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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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案例分析 计算题推定全损例如,汽车运往销售地销售,每辆售价为10000美元。途中船舶遇险,导致货物遭受严重损失,如要修复汽车,所需修理费用,再加上继续运往目的地费用,每辆车将超过10000美元,此时,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予以全部赔偿,并将残损汽车交保险公司处理。案例: 有一被保货物-精密仪器一台,货价为15000美元,运载该货的海轮,在航行中同另一海轮发生互撞事故,由于船身的剧烈震动,而使该台一起受到损坏.事后经专家鉴定,认为该台仪器如修复原状,则需修理费用16000美元,如拆卸成零件出售,尚可收回5000美元.试分析在上述情况下,这台受损仪器应属何种损失?保险公司又应如何处理这一损失案件? 评析:这台受损仪器应属于推定全损。因为修理费用加上运至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货在目的地的价值。保险公司对于发生推定全损的货物,除按保单的规定给予赔偿外,被保险人应将该货物委付给保险公司,即将该货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由被保险人签署权利转让书作为证据,从而使保险公司在赔付货款以后,能够自行处理该货的残余部分,并享有该货有关其他权益.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如果被保险人未发送委付通知,损失只能被视为部分损失。案例分析n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2)600箱货物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n 从损失的性质上看,上述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为什么?n 评析:n (1)、(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这两项损失是由于火灾这一风险直接造成的;n (2)、(4)、(5)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三项是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进行救火而向船舱灌水,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出的特殊费用.案例: 有一载轮海轮在航行中不幸触礁,船身左侧出现裂口,大量海水涌进,舱内部分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将船就近驶上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接着为了起浮又将部分笨重货物抛入海中。问这一连串损失都是单独海损吗?假设共同海损共有8万美元.问各有关方面应如何进行分摊?(设船舶价值为100万美元,船上载有甲、已、丙三家的货物,分别为50万美元、30万美元、8万美元,待收取运费为2万美元)分析: 这一连串损失不都是单独海损,只有船体撞裂和部分货物遭浸泡属于单独海损.将船只驶上浅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均属于共同海损失。确定共同海损分摊的原则:1) 分摊应以实际遭受的合理损失或额外支付的费用为准; 2)经分摊后,应使遭受共同海损的一方与未遭受损失的其他关系方处于均等地位。因此,对上述8万美元不论受损的各方或未受损的各方均应按照原标的物价值比例分摊。如下表所示:有关各方标的物价值(万美元)分摊比例(100%)分摊金额(万美元)船方10052。634。210货方:甲5026.312.104 乙3015。791。263 丙84.210.337运费方21。050。084 合计1901008。00n 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n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n 我向澳大利亚出口坯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在海运途中因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批坯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n 问:对此损失应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是向船公司索赔?n 分析:n 因投保的是水渍险,水渍险只对海水浸渍负责而对淡水所造成的损失则不负责.假如该批投保了一切险,便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本例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可凭清洁提单向船公司进行交涉。n 我方按CIF New York 出口冷冻羊肉一批,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纽约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货物因港口无法作业不能卸载。第二天,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第五天罢工结束,该批羊肉已变质。n 问: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合理?n 进口商不可以向保险索赔。n 因为损失的原因不是罢工所导致的直接损失,而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可以不赔。n 1、我国某公司以CFR shanghai 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并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该公司通知承运人货物改卸黄埔港。在货物由黄埔装火车运往南京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该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但遭拒绝。n 问:(1)保险公司拒赔有无道理?(2)如海轮正常于6月1日抵达上海港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中而未运往收货人仓库,则保险责任于何日中止?n (1)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货物发生了非正常运输中的转运,保险责任自转运起终止。n (2)保险责任于8月2日终止。n 一百件棉纱从天津出口被运往吉隆坡,海轮于6月1日抵达吉隆坡港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而未运往收货人仓库,那么保险责任到8月2日即告终止。当然,如果在8月2日前这批棉纱运进了收货人仓库,则不论在哪一天进入该仓库,保险责任也告终止。如上述保险期限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n 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45头银铃牌餐具100箱,投保平安险。在装船时有10箱因吊钩脱扣而落海.n 问:这一损失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n 如按FOB或CFR条件出口又如何?n 答:根据CIC条款,平安险的责任之一是: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据此CIF条件所述之损失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n 在按FOB或CFR条件出口的情况下,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风险和损失应由卖方承担。而且买方按FOB或CFR条件在国外进行投保时,在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装船前的风险.除非买方应出口方的要求加保“Before loading risk或者出口方在国内保险公司投保“仓至船”这一段的保险,则又当别论.n 1、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德国某进口商达成一项皮衣出口合同,价格条件为CIF Hamburg,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投保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CC(A)险。生产厂家在生产的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将皮衣的湿度降低后,用牛皮纸包好装入双层瓦棱纸箱,再装入集装箱。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湿、霉、玷污、变色,损失达USD80000。据分析,该批货物出口地不异常热,进口地不异常冷,完全属于正常运输。n 问:(1)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是否负责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n (1)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不赔。因为该项损失造成的原因是由于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将湿度降低或包装不合格所造成的,属于发货人的过失,是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n (2)进口商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因为导致损失的原因在装船之前已经存在,所以是卖方应承担的风险。n 某年6月6日,提单持有人某进口公司就其从乌克兰进口的2161捆,计9964.139吨螺纹钢,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代理人代为保险人签发了日期为5月29日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单。保单载明:承保险别为平安险加短量险,保险责任起讫为“仓至仓”责任,开航日期为5月29日。6月26日,进口公司据其通过银行转账向保险代理交付3593.54元保费。7月15日,进口公司投保货物在海口港卸船,经理货公司理货和商检局检验,货物短少41捆,短少量重量184。29吨,货损金额为USD52659。214.n 8月7日,进口公司将有关单证及权益转让证书等全套索赔单证交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则以保单倒签为由拒赔。计算题n 某批CIF总金额为USD30000货物,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3%),保险金额按CIF总金额加10。n 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n 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n 解:q 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30000(1+10) (0.6+0。03%) 207.9(美元)q 根据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为:赔偿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 30000(1+10)33000(美元)n 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n 问:保险公司应收多少保险费?n 解:q 保险金额CIF价(1投保加成率)1000100(1+10) 110000(英镑)q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110000(0。30。2)550(英镑)n 例:大连某贸易公司向日本出口一批水果,发票总金额为USD15000,加一成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费率分别为0。7%和0。3。n 请计算投保金额和保险费。n 解:n 投保金额CIF价 (1+投保加成率)USD15000 (1+10)USD16500n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USD16500 (0.7%+0。3)USD165n 我国某公司对外出售商品一批,报价CIF London23500欧元,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两者费率合计为0。7%,现客户要求改报CFR价。n 问:在不影响收汇额的前提下,我方应报价多少?n 解:n 投保金额CIF价 (1+投保加成率)23500 (1+10)25850(欧元)n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258500。7180。95 (欧元)n CFR价CIF价保险费23500180.9523319。05 (欧元)佣金v 例:我某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2000美元/公吨CIF纽约,外商要求改报4含佣价.v 问:在保证我方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我方应该报含佣价为多少?v 解:v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v CIFC4CIF净价(1佣金率)2000 (14)2083。33(美元)v 例2:调整含佣价的佣金率:已知CFRC3%为1200美元,保持卖方的净收入不变,试改报CFRC5价。v 解: CFR净价CFRC3%价(1佣金率)1200(13%)1164(美元) CFRC5价 CFR净价 (1佣金率)1164 (15%)1225.26(美元)折扣v 某商品出口价为CIF伦敦1000美元减3折扣.v 求:该商品的折扣和折实售价.v 解: 折扣额含折扣价折扣率 1000330 净价含折扣价(1折扣率)1000 (13%)970 (美元)第四章 国际贸易术语n 我方以FCA贸易术语从意大利进口布料一批,双方约定最迟的装货期为4月12日,由于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将货物交给我方指定的承运人.当我方收到货物后,发现部分货物有水渍,据查是因为货交承运人前两天大雨淋湿所致。据此,我方向意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赔,但遭到拒绝. 问:我方的索赔是否有理?为什么?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因为本案中,我方收到货物后,所发现的部分货物的水渍,是因我方业务员的疏忽导致意大利商人推迟交货而造成的,责任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我方的索赔是无理的。n A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茶具,买方要求A公司代为租船,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A公司在约定日期内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不同意更换条件,以致延误了装运期,买方以此为由提出撤消合同。n 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n 我某进出口公司向新加坡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口香料15公吨,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500美元FOB湛江,装运期为10月份,集装箱装运.我方10月16日收到买方的装运通知,为及时装船,公司业务员于10月17日将货物存于湛江码头仓库,不料货物因当夜仓库发生火灾全部灭失,以致货物损失由我方承担。n 问:在该笔业务中,我方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是否需要承担案中的损失?为什么?n 我方若选择FCA术语成交,则可以在货物运至湛江码头时(或之前)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不必承担案中的损失。本案采用集装箱运输,若采用FCA术语成交,比FOB术语成交多以下好处: 1,可以提前转移风险 2,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 3,可以提早交单结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 4,可以减少卖方的风险责任,这样,不但我方不用承担案中的风险,还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提早交单结汇。n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了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号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号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我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号晚间发生了火灾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n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因为,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风险应由我方承担。我某出口公司就钢材出口对外发盘,每公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CIF伦敦。问: 1,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2,如果最后按照CIF伦敦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何不同?n 1、原报价格为每公吨2500美元FOB广州黄埔,现外商要求我方将价格改为CIF伦敦,我方应调高对外报价。因为,以CIF价格成交时,我方需要负担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n 2、当最后我方以CIF术语成交时,卖方不但增加了订立运输合同和办理保险手续责任,而且还增加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和保险费这两项费用的负担。n 但不论以FOB还是CIF术语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都以装运港的船舷为界.FCA、CPT、CIP与FOB、CFR、CIF的区别FOB、CFR、CIFFCA、CPT、CIP运输方式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仅限于船公司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以是船公司、铁路局、航空公司,也可以是安排多式联运的经营人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均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需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货物风险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保管时转移装卸费用的负担在程租船运输中,如船方不愿意承担装卸费,买卖双方就要通过贸易术语的变形对谁负担装卸费做出规定如果使用租船的海洋运输,承运人收取的运费中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货(装船)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卸船)费用,因此不存在装卸费用的负担问题FOB、CFR、CIFFCA、CPT、CIP运输单据卖方一般向买方提交已装船的通常提单(B/L),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如在海运方式下,可提供提单或不可转让的海运单;在铁路、公路、空运或多式联运方式下,应分别提供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运费负担主要为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费主要为出口国指定地到进口国指定地点,中间可能涉及几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投保险别买方或卖方要为货物投保海洋货运险买方或卖方要根据具体采用的运输方式而投保相应的海运、陆运、空运、邮包等险别FOB、CFR、CIF的比较卖方买方相同点1、装货,充分通知2、出口手续,提供证件3、交单1、接货2、进口手续,提供证件3、受单、付款4、都是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一致,都是以船舷为界5、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6、都只适合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不同点FOB租船订舱、支付运费(F)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I)CFR租船订舱、支付运费(F)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I)CIF租船订舱、支付运费(F)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I)FCA、CPT、CIP的比较相同点1、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均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2、风险划分均以货交承运人(第一承运人)为界不同点FCA卖方不负责办理运输、保险,不承担相应费用,价格中不含出口运费、保险费CPT卖方办理运输并支付运费,价格中包含运费CIP卖方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运费、保险费,价格中包含运费、保险费n 三。 练习题n 选择题(单项)1。按照2000年通则的规定,以FOB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2。CIF Ex Ship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3。 某外贸公司对外以CFR报价,如果该公司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为宜.A。FCA B.CIP C.CPT D.DDP4. 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的是() A。 FCA B。 FAS C。FOB D。 EXW5。象征性交货意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A。不交货 B.既交单又实际性交货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6。 CIF Ex Ships Hold属于() A。 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类7.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 A。CIF Liner Terms B。CIF Landed C. CIF Ex Ships Hold D。CIF EX Tackle8。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 A. 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 B。均由卖方承担 C. 均由买方承担 D. 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n 选择题(多项)1。 FOB、CFR、CIF和FCA、CPT、CIP术语的主要区别是()A。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 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 C。装卸费用的负担不同D。 运输单据不同2. 以下对于贸易术语变形说法正确的是()A.不改变费用的负担 B。不改变交货地点 C。不改变风险划分的界限D。 不改变支付条件3。 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以下()是责任、费用划分点相分离的贸易术语 A。CFR B。 CIF C. CPT D。 CIP4. CIF 术语与DES术语的区别是()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CIF为凭单交货,DES为凭实物交货 C。不但风险划分界限不同,而且费用划分也不同, D。 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DES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5.若买卖双方以CFR卸至岸上术语成交,以下答案正确的是() A。卖方应承担货物运至目的港以前的一切风险 B。当货物卸至目的港后,卖方的交货完毕 C.装运港的船舷是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 D。卖方在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义务6。 贸易术语的性质是() A。 表示交货条件 B。 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C。表示付款条件 D。表示运输条件7.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A. 2000年通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C.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D. 汉堡规则n 案例分析题1。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 (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 (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n 1。 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提交了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n 2)在实际业务中若发生本案的情形,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说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以弥补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2.我某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该笔费用?为什么? 2。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仍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 例题: 出口箱装货物共100箱,报价为每箱4000美元FOB上海,基本费率为每运费吨26美元或从价费率1。5,以W/M or Ad Val 选择法计算,每箱体积为1。4m 1。3m 1。1m,毛重为每箱2公吨,并加收燃油附加费10,货币贬值附加费20,转船附加费40%,求总运费。 解:(1)基本运费按“W”计算为:2621005200(美元)按“M”计算为:26(1。4 1.3 1。1) 1005205。2(美元)按“A。D。计算为:40001.51006000(美元)三者比较,按按“A.D.”计算的运费最高,故实收基本运费6000美元(2)总运费FFb+S 60006000( 1020%40% ) 10200 (美元)答:总运费为10200 美元。 练习题: 我某公司出口箱装货物一批,报价为CFR利物浦每箱35美元,英国商人要求改报FOB价。该批货物的体积为4540 25(厘米),每箱毛重为35公斤,商品计费标准为W/M,基本运费为120美元/运费吨,并加收燃油附加费20,货币贬值附加费10。 问:我方应如何报价?(装运港:上海) 解: 每箱毛重:35公斤0。035公吨 每箱体积:45厘米40厘米25厘米0.045立方米 二者比较: 0。035 0。045 故:应按尺码吨计算运费。 FFb+S 1200.045 1200.045 ( 20% 10 ) 7。02(美元) FOB价CFR价运费 35 7。0227。98(美元) 答:改报价为USD27。98 per case FOB上海。 1、我国某公司按CFR条件、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以集装箱装运出口纺织品200箱,装运条件是CY/CY.货物交运后,我公司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提单上标明:“Shippers Load and count”,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我公司及时交单议付了货款.25天后,接买方来函称:经有关船方、海关、保险公司、公正行会同对到货开箱检验,发现其中有20箱包装严重破损,每箱均有辞海,共缺纺织品280件.各有关方均证明集装箱外表完好无损,为此,买方要求我公司赔偿其货物短缺的损失,并承担全部检验费3000美元。 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对方对于赔偿其货物短缺的损失是合理的,但对于要求我方承担全部检验费3000美元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因为我公司已取得“清洁已装船”提单,提单上表明:“Shippers load and count,并且各有关方均证明集装箱外表完好无损,所以我公司应当赔偿其货物短缺的损失.但对于全部检验费3000美元的费用应当由买方自己承担. 2、我国对按CFR合同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3/4月份装运,国外来证也如此,别无其它字样。但我方在租船定舱时发生困难,因出口量大一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须分三批装运。 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国外修改信用证的装运条款? 可以不用修改信用证. 因为根据UCP500的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 3、我国某公司与英商按CIF伦敦签约,出口瓷器1万件,合同与信用证均规定:“装运期3/4月份,每月装运5000件,允许转船.”我方于3月30日将5000件装上“泉河”轮,取得3月30日的提单,又在4月2日将余下的5000件装上“风庆轮”,取得4月2日的提单,两轮均在香港转船,两批货均由“曲兰西河”轮运至目的港。 问:本例做法是否属分批装运?为什么? 卖方能否安全收汇?为什么? 不属分批装运。 根据UCP500的规定,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其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及/或不同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将不视作分批装运. 卖方能安全结汇。 因为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4、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均应撤销.问: (1)上述情况,买方能否享有此权利?为什么? (2)若此合同交易的是一套大型成套的机械设备,若发生第五批品质不符,买方又能享有什么权力?为什么? (3)若此交易凭信用证交易,卖方该批交货违反了交货期,则买方又能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1)买方不能享有此权利。 因为第五批大米有霉变,并不影响以后大米的品质。 (2)买方可以拒收全部货物包括以前的几批货和今后交付的. 因为公约规定对于分批交货的合同,如果各批货物是互相依存的,不能单独用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设想的目的,如果卖方不履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 (3)买方可以主张该批及以后各批均告失效. 因为UCP500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时期内分期装运,而任何一期未按期装运,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1、上海运往肯尼亚蒙巴萨港口门锁一批计1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毛重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30,蒙巴萨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门锁属于小五金类,计收标准是W/M,等级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443。00港元,度计算应付多少运费? 解: W:25公斤0.025公吨 M:20304024000立方厘米0.024立方米 因0。0250.024,即WM,所以,以W为标准计收运费 运费443.000。025100(13010)1550.5港元 3、某单位对中东某海湾国家出口电扇1000台,国外来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但在出口装船时发现有40台的包装破裂,有的风罩变形,有的形状钮脱落,临时更换已来不及。为保证质量起见,发货人员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不准分运,在数量上也可有5的伸缩。如甩下40台并未超过5%。结果实装960台。当持单到银行议付时,银行则不予议付. 问:其原因何在? 分析: UCP500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不得增减,只要支取的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则可有5%的增减幅度。但当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按包装单位或以个数计数时,则该增减幅度不适用。因为本案例中的数量是按台来记数的,所以不能增减。 收货人or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目的地 件号 SMCO New York 2004/c No. 845789 No。120 某公司对外销售杏脯1。5公吨,合同规定纸箱装,每箱15公斤(内装15小盒,每小盒1公斤).交货时,由于此种包装的货物短缺,于是便以小包装(每箱仍为15公斤,但内装30小盒,每盒0。5公斤)货物发出。到货后,对方以包装不符合为由拒绝收货。卖方则认为数量完全相符。要求买方付款。 问:你认为责任在谁,应如何处理? 分析: 责任在卖方。 合同中已经规定了包装的形式,应该严格执行合同的规定.即使交货时此种包装的货物短缺,也应尽快致电买方,说明情况,如买方同意,再改为小包装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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