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政府采购中谈判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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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谈 判 文 件项目名称: 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 2009CGFJ0410二九 年 四 月 二十 日目 录一、谈判前须知3二、投标人资格5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谈判资料(投标文件)内容5四、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5五、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6六、投标人须知7七、确定成交供应商9八、废标10九、合同签订10十、其它11附件:11附件一12附件二14附件三15附件四16附件五17附件六18附件七19 附件八.20 附件九.21附件十.22一、谈判前须知尊敬的投标人: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就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谈判前须知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性质:货物类 项目编号:2009CGFJ04102集中采购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四楼开 户 银 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账 号:1021901021000078082中 心 网 址: 3业主单位: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委托单位: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4谈判文件发售办法:1、发售时间:2009年 4月20日2009年 4 月 3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科(413室)3、谈判文件价格:200.00元人民币4、项目联系人:丁海松(电话:0551-2692097)请感兴趣的投标人直接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谈判文件购买事宜,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办理购买手续的投标无效。5谈判保证金金额: 2000.00元(人民币)整。6谈判有效期:谈判后 60 天7投标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合肥市阜阳路17号(原合肥市委)2楼2号谈判室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09年 5 月 6 日15:00投标文件接收人:丁海松 (电话:0551-2692097 ;传真:0551-2692101 )8接收投标文件日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9答疑:书面答疑10交货期及完工期: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11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起不少于18个月12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吴山镇井岗村施工现场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冷藏库所有设备(材料)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冷藏库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13标书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密封提交。14评标方法:排序法1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16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合同价 1.5% 的成交服务费。1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为货物交付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18业主单位联系人:孙世斌(联系电话: 2697257)二、投标人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所投设备具有制造厂家授权或代理证明;3、具有近两年内(合同签订日期为2007年4月20日后)相关类似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谈判资料(投标文件)内容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所投设备制造厂家授权或代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函、报价书及报价清单;5、设计、施工、调试方案;6、其他投标文件(包括企业资信、业绩、荣誉、服务方案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技术资料等)。四、谈判保证金办理方式1、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3)诚信保证金(应提交诚信保证金缴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在谈判之前凭相关银行凭证原件到招投标中心财务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保证金收据手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凭招投标中心财务开具的收据或诚信保证金缴纳证书复印件接收标书(为了确保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谈判之前能够收到谈判保证金,请投标人提前办理缴纳手续)。注: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缴纳单位、退还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对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4、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b)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3)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五、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及标准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排序低价法评审。排序低价法: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谈判小组综合考虑各投标人的技术响应、资质、业绩、服务等情况通过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方式,从中选取不少于2家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报价,根据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达到“好中选优、优中选惠”的目的。如果有效最低报价或次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者,则采取评委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谈判过程中,如果谈判小组一致认定投标人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合理说明,否则谈判小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六、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根据设计图纸及谈判文件要求分项目编制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投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最终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冷库设备材料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调试、开通、培训、技术指导等),工程决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投标报价计算书中须注明所采用的设备、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单价等指标;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结合所编制的工程报价书提供相应技术说明。3、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4、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未尽复核义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且在成交后,成交人不得以图纸不明、图纸缺漏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5、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所报的本项目的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到位。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竞标时所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投标人竞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并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6、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7、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授权代表必须到达谈判现场(携带身份证明备查)。8、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谈判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指定时间内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全,做无效标处理。9、谈判文件中如果提供参考商标或品牌,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或品牌,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或品牌。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10、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1、投标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将尽快予以答复。12、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2、投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产生谈判排列顺序,谈判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材料选用及维保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分明细(排名)、总得分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4、谈判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由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5、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第一成交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如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6、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7、公示期满后各方均无异议或最终审查结果无误的成交候选人,我中心将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成交候选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按照谈判前须知附表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候选人未按照上款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我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我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八、废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 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 谈判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九、合同签订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备案前成交供应商应向我中心出示成交服务费缴纳证明。采购双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十。十、其它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中心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附件:附件一:项目说明附件二:投标授权书附件三:竞争性谈判投标函附件四: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附件五: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附件六:项目报价书附件七:项目最终承诺报价书附件八: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附件九:谈判保证金退还声明附件十:合同主要条款附件一 项目说明一、项目内容:图纸及谈判文件范围内的冷藏库的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技术要求冷藏库主要是储存待处理的箱装医疗废物,主要技术要求:(一)库房尺寸:建筑面积长宽高(9m7.5m5m),分上下2层,每层2.5m,两层间开孔(尺寸见图纸)(二)库房温度要求:-55(三)库房设备、材料配置1、压缩冷凝机组1台:制冷量Q冷24.9KW,压缩机参考品牌:美优乐、谷轮、比泽尔等;2、冷风机2台:散热面积160m,功率N=1.5KW/台,电源3N-380V-50HZ ,不锈钢外板,参考品牌:库宝、普泽尔、高翔、冰峰等;3、风幕机2台:L-1500,功率N1.5KW/台;4、冷库四周墙壁(上下两层)和冷库顶部(不包括隔层底、顶部)安装保温层,采用聚氨脂(PU)发泡成型库板,密度4050kg/m3,保温层厚度100mm;外板为彩钢板,厚度0.5mm;内板为不锈钢板,厚度为0.6mm;5、冷库门1套,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内外材料为不锈钢板(厚度为0.6mm);6、库房辅料:角铝、包角、硅胶、铆钉等1套;7、控制系统1台:微电脑数字显示温控,具备显示实时温度、故障报警等功能,要求位置醒目,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参考品牌:西门子、三洋、施耐德等;8、电控箱(含元器件)1套;9、冷气辅料:紫铜管、保温管、阀件、膨胀阀、制冷剂等;10、电气辅料:照明、开关、电线、槽板等;11、冷库基础保温、防腐工程:自下而上为素土夯实(夯实度0.9)0.2mm厚塑料薄膜一层120mm厚C30混凝土100mm厚聚氨脂(PU)保温层一毡二油隔汽层15mm厚水泥砂浆保护层0.15mm厚环氧打底料2道1mm厚环氧玻璃钢隔离层5mm厚环氧砂浆0.2mm厚环氧面层胶料。冷库地坪必须与室外地坪的标高一致,以方便运输工具出入。此项费用必须在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附件四)中单列。12、二层楼地面防腐(隔层顶部):自下而上为20mm厚水泥砂浆找平层0.15mm厚环氧打底料2道1mm厚环氧玻璃钢隔离层5mm厚环氧砂浆0.2mm厚环氧面层胶料。此项费用必须在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附件四)中单列。 13、总输入功率:16KW,电源:3N-380-50HZ,电控箱电源由投标人自行接入单体电源箱。三、其他:1、投标单位根据建筑和现场情况,提供合理的设备安装布置,要求布局合理,操作简便,维修方便;2、冷库各部分连接牢固。附件二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活动(项目编号:2009CGFJ0410)。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授权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三竞争性谈判投标函致: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人 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和有关附件,据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相应的法律责任。1、我方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我方同意从投标人谈判前须知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投标人单位: (公章)日 期: 附件四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含项目说明中所有内容)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类别品名品牌型号 原产地及工厂数量单价合计(含设备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的费用) 1234总计投标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3页 共33页附件五 主要设备、材料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详细说明12345678910投标单位(公章) : 日 期: 附件六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报价书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报价(人民币)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质量等级交货期及完工期是否响应付款方式质保期投标优惠说明: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 附件七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最终承诺报价书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最终报价(人民币)最终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质量等级交货期及完工期质保期其他说明单位盖章或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本页由投标人在谈判现场依谈判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谈判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附件八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及品目号数量谈判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报价文件对应规范偏差备注1234 投标单位(公章) :日 期:附件九谈判保证金退还声明投标项目: 项目编号: 我单位谈判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帐号: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电 话: 地 址: 投 标 单 位: (公章)备注:1、本表在递交标书时与谈判保证金收据一起交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2、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概不负责。附件十 合同主要条款(一)承包范围和合同文件:1、承包范围:合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冷藏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冷藏库的一切材料、组件、附件、软件等,即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其软件、培训和技术指导等。2、合同文件2.1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每一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1.1本合同书2.1.2中标通知书2.1.3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2.1.4图纸2.1.5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2.1.6承包人补充澄清文件2.1.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2.1.8双方商定的附件2.1.9售后服务承诺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优先顺序一旦上述合同文件出现意思含混或矛盾时,则以上述优先顺序为准。(二)冷藏库的技术指标见图纸、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及国家规范、规定。(三)施工1、进场及施工工期1.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即派技术人员进场指导,做好与其他施工承包商的配合工作。1.2施工场地具备进场条件,由发包人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发包人通知后3天内进场施工。如逾期不进场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的违约金;如通知发出后7日内仍未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3合同生效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安装任务,并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2、施工验收2.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完工并经调试、试运行后的书面报告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按法定程序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及要求为准,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如施工不合格或设备(材料)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完善直到合格为止,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冷藏库所有设备(材料)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冷藏库经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2、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开户行和银行帐号为接受工程款的唯一账户,未经许可,发包人不得将工程款汇入其他账户,否则承包人不予认可,后果由发包人承担;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也不得更改该账户,否则发包人拒绝付款,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因银行撤并或工程升级造成变更的除外,但承包人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变更文件原件才能被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该工程款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随时查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若发现本合同项下资金被挪作他用,将对承包人予以挪用额的50的处罚,且停止转付余下工程款项。3、因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工程施工阶段不予支付,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五)发包人、承包人责任1、发包人责任1.1提供堆放设备(材料)的场地。1.2发包人将施工用电和水接至施工现场总阀,总阀以下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还负责水、电的计量和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按各单项工程用电总量分摊的水、电损耗),水、电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时由发包人直接扣除(价格按照当地水、电部门实际收取的价格执行)。1.3提供四份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2、承包人责任2.1承包人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运行、技术培训、软件提供、技术指导等。2.2承包人负责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系统的平面布置等相关资料。2.3承包人在系统施工安装过程中,应及时阶段性进行中间验收。2.4由承包人负责协调解决与周边及当地政府、居民和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矛盾和施工环境,费用自理。2.5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罚。2.6负责承包人员工的办公场所、食宿和管理。2.7负责设备、材料和工程的保管,直至最终验收交付发包人为止。2.8为了使本设备安装和其他施工协调一致,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服从发包人建设现场的需要,发包人不对因此而造成的延期开工、短期停工、部分停工、延误工期等承担责任。如有以上要求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按书面通知执行。2.9承包人应取得冷藏库主要部件和软件等生产商的使用授权书,由于承包人购买的有关设备和软件而造成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相关问题的索赔及诉讼等法律后果,一律由承包人承担。2.10承包人应自行提供除上述之外的本合同项下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条件。2.11承包人应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足额、及时发放民工工资。若因拖欠民工工资引起上访、堵路、围堵相关单位大门的,除每发生1次予以5000元处罚外,其他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12因承包人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发包人按低于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其余款项一律不予支付。(六)违约责任1、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发包人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设备(材料)或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 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设备(材料)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承包人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应当另行向发包人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按照合同总金额5%计算;当承包人迟延交货达10天的,发包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发包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合理的交通费等全部相关损失。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人无法定理由根本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向发包人返还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比例的违约金,并承担发包人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银行手续费、以及为解决纠纷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合理的交通费等全部相关损失。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有证据证明承包人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者承包人存在其他法律情形必将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中止履行合同,或要求承包人提供合适的担保,若承包人不能提供担保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且发包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七)保修期限1、从最终验收合格起不少于18个月,承包人负责系统的技术指导及缺陷的修复和修理,其零配件和人工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八)设备(材料)供应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材料)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图纸、招标文件的规格参数。2、所有设备、材料在安装前必须征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共同认可。未经认可不得使用。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对本合同项下设备和材料质量、工程质量的保证责任。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设备、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设备、材料经权威检测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的某个设备、材料技术参数不符合或质量有问题时,发包人可以单方面决定不用,并重新招标,如重新招标,发包人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时将此设备、材料等款扣除,承包人不得拒绝安装使用,并承担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 承包人采购设备(材料)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中如要购买本项目有关设备(材料),需提前10日将购买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品名、规格、型号和价格等(和投标书相同)书面通知发包人,得到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购买;发现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器具与发包人已在其他的单项合同中重复的设备、器具,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变更并相应减少其工程价格,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也不得以因中标合同中设备、器具的数量减少而提出任何提高合同价款的要求。5、发包人对设备(材料)品牌有要求的,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规定采购。 (九)工程变更:1、非设计缺陷或因工程建设需要补充设计的原因而增加工程量的,本合同约定的价款不予变更。2、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价格调整的,变更价款按下述方式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 ,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 的价格 ,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认可后以审计为准。3、变更须加盖发包人公章方可有效。(十)工期:1、如施工暂时无法进行的、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不承担工期延误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2、除法定和本合同明确约定的可以工期顺延的情况以外,施工工期不得顺延。如出现上述情况,需有发包人和监理方共同签署书面意见。(十一)工程质量:1、承包人应保证设备(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材料)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系统质量保证期之内,承包人应对由于设备(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根据发包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材料)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材料)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材料)等,发包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合适方式通知承包人,提出索赔。3、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后2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材料),确保系统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能;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后2日内没有弥补缺陷或没有进行维修, 发包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十二)转包与分包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承包人必须取得有关协作厂商的产品、系统、软件等使用授权书,由此而造成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相关问题的索赔及诉讼等法律后果,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十三)进度控制1、项目实施计划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说明其完成本项目的顺序、各个节点的时间以及详细的工程验收大纲,与合同有关的,承包人要求或希望发包人完成有关配合事项的合理日期,以便承包人能够按计划履行合同,并直至本合同项下工程交付发包人使用。该项目实施计划中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检验的完成时间及各重要节点应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相一致,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1.2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进度计划必须满足对工期的要求。逾期,承包人给予发包人1000元/天赔偿金。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标段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必须服从和满足发包人对整个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安排,并能根据总体进度计划的需要进行调整。 2、进度报告2.1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和检验阶段每月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四份月进度报告,每7天向发包人提供一式四份周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对下列事项作出说明:2.1.1每项工作实际完成的百分比与计划完成百分比的比较;2.1.2每项工作与计划相比是提前还是落后,如落后,则应作出评估,说明原因、可能引发的后果及正在采取或即将采取的纠正措施。2.1.3设备(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程实施的计划、措施等,以便承包人实施和发包人、监理单位监督。3、工程进度在任何时候,承包人的实际工作进度如落后于本条款第2.1条所拟定的计划进度,或很明显要落后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对原计划进行修改,并递交一份修改后的计划,同时应考虑当时的情况,向发包人通报加快进度所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整个工程的完工时间不受影响。(十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如果冷藏库的安装工程及其部分具备覆盖或掩盖条件并要求进行中间验收,则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及进行相关隐蔽工序的48小时之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及后续工程的施工。若验收不合格,则承包人应在限定时间内对不合格之处进行修改后重新报请验收。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且验收合格后48小时发包人、监理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则可视为发包人、监理方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工程及后续工程的施工。发包人、监理方签字与否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十五)垃圾清运承包人在安装工程施工期间应自费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及时将本工程累积的所有剩余垃圾自费清运出项目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清运此类垃圾,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双倍扣除。(十六)工程照管承包人对所有设备(材料)、工程、产品保护责任应持续到整个工程通过验收并实际交付给发包人为止,承包人应自付费用使整个工程或其部分在此期间所受到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恢复完好。(十七)保险1、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工程事项进行保险:1.1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第三方责任险);1.2对所有设备(材料)在工程通过最终验收前的损失或损坏进行保险; 1.3承包人应即时发放工人工资,并缴纳各项劳动保险和员工及其关联方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 1.4承包人对可能有的运输工具进行保险,包括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所使用的所有车辆(不管车辆是否归其所有)。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2、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保险费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格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若承包人未按要求购买上述保险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其有效,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2承包人必须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因安全事故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发包人全部损失。(十八)文件提交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整个设备及系统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式四套。技术资料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1使用手册或使用说明书:1.2主要设备安装说明书:1.3主要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1.4维护、保养说明书。2、上述中文技术资料如系翻译件,则另外还应提供一套对应的原文资料。(十九)人员培训1、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1设备组成;1.2设备及系统的控制、操作和使用方法;1.3设备及系统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1.4被培训人员和数量由发包人安排。(二十)检查和(或)考核1、承包人应在生产地或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检查和(或)考核,并向发包人提供一份己完成上述检查和(或)考核的证明报告。2、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出具一份证明设备(材料)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证书,该检验证书将成为发包人支付本合同项下工程交货后付款的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发包人对整个工程或其部分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的检查、考核结果及有关细节应附在出厂检验证书的后面。3、如果有部分设备(材料)不能通过检查和(或)考核,则承包人应负责更换或修复,并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以便重新进行检查和(或)考核。(二十一)设备(材料)安装完工1、一旦冷藏库己经完成安装并进入干净、整洁的产品保护状态,承包人即可向发包人发出该设备安装完工的通知。2、如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经过实地察看后认为承包人通知中所述的冷藏库己符合安装完工条件,则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14天内,出具一份该设备安装完工证书,证明该设备己于承包人通知之日实现了安装完工。3、如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经过实地察看后认为承包人通知中所述的冷藏库尚不完全符合安装完工条件,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14天内将所有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之处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改正这些缺陷和不足之处,直至发包人对整个工程的完工状态感到满意为止。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再次通知后的7天内,出具一份己于承包人再次通知之日实现了冷藏库安装完工的证书。4、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14天内或在收到承包人再次通知后的7天内,既未出具冷藏库安装完工证书,也未将存在的缺陷或不足之处通知承包人,则有关该工程可被视为己于承包人发出通知之日或再次发出通知之日实现了安装完工。5、不论发包人是否出具了冷藏库安装完工证书,工程的安装完工并不意味着整个工程或其部分已经通过了检验。(二十二)验收1、对整个工程的验收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1.1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且达到了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要求或者承包人己按违约赔偿计算方法的规定向发包人支付了违约赔偿;1.2已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1.3已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套包括竣工图纸,并经环保、计量、质检和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注:竣工资料的编制应按环保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合肥市发改委等管理部门以及发包人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相应费用。2、达到1条所述情况后,承包人可以通知方式要求发包人对通知中如实列明的整个工程出具验收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证书。该验收证书将作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验收后付款的依据之一。(二十三)移交1、承包人货到现场,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并完成培训任务,达到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发包人、设计方、监理方等相关部门最终验收合格,方可交付发包人,工程实际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保管,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操作使用其系统及其设备;如果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是发包人建设项目中的某个工程的配套设备,必须同相配套的主体一起验收合格,方可移交给发包人。2、承包人应负责解决试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其责任范围内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二十四)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如果因为承包人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而导致有关部门的处罚,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二十五)维修保障和技术服务1、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接到发包人的报修或技术服务电话后,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2、专业工程师赴现场后应及时对故障系统进行检修,对于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对于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或完成技术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3、在每次报修或技术服务结束后的8小时内送交发包人一份报告,标明承包人服务时间、专业工程师到场时间、采取的技术措施及系统恢复时间。4、在系统最终验收后,以不影响发包人正常生产为原则,承包人应及时解决运行中的质量、技术等问题;如果影响了发包人的生产,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二十六)索赔1、发包人有权根据发包人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发包人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2.1承包人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等货币将货款退还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合理的车旅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材料)所需的其它费用和因退货而给发包人造成工期延时带来的其他损失等。2.2 根据设备(材料)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发包人所遭受的损失数额,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商定降低系统的价格或退货。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部件或设备(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发包人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承包人必须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4日内,承包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承包人接受。如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提出索赔通知后14日内或发包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发包人将从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此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不足部分的索赔,承包人还应当承担索赔本身产生的全部费用。(二十七)违约终止合同1、 当承包人出现以下违约的情况时:1.1 承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发包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或工程;1.2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7日内、或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1.3在发包人根据上述第二十七1.2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发包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材料)类似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应对购买类似设备(材料)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承包人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二十八)纠纷解决方式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 33 页 共 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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