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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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都市维护建设税法打印本页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理解)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国公司除外)第二节税率(熟悉)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7%、5%、1%尚有两种特殊状况:第三节计税根据(掌握)1.城建税计税根据只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涉及非税款项。2.纳税人违背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3.纳税人违背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根据。4.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步减免征。5.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进口产品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但不征收城建税,即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熟悉)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合用税率第五节税收优惠(理解)第六节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理解)附:教育费附加(熟悉)1.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根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外商投资公司和外国公司不缴纳教育费附加。2.计征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3.计征比率: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4.计算【例题】某卷烟厂(地处县城)12月销售卷烟500箱,获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请计算当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卷烟比例税率为45%,固定税额150元/箱)【答案】(1)应纳消费税=50015010000+15045%=75(万元)(2)应纳增值税=15017%=25.5(万元)(3)应纳城建税=(75+25.5)5%=5.025(万元)(4)应纳教育费附加=(75+25.5)3%50%=1.5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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