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考政治总复习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核心考点三 集训典题演练 新人教版选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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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考政治总复习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核心考点三 集训典题演练 新人教版选修51甲向乙借款,并将其一件财产交给乙作为担保,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A抵押B质押C留置 D定金解析:选B。材料中的财产属于动产,甲把自己的动产交于乙作为借款的担保是担保物权中的质押。A、C、D三项不符合题意。2下列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国有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留置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A BC D解析:选B。本题考查物权的类别。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故选B。是所有权内容;属于担保物权。3甲在西服店加工西装一套,去取时,因所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服装店没有让其取回西装,服装店的权利属于( )A留置权 B抵押权C质权 D典权解析:选A。由所学可知,服装店的权利属于留置权,应选A。4现在,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客户所购买的商品房做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从法律角度看,“按揭贷款”体现的权利是( )A财产权 B所有权C债权 D担保物权解析:选D。根据材料“用客户所购买的商品房做担保,先入住,以后逐月还款”可知,该担保方式为抵押,属于担保物权,故应选D。5(xx10月浙江选考)从事运输的赵某与H二手车贸易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定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一辆运输车,并按约定交纳了5万元定金。赵某在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交款提车却遭拒绝。原来,H公司已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了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赵某要求H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而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双方协商无果。赵某因此受到较大损失,遂将H公司诉至法院。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判断赵某能否获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2)指出H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答案:(1)不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属于动产,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本案中,H公司已将该车卖给周某,并帮助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所有权应归周某。(2)H公司应承担民事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本案情况,该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金。6(xx高考浙江卷自选模块)张三在xx年8月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本市阳光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因生意资金周转的需要,xx年12月张三委托房产中介出售该商品房。李四对张三的商品房非常满意,并与张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于2009年8月16日之前付清房款50万元。张三看到房价快速上涨,2009年8月5日以80万元的价格将该商品房卖给王五,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李四得知这一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张三与王五的买卖行为无效。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李四和王五谁该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为什么?(2)未取得所有权的一方是否有权获得赔偿?为什么?答案:(1)王五。理由:不动产的取得,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张三与李四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李四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张三与王五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办理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故王五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2)李四有权要求张三赔偿损失。理由:合同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张三与李四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张三却一物二卖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张三的行为构成违约。7陈某在电子市场遇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按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陈某不同意。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陈某是否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解析:本题以购买赃物为背景材料,考查对财产所有权的理解。首先,要断定电脑属于动产,不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就可以转移所有权;其次,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陈某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陈某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答案:(1)电脑属于动产,法律并没有规定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才能转移所有权,因此,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2)根据法律,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人,买方如果是善意取得,并且支付了相应对价,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3)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陈某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陈某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8赵某因出国照顾病人,将其名下的房屋托邻居钱某照管。而钱某却将房子租给李某,并将租金据为己有,后来钱某以19万元的价格将其卖给李某,因钱某无房产证,所以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四年后,赵某从国外回来,将钱某和李某告上法庭,后法院判决钱某退还李某的19万元,并将所得房租交还赵某。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1)该房屋所有权应当归谁?为什么?(2)说明法院判决的合理性。答案:(1)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中李某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因此他不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所有权仍归赵某。(2)权利人可以凭对物的所有权获得收益,赵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他应获得租房获得的收入。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钱某的行为实际上是侵权行为,理应返还住房及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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