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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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财务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财 2009 128 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务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1 、检查对象:各二级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 、检查内容: 根据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国家和省有关的财经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以及我校内部财务制度,对我校2008 年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如遇重大问题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同时,此次的财务检查工作将和我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进行。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13个方面: 1. 是否按规定完整编制学校预算,是否按批复预算严格执行。 2. 各项收支是否按规定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 3. 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行为;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及时缴存财政专户。 4. 是否存在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铺张浪费等问题。 5. 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使用及结余经费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6. 高校国家助学政策的落实情况,专用基金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7. 物资采购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做到采购行为规范透明。 8.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管理、核算是否按规定执行。 9. 固定资产处置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处置收入是否按照规定入账。 10 是否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和运行费用支出,严格控制校园建设标准。 11. 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校办产业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并对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考核和监督。 12. 高校结余资金是否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3. 学校现有债务及清理情况。 二、财务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财务检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 2009 年 7 月起到 2009 年 11 月底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 、动员部署( 2009年7月下旬8月中旬) 接到上级文件通知后,学校召开财务检查工作布置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学校部署动员会后,各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立即组织本学院、本部门、本单位动员部署,做到人人皆知,全员覆盖。 2 、自查自纠阶段( 2009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 各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要求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填报泉州师范学院财务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和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于9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 100%。各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所属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情况表留存备查。 3 、重点检查阶段( 2009年9月8日至 9月18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将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 20%。 重点检查对象: 一是以前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财务规定的学院、部门和单位; 二是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三是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学院、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后形成检查报告及福建省高校财务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监察厅,并将发现的有关情况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4 、整改落实阶段(截至 2009年 11 月下旬) 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落实过程中要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管理。 学校将针对财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整改落实过程中要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管理。建立起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各二级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财务检查工作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 2009年 11月 10日前报送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财务检查的工作要求 开展财务检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预防惩治腐败的的具体行动。各二级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 、做好宣传发动 学校将利用网络、校报、电台等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财务检查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财务检查工作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校财务检查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2 、落实公示工作,接收师生监督 校财务检查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办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校财务检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邮箱。 举报电话:22919635 举报信箱:校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 3 、强化工作督导 在财务检查工作期间,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赴各二级学院、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要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 4 、加强内控,健全管理制度 学校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将学校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审计范围,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体系和内审机制。做好内部财务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增强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财经违纪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财经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5 、建立报表逾期上报责任追究制度 对未按期上报报告、报表的单位,不再受理,同时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 系 人:陈端暐联系电话:22919660附件:泉州师范学院财务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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