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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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目录目录1I法律知识部份1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论1第一节 专利基础知识1第二节 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1第三节 专利代理制度2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3第一节 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3第二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4第三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6第三章 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6第一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7第二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8第三节 单一性要求8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9第一节 基本概念9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10第五章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14第一节 概 要14第二节 专利申请的复审14第三节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15第四节 口头审理15第五节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16第六章 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16第一节 专利权16第二节 专利侵权行为与救济方法17第三节 其他专利纠纷与违反专利法的行为18第四节 专利的推广应用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19第七章 专利合作条约及有关规定20第一节 专利合作条约20第二节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特殊要求21第八章 其他国际专利条约22第一节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22第二节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22第三节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22第九章 专利文献与专利分类23第一节 概 要23第二节 专利文献的专利说明书、公报及分类资料23第三节 专利信息源和检索方法24II相关法律知识部分24第一章 相关基本法律法规24第一节 民法通则24第二节 合同法26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29第四节 行政复议法32第五节 行政诉讼法33第六节 其他相关法律35第二章 相关知识产权法37第一节 著作权法37第二节 商标法40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42第四节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43第五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44第六节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46第七节 其他知识产权法规、规章47第三章 相关国际条约48第一节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48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49III专利代理实务部分50第一章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50第一节 说明书及其摘要的撰写50第二节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52第二章 其他专利代理实务53第一节 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及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53第二节 无效宣告请求书与意见陈述书54I法律知识部份第一章 专利制度概论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第一节 专利基础知识一、专利制度概要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2专利体系及特点专利权的概念 专利权的性质(排他性,地域性,时效性。) 先申请制(本国) 先发明制(美国) 登记制 形式审查制(外观及实用新型) 实质审查制(发明)3专利制度的作用二、中国专利制度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中国专利法的制定(84年制定85年施行)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92年制定93年施行)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00年制定01年施行)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08年制定09年施行)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先申请原则 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 三种专利类型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省、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专利工作量大的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受理和审查涉及国防安全利益的专利申请) 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产品) 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中级人民法院) 地方专利代办处(受理一般专利申请;送达中间文件)第二节 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一、相关概念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对发明或设计起到实际作用的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2申请人的概念中国内地申请人 中国港澳台申请人 外国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申请专利的权利 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3专利权人的概念二、权利的归属1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 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三节 专利代理制度一、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专利代理的作用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的概念(获得专利代人资格证,持有专利代理工作证) 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理工科专科以上、2年工作经验) 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代资格、实习满一年或上岗培训) 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 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得兼职,不得私下接受委托,负有保密责任)三、专利代理机构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办理专利其他事务的服务机构)2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满足的条件(专代资格、2年以上执业资格、不超过65周岁) 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 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承接 专利代理机构的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的停业 专利代理机构的撤销3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条件(设定时间满2年、有10名以上专利代理人、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应当满足的条件(有2名以上由专代机构派驻或聘用的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的审批程序 专利代理机构办事机构的停业或撤销 四、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年检的内容 年检的程序 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五、专利代理惩戒1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组成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回避 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2对专利代理人的惩戒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惩戒惩戒的种类 惩戒的适用 惩戒的程序 救济程序六、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基本要求掌握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和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各项实质条件。第一节 专利保护的对象和主题一、三种专利的保护对象1发明专利产品发明 方法发明 对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专利 产品的含义 产品的形状 产品的构造 新的技术方案 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无固定结构的液体、沙等。)3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 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 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授予外观设计保护的客体二、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1.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法律”的含义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的定义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社会公德”的含义 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的定义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妨害公共利益”的含义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的定义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5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6科学发现科学发现的定义 科学理论的定义 科学发现、科学理论与发明的区别 首次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不同于发现自然界已存在的物质,如果其可以应用于产业则可被授予专利权。)7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的定义 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申请主题能否授予专利权的原则8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诊断方法的定义 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以有生命体为直接对象、以获得疾病的治疗效果为目的) 不属于诊断方法的判断规则疾病治疗方法的定义 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 不属于治疗方法的判断规则外科手术方法的定义 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9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的定义 植物的定义 植物新品种的法律保护方式 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生物学方法 非生物学方法 可授予专利权的动物和植物生产方法10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原子核变换方法的定义 用原子和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原子核技术发明第二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一、现有技术1现有技术概念现有技术的定义 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 现有技术的地域界限 “公众”的含义 技术内容“为公众所知”的含义 出版物公开 使用公开 以其他方式公开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 构成抵触申请的条件(在先申请在后公布) 抵触申请的效力(只涉及新颖性)3宽限期宽限期的定义 宽限期的效力 宽限期的期限 适用宽限期的情形 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时间限制 有权主张适用宽限期的人 主张适用宽限期的条件 二次公开适用宽限期的条件 适用宽限期的国际展览会 适用宽限期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 首次发表的含义 首次展出的含义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发明创造内容的含义 证明材料二、新颖性1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的定义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权利要求书相同)2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准单独对比原则 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数值和数值范围 包含性能、参数、用途、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审查原则 化学领域发明新颖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3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判断原则 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专利申请 对一件专利申请和一项专利权的处理Ps:抵触申请适用新颖性的判断原则,即全文对比。 相同的发明创造适用权利要求对比原则。三、创造性 1创造性的概念创造性的定义 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显著的进步2判断创造性的原则和基准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和步骤(找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判断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差别、说明本申请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判断创造性的辅助因素 技术效果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开拓性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转用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已知产品新用途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要素变更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化学领域发明创造性判断的其他若干规定3实用新型创造性的判断 四、实用性1实用性的概念 实用性的定义 实用性涉及的产业范畴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的含义 “积极效果”的含义2判断实用性的原则和基准 判断实用性的原则 无再现性 违背自然规律 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由于针对单个的人,无法再产业上应用,不具有实用性,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无积极效果第三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一、相关概念现有设计 判断客体 判断主体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1不属于现有设计外观设计相同的概念 判断方式 2抵触申请抵触申请的定义 外观设计实质相同的概念 形状的判断 图案的判断 色彩的判断3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别显著影响 现有设计的变化、现有设计及其特征组合4不与在先权利相冲突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含义 “合法权利”的主要类型(商标权、著作权) 与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判断第三章 对专利申请文件要求基本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满足的各项要求;掌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第一节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一、请求书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 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 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 二、权利要求书1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的法律效力 权利要求的类型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的含义 权利要求书没有得到说明书支持的主要情形 “权利要求书应当清楚、简明地表述要求保护范围”的含义 权利要求书中不得采用的用语 权利要求书的编号规则 对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的要求 权利要求书中采用附图标记的规则2独立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的含义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划分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的原则和方式 允许不采用两部分方式撰写独立权利要求的情形3从属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从属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应当记载的内容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含义 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的限制三、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1说明书说明书的法律效力 说明书应当充分公开发明、实用新型的含义 说明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 说明书的整体撰写要求 说明书各部分应当满足的撰写要求2说明书附图说明书附图的法律效力 说明书附图与说明书文字部分的关系 实用新型说明书的附图四、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说明书摘要的法律效力(摘要仅记载技术信息,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以后修改发明内容或者权利要求的依据,也不能用来解释权利要求的范围) 说明书摘要文字部分的撰写要求 说明书摘要附图的选择五、申请文件的书写规则及附图绘制要求适用文字 打字或印刷 字体及规格 书写方式 字体颜色 编号 制图规则 图的大小 布置和编号 附图标记和图中文字六、对于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特殊要求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请求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生物材料样品国际保藏单位 保藏证明 存活证明 提供保藏要求的法律意义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期限 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的期限七、对涉及遗传资源申请的特殊要求遗传资源的概念 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 遗传资源的原始来源 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的填写第二节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一、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书的法律效力 请求书应当包含的主要内容及其应当满足的要求应当随同请求书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及其主要内容二、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法律效力 外观设计产品图片或照片应当满足的尺寸、绘制、拍摄、色彩等要求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图片或照片应当满足的特殊要求 六面正投影视图的概念及绘制要求三、简要说明简要说明的法律效力 简要说明应当包括的内容 简要说明的撰写要求第三节 单一性要求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单一性1单一性的概念单一性要求 总的发明构思的含义 特定技术特征的含义2判断单一性的原则和方法检索前单一性的判断 检索后单一性的判断 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 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判断Ps:找到特定技术特征,判断各个权利要求中是否有该技术特征。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 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基本要求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规定和原则;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第一节 基本概念一、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作用 优先权与优先权日 优先权的效力二、申请号申请号的组成 申请号的含义 申请号的给出 申请号的作用三、期限1期限的种类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2期限的计算期限的起算日 期限的届满日 期限的计算3期限的延长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 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 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4耽误期限的处分处分的种类 补救措施四、费用1费用的类别2费用的减缓允许请求减缓的费用种类 请求减缓的手续及其审批3费用的缴纳期限4费用的缴纳方式银行或邮局汇付 现金或支票面付 缴费日5专利费用的退款、暂存和查询暂存 退款的原则 退款的请求 退款的效力 查询费用的范围和方式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一、专利的申请及受理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及形式书面形式 电子专利申请 标准表格 证明文件 文件份数 签字或者盖章2专利申请的受理受理地点 受理条件 受理程序 分案申请的受理程序 不受理情形 不受理程序 其他文件的接收与不受理 申请日的改正 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查询3文件的递交和送达递交日的确定 文件递交的方式 其他有关文件的提交 文件统一格式 文件送达方式 文件送达的确定 送达日的确定4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的原则6委托专利代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委托书 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7指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指定 代表人的权利8优先权请求要求外国优先权 要求本国优先权二、保密申请与向外申请请求的审查1保密的范围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 涉及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2保密申请的审查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解密程序3向外申请请求的审查直接提出向外申请请求的审查 提交专利申请同时或之后提出向外申请请求的审查 国际申请的向外申请请求的审查 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法律后果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1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原则3申请文件格式审查4手续合法性审查5明显缺陷审查6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审查7提前公开专利申请请求四、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1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请求实质审查的人 实质审查请求手续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请求原则 听证原则 程序节约原则3实质审查审查的文本 检索 对缺乏单一性申请的处理 优先权的核实 全面审查 不全面审查的情况 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审查意见通知书 继续审查 会晤与电话讨论 取证和现场调查4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驳回申请的条件 驳回的种类 驳回决定的组成 发出授权通知的条件5实审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3申请文件的格式审查4手续合法性审查5明显缺陷审查6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2文件的格式审查3手续合法性审查4明显缺陷的审查七、答复和修改1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答复的期限 答复的方式 答复的签署 修改的时机 修改的要求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修改的方式2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通知书的答复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申请人主动修改 按照通知书修改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3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通知书的答复 图片或照片的形式缺陷 图片或照片的明显实质性缺陷 申请人主动修改 按照通知书要求修改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八、分案申请分案的情形 分案申请请求书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 分案申请的时间 分案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特殊规定九、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1专利权的授予(1)授权程序授予专利权通知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登记手续 颁发专利证书 登记和公告授权决定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2)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格式 专利证书副本 专利证书的更换 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3)专利登记簿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专利登记簿副本 2专利权的终止年费 滞纳金 期满终止 欠费终止 主动放弃专利权十、其他手续1专利申请撤回请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时间 撤回专利申请的程序 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后的效力2著录项目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3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条件 请求恢复权利的手续 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 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4请求中止 请求中止的条件 请求中止的手续 中止请求的审查 中止的范围 中止的期限 中止的撤销 执行法院保全措施的中止5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查阅和复制程序 保存期限 销毁6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及请求检索请求的受理条件 作出评价报告的部门 评价报告的作出 评价报告的内容 评价报告的更正 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7生物材料样品的使用请求十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1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基本概念与手续复议参加人 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申请与受理 审理与决定 期间与送达2申请复议的范围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形第五章 专利申请的复审与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基本要求熟悉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制度;熟悉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程序;掌握复审请求与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及规定;掌握关于口头审理的规定。第一节 概 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员会的组成 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任务二、审查原则合法原则 公正执法原则 请求原则 依职权调查原则 听证原则 公开原则三、合议审查四、独任审查五、回避制度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回避请求的提出 回避请求的处理六、审查决定审查决定的构成 审查决定的出版七、更正及驳回请求八、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司法救济可以请求司法救济的情形 诉讼时效 管辖法院 对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第二节 专利申请的复审一、复审程序的性质二、复审请求的形式审查1形式审查的内容复审请求的客体 复审请求人资格 期限 文件形式 费用 委托手续2形式审查通知书三、复审请求的前置审查四、复审请求的合议审查理由和证据的审查 修改文件的审查 审查方式五、复审决定复审决定的类型 复审决定的送交 复审决定的效力六、复审程序中止(参见本大纲专利法律知识部分第四章相关部分)七、复审程序的终止第三节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一、无效宣告请求的性质二、无效宣告请求应当遵循的其他审查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 当事人处置原则 保密原则三、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1形式审查的内容无效宣告请求内容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无效宣告请求范围以及理由和证据 文件形式 费用 委托手续2形式审查通知书四、无效宣告请求的合议审查 审查范围 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 举证期限 审查方式 案件的合并审理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五、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中止(参见本大纲专利法律知识部分第四章相关内容)六、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类型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效力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送交、登记和公告 七、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第四节 口头审理一、口头审理的性质二、口头审理的确定请求口头审理的理由 口头审理请求的提出 合议组依职权确定 再次口头审理的确定 巡回口头审理的确定三、口头审理的通知口头审理通知书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当事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法律后果 口头审理参加人四、口头审理的准备五、口头审理的进行口头审理的第一阶段 口头审理的第二阶段 口头审理的第三阶段 口头审理的第四阶段六、口头审理的中止七、口头审理的终止八、口头审理的其它事项当事人的缺席 当事人中途退庭 证人出庭作证 记录 旁听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五节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一、 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的法律适用二、 当事人举证举证责任的分配 证据的提交三、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证据的调查收集四、 证据的审核认定书证的真实性 证人证言 认可和承认 公知常识 公证文书 五、 其它进口行为导致在国内公开使用的认定 申请日后记载的使用公开或者口头公开 技术内容和问题的咨询、鉴定 当事人提交的不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处理第六章 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基本要求熟悉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的期限及专利权保护范围;掌握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及救济方法;掌握其他专利纠纷与救济方法;掌握有关专利的推广应用和强制许可的规定。第一节 专利权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含义 “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含义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含义 “使用”专利方法的含义 “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含义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含义 “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含义2转让专利权的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 转让专利权的主要方式 转让生效的条件 专利转让合同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特殊要求3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许可的效力 许可的种类 专利许可合同4放弃专利权的权利放弃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放弃专利权的方式5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允许标注专利标识的期限 标注专利标识的载体 专利标识的标注方式 标注专利标识不当的法律后果6专利权的质押二、专利权的期限1专利权的生效发明专利权生效的条件 实用新型专利权生效的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权生效的条件 专利权生效的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临时保护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专利权保护期限的含义 专利权保护期限的计算方式第二节 专利侵权行为与救济方法一、专利侵权行为1专利侵权行为的类型侵犯产品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 侵犯方法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2专利侵权的判定(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 说明书及其附图的作用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照片或图片的作用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的作用(2)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相同侵权的含义 等同侵权的含义 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含义 等同特征的概念(3)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权利用尽 先用权 为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使用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实验例外3实施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二、救济方法1协商2请求专利行政部门调解和处理(1)调解 调解事项 调解的管辖 调解的程序 调解过程中的中止(2)处理处理的事项 请求处理的条件 处理的管辖 处理请求的提出 处理的程序 处理的口头审理 处理决定的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3)调查取证证据收集 抽样取证 证据的登记保存3诉讼(1)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主体 诉前证据保全申请的提出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 诉前证据保全的解除 诉前证据保全的执行(2)专利侵权行为的诉前停止申请诉前停止侵权的主体 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申请的提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期限 诉前停止侵权措施的解除 诉前停止侵权的裁定及对裁定不服的救济 裁定诉前停止侵权的执行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的担保(3)诉讼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4)侵权纠纷的审理方法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 诉讼中止 专利权的保全三、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停止侵权 制止侵权的措施 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的免除情形 赔偿数额的计算第三节 其他专利纠纷与违反专利法的行为一、其他专利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 专利权权属纠纷 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 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 各类纠纷的解决途径二、假冒专利的行为1假冒专利的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不属于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假冒专利行为的法律责任2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查处的管辖 查处的范围 调查取证的手段 当事人的权利的义务 查处的程序 处罚决定的执行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其他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霹国家秘密及其法律责任 专利行政部门人员渎职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专利工作管理部门参与经营活动及其法律责任第四节 专利的推广应用与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一、专利的推广应用专利被推广应用应具备的条件 推广应用的审批程序 被推广应用专利使用费的支付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1强制许可的种类 专利权人因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专利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为消除或者减少垄断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为公共利益目的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为公共健康目的而给予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2强制许可的申请和审批(1)强制许可请求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 强制许可请求不予受理的情形 强制许可请求的补正 强制许可请求的费用 强制许可请求的视为未提出 强制许可请求的撤回(2)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批强制许可请求的听证 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 强制许可请求的驳回 对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救济3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提出 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请求的不予受理 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决定 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决定不服的救济4强制许可的终止强制许可自动终止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提出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不予受理情形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审批 终止强制许可决定 对终止强制许可决定不服的救济5对强制许可权利的限制第七章 专利合作条约及有关规定基本要求了解专利合作条约的目的;掌握条约中关于国际申请程序、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和国际初步审查的规定;掌握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特别规定。第一节 专利合作条约一、条约的基本知识条约所称专利的范围 条约规定申请人的范围 PCT制度的基本特点二、国际申请1申请的提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国际申请的语言 指定国 国际申请的申请文件 国际申请的费用 国际申请的撤回2优先权优先权的要求 优先权的文件3国际申请日确定国际申请日的条件 国际申请日的效力 申请中缺陷的改正三、国际检索1国际检索单位国际检索的目的 国际检索单位应满足的条件 主管的国际检索单位 国际检索单位的程序2国际检索报告国际检索的期限 国际检索的领域 最低限度文献 国际检索报告的格式 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3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允许提出修改的期限 修改的提交 修改的要求四、国际公布国际公布的期限 国际公布的语言 国际公布的要求 不予公布和提前公布 公布文件的传送 国际公布的效力五、国际初步审查1国际初步审查的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书 提出的时间 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费用2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的目的 国际初步审查的标准 国际初步审查的期限 国际初步审查的程序3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内容 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传送4国际初步审查阶段的修改第二节 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特殊要求一、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期限二、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进入声明 缴纳费用 提交译文 文件的形式要求 提交日和缴费日的确定 国际申请的效力 其他要求 三、生物材料样品的保藏国际阶段保藏说明的效力 声明的补正 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四、涉及遗传资源的国际申请五、优先权国际阶段优先权要求的效力 优先权要求的改正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提交 国际阶段丧失优先权要求的恢复 费用 六、国家公布公布的时间 公布的文字 国家公布的效力七、分案八、中国国家阶段对国际阶段不予受理和视为撤回的复查九、译文有误时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第八章 其他国际专利条约基本要求了解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和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签署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掌握微生物国际保存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微生物国际保存的承认与效力;掌握国际专利分类法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基本制度及其应用。第一节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一、条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微生物保存 条约规定的专利的范围二、国际保藏单位国际保藏单位的资格 国际保藏单位资格的取得、终止和限制三、微生物国际保存微生物国际保存的承认与效力 重新保存的事由 重新保存的效力第二节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一、国际专利分类法协定所称专利的范围 国际专利分类法的定义 国际专利分类法的语言 国际专利分类法的目的二、国际专利分类法的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法在缔约国分类法中的地位 缔约国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法的义务三、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的职权第三节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一、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目的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含义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组成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语言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使用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性质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在缔约国分类法中的地位缔约国使用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义务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法的修正和补充三、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的职权第九章 专利文献与专利分类基本要求掌握专利文献与信息的各项内容;熟悉专利文献的概念、特点、作用、出版及其载体以及专利族与同族专利;熟悉专利文献的专利说明书、公报及分类资料;掌握专利信息源和检索方法。第一节 概 要一、专利文献的概念二、专利文献的特点和作用三、专利族与同族专利四、专利文献的出版及载体第二节 专利文献的专利说明书、公报及分类资料一、专利文献的类型划分二、专利说明书类文献的种类及其组成部分三、专利公报类文献及其内容四、专利文献的编号和国别代码五、专利文献著录项目及其代码六、专利文献的文献种类代码七、各种专利分类法的基本特点、相关知识及应用1专利分类的意义2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分类(1)技术主题的确定(2)分类方法(3)引得码的选用(4)分类号与引得码的标记(5)X标记3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第三节 专利信息源和检索方法一、专利信息源的种类二、专利信息检索方法、技术和策略三、专利信息检索的种类及其方法和途径四、主要互联网专利信息检索系统五、中国专利文献的类型、种类、著录项目、编码及其变化六、中国专利信息检索系统及检索方法II相关法律知识部分第一章 相关基本法律法规第一节 民法通则基本要求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了解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的规定。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一、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民法的调整对象2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二、民事主体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自然人的住所 经常居住地2法人法人的概念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能力和责任 法定代表人 法人的住所 企业法人的变更和终止 法律禁止的企业法人行为及其责任承担三、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种类 财产权的转移 财产继承权 共有2债权债的概念和种类 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债权人 债务人 债权 债务 债的发生债的履行 债的担保 债的消灭3知识产权的种类4人身权的种类和内容姓名权 名称权 名誉权 荣誉权 婚姻自主权四、民事法律行为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3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和效力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4代理代理的概念、种类 委托代理 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不当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代理关系的消灭五、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2民事责任的分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侵权的民事责任3共同侵权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民事责任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其适用5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6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六、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期间一般诉讼时效的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间 期间的起算点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2诉讼时效的中止3诉讼时效的中断七、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 定居国外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涉外不动产的法律适用 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 涉外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 涉外抚养的法律适用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第二节 合同法基本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以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订立、变更、终止的基本规定;掌握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掌握技术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基本规定。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的含义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遵守公益原则 效力原则二、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形式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2合同的一般条款3要约和承诺要约邀请的含义及其效力 要约的含义 要约的要件 要约的效力、撤销、撤回 承诺的含义 承诺的要件 承诺的效力 承诺的撤回和延迟 4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要件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5格式条款合同格式条款合同的含义 格式条款合同的订立规则 格式条款的效力 格式条款的解释6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责任订立合同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 订立合同过程中的保密责任三、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生效一般合同的生效 特殊合同的生效2合同的效力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 无效免责条款 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效力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原则2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补充协议 合同的解释规则3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4合同履行的保全代位权 撤销权五、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条件 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处理2合同的转让合同转让的含义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六、合同的终止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 合同解除 抵销 提存 混同 债务的免除七、违约责任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八、技术合同1技术合同的概念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 技术合同的一般条款2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的归属3无效的技术合同4技术合同的种类(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法定形式和种类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负担和权利分配 违约责任(2)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法定形式和种类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3)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九、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 特别委托 概括委托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诉讼的效力范围。基本原则和基本的诉讼制度;理解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证据、诉讼当事人、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以及证据的规定;掌握关于一般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基本规定;了解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一、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1民事诉讼法的效力适用范围 对人的效力 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2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独立行使审判权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平等原则 调解原则 辩论原则 处分原则 监督原则3民事诉论的基本制度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二、民事诉讼的管辖1级别管辖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 多重管辖和选择管辖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4管辖权异议三、审判组织和诉讼参加人1审判组织合议庭 案件评议2诉讼当事人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诉讼 代表人 诉讼第三人3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四、民事诉讼证据1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 对各种证据的原则要求2当事人举证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特殊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事实的承认 无需举证的事实 境外证据的规定 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形式要求3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证据的规定4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举证期限及其效力 举证期限的延长 证据交换的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当庭提出的新证据及其要求5证据的质证质证的效力 对各类证据质证的基本要求6证据保全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的情形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条件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7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五、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 保全的范围、方式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 被申请人的反担保 申请错误的损害赔偿六、民事审判程序1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及其条件 受理和立案 审理前的准备 开庭审理 审理期限 诉讼中止 诉讼终结 判决 裁定2第二审程序上诉时效 上诉审理的范围 上诉审理的方式 上诉案件的裁判 审理期限 第二审判决、裁定的法律效力七、审判监督程序1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2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八、执行程序1一般规定执行根据 执行管辖 执行异议 执行委托 执行和解 执行担保 执行承担 执行回转2执行的申请和移送执行申请 不予执行的情况 申请执行的期限 强制执行3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存款、收入、财产的强制执行 对被执行人行为的强制执行4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执行中止 执行终结 中止和终结执行裁定的生效九、涉外民事诉讼程序1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适用我国诉讼法的原则 国际条约优先原则 司法豁免原则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使用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原则2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最紧密联系管辖 协议管辖 应诉管辖 专属管辖 第四节 行政复议法基本要求了解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行政复议参加人及其权利、义务;理解行政复议程序和决定的规定。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原则1行政复议的概念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2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有错必纠的原则 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原则二、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申请人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第三人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的代理人三、行政复议程序1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 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2行政复议的申请提出申请的期限 申请的形式3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 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 复议申请的转送 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的执行力4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 举证责任 对被申请人的限制 复议申请的撤回 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 审理期限四、行政复议决定1行政复议决定种类和效力维持 责令履行职责 撤销 变更 确认违法 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附带赔偿请求 复议决定的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2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第五节 行政诉讼法基本要求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理解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的有关规定;掌握行政诉讼的程序和判决的规定;理解行政赔偿基本制度和程序。本节内容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一、行政诉讼的基本知识1行政诉讼的概念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2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排除范围3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独立审判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平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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