-66620680(固定电话)13315146195 (移动电话)邮编:05000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信贷证明的要求本款补充:如果投标人认为其资金能力不够充足,应提交一份商业银行开具的信贷证明。信贷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原件不退还)。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的格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3、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2017年8月1日至今)年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内(2015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5)在“信用中国”网站(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问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2)投标函;(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合同用款估算表。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3.1.1项采用以下条款: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工程量清单的填写分下列两种方式。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1)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或将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上传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网站供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并打印出投标工程量清单,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单独拷入招标人提供的光盘(或U盘)中密封在投标文件内一并交回。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报完成并打印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其投标将被否决。(2)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第9.2.5项的规定。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3.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则应在招标文件中给出调价函的格式。投标人若有调价函则应遵循如下规定:(1)调价函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调价函应说明调价后的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为准,而且投标人只能有一次调价的机会;(2)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指定的报价不允许调价;(3)调价函必须附有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调价函必须粘贴或机械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若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或调价函未装在投标文件正本首页,调价函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报价作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多于一个,或对不允许调价的内容进行了调价,或调价函有附加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4)若招标人接受调价函,投标人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应保持一致,如果报价金额出现差异时,则以有效调价函的大写金额报价为准。3.2.7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是否由于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第16.1款的规定处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第16.1.1项的规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价格调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测算确定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变值权重范围,并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范围:投标人在此范围内填写各可调因子的权重,合同实施期间将按此权重进行调价。3.2.8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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