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宣贯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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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矿井、选煤厂、筛先厂及矿区辅助设施部分 宣 贯 材 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情况(二)我国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三)有关文件对制定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2006-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制定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要求、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09年)的要求(四)本指标修订工作概况(五)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矿井、选煤厂、筛先厂及矿区辅助设施部分内容介绍(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情况1987年,国家计委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布置了有关部门编制建设用地指标,到2006年共发布了28项,基本形成了工矿仓储、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指标体系。2006年,两部下达了12项用地指标的制订修订项目,既有重点工交项目和修订,又有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角度考虑优先安排的科教文卫项目的制订。煤炭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制订,从1987年起步,分别于1996年12月、1998年3月、2000年10月发布了矿井、选煤厂、筛先厂、露天煤矿、露天矿辅助企业和(以矿井开采的)矿区行政、文教、卫生设施和辅助企业及设施部分。这次修订用地指标的重点工交项目有:煤、电、油三个能源行业和铁路、公路、民航三个交通行业。本次建设用地指标制订、修订工作的要求:一、充分认识建设用地指标对强化节约利用土地和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重要作用温总理在2006年下半年着力抓好的工作中讲到:要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管理和调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土地问题不仅关系到当前宏观调控,而且关系到民族生存的突出问题。曾培炎副总理强调:要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要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二、这次建设用地指标的编制一定要在突出土地资源约束前提下,满足功能(安全)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指标。三、要求思想上重视,提高到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统一到我国土地少来认识,提高到既保证发展又要节约用地来认识。四、要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上想办法解决节约集约用地问题。五、必要时,以经济的代价节约集约用地。六、用地指标过去是个尺度,现在是控制性标准,不能突矿的上限。七、用地成本要大大地提高,过去各地是低于成本供地(现在成本是400元/m2,实际上几十元就供给了)。八、修订指标要求较原指标减少20%左右。九、在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的相关文件中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二)我国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hm2(985571万亩,657.0474万km2),其中:耕地面积12208.27万hm2(183124万亩,122.0827万km2),园地面积为1154.9hm2(17323万亩,11.549万km2),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hm2(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hm2(393216万亩,262.1438万km2),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h(38296万亩,25.5309万k);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h(47884万亩,31.9224万k),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h(89023万亩,26.0151万k),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h(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h(5389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根据有关报导全国耕地,2008年底为182574万亩(12171.6万h,121.716万k),当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了344.4万亩,较2007年净减少29万亩。我国耕地的特点是“一多三少”:即人口多、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少。我国建设用地粗放浪费较为突出。全国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为0.3-0.6,工业用地平均产出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到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率将分别达到48%和58%,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但是,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我国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当然,也要看到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土地利用问题的有利条件。从土地利用状况看,我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较大,为统筹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耕地资源提供了基础条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的不断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和谐发展。从严制定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完善能源、交通和公用设施、公共设施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按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适时调整划拨用地目录,控制并减少划拨供地数量,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用地外,对其他土地要加快实行有偿使用。(三)有关文件对制定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206-2009年四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制定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1、2006年 报告中关于当年要重力抓好的几方面的工作(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抓好资源节约工作。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二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保进土地集约利用。,六要在全社会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入人心,蔚成风气。”2、2007年报告中,当年经济发展要着重抓好的几个方面:(三)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节约集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不仅关系当年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国家长远利益和民族生存根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决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一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坚决控制建设占地规模,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特别要禁止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二要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三要切实控制工业用地,坚决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四要落实建设用地税费政策,。”3、2008年报告中,当年看重抓好九个方面工作:(三)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今年土地利用计划总规模控制在去年水平。”(四)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做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七是加强土地、水、草原、森林、矿产等资源的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4、2009年报告中,今年要着力抓好七方面的工作:(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和落实最严格地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坚持节能、节水、节地。”、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发国20083号)通知指出:“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当前又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切实转变用地观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以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按人民日报评论员:统筹协调土地利用 保障促进科学发展对新规划纲要的解读:“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构建保障和保进科学发展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新规划纲要强调资源节约意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土规模,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交通、厂矿、城镇各类建设,都要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放在首位。要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和整体控制,做好城乡建设、交通、能源、水利、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新规划纲要还强调了共同责任意识。保护18亿亩耕地,守住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各级地方政府和各行各业的共同责任。新规划纲要强调注意开源节流,加大土地资源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广泛审理宣传 ,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提高全民族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意识,把遵守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政策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四)修订工作的概况本指标修订工作概况资料的起始年代,1986年煤炭部发布了关于煤矿地面总体布置改革和若干规定,本次指标修订的资料以1991年起到当前最近的时间的可行性研究(含预可研)、初设中的用地资料为基础。发函83个单位,提供资料的16个单位2007年2月-7月,直接到11个单位查阅摘录用地及与用地有关的资料(说明书、图纸),复核用地面积,扣除工业场地不含用地量。单位项目数/能力项数规模 Mt/a缺 Mt/a华宇31/370.45-15.00(14)含9.001.50 、1.80南京16/300.45-10.00(12)5.00、 8.00 合肥15/250.30-10.00(12)0.45 、2.10 .、8.00济南37/38总体 10.30-6.00(10)1.20、 2.10 、4.00邯郸34/38含2.70、4.50、7.00、0.15-12.00(17)0.90、1.80、 .2.10 、4.00 郑州27/280.06-2.40(11)1.50 、2.10选煤(华宇)50/60(厂)0.09-20.00(20)含3.45、3.600.15、 0.21、 12.00西安23/31总体 50.45-20.00(14)0.60、 1.80、 2.10重庆25/27总体20.21-10.00(10)含0.550.30 、1.50、 1.80、 2.10 、3.00、 5.00、8.00武汉31/34总体10.30-20.00(16)含30.00(厂)2.10、 12.00、 15.00沈阳合计34/36总体 1323/384总体100.30-12.00(17)含1.00 4.50(厂)6.00 注:括号中的数字为按规模则分的项数。查阅的11单位323项可研、初设和内部矿区总体规划都是各单位归档的资料,这些资料可看作在不同的客观条件和主观的指导思想下的模拟设计,为新指标的确定奠定了广泛的基础,具体的情况在本指标正文中再作介绍。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之前向两部的两司的主管者作了汇报,首肯后通知了55个煤炭行业的单位提出意见,共收到九个单位十一份的意见,担意见的单位不到5分之一,但意见的广泛和深度是可以肯定的,济南院还提出了指标方案。在送审稿阶段,专门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快速定量装车系统装车站的研讨,由华宇的张剑平工程师进行了两种站型的模拟设计。在指标修订过程中还常与冯景涛工程帅交换意见沟通情况。(五)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矿井、选煤厂、筛选厂及矿区辅助设施部分的内容介绍一、编制说明。按自然段简要介绍: 第二段中征求意见的有关部门,审查的有关部门。 第三段 正文结构的变化,将1996年指标中的附录纳入正文,并增加“用地指标的调整和用地范围的计算”一章,矿区辅助设施作为一章。第四段:主要修订内容简介。二、第一章 总则。总则一般包括四部分:一是制订(定)的目的和依据(1.0.1);二是适用范围(1.0.2-1.0.4);三是共性要求(1.0.5-1.0.7);四是相关标准。1.0.1 制订的目的增加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国务院3号文里指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加强用地科学管理具体到针对煤炭工程项目建设,本建设用地指标适应煤炭工程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重要。1.0.2 与1996年指标的规定的变化是把初步设计的文件与可研报告并在一起,指标的作用还是一个是依据,一个是尺度。但是与1996年规定的严格程度是不同的在具体用地面积的条文中,96指标用语是“不宜”,08指标是“不得”,也就是控制性指标。1.0.4 本指标不包括的项目增加矿区文教和卫生设施 。这是因为这次指标制修订项目包括文教、卫生,按制定建设用地指标的有关规定,应按国家现行有关专业建设用地指标执行。1.0.5 的规定较96指标的规定更明确具体。关于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别要说明:在这次指标制修订过程中,国家发布了一些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文件;如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发土资发2008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2008年10月6日),这些文件中的规定本指标的征求意见稿中曾加以引用,在送审稿审查时,主管部门的人员提出有关规定在具体项目中同样要执行的,不必重复,在报批稿中就删去了。1.0.6 规定是两方面意见的合成,其中前一部分有关土地利用的内容是这次搜集资料中迂到用地资料不全和不真实的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的要求。后一部分关于用地合理性论证及其后的四点要求是主管部门在审批本用地指标时提出的,也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要求的,如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第四章 节约集约建设用地”中就有类似要求。关于用地类型可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规定确定。1.0.7 规定是将96指标第二章的规定移到总则中心。三、第二章 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规定这一章主要是对设计上规定采取工程措施和优化布置要求,最大限度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并具体规定了特定条件下,应采用的工程措施和布置要求。这些规定既有工程的技术措施,也有作工作方法上的统筹兼顾和协作配合。我们的一项工程涉及多个专业,要落实共同责任。2.0.1 条文说明引用国务院发布新规划纲要通知中的要求。全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发布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还有编制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我曾参与过1996-2010年煤炭工业土地利用规划和看过一些省(区)的规划,同期建设的煤炭工业工程建设用地都到入其中。我们的工程建设用地不仅要符合用地量的控制,还要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指导原则的要求。2.0.2 的规定在有关规范中总平面布置方面都有类似的要求。本指标这一条的规定对土地资源、资金、环境等技术经济条件的顺序排列上是不同的,并强调“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进行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是符合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的。2.0.3 在1996年指标第2.0.3条有贯彻“煤矿地面总体布置改革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本次用地指标的规定更直截了当,同时提出应采取综合指施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新增用地和适应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新变化来简化单项工程工业场地设施、避免重复建设,防止浪费现象。本条的条文说明主要着重说明“若干规定”的作用和意义。2.0.4 在1996年指标第2.0.4条有类似的规定,该规定只从总平面布置方面提出要求。本指标规定从生产工艺方案比选中就应从节约集约用地和技术经济方面论证项目用地合理性,而且规定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第一位。如果工艺方案比选中缺少。节约集约用地这根弦,总平面布置再想办法也是圆不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所以,在本条条文说明中指出:“这条规定涉及到从事煤炭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多个专业,在土地利用方面要转变观念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某、QC小组的重介浅槽工艺活动成果把多层厂房改为单层布置,降低了厂房建筑的容积率,势必要多占用土地。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第五条规定“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2.0.5 这一条包括11款。对于条文和款制订的目的的和依据在条文说明中都有交待,有些情况再作一补充。1、这次查阅的资料中,统计了196个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中的五项用l地系数,其中建筑系数等于大于20%的67项,场地利用系数等于大于60%的112项占57%,最小的一项37%(说明中提到的)。场地利用系数的组成在总图设计中是否有统一标准?因为有的院这一系数 特别高,普遍在80%以上,提高土地利用率与这一系数有关。2、举煤炭在京三处建筑地下地上空间利用和联建情况,部新建办公楼地下设车库,一、二层为食堂及餐厅,三-五层办公,六层为多功能厅;东四十条(平安大街)平安府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下二层为洗浴中心,地上一、二层为餐厅;煤炭大厦,地上22层、地下设车库、停车场,地上二、三层为餐饮,其上为办公。从土地资源作为约束条件考虑,联合建筑的组成大有文章可做。3、立井提升系统及其布置方式与节约集约用地很有关系,这次查阅的资料中,某6.0Mt/a矿井,主进设两套落地摩擦式提升机,立井周边一公顷多土地没有其他任何设施,一处5.0Mt/a 霍林河五矿,主井设塔式布置的提升机,主井周边的上地利用相当充分,该矿不设选煤厂,工业场地用地14.0hm2,还小于2008年指标(16.5hm2)。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型立井提升,一般多为主井为塔式、副井为落地,这种做法既便利了施工中提升方式的转换,又可节省用地。4、关于煤炭储存设施用地问题,条文说明中举了两个按十分之一年产量设置储煤场地例子,其中第二个例子的储煤场用地7.4hm2,相当于1996年指标29.5hm2的25%,如按其大楼前特大场地实际用地,储煤用地比重为18%。另一个例子矿井及选煤厂能力为6.0Mt/a,设长条形储煤场,长度近800m,用地12.56hm2,另设30多米宽的绿化隔离带,用地2.61h,两项合计15.17hm2,按矿井选煤厂总用地47.69hm2计,储煤场用地比重为31.8%。关于储煤设施用地比重大的问题,电力部门也感到是个问题。因此,在2007年向国家申请中美电力合作,采用美国Dome公司的薄壳式球形煤场结构,该结构形式与圆形封闭式和长条形储煤场比较,在容量相同的情况下可节地17%或44%。关于煤炭储存设施形式问题,太原院戴少康院长提到秦皇岛煤码头正建设大直径的储煤仓,仓下卸载和配煤由计算机控制。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第四条 有提高桥隧比例的要求,在高速铁路建设中得到很好地贯彻,关于减少储煤设施用地比重的要求应该很好地贯彻。5、在地形复杂的场区采用挡土墙可以很好的解决场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武汉院设计的新彊0.6Mt/a矿井,工业场地采用挡土墙386.5m,场区用地仅4.23hm2,风井场地四周全部用挡土墙支挡。6、采用环形装车线,环线内的土地利用问题很关键。这次查阅的资料中,西安院有一项环形装车线设计,图中注明的用地量为34h多,作为一个装车站真要用这么多地就太多了。实际环线的辅轨长度并不大,2km多,主要是把环线内的未利用地都逄算在车站上了。所以采用环线形式的设计应注意环线内的土地利用问题,并解决好通行问题。2.0.6 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第四条(五)款规定:“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列要求需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这是本条制订的依据,也是以往设计中通常的做法。2.0.7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第80号公告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第十二条的规定:“新建大中型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鼓励在中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根据这一规定,矿井和其配套选煤厂可能也应该同步设计,这样工业场地总平面矿、厂更利于统一协调设计和布置,以提高场地土地的利用率。四、第三章 矿井建设用地指标本指标与1996年指标内容相比,章的结构有所改变,增加了一节一般规定,把原总则中第1.0.4条的第一款矿井建设用地包括的项目作为一般规定,把工业场地组成由附录移到本章相关条文中,这样可以使使用时不必翻前翻后。3.2.1 矿井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构成 表3.2.1-1中增加了制氮间、制冷站、胶轮车库及修理间、加油站、污水处理系统、标准轨距铁路装车站生产用房、职工教育用房等项目;表3.2.1-2中增加了污水处理系统,标准轨距铁路装(卸)车站生产用房等项目。3.2.2 指标编制条件,主要是调整增加了矿井的建设规模,其他条件和1996年指标的编制条件一样。矿井建设规模,这次收集的1991年以来所设计、建设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共有29种(见条文说明)。根据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的规定,6.0Mt/a及以下的规模除了不包括0.06Mt/a小型矿井外(产业政策规定最小规模不低于0.09Mt/a,其余的与上述二规范的规定是一致的。6.0Mt/a以上的大型矿井建设规模,按照规模档次不宜过密的原则和实际设计中采用的规模确定为8.00、10.00、12.00、15.00Mt/a四档,排除了7.00和9.00Mt/a的两档,资料中各有一例。由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大于15.00Mt/a的规模没有放开,所以最大规模到15.00Mt/a。按照小型矿井设计规范的规定,0.09Mt/a的矿井不设选煤厂。3.2.3本条规定矿井工业场地建设用地不得超过表3.2.3的规定,是一个“控制指标”的概念。当然设计用地可以小于表3.2.3的规定。本条在条文说明中分四部分作了介绍:一是本指标确定的依据;二是制订本指标遵循的原则;三是修订和减少建设用地有利因素;四是本指标矿井工业场地与相关资料对比(见条文说明)。补充说明:在确定新指标之前对1996年指标按井型系列作了延伸,对个别原指标作了调整。按矿井规模增加其用地量增幅递减的原则,确定了8.00、10.00、12.00、15.00Mt/a矿井工业场地用地的基数,将0.45Mt/a的矿井增加了0.5hm2。3.2.4 本条规定在矿井工业场地内建设原工业场地工程设施组成不包括的六种工程时,其用地量可按本指标的有关规定增加相应的用地面积。3.3.1 本条对专作通风用的风井场地的用地量作了规定。与1996年指标相比,风井场地用地量新指标都增加了0.1hm2,并且规定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风井场地另分别增加了0.1hm2。详见条文说明。当风井场地内建设防火灌浆、瓦斯抽采工程时,按夲指标有关条文的规定增加用地量。3.3.2 防火灌浆站用地,独立场地的防火灌浆站用地仍采用1996年指标0.6h。采用与其他井口合用一个场地时的用地量其小型矿井和1.2-6.0Mt/a大型矿井的用地与1996年指标相同,分别为0.2、0.4hm2;中型矿井的用地改为0.3hm2,因为大型矿井的能力跨度较大,增加了8.0Mt/a及以上大型井一档,其用地量为0.5hm2。当需加建锅炉房时,另增加0.1hm2,1996年指标为增加0.2hm2,显着大了改为0.1hm2。灌浆取土用地不作为建设用地,指标中删去了有关规定3.3.3 瓦斯抽采站用地由0.4h改为0.5h,有瓦斯利用设施时按工程情况另加用地量。3.3.4 矸石排弃用地,本指标将矸石的计算时间由1996年指标的7年改为5年。压缩用地量,促进综合利用。3.3.5 矿井地面爆炸材料库,这次查阅的资料中没有几项炸药库,一是炸药用量减少,一是炸药的供应渠道变化,还有贮存方式的改变。1996年指标中爆炸材料库是按以往的资料模拟设计确定的,本指标在编制过程中,国家标准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发布实施,限于专业和力量的因素,经商定纳入沈阳院主编露天矿建设用地指标中。3.3.6 单身职工宿舍用地因其个性很强,不可能用单一指标确定用地量,按冯景涛工程师建议的公式列入指标,具体设计中根据各矿井的条件规模、效率、单火眷比、建设标准、地区等,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公式计算确定。五、第四章 选煤厂和筛选厂建设用地指标4.2.1 本条明确本建设用地指标只包括三种类型的厂的建设用地,其中矿井型厂的用地在第三章中已作了规定。4.2.3 群矿型、矿区型选煤厂,在煤炭产业政策第十二条中除了对大中型煤矿规定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即一矿一厂外,另有“鼓励中小型煤矿集中的矿区建群矿(型)选煤厂”的规定,根本没有提矿区型选煤厂。从节约集约用地角度看,相同规模的选煤厂矿区型厂用地比群矿型厂用地要多不少,中小型煤矿集中建群矿选煤厂其规模也不会很大。这次查阅的资料中,这两类厂的实例都很少。本指标根据 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的有关规定,将两类厂的建设规模上限定在6.00Mt/a,厂的规模划分与设计规范相同,与矿井建设规模的划分也相同。4.2.4 关于选煤厂工业场地的建筑系数,设计规范规定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不得低于30%,1996年指标规定宜为30%-37%,根据审查意见,本指标将其分为两档,中小型厂不得低于30%,大型厂不得低于35%。4.2.5 群矿型选煤厂工业场地建设用地仍采用1996年指标规定的计算公式。实际建设的群矿型厂,其建设规模不一定与设计规范划分的规模一致,如条文说明附表2中,3.45、3.60Mt/a二个厂就是有外来煤的群矿型厂,这类厂的建设用地可用内 法计算。大型矿井也有建群矿型厂的可能,可按(4.2.5)式计算其工业场地建设用地。4.2.6 矿区型选煤厂工业场地建设用地1996年指标只规定到4.00Mt/a,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增加了5.00、6.00Mt/a两种厂型及其工业场地建设用地量,其数值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按建设规模增长而增加的规律,本指标采用了作为5.00、6.00Mt/a厂的用地基数。各厂型的用地面积按照第三章确定调整的原则进行了调整,国家标准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表12.0.18将1996年指标的用地面积直接纳入了规范,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第一章第(四)条“几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及时修订 ”的规定,应抓紧修订。4.3 第三节 筛选厂建设用地指标这次查阅的资料中,没有一例是独立筛选厂,关于独立筛选厂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是按照第三章的有关原则作了适当调整。六、第五章 标准轨距铁路装(卸)车站建设用地指标1、根据1996年指标标准轨距铁路装(卸)车站的用地制订的技术条件,其用地量未作调整予以采用。2、本指标将1996年指标中按矿井、选煤厂建设规模分档予以取消,按车站的到发线股道数、装(卸)车线股道数划分几种站型并以符号加以表示,将车站的技术条件由条文说明中移到正文中。3、根据现实设计和国家路网发展的情况,补充了到发经有效长1050m的车站建设用地量;根据有关规范规定矿井、选煤厂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宜采用快速定量装车系统,本指标按两种站型补充了快速定量装车系统装车站的建设用地。4、在本次查阅的资料中,个别装车站到发线有效长采用1700m(即二个850m),本指标没有纳入。5、设计中应按照本指标第2.0.5条第十款和第七款的要求节约用地。5.0.1本条规定了车站与工业场地用地界划分,以便于确定用的量。5.0.2 车站建设用地指标编制条件。5.0.3 矿井装车站建设用地量的规定5.0.4 矿井选煤厂,当有煤泥线,油脂线时的用地增加量。5.0.5 有外来煤系统时装(卸)站的编制条件。5.0.6 有外来煤系统时,装(卸)站的建设用地量的规定。七、第六章 矿区辅助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本章包括矿区行政设施,矿区辅助企业及设施的建设用地,其项目是与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规范GB50465-2008第五章、第六章的规定相对应。6.2.3 矿区行政设施建设用地,总体规划规范中这部分设施只定了建筑面积,没有定建设用地,本指标按容积率给出了建设用地,规划规范中办公楼建筑面积有的有一个范围,建设用地量不出现幅度变化,有的项目用地注明与矿区规模对应,便于实际操作。6.3 第三节 矿区辅助企业及设施建设用地本指标所列的六项工程在规划规范中都给出了用地面积,经与2000年指标对照,规范中的所列的用地面积较2000年指标有所减少,本指标予以引用,但注明各项用地面积与所列建设规模对应,也是为了便于实际操作,休现硬约束,规划、设计中需要注意。八、第七章 用地指标的调整和用地界范围的计算本指标将1996年指标附录二调整系数、第五章的第5.0.8条车站用地指标的调整和附录三征地范围的计算共同组成了第七章的内容。 鲍巍超于2009年9月15日在白鹭园培训班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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