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一施工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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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备案盖章: 施工资格预审文件 工程名称: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招 标 人(盖章):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2012年5月25日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作为拟建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手续,基本具备了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诚邀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1.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1.2建设地点:大兴区各所学校内1.3投资概算:5323.20万元 1.4招标范围:中小学校操场改造1.5招标方式:本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1.6总工期:10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0月19日2.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2.1招标人: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2.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从头越建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 资金来源:3.1本工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 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4.1 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项目经理拟由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 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4.2 分标段招标投标申请人申请一个以上标段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以参加拟同时招标且同时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同标段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载明拟投入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人员、机械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等生产资源,主要生产资源不得在不同标段中重复使用。 4.3 采用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通过不同标段评审的,投标申请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参与投标,放弃其他标段的投标权利。所有投标申请人要在申请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4.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审查,满足一切必要合格条件且附加合格条件综合评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本工程投标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评审办法。4.5本工程由依法组成的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定量评审办法确定投标人,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按择优原则选择七家投标人参加投标。4.6 除相关法律法规已有关于资格预审的规定外,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分别适用于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活动,并对招标人、投标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法律约束力。5. 申请费用5.1 投标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资格预审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 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6.1 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可在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申请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领取人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到表上签字:时间:2012 年 5 月 28 日至2012年 6 月 1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6 时(5个工作日)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政东里17#楼2单元303室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丽6.2 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6.2.1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6.2.2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作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申请人均起约束作用。6.2.3 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可能被拒绝。7.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7.1 投标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申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7.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8.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补充8.1 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该修改、补充的文件后应即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8.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当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重新递交9.1 投标申请人在规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9.2 为使投标人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酌情延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资格预审文件的补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9.3 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4条有关规定密封,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9.4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9.5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投标申请人不得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0. 资格预审文件的语言10.1 资格预审文件及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1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11.1 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必要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2) 企业资质等级:由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外地企业须有进京备案手册,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 注册资本金:由投标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无须重复提交。(4) 项目经理:1)资格条件: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证明材料:对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醒投标申请人注意:鉴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无权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考虑到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成员的资料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醒投标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务必确保拟派上述人员到位,如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发现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成员无法到位(以市标办项目经理库为准),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排序情况,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5)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投标申请人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6)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我公司/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近三年指2009年4月1日2012年4月30日)2、附加合格条件证明材料(1) 投标申请人致函(2) 人力资源(a) 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见资审表式一)。(b) 拟派项目经理(见资审表式二)。(c)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见资审表式三)。(d) 项目管理部人员构成情况(见资审表式四)。(3) 财务状况(见资审表式五)。(近三年指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a) 资产负债率。申请人提供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4) 机械设备(a) 自有机械设备情况(见资审表式六)。自有机械需附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 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见资审表式七)。(5 )企业管理体系。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各类认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6) 企业以往业绩。(a) 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经历。(见资审表式八)(近三年指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证明材料是由申请人自己填写的工程清单。(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b) 合同履约率(见资审表式九)。证明材料是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评价文件或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7)在施和承建工程情况(见资审表式十)。证明材料是由申请人自己填写的在施和承建工程清单,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 近三年诉讼、不良行为纪录及恶意投诉(见资审表式十一)(近三年指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a) 法律诉讼。证明材料可以是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b) 不良行为纪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制)。所谓不良记录是指资格预审申请人企业在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业务活动中出现的因管理不善或者违法违规而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以书面形式作出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含通报批评)、罚款、取消中标资格、责令停产或停业、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的行为,包括被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判定为违法犯罪的行为。不良记录只作为评分项目,不是必要的合格条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报,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不良记录的起算日期为相关文件印发或者签发的日期。(c) 恶意投诉。证明材料可以是申请人自己提供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制)。恶意投诉应限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针对性质类似的招标的投诉,投诉申请人若不如实填报,将面临拒绝申请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后果。(9) 投标申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11.2 招标人鼓励投标申请人将他自认为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其实力和能力的资料以补充页的形式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道递交,诸如投标申请人在某一领域或方面的特别专长等。11.3 投标申请人所报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应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一致,如果投标文件所报资料与预审申请资料不一致,且对评标结果有较大影响时,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11.4 资格预审文件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应按格式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1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 投标申请人应按本资格预审须知第11条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3.2 正本和副本封面均应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其“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皮的右上角。1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本内容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13.4 投标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要求盖章、签字。13.5 全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申请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或增加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1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用密封袋包装,用封条在包装袋开口处密封。封条上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封面格式如下: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本文件在资格预审评审前不得开封。14.2 凡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1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1 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 2012年 6 月 2 日至2012年 6 月 6 日上午 9时至下午 16时送到下述地址,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兴政东里17#楼2单元303室联系人:张丽 电话:010-未按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15.2 招标人可按本预审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5.3 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6. 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6.1 招标人拒绝接受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7. 资格评审17.1 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一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8.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18.1 招标人将在 2012年 6 月 15 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事宜。19. 集团公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应明确是否拟独立完成施工任务。无生产资源的管理型集团公司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加招标项目具体施工或者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在递交的申请文件中,子公司只能拟承担招标范围中已纳入竞争部分的施工任务。在资格预审评审时,投标申请人在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企业以往业绩、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等部分的审查将依据子公司相关的能力和业绩,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诉讼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的审查将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其余部分的评审将只考虑集团公司的实力。20. 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投标。21.资格预审后,投标人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业绩等条件不低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2)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建造师专业类别及资格等级、安全B本)、业绩等条件不低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项目负责人。22.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投标人变更通过资格预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书面意见,以及更新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资料纳入投标文件中。23. 附件注:凡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可以使用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是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各式针对本工程自制)附件一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 总则1.1 编制依据:为加强对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建委京建法20055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关于的实施细则及政府部门指定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制定本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2 评审原则: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 适用范围: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资格预审的评审。1.4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资格预审评审管理办法编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有关规定组成资格评审委员会。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全部从北京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方面专家4人,经济方面专家1人。1.5 投标人数量及确定原则1.5.1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采取综合定量评审办法,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按择优原则选择七家投标人参加投标,评审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和必要条件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投标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将得分排名较高的投标申请人作为合格投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1.5.2确定原则1)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2)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3)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招标,而且需要同时施工的,投标申请人采用相同的主要生产资源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4)凡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前期工作提供过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参加工程的投标。5)投标人因故放弃投标资格的,招标人应根据资格预审评审结果排序表所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投标人。6)如投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能到位(以市标办项目经理库为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根据资格预审评审结果排序表所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投标人。在评审后出现投标申请人评分相同时,以企业近3年净资产的平均值大小排定名次。1.6 保密与纪律要求:评审期间,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任何活动,评审人员与投标申请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1.7 评审活动接受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管理。1.8 投标申请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2. 评审的程序和内容2.1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2 评审程序分为:(1)评审准备工作(2)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包括拒绝投标申请条件的判定)(3)详细评审之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4)详细评审之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5)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2.3 各阶段的评审工作如下:2.3.1 资格预审评审准备工作1.推举评审委员会主任;2.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学习;3.评审表格的准备;4.其他与资格预审评审有关的重要信息和数据等的准备。2.3.2 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主要审查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效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的符合性。申请文件包括所附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有效性等方面的内容。未通过初步评审不得进入详细评审。2.3.3 拒绝投标申请条件的评判根据资格预审评审办法中载明的拒绝投标申请的条件,在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阶段对照评判。投标申请人或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出现规定的应当拒绝其投标申请的情况的,应当拒绝其投标申请。在初步评审阶段被拒绝的投标申请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在详细评审阶段被拒绝的投标申请人,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也不得被列为投标候选人或投标人。2.3.4详细评审之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入必要合格条件的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法,主要是审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强制性标准,是否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等情况。在本阶段任何一项不符合必要合格条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投标报名单位少于7家或者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7家的情况时,仍要进行附加合格条件的评审(注:目的是审查投标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实行百分制原则,设定为60分合格。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2.3.5 详细评审之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入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3. 评审的标准和条件3.1 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详见附表13.2 详细评审之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标准和条件详见附表23.3 详细评审之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标准及条件详见附表33.4 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3.4.1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3.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4.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或密封的;3.4.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3.4.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投标申请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公章的;3.4.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遗漏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4.7 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3.4.8 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申请投标的;3.4.9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的;3.4.10 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4.11 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4.12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3.4.13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的;3.4.1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施工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申请投标的;3.4.15 与招标项目已确定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3.4.16 投标申请人在必要合格条件中有一项评审项目不合格的;3.4.17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3.4.1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3.4.19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4.2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4.21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3.4.22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3.4.23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4. 评审报告和合格投标人的确定4.1 评审报告的编制、评审结果的汇总4.1.1 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评审的标准和办法;(2)对各申请文件评审和比较意见;(3)取消投标申请的情况说明;(4)经评审的投标候选人的排序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名单;(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6)填写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4.1.2 资格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4.1.3 资格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审结果文件上签字4.1.4 在复核评审结果后,资格评审委员会应编制书面评审报告并提交给招标人4.1.5 根据评审情况向招标人推荐投标候选人4.2 招标人根据资格评审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投标人4.3 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将把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北京市大兴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投标候选人排序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到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签收表;评审专家签到表;主要评审过程记录、评审结果等;招标人关于与投标人关联关系的承诺书。5. 附则5.1 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不含)时,招标人须重新招标。5.2 本评审办法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6. 投诉解决途径和办法有关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活动的投诉遵照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诉的处理除了受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格审查和资格预审的规定的制约外,有关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的评审和资格预审结果的投诉处理分别对应地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7. 附表附表1 初步评审合格标准序号初审条件合格标准1报名时间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投标的截至时间前报名投标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按照通知(书面传真或电话)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并作获取记录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内递交到规定地点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或盖章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章附表2必要合格条件评审标准及条件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及标准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且年检合格,有效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2企业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检验合格,有效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若外地企业须有进京备案手册,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重复提交)4项目经理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对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合格,有效提供有批准权限机构所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6承诺书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我公司/单位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表3 附加合格条件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标准分)分项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人力资源(40分)项目经理(20分)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的同类工程业绩3项以上(含)152项101项5职称中级以上(含)5初级3技术负责人(10分)在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下的同类工程业绩3项以上(含)52项31项1职称中级以上(含)5初级3项目经理部人员构成情况(10分)组织机构完善10较完善7不完善02财务状况(10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分)85%以上,每增2%扣1分,超过100%得0分0975%(含)85%(含)之间1075%以下,每减5%扣1分,扣完为止093机械设备(15分)自有机械设备(5分)自有设备齐全,设备完好5自有设备较齐全,设备较完好3自有设备不齐全,设备完好率差0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10分)设备齐全,设备完好10设备较齐全,设备较完好8设备不齐全,设备完好率差04企业管理体系(5分)质量体系ISO9001:2000、环保体系ISO14001:1996、安全体系GB/T28001-2001或同类相关认证均有相关认证5缺少一项认证3缺少两项认证1缺少三项认证05企业以往业绩(20分)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15分)有一个计5分,015近三年平均合同履约率(5分)100%5100%以下,每下降3%扣1分046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5)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企业资金、人员、设备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的,企业资金、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要求,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5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的,企业资金、人员、设备基本满足本工程要求,且有一定能力承担本工程3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的,企业资金、人员、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且不能承担本工程07诉讼、不良行为纪录及恶意投诉(5分)近三年法律诉讼无诉讼或无败诉2有败诉,每记1次扣1分01近三年不良行为纪录无不良行为纪录3有不良行为纪录,每记1次扣1分02近三年恶意投诉无恶意投诉0有恶意投诉,有1个扣2分,无下限注:同类工程是指近三年(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已完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操场改造工程。附表4 初步评审结果记录工程名称: 序号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预审申请文件的签字或盖章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29 / 34附表5 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结果记录表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书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 年 月 日18附表6 附加合格条件评分表工程名称: 项目分项内容投标申请人人力资源(40分)项目经理(20分)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的同类工程业绩职称技术负责人(10分)在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下的同类工程业绩职称项目经理部人员构成情况(10分)组织机构财务状况10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分)机械设备(15分)自有机械设备(5分)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10分)企业管理体系(5分)质量体系、环保体系、安全体系企业以往业绩(20分)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15分)近三年平均合同履约率(5分)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5分)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企业资金、人员、设备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诉讼、不良行为纪录及恶意投诉(5分)近三年法律诉讼近三年不良行为纪录近三年恶意投诉合计得分: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附表7 评分汇总表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评审委员会成员得分名次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20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大兴区2012年54所中小学校操场改造工程一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二、投标申请人致函格式投标申请人致函致: 我公司作为 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段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既是我公司投标资格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也是我公司获得投标资格后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和地址: 我们声明,我们所填报的资料是完全真实和准确的,并愿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资审表式一工程名称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名称电话地址注册地址员工总数技术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请在此或附图表明公司机构构成,包括部门负责人及主要相关人员23资审表式二工程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经理资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同类工程业绩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注: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验单、业主证明或施工合同(复印能够反映承包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名称、承包合同价款以及建设规模等承包工程基本概况等信息的部分)的复印件。24资审表式三工程名称公司名称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在担任技术负责人职务下同类工程业绩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注: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能够反映承包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名称、承包合同价款、建设规模、技术负责人等信息的部分)的复印件。若上述资料中不能反映承包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名称、承包合同价款、建设规模、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应提供加盖业主或发包人公章的证明函件(格式自制)。资审表式四工程名称公司名称项目管理部人员构成情况表项目管理部管理人员人数有职称管理人员高工工程师助工技术员主要管理人员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资质学历上述现场组织机构各主要岗位的职责概述26资审表式五工程名称公司名称财务状况项目名称内容提供资料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提供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公章27资审表式六工程名称公司名称自有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出厂日期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注:自有施工机械需附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8资审表式七工程名称公司名称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出厂日期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资审表式八工程名称公司名称近年来所承建同类工程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格(万元)质量达到标准30资审表式九工程名称公司名称竣工工程经历(合同履约率)请在下表填入近三年的完成工程的相关资料业主或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地址及类型工程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及证书编号监理(咨询)工程师名称合同价格及工期参与工程比例合同包括工期和质量等级是否圆满完成业主或发包人联系人联系地址31资审表式十工程名称公司名称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已投入资金、技术人员数量计划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格(万元)承诺质量达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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