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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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怎么办 1、公司股权转让税不征收营业税,即转让公司业股权(指企业本身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2、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入股后,把股权转让他人,要征营业税。3、股权转让溢价部分,转让股权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随着经济的发展,众多公司纷纷建立,在市场交易中,公司及企业间的股权转让越来越频繁。依据公司制企业来说,不同形式的企业在股权转让中要交的税也不同。法律法规对这方面也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所以大家应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那么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如果交的话又有什么具体的规定。的小编在这里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一、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1、公司股权转让税不征收营业税,即转让公司业股权(指企业本身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2、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入股后,把股权转让他人,要征营业税。3、股权转让溢价部分,转让股权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二、具体的法律规定现在很多公司涉及股权转让,那么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公司是资本联合之产物。资本自由流通是资本企业的生命线。保障资本流通的自由与安全秩序是立法的首要任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内部转让就是股权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不涉及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对于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改变,因此各国的公司法对公司内部的出资转让极少限制,并且不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转让即可成立。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也是如此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该条款并无其他限制性规定,仅在最后一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赋予了公司股东更大的自由度,在订立公司章程时可以做出例外规定。 而外部转让则因为会吸收新股东加入公司而改变股东的原先结构,影响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所以对于人合性占重要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权的外部转让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有别于原公司法的规定,原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应当经公司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这意味着转让股权的股东被排除了表决权,这样的规定更具有合理性。但原公司法仅有这个规定,在股权转让的实际运作上,并没有任何的可行性。例如,如果其他股东借口并不知道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承认知道此事但迟迟不作决定,既不表示同意也不表示反对,而使股权转让处于无限期的拖延和等待中,在某种程度上这实际是限制了股权的转让。鉴于以上情况,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进行了程序性的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条款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如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满三十日未答复的,将产生默认已同意转让的法律效果,这就使得欲转让股权的股东不至于陷入“欲哭无泪”的境地。但这其中“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是个关键环节。欲转让股权的股东必须证明其他股东已接到你送达的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并将这送达之日以有效的方式固定下来,否则其他的都没意义。因为有意阻止股权转让的股东可以说我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我也不知道这回事,即使他实际接到了通知,也知道此事。因为在我们这个大力提倡诚信的国家,这样的事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可能发生的。 因此,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用公证这个法律武器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公证的证据效力来固定这个关键的“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就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了。公证的证据效力是公证的法定三大效力之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送达股权转让事项通知书的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员的陪同下,向其他股东逐一送达该通知书,将“收到通知书”这一事实和“收到之日”这一重要日期用公证的方式固定下来,为自己股权的转让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的支持和保证。 除此之外,我们在公证实践中又面临了新的领域。因为公司法在股权转让中第一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发生继承,而这种继承不仅仅是传统的财产权的继承,而且是包括股东所享有的参与公司事务管理的权利的继承。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不仅有财产权利,还有非财产权利。在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自然人股东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过小编对股权转让单位交不交税简单的回答,想必大家已经有了了解。股权转让当然要交税。但是股份制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交的税还是不同的,总之,公司交的税有多少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所以大家应该多了解一下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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