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工程索赔的方法与对策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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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工程索赔的方法与对策在建筑行业日益残酷竞争的今天,“低中标,高索赔”已成为建筑商打开市场的金钥匙。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非自身因素或者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索赔事件的发生,可能是发包人的行为引起,也可能是第三人的行为引起,还可能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但一定要有造成损失的后果才能提出索赔。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与发包人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工程索赔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在发包人拒绝签证的情况下,建筑商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请求的一种权利。 一、工程索赔的情形 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即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好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如果发包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人创造进场条件,造成承包人的施工队伍不能进场,准备进场的施工机械不能到位,应提前进场的材料运不进,其他的开工准备工作不能按期进行,必然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2、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方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部分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3、工程设计变更。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等待修改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计划增加,工期比原计划延长。 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必然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若发包人长时间拖欠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将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为此,工程结算办法规定:(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付款,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5、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如果发包人没有按合约定的时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价格、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这将导致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6、发包人对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问题久拖不决,或者发包人工作失误对承包人进行不正确的纠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现工程问题,向发包方寻求解决办法,或者向发包人提出解决方案,如果发包人不及时解决或批准,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某施工部位或项目采用的材料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产品质量的要求,从而要求承包人改变施工方法或者停止使用某种材料,但最后证明这是发包人的过错。7、在施工中发现不可预见因素。 一是在施工中发现了不可预见障碍,承包人在开工前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现场资料,并经过现场调查,都无法发现的地下自然或人工障碍。二是其他第三方原因,是指与工程有关的其他第三方所发生的问题对工程施工的影响。 8、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国家政策及法规的变化。 是指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某些国家政策及法规,我国每年都有关于对建筑工程造价的调整文件出台,如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调整、建筑材料的市场价与预算定额价差的有关处理规定。 9、发包人提出中止或者解除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非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终止或放弃,承包人有权提出盈利损失或者补偿损失的索赔。盈利损失等于该项工程合同价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补偿损失等于承包人在该项工程已花费的费用减去已结算的工程款。二、工程索赔的依据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方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的日期及数额记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国家、省、市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的文件。以上十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商必须重视做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三、工程索赔费用的内容 1、工程量增加费 工程量增加费,是指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施工中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超过了原合同或图纸规定的工程量,而发生的施工索赔。 2、施工延误损失费施工延误损失费,是指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所导致的施工延误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发生的施工索赔费用。 3、加速施工费 加速施工费,是指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加速施工,从而比正常进度状态下完成同等数量的工程量施工成本提高而发生的施工索赔费用。 4、发包人违约损失费 发包人违约损失费,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发生的施工索赔费用。 5、中止与解除施工合同损失费中止与解除施工合同损失费,是指由于施工合同的中止与解除,给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而发生的施工索赔费用。 6、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影响的费用国家在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变化或新的政策、法则颁布实施后,对工程往往会产生很大影响,施工费用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建设工程费用应当进行相应调整。 四、工程索赔存在的误区工程索赔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发包方、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五、工程索赔中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承包人要积极认真地履行合同职责,努力创造索赔的最佳条件。工程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整个工程索赔处理的过程是履行合同的过程。承包人要以积极合作的态度认真履行合同职责,这不仅能够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社会信誉,而且能够与发包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为索赔的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注重于重大索赔,着眼于实际损失。 注重于重大索赔,是指集中精力抓住索赔事件中对工程影响程度大,索赔额高的事件提出索赔,相对于重大索赔的小项索赔可采取灵活的方式处理。着眼于实际损失,是指计算索赔额时要实事求是,不要高估冒算弄虚作假,这也是双方友好处理索赔问题的条件之一。因为一个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工程有多大影响,对双方并非深不可测难以掌握。 3、工程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最重要的是计算工程成本,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给定的投标条件以及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在施工合同履行中,如果由于这些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使承包人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承包人要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只有通过索赔这种合法的手段才能做到。要搞好工程技术人员索赔,承包人要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有可靠的依据。六、工程索赔的解决方式施工索赔的解决方式是多途径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可以友好协商,也可以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还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采用哪种方法解决施工索赔,完全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结束语: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发包方、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因此,为提高工程索赔的效率和效益,让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参与和指导工程索赔的运作将显得越发重要。工程索赔的依据1、 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2、 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 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 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 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6、 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7、 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8、 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9、 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以上九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商必须重视做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工程索赔新概念:预期可得利益所谓“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索赔”,是指因为发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致使承包人本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增值的利益不能实现和取得,承包人向发包人单方面提起的赔偿损失主张。应该看到,预期可得利益索赔在我国工程索赔领域还是一个并不常见的概念。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来认识它?实践中又应该如何把握?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根据原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预期可得利益本来是被排除在可以进行工程索赔的费用之外的。但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合同法改变了这种状况,其第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规定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内经济合同的预期可得利益可以索赔,为承包人进行预期可得利益索赔奠定了法律基础。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索赔几种情况一种是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下称新版示范文本)的,根据通用条款第条,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包括发包人拖欠进度款,承包人停止施工,且超过天,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或者是因发包人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经预通知后有权解除合同。在上述情况下,承包人除了可索赔已完工程价款、退场费用、已付货款及退货费用外,还可索赔合同解除给其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并且一般主要是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另一种是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未采用示范文本的,承包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条及民法通则第条的规定,在发包人出现“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及“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时,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第三种是发包人单方面删除合同工作,(合同工作删除是指对合同约定的本由承包人施工完成的部分工作)如住宅楼单体等单位工程、装修等分部工程、门窗等分项工程,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不再施工,或指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对赔偿预期可得利益。承包人如何进行预期可得利益索赔?笔者认为至少应注意以下操作要点。不要轻易放弃索赔预期可得利益的权利。即不要轻易应允某些投标文件规定的“合同终止时承包人的索赔仅限于直接损失”等苛刻条款,或者在签订合同后一年之内视必要性请求法院或仲裁庭撤销。也不要在签署有关合同终止、合同工作删除的协议、结算书等文件时放弃这项权利。最好在签约前后的适当时机书面告知发包人承包该项工程的利润。利润预期比较简单,如果是按照工程定额及一定下浮比例确定的投标报价,定额利润率减去下浮率即承包人预期利润率。如果是按照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该种报价方法的交易习惯,在报价时或开工前向发包人报送费用拆分表。不事先告知预期利润,承包人在索赔时要确定预期计利润就很困难了。把握合同终止和合同工作删除索赔的主动权。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承发包双方过错往往相互交错。哪一方选择了有利的时机、把握问题的主动权,哪一方就容易取得索赔的成功。在选择索赔时机的同时,承包人不要因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有条件的单位可聘请专业律师作为索赔顾问。预期可得利益索赔是一类新型的索赔,涉及的新问题很多,既熟悉中国法律、又熟悉工程交易习惯和工程造价的专业律师在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索赔中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工程索赔中应注意怎样保留证据发布时间:2011-5-11 18:06:30浏览量:142【字体:大 中 小】 原告于年月日与北京某宾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原告承建新建宾馆,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月号开工,年月日竣工承包总价为万美元,其中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给付工程于年月日竣工交付使用后,被告拖欠工程款.万美元以及工程签证款.万美元、万人民币,合计.万美元、万人民币。此外还有应签证而未签证确认的索赔款折合人民币多万人民币。原告催讨这笔巨额拖欠款先后华了两年半的时间,无数次发函、派人上门摧讨,先后找过中国建筑总公司、北京市清欠办公室、北京市建委、国家建设部等各级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均无效果。后向法院起诉,由于资料保存完整获得了成功索赔。 解答 工程建设中,尤其是索赔中,资料的保管对索赔成功与否关系重大。资料管理工作中,工程施工过程例会记录应当全部保存完整。每周例会纪要真实的再现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这可以成为重要证据来源。此外,还应详细保存整个施工过程中收受建设单位分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和设计修改图纸的原始记录及工程洽商记录、双方来往的全部公函、文件、专题会议纪要等书面资料。在本案中,因为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原告的资料整理人员根据律师的要求,将每一项索赔项目分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的图纸、建设单位的书面指令、洽商记录和信函文件或每周例会纪要的记录、增加费用或支出的原始合同、单位以及实物照片等五至六个书面证据,来证明索赔的成立。这样就获得了索赔成功。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索赔发布时间:2011-5-11 18:06:09浏览量:129【字体:大 中 小】 索赔工作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索赔是否成功也是衡量工程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对于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管理来说,索赔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 小浪底水利枢纽进水塔工程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于1996年9月以劳务分包的形式从外国承包商手中分包的工程,施工中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我方)之间进行的。该工程开工以来,承包商从施工中的材料浪费、施工机具损坏、安全措施、工程质量等方面向我方进行索赔。我方也在工作的实践中,逐渐学到许多东西。截至1998年12月底,我方根据许多事件向承包商发出了276份文件,其中,索赔文件116份,反索赔文件76份,索赔意向性文件48份,索赔金额190多万元人民币。1998年底,承包商向我方提出,从该工程开工到1998年7月期间双方的索赔相互抵消。通过近3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感到工程索赔的工作重点是索赔证据的取得、索赔资料的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一、索赔证据的取得要取得索赔证据,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记录上,这是索赔的有力证据。一是要做好承包商所指定的各种日报表;二是异常工作情况记录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对每次发生的事件,均写出备忘录交给承包商现场工长签字。二、索赔资料的整理对搜集到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在承包商向我方提出索赔时,我们要通过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找出索赔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对其进行分析和驳斥,将承包商的索赔减到最低程度。同时我方也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三、索赔文件的编写索赔文件的编写一般是按照索赔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理及事件的最后解决过程进行编写的。在索赔文件编写时应注意:1在论述索赔事件过程中造成损失时要明确指出文件所附证据、资料的名称及编号;2在引用索赔事件中发生的各种事实条件时,要尽量做到详细、准确地把所有证据和盘托出,使对方对事件有详细了解;3在论述索赔理由时,引用合同有关条款要做到准确并具有说服力,最好是原文引用,所引用的合同文本都应与索赔事件相对应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发布时间:2011-5-11 18:05:43浏览量:149【字体:大 中 小】 摘要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本文根据济德高速公路七合同、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标段工程索赔运作过程,简单介绍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关键词工程索赔管理程序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2工程索赔原则: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32同期记录: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最终索赔报告: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4索赔的管理: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6结语: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索赔的钥匙发布时间:2011-5-11 18:05:06浏览量:70【字体:大 中 小】 某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签订了某一住宅小区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桩基另行发包),承包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本工程合同价为固定闭口形式,除设计变更外,在合同工期内不会因材料、设备、人工等的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在施工中由于种种原因工期延误120天,延误期恰好赶上钢材价格上涨。乙方认为,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105天里,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索赔总额为20万元。甲方接到该索赔文件后,经过研究后认为:合同规定材料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由乙方承担,但仅限于合同工期内,超过原合同工期部分材料价格应予合理调整。至于到底应该赔偿多少,甲方有关人员算了一笔帐:1、应予以调整价格的工期是因甲方原因延误的,包括桩基工程与设计变更,共计85天,应给予费用补偿。2、分析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15天是装修阶段由设计变更引起的,所以结构竣工前的延误仅为70天。3、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表明,当月使用的钢材应提前一个月进场下料成型,故2000年6月份开始的钢材上涨影响的是7月份及以后的钢材,从7月开始计算,影响的结构施工期为40天。4、根据乙方施工组织设计,40天仅施工三幢高楼的顶层及机房,共约2500平米,钢筋用量约为280吨,钢筋平均上涨265元/吨。因此,仅钢筋材料上涨一事,应给予乙方的费用补偿为280吨265元/吨=7.42万元。甲方以上述计算结果为基础与乙方进行了谈判,并使乙方最终同意了甲方的赔偿意见。点评:在本案中结构工程延误工期的计算,以及在延误的工期中由于钢材价格上涨引起的费用增加的计算,都是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来进行计算的。施工组织设计直接决定了工程索赔能否成立以及工程索赔额的大小,可见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工程索赔是至关重要的。工程索赔一般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工期索赔中,承包商往往会提出由于业主的原因导致了工期的拖延,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就会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如果被拖延的工作是在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上,则给予工期的顺延;否则不给予工期的顺延。审查的依据就是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进度。费用索赔包含多种情况。上述案例中业主就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种计划否定了承包商的大部分索赔。另外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加速施工,那么承包商应向业主报送加速施工的施工方案,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这样由于加速施工的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商可以依据原来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加速施工的施工方案向业主提出索赔。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索赔中是关键性的依据,然而有相当一部分的承包商并没有意识到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作用,往往在不同的工程中使用几乎同样的施工组织设计,而没有根据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写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也很不严肃,并没有把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由此可能产生两个后果:在需要进行工程索赔时没有依据;由于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而被业主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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