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相关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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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4-12-01 实施2004-04-22 发布停、送电联系管理标准Q/CDT-IPSPC 2011-2004 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管理内容14 管理目标1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16 管理流程17 报告和记录2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系统或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流程图4前 言 为了规范生产系统或设备需停、送电手续审批,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策划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企业标准编制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建勇。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停、送电联系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因系统或设备停、送电,燃料、除灰、化学运行岗位与值长、值长与主控运行人员之间联系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或设备停、送电,燃料、除灰、化学运行岗位与值长、值长与主控运行人员之间联系。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可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检修工作票管理标准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3 管理内容3.1 停、送电联系是指当生产系统或设备停、送电工作需值长审批、主控运行人员操作时,燃料、除灰、化学运行岗位的班长或主值与值长、值长与主控运行人员的联系。3.2 系统或设备停电是指将所有供此系统或设备电源的开关断开,使开关不能进行操作,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使系统或设备的电源侧与负荷侧有明显的断开点。3.3 系统或设备送电是指取下电源开关处的“禁止合闸”警示牌,恢复系统或设备电源侧与负荷侧的明显断开点,使电源开关能够进行操作或直接合闸。3.4 管理内容:3.4.1 燃料、除灰、化学4 管理目标通过对生产系统或设备需停、送电联系审批手续及执行流程的规范,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 系统或设备停、送电的管理工作由发电部当值值长总体协调。5.2 主系统或设备停、送电的管理工作由发电部当值的机组长主要负责。5.3 系统或设备停、送电的审批手续及执行流程由发电部主控、化学运行人员、下电项目部运行当值班长、运行主值协助完成。6 管理流程6.1 系统或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6.2 系统或设备的停、送电的联系在非紧急的情况下6.2.1 由主控运行人员执行的停、送电操作6.2.1.1 燃料、除灰系统的检修工作6.2.1.1.1 燃料、除灰的当值运行班长根据检修要求和系统或设备的运行情况,下达填写系统或设备停、送申请票的命令。6.2.1.1.2 燃料、除灰的当值运行人员填写设备停电申请票或设备送电申请票,交当值值长审批。6.2.1.1.3 根据系统或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由发电部当值值长向机组长下达系统或设备停、送电命令。6.2.1.1.4 发电部机组长根据值长的的命令结合机组或系统的运行情况,向主控运行人员下达填写系统或设备停、送电操作票的命令并根据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中所规定的流程执行。6.2.1.2 化学及外围系统的检修工作6.2.1.2.1 发电部化学运行当值主值根据检修工作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填写设备停电申请票或设备送电申请票交值长审批。6.2.1.2.2 值长下达系统或设备停、送电命令。6.2.1.2.3 执行本标准的6.2.1.1.4。6.2.2 由燃料、除灰、化学运行人员执行的停、送电操作6.2.2.1 燃料、除灰运行班长、化学运行主值向当值值长请示是否可以将需停、送电的系统或设备进行停、送电的工作。6.2.2.2 值长同意并备案后,燃料、除灰的运行班长、化学运行主值和运行人员执行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规定的流程。6.2.3 紧急情况下的系统或设备停、送电联系6.2.3.1.1 发现机组、系统或设备存在紧急缺陷或异常时应立即将系统或设备停止运行,并立即将发现的问题通知当值值长或机组长,同时报出发现人(设备工程部的点检员、运行巡检人员或其它人员)的姓名。6.2.3.1.2 当值值长下达系统或设备停电命令。6.2.3.1.3 执行本标准的6.2.1.1.4。7 报告和记录 7.1 表1 设备停电申请票7.2 表2 设备送电申请票填写设备停、送电申请票的说明:1设备停电、送电申请不能写在同一个设备停、送电申请票内,必须分开写。2电气设备在设备停、送电申请票内应按电压等级分开填写,不定电压等级的设备不得写在一张设备停、送电申请票内。3填写设备停、送电申请票时,凡有双重编号的设备必须写明双重编号。4设备停、送电申请票填写的字迹应清楚、不得涂改,有关人员必须签名并写明时间。表1 设备停电申请票 编号:申请人日期年 月 日停电设备名称及编号停电原因许可人值长申请停电时间年 月 日时 分停电措施执行完时间 年 月 日时 分停电措施执行人通知申请人时间年 月 日时 分通知人签字备注:表2 设备送电申请票 编号:申请人日期年 月 日送电设备名称及编号送电原因许可人值长申请送电时间年 月 日时 分送电措施执行完时间 年 月 日时 分送电措施执行人通知申请人时间年 月 日时 分通知人签字备注:附录A (规范性附录)系统或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流程图开始不是紧急情况设备部点检员、运行人员、其它人员立即将设备停运并通知当值值长及相关的机组长。1主控运行人员操作燃料、除灰系统工作发电部化学运行主值填写设备停、送电申请票并交当值值长审批。燃料、除灰运行班长下令填写设备停、送电申请票并交值长审批。1发电部当值值长下达设备停、送电命令燃料、除灰运行班长、化学运行主值向运行值长请示设备停、送电发电部当值机组长下达填写停、送电操作票命令发电部当值值长同意设备停、送电并备案。燃料、除灰运行班长、化学运行主值及运行人员执行操作票管理标准发电部当值运行人员执行操作票管理标准结束QB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4-12-01 实施2004-04-22 发布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Q/CDT-IPSPC 2012-2004 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管理内容14 管理目标2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26 管理流程27 报告和记录3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运行操作票管理流程图4 9前 言 为了规范运行操作票和运行操作的管理,防止发生运行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策划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企业标准编制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建勇。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运行操作票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运行操作票、运行操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部门及岗位及管理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运行操作票和运行操作的管理工作。也适用于下电项目部燃料、除灰运行人员运行操作票和运行操作的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可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 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设备运行规程3 管理内容3.1 运行操作票管理是指对运行人员在执行操作时填写的操作票的全过程管理,它包括标准操作票的生成、审批、执行和总结分析。3.2 运行操作票的格式和内容发布符合设备运行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实际情况,操作票的格式必须经过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对于标准操作票必须经过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审批。3.3 运行操作监护是指对运行中的主要设备进行开、停操作时,对操作人员填写的操作票审核、操作步骤、操作动作的监督、指导和确认。3.4 运行操作的监护人由运行当值的机组长指定。3.5 运行操作的监护人必须由主值或机组长担任。3.6 操作时下级不能监护上一级(如副值不能监护主值)。3.7 监护人在操作监护时必须头脑清醒,操作任务明确,位置清楚,真正起到监护作用,对于由于监护不当发生的操作错误,监护人与操作人有同样的责任。3.8 一组操作人员只能持一份操作票。3.9 在操作中,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始终进行监护。3.10 在操作中,禁止穿插口头指令进行操作、监护人进行操作或监护人与操作人同时进行操作。3.11 以下各项必须填写在操作票中3.11.1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3.11.2 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3.11.3 检查负荷分配。3.11.4 装、拆接地线。3.11.5 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3.11.6 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3.12 以下各项操作可以不填写在操作票中,但必须详细地记录在运行日志中3.12.1 事故处理3.12.2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3.12.3 拆除全公司仅有的一组接地线。3.12.4 拉开全公司仅有的一把接地刀闸。4 管理目标通过对操作票的管理及执行流程的规范,防止发生运行人员误操作、设备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 运行操作票管理由运行当值值长总体协调。5.2 运行操作票管理和执行流程由发电部当值的机组长主要负责。5.3 运行操作票管理和执行流程由发电部副部长、专业高级主管、运行人员、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主管协助完成。6 管理流程6.1 运行操作票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6.2 根据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需进行相应的操作时,由发电部当值机组长指定操作的监护人和操作人。6.3 发电部当值机组长向操作人下达填写该项操作票的命令。6.4 被指定的操作人在计算机上制作操作票。6.5 制作完操作票后,操作人认真检查所制作的操作票的内容和步骤是否存在错误。6.6 被指定的现场操作监护人对操作人制作的操作票进行认真地核对。6.7 双方均确认无误后,打印操作票,由监护人与操作人在操作票相应位置上签字并由操作人交机组长审查。6.8 机组长对操作票审查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字;当出现错误时应通知操作人、监护人,宣布该操作票作废,要求操作人重新填写操作票。6.9 操作人将审查无误的操作票交发电部当值值长进行复审。6.10 值长在操作票复审无误后在操作票上签字;当出现错误时应通知操作人、监护人和机组长,宣布该操作票作废,要求操作人重新填写操作票。6.11 操作人和监护人在操作票生成系统软件上按操作票的内容进行模拟预演,模拟预演后模拟图所显示的运行方式和状态保持不变。6.12 由机组长下达开始操作的命令,操作人与监护人一起到现场开始操作。6.13 到达现场后,监护人按操作票记录的操作内容与操作人一起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设备位置和运行状态。6.14 确认设备的名称、编号、位置及运行状态与操作票记录的内容无误后,由监护人开始下令操作。否则监护人与操作人按操作票内容重新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位置及运行状态。6.15 监护人下令开始操作后,先在操作票的第一项处记录开始操作的时间并打开随身携带的录音机,录制唱诵的内容。6.16 根据操作票的第一项操作,由监护人高声唱诵操作内容。6.17 操作人核对设备名称、编号无误并用手指指向被操作的设备高声复诵将要操作的内容。6.18 监护人应对操作人的复诵及所指的设备核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回到本标准的第6.16项重新进行核对。6.19 核对无误后可发出“执行”命令,同意操作人进行操作,待操作结束并核对无误后监护人立即在该项操作的后面打“”,以示此项操作结束。6.20 在操作中监护人与操作人对上一步或下一步操作及操作票记录的操作如无疑问可进行下一步操作。6.21 按操作票的下一项操作,由监护人高声唱诵操作内容。6.22 操作人可按本标准的第6.176.21项进行下一项操作。6.23 当进行完最后一项操作后,监护人应立即在操作票的最后一项操作处记录操作完成时间并关闭录音机,保留录音内容。6.24 全部操作结束后,监护人与操作人对操作过的设备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由监护人、操作人共同向机组长交令。6.25 交令后由监护人在每页操作票的右上角盖“已执行”章并将此操作票存放在专用的档案盒内保存,不得遗失;对于作废的操作票:应在作废的操作票上盖“作废”章,盖章位置同上并写明作废的原因;已执行的操作票、作废的操作票、未用的操作票必须分开放置在专用的档案盒内保存,不得遗失。6.26 机组长应对当值已执行的操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和总结。6.27 每月发电部专业高级主管对操作票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并对操作票进行分析和总结,检查次数每月不低于5次,检查后应在操作票的右下角签字。6.28 每月发电部部长或副部长对操作票进行不定期地抽查并对发电部专业高级主管的操作票分析及总结进行审核,检查次数每月不低于2次,检查后应在操作票的右下角签字。6.29 每月的5日前发电部的专业高级主管应将操作票及对操作票的分析总结上交安全监察部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6.30 安全监察部应对操作票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检查,检查次数每月不低于2次,检查人员应在被检查的操作票的右下角签字。6.31 安全监察部主管应对操作票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在安全活动会上进行汇报。6.32 当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应在已执行项的下面,未执行项的上面的中间横线处标注停止操作的原因,并盖“已执行”章,按已执行的操作票处理。6.33 在操作的过程中,无论监护人还是操作人对操作或操作票的内容发生疑问或者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立即向机组长或值长汇报,不得擅自改动操作票的内容和进行其它的操作(当出现险情或火灾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6.34 待疑问或异常查清后,应进行以下处理6.34.1 如果疑问或异常并非操作票或操作中的问题,也不影响系统或其它设备的安全时,经值长、机组长的许可后可按操作票的操作内容继续操作并按本标准6.21款所规定的流程进行。6.34.2 如果操作票上没有错误,但可能发生其它的不安全情况时,应根据值长或机组长的命令执行。6.34.3 操作完毕操作人和监护人向机组长或值长交令;将操作票作废,监护人在此操作票已执行的部分盖“已执行”盖,将此操作票存档,执行本标准的6.24所规定的流程。6.34.4 如果操作票本身存在问题,原操作票立即停止执行,应按现场实际情况并按本标准6.36.24所规定的流程重新开始。6.34.5 如果操作不当或操作错误发生异常,应根据值长或机组长的命令执行。6.34.6 操作完毕后按本标准的6.34.3执行。7 报告和记录7.1 运行操作票由主控室计算机中操作票生成软件自动生成。附录B (规范性附录)运行操作票管理流程图开始发电部当值机组长指定操作监护人、操作人发电部当值机组长向操作人下达填写操作票的命令2操作人利用操作票生成系统软件制做操作票操作人检查操作票的内容监护人审核操作票的内容操作人打印操作票机组长对操作票审查11是是否否2机组长操作票作废内容无错误 机组长对操作票进行签字操作人将操作票交值长复查值长操作票作废2内容无错误发电部当值值长在操作票上签字操作人、监护人在操作票生产系统中进行模拟预演,模拟预演后模拟图所显示的运行方式及状态保持不变33发电部当值机组长下达操作命令指定的监护人员与操作人一起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位置和运行状态否是是否是否正确指定的监护人按操作票的第一步操作内容唱票6操作人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复唱操作内容核对是否正确监护人发出“执行”命令,同意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待操作完核对无误后立即在操作票该项目后打“”。44监护人、操作人进行下一步操作。是否否65操作是否存在问题343对操作过的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认无误后向机组长交令。由:监护人、操作人执行操作票管理标准中的流程由:监护人、操作人结束2向值长或机组长汇报发现的问题由:监护人查清疑问或异常情况由;监护人、操作人、机组长、值长非操作票及操作原因4不存在其它不安全情况按值长或机组长的命令执行由:监护人、操作人结束5监护人按操作票的下一步操作内容唱票是否是最后一项操作9监护人、操作人对操作过的设备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向机组长交令。监护人交令后在操作票上盖上“已执行”章11监护人将操作票存放在专用的档案盒内775机组长对操作票进行检查和总结监护人向值长或机组长汇报发现的问题发电部专业高级主管每月对操作票进行分析总结监护人、操作人、机组长、值长查清疑问或异常情况是是否否非操作票及操作原因发电部副部长对操作票分析总结进行审核8不存在其它不安全情况发电部专业高级主管操作票及操作票分析总结送安监部存档安监部主管操作票存档,操作票检查总结9结束监护人、操作人按值长或机组长的命令执行108是否是操作票的原因操作人、监护人、机组长、值长终止操作票,重新办理新操作票手续监护人、操作人根据值长、机组长的命令执行10监护人、操作人向机组长或值长交令重新开始11监护人将操作票作废,在已执行的操作部分盖“已执行”盖QB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4-12-01 实施2004-04-26 发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标准Q/CDT-IPSPC 2013-2004 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管理内容14 管理目标1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16 管理流程17 报告和记录3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流程图7前 言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保护装置误动,机组停机和设备损坏事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策划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企业标准编制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建勇。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制度(原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直流系统故障的处理措施3 管理内容3.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是指本公司500Kv系统、220Kv系统、发变组保护、6Kv厂用电和380v厂用电系统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投入、退出运行时所应履行的手续和流程。3.2 管理内容3.2.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根据需投、退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性质及类别提出申请。3.2.2 将申请票交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审核。3.2.3 如果涉及运行方式或限机组负荷,如500Kv系统、220Kv系统、发变组保护应由发电部副部长(生产调度)审核。3.2.4 申请票交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审核、批准。3.2.5 将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送交国华盘电公司或发电部当值值长。3.2.6 由值长下令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4 管理目标通过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审批及执行流程的规范,不发生由于人为责任造成的保护装置误动,设备损坏和机组停机事故。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5.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设备工程部副部长主要负责。5.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由设备部工程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班长、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技术员、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专责工、发电部副部长(生产调度)、发电部当值值长、发电部运行人员协助完成。6 管理流程6.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流程图见附录A。6.2 当需要进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入或退出时,应由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提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申请票。6.3 对于500KV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行动装置的投、退6.3.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的班长或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技术员在前一天的上午10时前提出申请票和工作联系单,经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发电部副部长(生产调度)审核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6.3.2 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专责工将工作联系单送交天津国华盘电策划部电气专业,由国华盘电策划部电气专业联系国华盘电当值值长向中调提出我公司投、退500KV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同时应将审批后的申请票送交本司当值值长备案。6.3.3 待申请调批复后,由国华盘电当值值长下达操作命令,国华盘电的当值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并通知我公司当值值长。6.4 对于220KV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6.4.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或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提前两天提出投、退的申请,经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发电部副部长(生产调度)审核后,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6.4.2 由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专责工将申请送至发电部当值值长,由值长向天津地区调度中心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值长下达操作命令,运行人员进行投、退的操作。6.5 对于发变组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6.5.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或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提出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审核,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后,由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专责工将申请送至发电部当值值长。6.5.2 由值长下达操作命令,运行人员进行投、退操作。6.6 对于6KV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6.6.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或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提出申请,经设备工程部副部长审核,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审批,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专责工将申请送至发电部当值值长处。6.6.2 值长下达投、退命令,运行人员进行操作。6.7 对于厂用380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投、退6.7.1 由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班长提出申请,由设备工程部副部长批准后送至发电部当值值长处。6.7.2 值长下达投、退命令,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当保护装置的投、退时间超过12个小时时应由总工程师批准。6.8 遇到特殊运行工况或紧急情况需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时6.8.1 对于500KV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6.8.1.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班长、副部长、发电部当值值长向国华盘电当值值长口头提出,国华盘电当值值长应进行备案并向中调提出申请。6.8.1.2 申请批复后,国华盘电值长下达命令由国华盘电运行人员进行操作,事后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应按6.3.16.3.3的流程补办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手续。6.8.2 对于220KV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6.8.2.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副部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口头提出。6.8.2.2 值长备案并向天津地区调度中心提出申请。6.8.2.3 申请批复后,值长下达命令,运行人员进行操作,事后由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按6.4.16.4.2的流程补办投、退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手续。6.8.3 对于发-变组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退6.8.3.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副部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6.8.3.2 值长将口头申请备案并下达命令由运行人员执行,事后由设备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按6.5.16.5.2的流程补办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手续。6.8.3.3 如果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时间超过72小时,应由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班长向中调继电保护处备案。6.8.4 对于6KV厂用电系统继电保护的投、退6.8.4.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6.8.4.2 值长将口头申请备案并下达命令由运行人员执行,事后由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按6.6.1的流程补办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手续。6.8.5 对于380V厂用电系统继电保护的投、退6.8.5.1 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6.8.5.2 值长将口头申请备案并下达命令由运行人员执行,事后由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按6.7.16.7.2的流程补办投、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申请手续。6.9 新保护的投入,经施工单位、设备部、发电部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工程部电气二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发电部电气运行高级主管审核,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500kV、220kV设备及发变组的部分保护还需报调度局继电保护处备案,并经继电保护调度部门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6.10 重要保护退出前由发电部写出安全措施。6.1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有投退压板或转换开关的由运行人员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无投退压板或转换开关的,由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班专责工负责打开(恢复)二次线,但必须填写工作票,并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6.12 投入保护压板前,应由运行人员使用大于2000/V高内阻电压表,测量联片两端之间无差压后方可投入。6.13 如发现保护装置异常时,应及时与设备工程部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联系,并向值长汇报,在确认保护有可能误动的紧急情况下,可先使保护停用(断开压板),事后立即汇报。6.14 查找直流系统接地,需短时退出保护,按直流系统故障的处理措施执行。7 报告和记录7.1 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申请票见表1。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申请票的填写要求: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申请票一式二份,工作结束后。盖执行章,一份交给运行,一份由继电保护班存档(保存时间同工作票保存时间)。7.2 继电保护投(退)申请票见表2继电保护投(退)申请票的填写要求:继电保护投(退)申请票一式二份,工作完成后。盖执行章,一份交给运行,一份由继电保护班存档(保存时间同工作票保存时间)。7.3 工作联系(通知)单见表3。表3 安全自动装置投(退)申请票安全自动装置名称安全自动装置归类 投(退)原因投(退)本安全自动装置所影响的运行设备投(退)本安全自动装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2345678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设备工程部副部长: 生产调度: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示:调度批示:表4 继电保护投(退)申请票保护名称保护归类投(退)原因投(退)本保护所影响的运行设备投(退)本保护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2345678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设备工程部副部长: 生产调度: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示:调度批示:表5 工作联系(通知)单发件单位(部门)设备工程部联系人发件日期办理单位接收人收件日期主题:内容:编号签发人日 期附录C (规范性附录)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流程图开始Y1紧急情况?N 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提出需投退的保护装置的申请。 是500KV保护装置吗? N2 Y提前一天提出副部长审核。 发电部生产调度审核 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用工作联系单与国华盘电策划部联系。国华盘电值长国华盘电当值值长向中调提出申请。国华盘电值长指挥运行人员操作。结束1500KV保护3保护班长、副部长、运行值长向国华盘电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220KV保护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保护班长、副部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由;国华盘电当值值长将口头申请记录在案。发电部当值值长将口头申请记录在案。国华盘电当值值长向中调提出申请。发电部当值值长向天津地调提出申请。国华盘电当值值长下令投、退保护发电部当值值长下令投、退保护。国华盘电运行人员投、退保护。发电部运行人员投、退保护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补办投、退保护手续。继电保护班补办投、退保护手续结束结束3发变组保护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保护班长、副部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保护班长、副部长向发电部当值值长提出口头申请由:发电部当值值长将口头申请记录在案。发电部当值值长将口头申请记录在案。投、退时间超过72小时继电保护班长、副部长向中调继保处备案。发电部当值值长下令投、退保护。发电部运行人员投、退保护。电气二次高级主管兼继电保护班长补办投、退保护手续由:结束2220KV保护 NN 发变组保护Y,提前两天副部长审核Y发电部生产生产调度审核副部长审核、批准。副部长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继电保护班专责工将申请票送至发电部当值值长处。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发电部当值值长向天津地调提出申请。继电保护班专责工将申请票送至发电部当值值长。发电部当值值长下令投、通保护装置发电部当值值长发出投退保护命令。发电部运行人员投、退保护装置。发电部运行人员投、退保护装置。结束结束QB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4-12-01 实施2004-04-26 发布设备缺陷管理标准Q/CDT-IPSPC 2014-2004 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管理内容14 管理目标2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26 管理流程37 报告和记录3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图7前 言 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代替津唐盘设20024号文关于印发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缺陷管理标准的通知,同时代替津唐盘设20033号文关于印发设备退役服役管理制度缺陷管理补充规定备品备件对外租借受让串换管理规定及非生产用能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附件2缺陷管理补充规定,同时代替津唐盘设20041号文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中第一款至第六款的内容。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策划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企业标准编制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补运。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设备缺陷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工作票管理标准3 管理内容3.1 术语和定义3.1.1 设备缺陷是指发电设备系统、公用系统、土木建筑及其保护自动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影响的设备问题。3.1.2 及时率是指对于一天内发现的缺陷总数,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消除数量与发现缺陷总数量的比。3.1.3 消缺率是指对于在一天或一天以上的统计期时间内发现的缺陷总数,其消除数量与发现缺陷总数的比(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批准除外)。3.1.4 一类缺陷(又称大修性设备缺陷)是指影响主机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技术难度较大,必须通过大小修更换设备、部件进行技术改造才能消除的缺陷。3.1.5 二类缺陷是指需要倒运系统或必须利用周末、节日检修或临时检修方可消除的缺陷。3.1.6 三类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产生直接影响的缺陷。3.1.7 一般维护性缺陷是指设备及系统以外的非生产设备的缺陷,对主辅设备安全运行无直接影响,并随时可以消除的缺陷。如更换照明、现场设备卫生、机房门、窗、锁修理等。注:运行规程规定的定期工作、原设计没有的需要改造或加装之类的问题不属于缺陷范畴。3.2 设备缺陷的发现3.2.1 设备工程部、发电部、下电项目部运行人员对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负责,运行各值对发现的缺陷交接班时要进行交接。3.2.2 下电项目部、陡电项目部、天津电建项目部的维护人员要按照与盘电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职责,有及时发现缺陷的义务。3.3 设备退役及缺陷处理3.3.1 发电部、下电项目部运行人员是设备、系统退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3.2 设备工程部是设备缺陷处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点检员在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处于组织、协调、决策的主导地位,对消缺过程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3.3.3 需要停主要辅机及倒换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才能消除的缺陷,须由设备工程部专业人员向发电部报出停辅机或倒换运行方式消缺申请单,发电部在接到申请单后,根据机组运行情况48小时内安排消缺。若运行条件不具备,需由发电部提出意见,需降低机组出力处理的缺陷要经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申请单。3.3.4 凡不能及时处理的一、二、三类缺陷在24小时内由设备工程部负责组织,发电部配合制定安全措施,运行人员要做好事故预想,要在D7i缺陷工单状态栏内确定“措施已做”,注明不能消除的原因,同时设备工程部、发电部要加强重点检查。3.3.5 对一、二类缺陷要办理延期审批单,一类由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二类由检修副总工程师批准、三类缺陷由副部长批准,但必须在D7i工单上由副部长签署批准意见,发电部运行人员可对所做措施进行补充或确认。3.3.6 下电、陡电、天津电建项目部及相关人员是消除设备缺陷的实施单位,应认真执行工单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相关规程、标准,对消缺的安全、质量及进度负责。3.3.7 缺陷消除时要执行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3.4 设备缺陷的验收及复役3.4.1 设备工程部相关人员是设备缺陷消除后静态验收的责任人及组织者。3.4.2 发电部运行人员是设备消缺工作结束、系统恢复、设备试运再鉴定及复役的责任者。3.4.3 项目部是设备验收的配合单位。3.5 设备缺陷处理的时间限定3.5.1 点检员策划工单时间限定:当日8:00至16:00时间段内,在发现缺陷4小时内将工单策划完成;16:00至次日8:00时间段内发现的缺陷,必须在次日10:00之前将工单策划完成。3.5.2 一、二类缺陷发现随即进行不间断连续处理。3.5.3 三类缺陷从工单策划开始24小时内完成消缺。3.5.4 一般维护性缺陷消缺时间为48小时完成。3.5.5 检修验收后点检员验收时间为2小时。 3.5.6 点检验收后运行验收时间为2小时,须复役的设备复役后2小时完成验收。3.6 凡发生一、二类缺陷,应在24小时内填写一、二类缺陷报告单。3.7 在消除一、二类缺陷时,必须办理“一、二类缺陷审批单”手续。3.8 未消除的三类缺陷必须经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签字认可。3.9 同一缺陷在D7i上不可重复填写两次以上。3.10 设备缺陷所需的备品备件应在规定时间到货,如不能按时到货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延期。3.11 下电项目部每月在输煤、除灰系统发现的缺陷数量应占输煤、除灰系统缺陷总数量80%以上。3.12 凡列入停机处理的缺陷,遇到有停机机会时,必须及时处理,如不能处理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3.13 等备件缺陷在备件到货后,计划供应部要在当日通知相关专业领取,各专业人员接到通知后3天内必须进行缺陷处理。3.14 发电部接到停辅机或倒换系统消缺申请单后要在本班内执行工作票各项措施。3.15 30天内同一条缺陷不能重复出现二次以上。3.16 信息系统管理员要及时维护D7i缺陷管理系统,保证不影响正常流程的执行和演示。3.17 每个环节完成后,要在D7i上发给下一个环节,各部门要根据消缺流程时间规律,安排人员定期浏览。 3.18 夜间发现缺陷除在D7i上办理后,再用电话通知下一个环节。3.19 缺陷策划前要先确定是否有备件,然后进行策划。3.20 运行人员在填写工单时,要确定专业,不清楚时可向发电部高级主管或设备工程部咨询。3.21 消缺工作本着工序服从原则,由工单所在专业负责协调、联系,相关专业配合。不能完成的由工单所在专业制定措施,办理延期。3.22 当工单填写的专业有错误时,由接收工单的专业直接转给责任专业。3.23 每周一早会,发电部、设备工程部各副部长要对本专业的上周缺陷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月设备工程部综合高级主管要对全月缺陷情况进行一次分析。4 管理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5.2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设备工程部部长主要负责。5.3 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由安全监察部、发电部、设备工程部、计划供应部、陡电项目部、下电项目部、天津电建项目部各岗位协助完成。6 管理流程6.1 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图1、设备缺陷管理流程图2见附录A。6.2 发现人填写设备缺陷后,点检员应按3.5.1条完成工单策划。6.3 项目部维护人员接到工单后,按照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工作票手续。6.4 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要检查各项措施及危险点分析的正确性,如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无其它重要操作,应立即办理工作票,安排人员完成工作票的各项措施。6.5 设备缺陷处理完成后,设备工程部点检员必须在现场进行验收确认,并在工作票上签字。6.6 运行人员按照3.5.6条进行设备系统服役、验收。6.7 如验收合格,运行人员应在D7i上注销此项缺陷工单。如验收不合格,应在D7i缺陷工单上注明不合格原因。6.8 如发现缺陷人填写缺陷工单后不具备消缺条件,点检员在策划工单时要确定消缺时间、不能消除原因,制定措施。6.9 如因缺备件不能消除缺陷时,点检员要告知计划供应部,同时需副部长进行确认。6.10 如在夜间或突发事件的缺陷,由值长统一指挥,立即联系设备工程部、项目部值班人员,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想。6.11 如在夜间或突发事件发生的缺陷,当时无法处理时,值长应汇报发电部部长、设备工程部部长及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6.12 如一台主机停运或主要辅助设备退出备用,另一台主机或主要辅助设备发生缺陷应24小时连续抢修。6.13 对一、二类不能按时消除的缺陷在24小时内设备工程部、发电部制订出相应的措施并落实。注:“夜间”指从当日17时至次日8时。“突发事件”指发生事先没有预见、直接危胁机组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7 报告和记录7.1 一、二类缺陷消缺审批单见表1。7.2 _类缺陷延期消除审批单见表2。7.3 一、二类缺陷报告单见表3。表6 一、二类缺陷消缺审批单缺陷名称计划消缺开始时间计划结束时间实际消缺开始时间实际结束时间消缺工作负责人工单号消缺安全措施:消缺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应急方案和危险点分析:专业讨论意见:部门专业领导意见: 签字:年 月 日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年 月 日值长意见: 签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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