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培训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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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根据住所与居住时间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可以归纳为:注:以上分类结合了税收优惠的容。表1:纳税人与征收围关系示意图除了解上述纳税人与征收围之间的关系外,还要注意几个概念:一是在境住满1个纳税年度的含义:一定要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中国境居住满365日。发生临时离境者除外。二是临时离境的含义:在一个纳税年度,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一、在中国境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没有在中 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澳门、的同胞。二、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的外国人,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天的,仍应被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三、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人也分为两种:一是在中国境居住,但是没有住满一个纳税年度。二是在中国境即无住所,又不居住的非居民。非居民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境居住但住满90天,但不满183天。另一种是即不居住且又无住所的。四、居住天数的确定:对在中国境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对在中国境、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五、自20XX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不交企业所得税,征税个人所得税。第二节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本来是所得税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但由于本教材没有作太多的讲述,所以只要一般了解即可。所得来源地与支付地它不是同一个概念,有时两者是一致的,有时却是不相同的。支付地分为境外支付和境支付。1注意来源地与支付地的区别:境所得不一定都是境支付,也有可能境外支付;境外所得也不一定都是境外支付,也有可能是境支付。2大致上可以把个人所得分为四种:第一种,境所得、境支付;第二种,境所得、境外支付;第三种境外所得、境支付;第四种,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第一种和第二种居民纳税人,有住所的或没有住所满5年的这两种纳税人的征收围是四种所得在中国都要纳税的;第三种是住满1年没有住满5年的的征收围是前三种所得。住满90天或183天不满1年的是对于前两种所得纳税;90天或183天以下的,对于第一种所得纳税。第三节应税所得项目一是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应税所得区分为11类所得,不同类别的所得规定了不同的征税办法,所以称之为分类课征制。二是注意独立劳动所得与非独立劳动所得的区别;三是能做到认定个人所得的类别,即对给定的某项所得知道应属于哪一类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这类报酬中,工资和薪金的收入主体略有差异。通常情况下,把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劳动者工人的收入称为工资,即所谓蓝领阶层所得;从而将从事社会公职或管理活动的劳动者公职人员的收入称为薪金,即所谓白领阶层所得。但实际立法过程中,各国都从简便易行的角度考虑,将工资、薪金合并为一个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奖金应该当做工资薪金来课税,是顾主发给顾员的所有报酬应属于工资薪金。第一点;顾主发给顾员全勤奖,都是奖金。第二点;企业为了减员增效,支付的退养费也用工资薪金来征税。工资薪金按月征收,按期征收的一种。分为三种,按期征收、按月征收、按次征收。在个人所得中三种都有。2.部退养人员收入征税问题实行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退养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3.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4.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出租车运营取得的收入的征税问题1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2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3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5.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的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1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2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的所得税。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5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支付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以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转包包括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四、劳务报酬所得独立劳动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企业和单位对其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它只是一种特许权使用费。我国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故将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都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2、纳税年度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XX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一股票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三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税问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 第一、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第二、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第三、职工以成本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具体办法为:第一、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第二、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第三、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第四、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五、跨行政区域售、购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缴纳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4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5为了确保有关住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各级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与税务机关加强协作、配合,主管税务机关需要有关地区房地产交易情况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而取得的奖金。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第四节税率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有三种:1、九级超额累进税率;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20比例税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月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不是月所得,一定要换算成月所得才能使用该税率。税率为5% 45 %。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元的502超过5002 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 0005 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 00020 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 00040 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 00060 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 00080 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 000100 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 000的部分4515375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个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年所得,如果不是年所得,不能直接使用该税率,而应将其换算成年应纳税所得后才能使用该税率。表16-2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 000元的502超过5 00010 00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10 00030 00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30 00050 000元的部分3043505超过50 000元的部分356750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来源,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来源,是指以每一纳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三、稿酬所得20%的比例税率适用于除上述所得之外的所有其他所得。这些所得都是按次征税的,所以,这是一个每次所得适用的税率。特别要注意的是:稿酬在20%的基础上减征30%,所以实际税率成为14%;四、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在20%的基础上要加成征收,即每次申报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除征20%的所得税外,还要加征五成,即再征20%的50%;每次申报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0元以上的部分,除征20%的所得税外,还要加征十成,即再征20%的100%。如此,实际上可以将其换算成3级超额累进税率。表16-3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20 000元的202超过20 00050 000元的部分303超过50 000元的部分40注: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 000元时后的余额。第五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一、费用减除标准这是个人所得税中最重要的容,必须记住。费用减除标准可以大致归纳如下: 表2:征税对象、费用减除标准和税率关系示意图另外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费用扣除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自20XX6月13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以下规定处理:1.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XX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二、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围和标准考虑到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工作的中国公民的生活水平比国公司要高,而且,我国汇率的变化情况对他们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不因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加重他们的负担,现行税法对外籍人员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工资、薪金所得增加了附加除费用的照顾。注意掌握两点容:一是知道附加减除费用是3200元而不是4000元;二是了解附加减除费用的适用围。三、每次收入的确定主要注意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这4项所得的每次收入的确定。1.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人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又可细分为: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人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人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一捐赠的税务处理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中介机构发生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例题:某个人一次获得劳务报酬20000元,并通过民政部门向希望工程捐赠了5000元。计算该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疑编号:101603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未扣除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4000元允许扣除的捐赠1600030%4800元扣除捐赠后的应纳税所得额16000480011200元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120020%2240元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部扣除。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接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第三了解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16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体工商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一对人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与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确定。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围的,应对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5000元的502超过500010 00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有以下两种办法:第一种:查账征税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以下规定执行: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以下规定执行:1.投资者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2.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3.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4.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5.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l4%、l.5%的标准据实扣除。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围,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l 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l 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企业的经营所得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一本企业预缴的税额第二种:核定征收与企业所得税算法一样。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每月应扣除费用800元,如按年计算应扣除9600元;二是税率是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是承包、承租经营期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四是如果承包、承租经营者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额,而不是按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额,关键要注意加成征收的规定。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容一般不会考的。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每次收入额-80020%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三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 =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足 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80020%1-30%二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1-20%20%1-30%六、特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一每次收入不足 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二每次收入在 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七、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主要注意银行存款利息从1999年11月1日以后开始恢复征税,即对1999年11月1日以后孳生的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20XX9月1日起,个人可凭其有效件在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XX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银行营业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上述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的资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从20XX6月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财产租赁所得在扣除法定费用之前可以扣除相关税金和修缮费用: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义务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第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第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第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十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一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奖金分为:全年奖和非全年奖。1.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A。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4.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三对在中国境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税方法四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对于这些特定行业职工是指其收入波动比较大,如远洋运输。对于这种特定职工,先预缴个人所得税,到年终时可以把一年的收入除以12来计算每个月应该交多少税。五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的收入看成是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来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当地的规定允许在税前扣掉支出。这部分支出是在生活标准之外,额外的扣掉。这种方式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六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1.纳税人用其工资去支付失业保险金,能在税前扣;2.若失业了,每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要交税。七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八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1.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可以免税。2.个人根据量化资产每年参加公司分红,取得的红利按照股息交个人所得税。3.如果个人把量化资产转让,取得的所得要按照财产转让交税,可以扣除取得时发生的支付。九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个人取得的同一类所得,原则上是合并计算的。即凡是适用于累计税率的所得,如果同时来自于两个不同地方的所得,要合并算。其他所得按次征税,不存在合并的问题。两处以上同时取得工资、薪金的税务处理:个人在两处以上同时取得工资、薪金得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合并在一起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采取源泉扣缴的征收方法,所以当个人在两处以上同时取得工资、薪金时,先由各支付单位扣缴,然后由纳税人自己合并申报缴纳,多退少补。在处理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由支付单位扣缴所得税时,只允许一方扣除费用任职单位,另一方派出单位不能扣除;二是如纳税人按规定要上交给派出单位其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上交的部分可以不征税;三是纳税人需要汇总两处工资、薪金自行申报,多退少补。十在中国境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1.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在实际任职期间在任职所在地来确定来源地。如果在境任职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界定为境的所得。如果是境外任职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界定为境外的所得。境外所得有可能是境支付,也有可能是境外支付。同样,境所得有可能是境支付,也有可能是境外支付。2.关于在中国境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所得税的确定。属于境所得境外支付部分不要交税的非居民,征收对象只有境所得境支付。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支付工资/当月境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工作天数/当月天数3.关于中国境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纳税义务的确定。境外所得不交税。境所得不管是境支付,还是境外支付,都要交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工作天数/当月天数在中国境无住所但在境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境外所得境外支付的部分可免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4.中国境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非高管人员是非居民,因此境所得交税,境外所得不交税;高管人员哪怕是非居民,只要是境支付的,不管是境所得还是境外所得都要交税。5.不满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属于前述情况中的个人,凡应仅就不满1个月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按全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天数当月天数十一两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出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的如共同写作一部著作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可以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例:三、四写了一本书,拿了稿费10000元,如何交税?答疑编号:10160401针对该题提问答:先分后税。十二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1.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2.一次性取得的退职费的交税方法。分摊到数月。划分方法超过了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按6个月平均划分计算。十三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一是从破产国有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所得税;二是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免税;超过部分应征税。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十四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十五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十六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十七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十八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十九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二十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者完税凭证的规定注意点: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二十一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节税收优惠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税个人所得税了解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P384三、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P384四、对在中国境无住所,但在境居住1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一关于5年期限的具体计算个人在中国境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均居住满1年。二关于个人在华居住满5年以后纳税义务的确定个人在中国境居住满5年后,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来源于境的所得申报纳税。如该个人在第六年以后的某一纳税年度在境居住不足90天,可以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并从再次居住满1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5年期限。三关于计算5年期限的起始日期个人在境是否居住满5年,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五、对在中国境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注意点:没有住满90天的,境所得、境外支付不交税。第八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完全相同,分国不分项计算扣除限额进行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另外注意,居民纳税人如有境、外所得,应分别计算所得税,不需要合并计算。即为了保证正确计算扣除限额及合理扣除境外已纳税额,税法要求:在中国境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第九节纳税申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自行申报,一种是代扣代缴。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源泉扣缴的方法。但从应考的角度来看,主要注意了解自行申报方法中的一些容。一、自行申报纳税一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二自行申报的纳税期限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3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人之日起30日申报纳税;在1年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三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方式四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地点 了解二、代扣代缴一扣缴义务人和代扣代缴的围二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及应承担的责任了解三代扣代缴期限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缴入国库。三、核定征收对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其办案费用或其他个人费用在律师事务所报销的,在计算其收入时不得再扣除国税发2000149号第5条第2款规定的其收入30%以的办理案件支出费用16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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