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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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 矿长为全矿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二、 副矿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各自分管的 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三、 总工程师为矿技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矿技术负总责。四、 副总工程师为各自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分管专业技术负责。五、 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同时评比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六、 生产科、技术科、调度、机电、通风等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带领全科人员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负责。七、 安全科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负责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矿两委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规章制度、现场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八、 区队长为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抓好本区队的安全生产、质量等全面管理工作,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九、 各单位工程师(技术员)是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负责编写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贯彻学习、考核,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十、 专职安全员为承包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承包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在科长的领导下,当好领导抓安全工作的助手、参谋,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十一、 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抓好本班的安全生产和质量达标工作,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十二、 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是自觉遵章作业,并且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做到“三不伤害”,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二、 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副矿长、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参加,必要时有关科室、区队的负责人参加。三、 安全办公会议议题明确,抓住重点,有决有议,讲求实效。四、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规定、指示、文件。五、 听取各部门有关“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六、 研究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七、 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八、 针对上级有关部门到矿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召开专题安全办公会议。九、 针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要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人“六落实”。十、 认真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必要时写出会议纪要,通报全矿。十一、 安全科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十二、 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办公室会议和上级部门检查后召开的专题安全办公会议现场落实的问题和隐患,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指定专人按期复查。十三、 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拖延,未按期整改的除通报批评外,并追究责任。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 为确保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任务顺利实现,结合矿安全生产具体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情况,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1、 最大限度地不出现轻伤事故。2、 杜绝重伤事故。3、 杜绝千元以上机械事故,严禁发生千元以上的重大侥幸事故。4、 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双丰收。二、 安全目标要层层展开落实,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目标,要把安全目标变成各部门和全体职工的奋斗目标。三、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必须制定规划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四、 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经济承包中占重大比率,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五、 安全目标在贯彻执行过程中,矿围绕目标按月、季组织检查,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六、 安全科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必须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建立矿井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168号文精神,确保安全技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经矿两委研究决定制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 提取标准: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0元标准提取维简费,在成本中列支。在国家规定的浮动范围内,按吨煤6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二、 提取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经报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维简费的提取每月按原煤实际产量在成本中提取,并按规定程序备案。坚持先提后用,完善和改造矿井量入为出的原则。安全费用、维简费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项核算,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三、 使用范围(一) 安全费用使用范围1、 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 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检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 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 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 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 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 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 安全培训、宣传费用、安全技术培训费用等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二) 维简费的使用范围1、 矿井开拓延伸工程。2、 矿井技术改造。3、 矿井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4、 矿区生产补充勘探。5、 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6、 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7、 矿井新技术的推广。8、 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9、 职业危害的预防和劳动防护的支出。四、 其它规定1、 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2、 有关安全费用、维简费的合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合计制度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 为确保质量标准化工作正常进行,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矿另行文),具体组织领导标准化工作展开。二、 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专业人员学习有关标准化文件,定期召开专业人员会议,对照标准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评比。三、 领导小组负责各专业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考核奖惩的兑现。四、 组织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并准确填写标准化验收记录表。五、 检查验收后,标准化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检查验收结果,对存在问题要研究出整改计划,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六、 各专业认真按照矿井达标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按时完成各项工程项目,及时反馈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七、 各专业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实现省级标准化矿井,奖惩实施按达标奖惩制度兑现。八、 各专业每月按期填写考核验收资料,及时报达标办公室汇总存档。 以上制度望全矿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按时落实各项工作,实现工程质量达标。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 矿每年都要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由安全科认真组织实施上报外派培训人员名单。2、 每年不定期的组织井下现场作业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学习。3、 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按照应受训人员的不同分级组织上报,二级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区队长、矿长、副矿长、总工、副总工。三级十五种特殊作业人员外,余者全部参加(全员培训)。4、 新工人上岗前必须在四级培训点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师徒合同后方可上岗。工作转岗必须经过不少于10天的转岗培训,方可上岗。5、 加强培训的管理,各类外出培训都必须按照进行,培训后人员必须进行归档管理。6、 各单位按不同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7、 加强培训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类培训都必须按计划进行,培训后必须对受训人员的学习进行考核、入档。8、 各单位按不同工种,必须在矿职工学校进行培训且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单位负责人承担责任。9、 指导教师由分管矿长指定专人、技术科、机电科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授课,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授课,不得延误,否则,由本人承担后果。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 为确保全矿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 每月3号前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矿井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认真全面,分工要细、责任明确。三、 总工程师、生产口副矿长、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各业务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全面负责。四、 矿井重大隐患是指在每款和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皆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1、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2、 瓦斯超限作业的;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破措施的;4、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5、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6、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7、 超层越界开采的;8、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9、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10、 使用命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11、 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12、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13、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14、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15、 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五、 技术科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做到项目、时间、措施、资金、责任人落实到位。六、 安全科负责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定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七、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出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八、 将难以排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程度向区、市煤炭局报告并报鲁南分局备案。九、 每月5日前将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报鲁南分局备案。十、 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排查未排查的,或者排查出未采取措施治理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矿每月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旬进行一次重点环节安全检查,每周进行一次一防三通和防治水专向检查。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生产监查,专职安检员每班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三、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生产、技术副职及有关科室参加。四、每次检查均按照三大规程规定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部门文件传真精神和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2、各级负责人责任制和岗位工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及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4、工区、科室安全教育、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情况。5、工作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各大系统的运转安全可靠性,以及工程质量等级保持情况。6、劳动保护用品、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7、重点监督安全隐患治理整改落实情况。8、现场发现有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过当天的安全生产调度例会进行公布,由安全信息站筛选后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六、调度会后,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落实整改,确保按期完成。七、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后申请安监部门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注销隐患。八、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九、对整改隐患态度消极、逾期未整改的追究第一责任。十、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由安全科负责,验收不认真、走过场,追究安全科长的责任。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 为确保各项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坚持一工程一规程、措施,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二、 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员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三、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由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矿长、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机电科、安全科等主要负责人进行会审。四、 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会同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1、 掘进水平或倾斜巷道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2、 每一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的安全技术作业规程,以及遇到大型地质变化时应及时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3、 每一回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的作业规程,以及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订规程或补充的安全技术措施。4、 用刮板输送机运送支架的安全技术的措施。5、 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采空区或通过其它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煤柱时,必须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6、 修复旧巷或回收支架和设备时的安全技术措施。7、 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要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8、 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恢复通风,排除其中积除的瓦斯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9、 用放炮处理大块煤、矸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10、井筒内作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紧急升降人员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五、下列安全技术措施需报区、市局批复。1、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巷道不设支护的安全技术措施。2、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极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的采煤工作面。3、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规程。4、煤、半煤巷掘进采用混合通风时,必须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5、开采水淹区域下的防水隔离煤柱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六、区局、矿制定审批的防水隔离煤柱时,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区局、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矿安监部门以此进行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七、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认真的向作业人员贯彻,作业人员必须在措施上签名,同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八、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施工作业。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安全设备、器材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头把关,机电设备检查由机电负责,安全器材检查由安通负责。一、 安全设备、器材维修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进行。二、 新购进安全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方可使用。三、 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合格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四、 安全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使用、安全、设备管理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度进行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五、 各使用单位必须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实验。六、 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并不得挪作他用。七、 安全设备、器材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检,保证灵敏可靠。八、 安全设备、器材检修必须依据有关标准进行。检修完毕必须零部件齐全,并进行通电试运转,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双方签字办手续。九、 安全设备、器材安装使用因质量发生问题,由承修十、 单位负责现场无偿处理,新设备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供货单位负责向生产假索赔。十一、 安全设备、器材在井下不准倒装使用,必须升井检修、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十二、 使用中的安全设备、器材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实验、作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十三、 对安全设备、器材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修、维修,确保安全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更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操作管理,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根据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特制订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如下:1、 矿井依据国家安监局制定的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根据矿井实际按工种不同编印,人手一册。2、 操作规程发至每一名干部职工,采取自学为主,工区组织学,矿井集中组织全员学习等形式,以确保各工种应知应会。3、 操作规程矿井每半年组织一次,分工种集中辅导学习,工区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考试。4、 每半年为一个阶段,由矿安全培训中心、安监部门现场抽查学习情况,记入档案,两次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5、 对特殊工种人员调换岗位的,由工种向安监部门写出书面申请,安全部门通知矿安培中心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合格后上岗。6、 各工区、单位任何人员不得任意调换,不经安监科同意,调换工种人员一律不得使用,否则出现后果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7、 各工种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否则给予20100元处罚,造成后果者严肃处理。8 、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工程具体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写。9、安全操作规程要函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10、要分别制定各种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11、安全操作规程初稿编好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会审,并根据各部门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补充完善。12、安全操作规程完稿打印后,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熟悉后才能进行操作。13、安监部门对各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有不合理的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矿级干部轮流带班下井制度 为加强现场管理,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令(第3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带班下井人员、次数和基本要求的规定:1、带班下井人员带班下井人员仅限于主管矿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总工程师(技术)副矿长;安全、采掘、通防、防治水、机电各副总工程师。2、下井次数的规定主管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5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不少于10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不少于10次。安全、采掘、通防、防治水、机电各副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其中带班不少于10次。3、基本要求:1、带班下井的副总以上领导干部必须与一线职工同下同上,井下只要有职工未上井,带班人员不得提前上井。2、各级带班人员入井前必须在井口信息中心签名,上井登记,填写各项相关记录,现场整改不完的隐患及时填写隐患指令卡,指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3、在井下对各工作地点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整改落实,问题不处理完不得离开现场。4、特殊规定:煤矿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带班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应当履行的职责范围、任务。1、所有副总以上带班领导当班时间内对全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3、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的相关规定: 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 1、带班下井人员要保证带班质量,严格遵守带班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早上井,由督查科、安全科认真监督,发现一次早上井者,罚款200元;两次早上井者停班反省,写出书面检查,罚款500元;三次早上井者取消带班资格,降级使用。2、认真填写好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和矿领导带班下井信息登记表,发现一次填写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发现一次记录与现场不符,罚款200元。3、跟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职,认真排查现场隐患。配合带班人员抓好现场管理,坚持能处理的隐患不过班现场监督整改;当班处理不了的,做好交接班,详细向下班跟班、带班人员说明情况,商议整改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积极配合整改。4、带班人员与职工同下同上,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井下无职工除外)。跟班人员下井时间不得低于六小时。5、由安全科将详细的带班下井人员名单在井口公示,接受全矿职工监督。四、关于带班人员替班的相关规定:带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替班。但因参加培训、会议、家中有事不能正常带班时,应经主管矿长批准,具体要求如下:一、因有事确需替班时,应委托有资质人员顶替,但所委托人员不得打连班(连上两个班)。二、委托替班需提前两天通知受委托人并填写薛城区宏达煤矿带班领导委托带班申请书,所填内容必须真实,符合相关要求。三、填写后的薛城区宏达煤矿带班领导委托带班申请书,需由主管矿长或主管矿长专门授权的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签字后的薛城区宏达煤矿带班领导委托带班申请书,复印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各持一份存根,交调度室一份,井口安全信息中心一份(由信息员及时在井口矿领导下井带班公示牌板上进行公示,接受全矿干部职工监督),原件交安全科存档备查。四、替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带班下井人员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带班下井制度,履行带班下井职责和权力,承担一切带班责任,享受带班下井人员的报酬和津贴。五、带班下井人员相互换班时,按以上规定执行。薛城区宏达煤矿下井带班领导委托带班申请书 (职务) (姓名)因(参加培训、参加会议、家中有事)紧急事务需本人处理, 年 月 日 班不能按矿排定的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公示正常带班,为确保井下领导带班不空岗,特申请与 (职务) (姓名)替(换)班,具体情况如下:日 期班 次原带班人委托带班人备 注调整后,受委托带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带班下井人员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带班下井制度,履行带班下井职责和权力,承担一切带班责任,享受带班下井人员的报酬和津贴。请予以批准为盼! 年 月 日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保证入井职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入井作业。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三、当班入井人员凭个人专用灯牌领取矿灯,由矿灯发放人员将入井人员的专用灯牌悬挂在灯房的入井人员牌板上。四、入井人员必须经验身后入井,对未戴上岗证、喝酒、穿化纤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无自救器的严禁入井。所有入井人员经检身员检查合格后都必须在专门的登记表上签名方可入井,严禁代签;五、检身员要制止、劝阻经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入井,发现异常,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六、非本矿人员入井,须经本矿矿长同意,并由矿长安排专人陪同下井,并按本规定检身登记,否则,检身员有权制止外来人员入井。八、检身员应对检身登记负责,并在检身登记表上签名,矿长要对每班的检身登记表进行审核九、上下井人员清点有矿灯房负责.每班进班后,矿灯房必须清点上下井人员的灯牌数量,做到正确无误.如上一班人员在下个班进班半小时后仍未出井,矿灯房必须立刻向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查原因,及时组织人员到井下进行查找。十、各工区、科室应严格考勤制度,并将本班出勤人数如实向调度室报告,以便掌握各单位出勤人数和下井人数。十一、对当班下井人员的清点要做到区队、矿灯房、调度室、井口验身房、井下汇报“五统一”。十二、新工人入井必须指定专人(师傅)带领下方可入井,一同下井、上井、负责新工人的安全保护。 十三、当班作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井的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情况,否则不准拖班。区队管理干部值班、现场跟班制度一、 区队管理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空岗。二、 每天早8点按时交接班,负责组织安排全天的安全生产及日常工作。三、 值班期间负责三班安全、生产任务安排、协调和管理工作。四、 开好班前、班后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业务部门及矿文件指示精神。五、 值班期间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要求协调解决。六、 负责搞好区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七、 现场跟班必须认真排查现场各类隐患,发现隐患立即处理,当班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工区主要领导汇报,请求上级及有关单位尽快解决。八、 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狠反“三违”,及时排查各类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九、 负责各班组的人员组织安排,积极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完成或超额完成下达的生产任务。十、 负责监督各班组的工程质量,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创造优良工程。十一、 值班、跟班记录必须认真详细,发现漏填,严肃处理。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调动单位和全体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先进,鞭策落实,推动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矿井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坚持分级考核,标准量化、过失追究、岗管相连、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矿实行安全绩效与干部职工的帽子、票子、面子挂钩制;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生产领导问责制;实行领导、员工“安全红线”追究制;实行管理人员安全绩效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实行员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实行基层队组“四.三.三”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第三条:矿严格落实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惩考核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问责制度;2、“安全红线”管理制度;3、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4、各级管理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制度;6、员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度;7、各级人员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制度;8、安全管理示范矿井达标建设检查考核制度。第四条:各考核部门严格执行各级考核,标准量化、岗责相联、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及时公布,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奖惩兑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第五条:对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良好工作业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由安全科制定相关的奖励办法,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奖励兑现。第六条:考核职责及奖惩权限1、安全科负责对所属基层单位(区队、车间、厂点)及其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2、各基层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及岗位人员的考核奖惩。3、安全处负责对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考核奖惩。第七条:对于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调整工作岗位,并严格追究责任。第八条: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第九条:所有安全罚款,由安监部门出具证明,财务部门负责从责任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存入安全奖励基金账户,用于奖励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十条:考核要求1、各级考核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考核资料管理制度,做到考核原始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考核过程严肃认真,考核结果公布,一级对一级负责,并严格奖惩兑现,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的作用。2、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处分,由安全科负责执行落实,处理结果要通知当事人,并及时公布,重大问题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处理。第十一条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一、设备器材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由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器材负责日常维护、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运行。二、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仪器、仪表的定期校验管理,负责全矿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选型、购置、厂家选定、建议计划、调拔、发放、更新、报废、大型设备的图纸、资料及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设备的平衡工作,建立健全设备的帐、卡、物、牌板管理,设备的三率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三、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机电科、安监处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四、设备实行包机制,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维护、检修人员,负责每天对所分片包干的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现场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并作好各种记录。五、操作人员或值班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班前及班中检查、维护,严禁空检、漏检。六、专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矿山企业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规定的周期对分片包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严禁不完好设备投入运行。七、各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设备和易损件、润滑油等在使用地点应有一定的备用量,以保证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八、因日常维护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事故的,设备损坏的加倍处罚;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及单位领导的责任。九、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具体执行下列制度:(一)设备管理制度1、动力科为矿内机电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是:(1)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的要求,落实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考核指标;(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使用、维护、大修、制定计划、调拨、报废,并参与设备的检验和安装调试工作;(3)建立完整的设备档案;(4)按时编报设备报表。2、设备使用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做到资料、图纸、台帐齐全,管理到位。3、负责编制增置设备计划。4、设备使用实行专职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5、严格贯彻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执行设备管理奖罚:(1)出现事故时对积极抢救设备的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2)发现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3)由于违章、玩忽职守造成设备损坏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者给予罚款。(二)配件管理制度1、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动力科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动力科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审批后领用和保管。2、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3、配件由矿供应科统一购置,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4、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动力科出大修费用。5、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动力科验收合格后检修单位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6、机电设备零配件的更换原则上交旧领新,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公司物资部,不得私自进行处理。物资部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7、编制配件计划要深入了解生产任务,了解设备检修和设备更新计划,了解设备的使用台数和技术状态,切实掌握配件的库存数和配件的消耗规律。8、配件分配要本着年计划、季平衡、月分配的原则。年计划结合生产需要,提出下月需要计划,并填报申请,写明主机名称、图号、规格、数量等。自制配件,提供图纸一式三份。9、抓好配件的定额管理,特别是对用量多,价格高,易损坏丢失的配件,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每年年初,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指标,严格定额管理。10、供应站要备有日常生产中需要的易损配件,做到三定一有(定指标、定品种、定数量;有专人保管)不占用储备资金。11、配件储备资金,由配件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核定,下达资金落实到库。配件储备期,进口配件不超过两年,外委加工的配件不超过一年,自制配件不超过六个月,机修厂自制加工的必保件,根据全矿设备的使用、检修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必保件的库存储备量,摸清自制配件的消耗规律,不得低于库存储备的下限,保证生产需要。12、对于加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较多,不易损耗的大型关键性配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保存特种配件。13、严格执行配件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数量不够、交货期不符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14、做好回收复用配件的统计工作。修复的旧件重量,按原重量计算,价值按原值的50%计算。修复的旧件要单独建帐,不纳入库存和消耗资金。15、对于因主机淘汰、粗制滥造、质量低劣、损坏变质确实失去使用价值的配件,每年按时申请报废。16、企划科根据年初制定的内部经营考核实施方案逐月对各单位配件消耗情况进行审核,并给予相应的奖罚。(三)材料管理制度1、材料入库必须认真填写材料入库登记薄,必须写清材料名称、规格、价格、发货单位、地点、购货人名。当地进货当天当面验收完毕,外地进货,应码放到待检区,三日内验收完毕。根据验收情况做好验收记录,写清质量情况,查清数量,存好材料。2、验收后认真填好入库单,字迹必须清楚,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必须写清,入库单必须有采购员、保管员、供应负责人签章。否则,财务科不予报帐。3、用料单位认真填写领料单,写清名称、规格、数量、时间、使用项目,经供应站负责人签章后方可生效。4、必须执行交旧领新的制度,领料单必须有收旧人员盖章,否则不予发放。5、保管人员必须审查领料单,按审批的规格、数量发给,决不允许克扣。6、每月按时做出消耗、收支、库存报表,领料单分类整理,送交统计员。7、材料入库后,将材料码放整齐。露天码放的大型材料如钢材、胶带、电缆等要上有盖,下有垫放好,严防日晒雨淋。8、各种材料必须有材料卡,帐、卡、物要相符。9、库房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货架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积水。仪表、测量器具、轴承等精密器材,必须有防潮、防锈措施。库房要有防火、防盗设施,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四)设备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当班负责必须每天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2)班组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3)每隔半年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与修理队长、技术员、包机人员全部参加,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4)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队长、技术员安检部门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3)协同值班人员对备用设备每月做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1、巡回检查由包机人员和值班人员按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执行。2、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接班后每两小时(配电每小时)进行巡回检查一次,并填写定期巡回检查记录。3、填写记录时要详细填写检查情况,有数据的应如实记录有关数据。4、巡回检查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5、在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除认真填写记录外,应立即组织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上级处理。(六)机电设备包机制度1、全矿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专人负责,负责人变更时须经矿机电业务部门同意。2、三班运转时实行圆班包机,做到小班分片,责任到人。集中控制的设备,应配专职维修工,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3、包机人员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使用,正确操作。4、 包机人员应认真维护保养所负责的设备,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工艺和质量标准的要求。5、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七)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各单位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2、各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动力科三方人员进行防爆性能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动力科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3、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4、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规定。5、各单位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动力科、调度室、生产科、安监处和机电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八)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检修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并填好竣工验收单。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是否有详细的修理技术文件。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经主管部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防治和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 矿井瓦斯预防制度 1.1 加强通风、监控装备投入,确保通风、监控装备完好运行。积极引进新的通风、瓦斯防治技术和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矿井通风技术创新,从源头上防止瓦斯超限。 1.2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好,主要通风设施要有一定备用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瓦斯检查、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和通风设施故障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未能及时检测出而导致矿井瓦斯灾害的情况。 1.3 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在矿井发生瓦斯灾害时根据灾区影响情况及时反风,以减少矿井瓦斯灾害影响范围,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同时减少灾害损失。 1.4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瓦斯防治和通风管理提供依据。 1.5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采取探放瓦斯、探放水。1.6 所有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2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增加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1.7 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1.8 掘进巷道贯穿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贯穿两头的瓦斯浓度必须在措施规定的范围内。 1.9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瓦斯灾害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瓦斯灾害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1.10 掘进工必须提高对老窑瓦斯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异常,或钻孔内有大量瓦斯或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瓦斯沿钻孔大量涌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瓦斯灾害处理。 1.11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瓦斯灾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安全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2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坚持瓦斯超限不间断处理原则。瓦斯未降到1%以下时,严禁生产。1.13 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和独立通风。坚持开好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工作会,不断优化通风系统,消除微风巷道,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1.14 加强巷道维修,扩大巷道断面,改善通风状况。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 1.15 矿井出现临时停风、停电严格按照矿井临时停风停电管理办法执行。 1.16 跟头(面)瓦检员要坚守岗位,按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虚报瓦斯浓度。巡回瓦检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特别要注意对死角的检查,杜绝漏检和检查不到位。 1.17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掘进面实行“三专两闭锁”,采面实行瓦斯电闭锁。 1.18 加强机电设备防爆完好管理,杜绝失爆。加强机电设备维护管理,降低机电事故率,减少临时停风、停电。 二、矿井水害预防制度 2.1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制定修改矿井年度防治水计划,并根据计划认真检查和实施矿井防治水的各项工作。 2.2 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2.3 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泵房排水联合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2.4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防治水提供依据。 2.5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2.6 在本矿井下山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2.7 本井田内的勘探钻孔孔口大部分位于沟壑内,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2.8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五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2.9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2.10 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室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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