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借款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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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借款合同十篇 借款合同 篇1借款合同培训课件一、什么是借款合同所谓借款合同,是指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法律关系中,出借资金的一方称之为贷款人,借入资金的一方称之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法律对借款人的资格并未作任何限制,只要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和自然人,均可成为借款人。而法律对贷款人的资格作了严格限制,贷款人只能是依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社、城市信用社及其联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但自然人作为贷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俗称民间借贷)受国家法律保护。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 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 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三、借款合同的种类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两大类(一)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包括:1.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包括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及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上述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2.双方当事人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之外的企业间借款合同从现行法的规定来看属无效合同,但是现行规定已有松动迹象。(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经国家核准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将货币资金出借给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归还所借资金和利息的合同。1按照贷款资金_,金融机构的贷款可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2按照货币的种类可划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3按照借款用途可划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4按照借款合同有无担保,可分为信用借款合同和担保借款合同四、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据合同法第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和还款方式等条款。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_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2.借款的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范围,是贷款方决定是否贷款、贷款数量、期限长短、利率高低的重要依据,借款人必须如实填写,并且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4.借款金额借款金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我国现行的借款利率管理体制实行借款基准利率和法定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贷款政策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进行管理。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内以法定利率为浮动基础,自行确定各类、各档次的借款利率。因此,一份借款合同究竟采用何种利率,应根据具体贷款的种类、用途、期限的不同来确定。我国的法律、法规对民间借款利率没有硬性规定,目前执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该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签订民间借款合同时,采用利率应根据上述意见规定及具体贷款种类、期限的不同来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也需要遵循这一规定。6.借款的期限借款期限是指贷人同意让借款人使用用借款的期限。当事人双方一般根据借款的种类、用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借给能力等因素商议确定借款期限。7.还款的资金_及还款方式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是一次性偿还借款,还是分期偿还腊款,是本息一次性偿还,还是本息分别偿还。8.保证条款保证条款是借款合同保障贷款人实现债权的重要约定。对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贷款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借款合同的担保,当事人既可以采用由借、贷、担保三方当事人共同协商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的形式,也可采用由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并同时向贷款方出具书面还款保证书的形式。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因此,也是合同的主要条款。10其他条款除上述主要合同条款外,借款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通知和送达条款以及当事人双方商订的其他条款等。借款合同 篇2借款人: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邮政编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贷款人: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邮政编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开户行及账号:_甲方因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种类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3.长期贷款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小写):_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 贷款用途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确定利率:(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3.首次付息日为_年_月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第五条 还款方式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归还期限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第六条 贷款展期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的担保合同。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十三条 公证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九条 其他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地点:_省(市)_市_县(区)甲方:_ 乙方:_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或委托代理人)_ (或委托代理人)_盖章_ 盖章_日期:_ 日期:_借款合同 篇3借款单位:(简称甲方)_贷款银行:(简称乙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行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特向乙方申请_借款,经乙方审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万元,规定用于_.二、借款期约定为_年_个月,即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日期 金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三、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分罚收利息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四、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日期 金额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五、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八、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九、甲方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_(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借款单位:(公章) _ 法定代表人:(签字)_贷款银行:(公章)_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担保单位:(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借款合同 篇4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机动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为质物向乙方质押,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且质物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质押,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逾期三日甲方不能偿还乙方借款,乙方可随意处置甲方质押车辆。第四条、甲方必须连同与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置税、保险单据、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机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五条、在质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第七条、质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质押物。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论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第八条、本合同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承担乙方在诉论中的一切费用。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不能履行或不通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时,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本合同签订日期:_年_月_日借款合同 篇5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是诺成、双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借款是日常生活中常发生的,对融通资金,互通有无,满足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有重要作用。分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贷款合同、信用担保合同和财产担保合同、短期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和长期借款合同等。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依照约定提供担保、如实申报、容忍、按照约定使用借款、近期归还借款和利息等义务。贷款人的义务包括:近期足额提供贷款和保密义务。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向对方借款的一方称为借款人,出借钱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贷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并不以合同的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从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之时起,借款合同就正式成立、生效。2、 贷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在借款合同中,借款方亨有使用借款的权利,同时又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及时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义务;出借方享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及时收回借款,并取得利息的权利,同时又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义务。如果其中的一方不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另一方就不能实现其应享有的权利。因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一种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关系。由此可见,借款合同属于双务合同。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公民之间的借款也可以不约定利息。但是,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高于国家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利息的,借用人不仅应于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同等数量的货币,而且应当支付约定的利息。但是,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二、借款合同的种类借款合同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一)按借款对象划分按照贷款对象的不同,贷款合同可以划分为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两大类。银行贷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信贷合同,它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借用人之间关于银行或金融机构将货币出借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于规定期限内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外的人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是非金融机构之间关于一方贷与另一方金钱的协议,也包括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二)按借款的货币种类划分借款合同按照借贷的货币种类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人民币借款合同,是指借贷的货币为人民币的借款合同。外币借款合同,是指借贷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借款合同。(三)按担保方式划分按照担保方式的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信用担保借款合同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两类。信用担保借款合同,是指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由借、贷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保证借款人能够近期,全面地履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这种借款合同,也称为保证借款合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是指采用财产担保即抵押的方式而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由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义务能够按期得到履行,而向贷款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担保,这种借款合同,也称为抵押借款合同。(四)按借款的期限划分按照借款的期限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短期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和长期借款合同。短期借款合同,一般是指贷款方为解决借款方生产、生活、经营中周转资金的需要,向借方发放借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一般说来,短期借款合同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是指贷款方为解决借款方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或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向借款方发放借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借款合同。长期借款合同,是指贷款方为解决企业长期发展如基本建设投资,公民的重大生产、生活等问题发放借款时签订的借款合同。长期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的内容按照合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包括:借款种类、借款的货币种类、借款用途、借款数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款、违约责任等。(一)借款种类从不同的角度,借款有不同的种类。由于各种借款的利率、偿还方式等有所有不同,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借款的种类。(二)借款的货币种类由于借款的货币种类不同,借款的利率,偿还方式以及国家相应的调整政策不同,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必须写明是何种货币借贷,是人民币借贷,还是外币借贷,如果是外币借贷,还要写明具体的币种。(三)借款用途为便利贷款人监督款的使用,维护贷款人的利益,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用途。(四)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的数量多少,它是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限额。借款合同中如果没有借款数额,就失去了提供借款、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借款合同中的具体借款数额,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对于银行借款合同,不得突破国家下达的信贷计划。根据借款方的实际需要,可以由贷款方一次性将借款发放给借款人,也可以分次发放。借款人在必要时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借款的数额,但一般不得增加。(五)借款利率利率是贷款在一定期限内利息的数额与本金的比率。利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一般说来,年利率以百分之几表示,月利率以千分之几表示,日利率以万分之几表示。借款合同 篇6借款人: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贷款人:浙江九和宏盛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从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为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 年。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1、借款利息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五、借款偿还: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六、违约和违约处理:(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 罚息。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康威利日用制品厂 贷款人:浙江九和宏盛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篇三: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应如何确定借款人名称:_贷款人名称:_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电话:_邮政编码:_借款人名称:_贷款人名称:_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电话:_邮政编码:_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乙方接受_(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年_字第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年_月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大写)(小写)用途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开立账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第三条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_个工作日内将贷款按额放出,转入甲方账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日期金额1._年_月_日_万元2._年_月_日_万元3._年_月_日_万元4._年_月_日_万元第四条还款资金_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_第五条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具体还款计划如下日期本金利息1._年_月_日_万元_2._年_月_日_万元_3._年_月_日_万元_4._年_月_日_万元_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第七条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借款合同 篇7出借人:公民身份号码:借款人:公民身份号码:借款人因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借款金额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小写):_¥元,(大写):_元整。二、借款期限及用途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第三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方式归还: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小写):_¥元,(大写):_人民币元整。还款日为每月_日。四、借款的发放第六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及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给借款人,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为元,以转账方式支付部分为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借款人应出具收条。转账完成、借款人出具收条,即证明出借人已完成款项出借。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第八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第九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第十三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第十四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第十七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第十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九、提前还款第十九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十、担保条款第二十条 本合同第二十条第1款所载担保人自愿成为本借款合同的保证人,自愿以个人及家庭所有财产为本合同所载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十一、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以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为基础按月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清偿完毕之日。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十二、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四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第二十五条 合同签订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第二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出借人(签字):借款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担保人(签字):担保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借款合同 篇8【案情】20_年1月15日,王某向谢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为10个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项本金和利息都未归还分文。20_年1月1日,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100万元的本金及从20_年1月15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计。另,20_年1月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6%。【分歧】本案因借贷双方对借款10个月后的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故在审理时对逾期利率的确定,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理由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二种意见:与借款期内利率相同计算,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第三种意见: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计算,理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金性质,应依法择高计算。【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借款利率不能违背国家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借贷关系发生时,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86%,四倍利率为:4.86%1241.62%。即月息为1.62分,现原被告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2.4分,超过0.78分,对超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故本案借款期内的利息应确定为月息1.62分。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属违约金性质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对于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款项的行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其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逾期付款是指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债权人款项的行为,同逾期借款一样是违约行为,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约定给付款项的超期罚息。对借款合同来说,逾期借款与逾期付款内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逾期贷款如何计算利息问题的请示时,以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答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第8号”批复中用词也不难看出逾期利息属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已经不再单属利息性质了,更多的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性质,20_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_)25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_年1月1日起,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还款利息的精神实质亦是使借款人逾期还款付出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明显带有处罚性质。三、原告逾期利率诉讼请求合理合法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年8号、法释(20_)3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_)251号文件,确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计算标准也应是本案计算逾期利息的标准。结合本案来说,原被告借款期内的利息依法应确定为月息1.62分,此利息应理解为系原被告双方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即 “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如加收50%,则月息可达2.42分,现原告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故应依法予以支持。2、最高人民法院法20_336号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六点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3、从所有权的角度考虑,利息是基于所有权的一种法定孳息,无论是在约定期间内还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货币所有者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换句话说,逾期利息是非给不可的,即使没有约定(除非所有权人放弃)。此外,若将原利率适用于逾期过程中,则是将逾期这种违约行为的表现视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的自然延续,这等于抹去了这种行为的违法性,显然是不妥当的。借款合同 篇9【关键词】: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 计算民间借贷案件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孙银亮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而产生的利息,借款人超过约定的还款期限未能还款,实质上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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