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9085191 上传时间:2020-04-03 格式:DOC 页数:63 大小:3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 二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概述1第一节 总则1第二节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等级的取得和聘任5第二章 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11第一节 概述11第二节 训练设施、器材、教材和人员14第三节 新雇员训练19第四节 转机型(或差异)训练38第五节 定期复训46第六节 重获资格训练50第七节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53第八节 飞行签派检查员训练55附件一: 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说明56附件二: 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表格式样58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总则1. 制定依据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CCAR-121FS部)的规定,结合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编写本手册。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从事或申请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飞行签派员取得初始签派资格和持续保持签派资格所进行的训练及内部审定与管理。 适用于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训练、评审和管理。3. 管理责任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负责全公司的训练标准训练计划的制定和训练记录的总体管理。公司培训部和运行控制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4. 术语和定义组类:为方便飞行签派人员的训练管理,根据飞机动力装置的区别对飞机划分的种类,将飞机分为两个组类:组类I,以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包括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力和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组类II,以涡轮喷气发动机为动力的飞机。训练类别:根据接受训练的人和训练目的进行训练分类。适用于飞行签派员的五个训练类别:新雇员训练、初始训练、转机型训练、定期复训、重获资格训练。每种训练类别包含一种(含)以上课程。新雇员训练:是指公司新雇佣的人员,或已雇佣但没有在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员,在进入飞行签派员工作岗位之前所需进行的训练。新雇员训练包括基础理论教育和针对特定机型和岗位的训练。初始训练:是指从未获得相同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的签派资格,通过初始训练获得所训练机型飞机的签派资格的训练,包括机型和与该组类运行有关的基础知识训练。(注:本公司初始机型资格为B737-300和A320机型的签派资格。)转机型训练:曾在相同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的相同职务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飞行签派员需要进行的机型训练。差异训练:对于已在某一特定型别的飞机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飞行签派员,当局方认为其使用的同型别飞机与原飞机在性能、设备或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补充性训练时应当完成的训练。定期复训:是指已取得资格的飞行签派员,为了保持其资格和技术熟练水平,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训练。重新获得资格训练:已在特定飞机型别和特定工作岗位上经审定合格,但因某种原因失去资格的飞行签派员,为恢复这一资格所进行的训练。计划小时:完成一个训练课程所必须的总时数。训练小时必须同时包括教学、实践和考核所需要的时数。训练大纲:规定和描述训练的目的、对象、课程、设施、设备、教员、考核和检查人员、教材、训练方法、检查程序及合格标准的文件,由不同类别训练的训练提纲组成。课程段:训练课程中可以单独评估和批准的、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但每一课程段本身不能使受训人员获得某种履行职责的资格。课程段中包括一个以上的训练单元。训练模块:课程段的一个部分,构成自成一体的逻辑单元。一个单元包含与特定主题相关的项目或事件。例如,地面训练课程段可按逻辑结构划分为有关飞机各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电气系统)的训练单元。又如,飞行训练课程段通常分为若干飞行阶段,每一个飞行阶段为一个单独的模块。一个训练模块包括提纲、相应的教材和教学方法。它通常,但不是必须,在一个单一训练期完成。教材:为每一课程编写的教学材料。这课程计划、教员指南、计算机软件程序、音像程序、工作手册、飞机运行手册和新闻通报中的资料图表等。教材必须准确地反映课程要求,确保条例清楚并与教学方法适当结合。教学方法:向学员传播信息资料的方法学。例如,这可包括讲课、示范、音像演示、有计划有指导的自学研讨和练习。训练器、模拟机、飞机和计算机工作站也可以被考虑为教学方法。训练/检查月(基础月):飞行签派员应当在这一日历月中接受定期复训或检查。日历月:指按北京时间划分,从某本月1日零点到下个月1日零点之间的时间段。适宜期:由三个日历月组成:“训练/检查月”之前的一个日历月、“训练/检查月”和“训练/检查月”后一个日历月。在适宜期内完成定期复训或检查即被认为是在“训练/检查月”内完成。飞行签派人员:本手册中叙述的飞行签派人员是指公司具有助理飞行签派员、飞行签派员、飞行签派教员、飞行签派检查员资格的所有人员的总称。第二节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等级的取得和聘任1. 目的 公司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FS部,并结合公司相关规定对飞行签派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保证公司任用实施飞行运行控制的飞行签派人员通过完成规章要求的训练取得相应的签派技术等级,并能持续满足CCAR-121FS部要求。2.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公司从事或申请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所有人员。3. 政策3.1 公司新录用从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的条件公司新录用从事飞行签派工作人员必须满足以下(1)款的规定,和(2)款规定的条件之一。(1) 基本条件:A. 年满21周岁,B. 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记录;C. 身体健康,无身体缺陷;D. 口齿清楚,无语言障碍;E. 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F. 能熟练使用英语,并取得国家教委认可的大学英语三级(含)以上的资格证书或同等水平证书;G. 掌握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能。(2) 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民航高等院校飞行签派专业毕业生;B. 民航总局委托地方院校设置的飞行签派专业毕业生;C. 国家教委认可的院校其它专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必须在民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院校接受一年的飞行签派基础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D. 具有飞行驾驶、飞行机械、飞行通信、飞行领航、空中交通管制、航空气象分析员、航行情报或飞机性能工作经历,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大于35周岁的人员。此类人员必须在民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院校接受一年的飞行签派基础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3.2 资格与技术等级认证(1)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资格与技术等级认证按CCAR-121FS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由公司飞行签派资格和技术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进行内部资格与技术等级的批准,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具体负责。下设北京、天津、内蒙、成都、重庆、 杭州等飞行签派资格与技术审定小组(以下简称“审定小组”),负责飞行签派员的资格和技术等级审定工作。审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公司运行副总裁副主任:公司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委员会其它成员为各审定小组组长。各审定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总经理副组长: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的副总经理或飞行签派经理 组 员: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负责签派员培训的人员和当地的飞行签派检查员(2)公司飞行签派员人员技术等级分为两类:A类:一般技术等级1) 助理飞行签派员2) 飞行签派员B类:特殊技术等级1) 飞行签派教员2) 飞行签派检查员(3)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取得与聘任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A. 先前没有在本公司从事过飞行签派工作,接受了新雇员基础教育地面训练并考核合格后的人员。B. 失去签派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员。 申请助理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的人员,由所在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对其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任为助理飞行签派员。(4)飞行签派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与聘任 申请飞行签派员技术等级的助理飞行签派员,由所在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任为飞行签派员,同时获得飞行签派员签派资格。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已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 B. 接受包含机型训练的全部新雇员训练。(5)飞行签派教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与聘任 申请获得飞行签派教员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人员必须: A. 持现行有效的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至少三个(含)以上公司相应机型资格; B. 飞行签派教员应有5年直接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经历,且在此期间无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安全记录。飞行签派教员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签派理论教员负责签派放行和运行控制基础知识的授课和相应培训项目的开发工作;签派实际操作教员负责指导实际签派放行和运行控制操作的训练。理论教员必须完成飞行签派教员训练大纲规定的训练课程,且考试合格。申请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员,由审定委员会委托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负责,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任为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聘期为三年。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在聘期内每年必须完成公司运行控制中心培训项目安排的培训项目开发工作和年度培训课时任务,对于没有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将从次年起取消其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技术等级。申请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员,由所在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的审定小组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合格后,由审定小组确认,并报审定委员会批准,聘任为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聘期为三年,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可以由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兼任。飞行签派教员聘期期满后的续聘必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查。(6)飞行签派检查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与聘任飞行签派检查员必须完成飞行签派理论教员的训练内容,并由公司审定委员会进行资格认定并委任,报局方备案。3.3 飞行签派人员技术等级的丧失和重获技术等级丧失是指下列两种情况之一: (1) 执照被局方执照管理部门收留或收回。其中对于被局方收回执照的飞行签派员,由审定委员会解除聘任。(2) 经审定委员会确认,不具备相应飞行签派人员的技术等级。 重获技术等级:丧失相应技术等级的飞行签派人员经公司审定委员会重新进行资格审定后可重获相应技术等级。第二章 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第一节 概 述1. 训练类别1.1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FS部N分部、Q分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机型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飞行签派员的训练划分为以下种类:(1) 新雇员训练;(2) 初始训练;*(3) 转机型(包括差异)训练;(4) 定期复训;(5) 重获资格训练;1.2 对于飞行签派理论教员,除1.1规定的训练种类外,还需接受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1.3 助理飞行签派员训练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理论训练由聘任的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和有资格的教员授课,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考核。实际操作训练包括跟班见习和运行熟悉。跟班见习在各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实际操作教员的指导下实施,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考核检查;运行熟悉采用航线飞行驾驶舱观察的方法。注:* 本公司现在只有组类II的飞机,对于不同组类间的初始训练,参照本章新雇员训练中的初始训练课程段的内容进行,具体训练内容和训练课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局方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2. 训练说明2.1 飞行签派员的新雇员训练分为A和B两个阶段:(1) A阶段训练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地面训练和B737-300或A320 的机型训练及运行熟悉。(2) B 阶段训练包括授予相应资格前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根据各自所属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有关内容的训练。2.2 调入本公司从事飞行签派工作的人员根据其训练经历应当完成新雇员训练的相应内容,课时报局方同意后可相应减少。2.3 公司引进与现有执管飞机同组类不同机型的飞机或飞行签派员将被指派签派同组类与原签派机型不同的飞机,则具有现行资格的飞行签派员必须完成转机型或差异训练。2.4 所有飞行签派员必须在相应的适宜期内完成定期复训。2.5 所有丧失资格的飞行签派员,须完成重获资格训练,并重新认定资格。2.6 飞行签派员必须在取得公司执管飞机签派资格后的每12个日历月周期内,在每一组类已取得机型资格的任意一种机型上的航线飞行驾驶舱观察员座位上完成至少5个小时的运行熟悉。以模拟机训练替代实际航线飞行的运行熟悉仅在具备相应机型资格后才可以进行,不得低于5小时,且不得连续两年重复进行。2.7 飞行签派员的所有受训课程的考试,一般情况下只允许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及格,飞行签派检查员应当向审定小组汇报,审定小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审定委员会提出是否丧失签派资格的建议。学员在补考期间相应的签派工作必须在签派实际操作教员的指导下进行。第二节 训练设施、器材、教材和人员1. 设施、器材、教材1.1 设施、器材公司飞行签派员训练使用下表所列设施和器材,但不仅限于此:名 称用 途B737-300-300/600/700/800 B767-200/300A340-300B757-200B747200/400B777-200A320/A3191. 熟悉飞机构造及仪表,设备分布情况。2. 熟悉正常运行程序。CBT工作站了解飞机各系统及设备功能和飞行操作程序全动视景模拟机固定模拟机了解正常、不正常运行程序卫星云图接收工作站1. 熟悉卫星云图判读。2. 熟悉卫星云图工作站功能使用。航空通信网络工作站熟悉各种陆陆、陆空通信操作程序OMIS(OPERATION MANEGMENT INFORMATION SYSTEM)操作系统熟悉签派工作环境电视机投影仪录像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教学用注: OMIS OPERATION MANEGMENT INFORMATION SYSTEMCBT COMPUTER BASIC TRANING1.2 教材公司飞行签派人员训练的教材来源于下表所列,但不仅限于此: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国际民航组织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3)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附件(1-18)民航管理部门的规章、规定(1) 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FS)(2) 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定(CCAR-65FS) (3) 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4) 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FS)(5)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公司手册(1)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2) 运行手册(3) 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4) 各机型使用手册(5) 飞行计划和性能手册(6) 飞行员训练手册(7) 机务工程手册(8) 各机型MEL/CDL(9) 应急处置程序手册(10) 航空安全保卫手册(11) 危险品运输手册(12) 机组应急手册(13) 机上危险物品事故应急处理指南2. 飞行签派教员、检查员2.1 教员2.1.1 飞行签派教员按承担飞行签派人员训练不同阶段的教学任务分为理论教员和实际操作教员。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聘用其他有资格专业人员担任教员。2.1.2 职责飞行签派理论教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 按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要求,实施飞行签派人员训练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满足飞行签派人员的训练要求;(2) 完成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安排的培训项目的开发工作,根据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规定内容,制定飞行签派员各种训练的理论教学计划并做好编写教案工作;飞行签派实际操作教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 按计划实施飞行签派人员各种训练的跟班见习带教,指导帮助学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授课和带教内容;(2) 对学员接受训练情况做出评价,为学员的资格审定提出意见或建议。2.2 飞行签派检查员2.2.1 权限(1) 提出训练大纲的缺陷及修改意见, (2) 对飞行签派人员的技术资格进行评估,(3) 对飞行签派员的违章操作提出暂停值勤或收留/收回执照的建议;2.2.2 职责:(1) 制定检查程序;(2) 监督训练计划的实施;(3) 对完成各类训练的飞行签派人员实施资格检查工作;(4) 记录检查结果、拟写检查通告、提出改进意见;(5) 提交年度检查报告;(6) 其它检查项目。第三节 新雇员训练1. 训练目的使接受新雇员训练的人员完成本手册规定的训练内容,达到规定的训练要求。按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3.2(3)的规定满足助理飞行签派员的训练要求;按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3.2(4)的规定满足飞行签派员的训练要求。2. 训练说明2.1 进入条件必须符合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3.1的有关规定。2.2 训练基本结构新雇员训练由以下几个课程段构成:(1) “基础教育地面训练”课程段 ,总计42小时(含1小时笔试);(2) “初始训练”课程段,总计72小时(含6小时笔试);(3) “操作见习”课程段(运行熟悉5小时,操作见习90天);(4) 资格检查。3. “基础教育地面训练”课程段3.1 “新员工岗前教育”模块(1) 训练内容:A. 民用航空法介绍;B. 国航简介、企业文化;C. 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劳动纪律);D. 民航职业道德;E. 航空安全教育;F. 空防安全教育;G. 民航运输基本常识;H. 民航及公司机型介绍;I. 民航及公司运输服务质量要求。(2) 训练小时数:3小时。3.2 “民用航空规章”模块:(1) 训练内容:A.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部(至少包括E分部、H分部、I分部、M分部、P分部、Q分部、T分部、U分部、V分部);B.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65FS部; C.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93TM部;D.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276TR部;E.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332SB附载F. 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395AS部。(2) 训练小时数:29小时3.3 “职责”模块:(1) 训练内容:A. 运行控制的责任;B. 飞行签派员和机长的权力;C. 飞行签派员和机长的共同职责;D. 飞行保障的组织与控制责任。E. 运行计划和运行控制F. 载重和平衡控制程序G. 飞机性能H. 飞行计划制定程序,包括航线选择、飞行时间和燃油要求;(2) 训练小时数:6小时3.4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模块:(1) 训练内容:A. 可实施的运行;B. 禁止的运行;C. 要求的最低运行标准;D. 运行的各种限制;E. 豁免与偏离;F. 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的使用规定。(2) 训练小时数:2小时3.5 “运行手册”模块:(1) 训练内容:A. 结构与各部分的一般介绍;B. 与签派员职责相关部分C. 使用方法;D. 参考资料;E. 与训练大纲的关系;F. 手册的管理;G. 有效性保持。(2) 训练小时数:1小时。3.6 考试:1小时笔试3.7 合计训练小时数:42 小时3.8 训练后达到的质量要求:(1) 熟悉民航法和中国民用航空有关安全运行管理规章;(2) 熟悉国内、国际运行一般规则;(3) 熟悉公司运行政策、标准、程序和飞行签派员职责;(4) 熟悉公司运行范围及必须遵守的运行限制;(5) 熟悉公司运行手册的使用与管理;(6) 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3.9 教学方法除新员工岗前培训外,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组织,由有资格的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学,各运控/分控中心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施。4.“初始训练”课程段4.1 “一般科目”部分4.1.1 “气象实用知识”模块:(1) 训练内容:A. 航空气象学基础知识;B. 各类型气象信息和预报;C. 气象资料的分析;D. 锋面系统及对飞行的影响;E. 有害天气现象(包括晴空颠簸、风切变、地面大风和雷暴)的危害与预防;F. 各种高度的气象实况图和预报图的使用;G. 公司使用主要机场天气概况;H. 盛行的天气现象和可供使用的气象资料来源;I. 灾害性天气(如:台风)危害与预防;J. 航空气象系统的功能与服务;K. 航空气象电报种类、判读与使用;L. 颠簸的高空报告和预报;M. 飞机运行的天气条件限制;(2) 训练小时数:6小时4.1.2 “航行情报”模块:(1) 训练内容:A. 航行情报系统的功能与服务;B. 航行通告和雪情通告;C. Jeppesen和Aerad资料;D. 飞行前和飞行后资料收集、使用、归档;E. 航行资料汇编内容;F. 公司航线手册。G. 有关机场的特征(2) 训练小时数:6小时4.1.3 “通信”模块(1) 训练内容:A. 航空通信系统(包括地对空、地面)的特性和相应的正常及应急程序;B. 无线电通话规则;C. 公司地空通信手册和通信设备的使用规定。(2) 训练小时数:3小时。4.1.4 “空中交通管制和仪表进近程序”模块(1) 训练内容:A. 空中交通服务系统及功能;B. 空中交通规则的遵守;C. 空中交通管制和流量控制;D. 空中交通管制协调程序;E. 航线手册的使用;F. 仪表进近程序的公布和使用、标准的掌握;G. 特殊机场的仪表进近程序;(2) 训练小时数:3小时。4.1.5 “导航设备及其公布资料”模块(1) 训练内容A. 各种地面导航设备基本介绍;B. 国内运行的导航设备资料来源、使用;C. 国际运行的导航设备资料来源、使用;D. 导航设备的失效对飞行运行的影响和导航设备失效的处置程序和方法;(2) 训练小时数3小时4.1.6 “签派资源管理”模块(1) 训练内容A. 运行环境B. 形势意识C. 通讯D. 信息处理E. 人际关系技能F. 工作负荷管理G. 有效的决策(2) 训练小时 3小时4.1.7 考试:2小时笔试4.1.8 训练小时数小计:24小时4.2 “基本机型理论训练”部分4.2.1“基本机型理论”模块(1) 训练内容:A. 通用科目:a) 喷气发动机的工作原理;b) 高速空气动力学和现代大型喷气飞机一般特性;c) 大型喷气飞机失速、飘摆原理。B. 基本机型科目:可以以B737-300或A320中的任意一个作为基本机型。a) B737-300 飞机一般介绍、FOM和FPPM手册介绍。 B737-300飞机限制 B737-300正常程序(包括补充的正常程序) B737-300非正常程序 B737-300检查单的一般介绍(包括非正常检查单) B737-300空调和增压系统 B737-300自动飞行系统 B737-300通讯系统 B737-300紧急设备 B737-300防火系统 B737-300飞行操纵系统 B737-300飞行仪表(常规和电子飞行仪表) B737-300燃油系统 B737-300液压系统 B737-300防冰和排雨系统 B737-300起落架 B737-300导航设备 B737-300气源系统 B737-300动力装置(发动机和APU) B737-300警告系统 B737-300的MEL/CDL B737-300性能飞行计划 B737-300性能简化的性能 B737-300性能正常使用性能 B737-300性能非正常使用性能 B737-300性能载重与平衡计算 B737-300的油量表、性能分析手册使用 B737-300的其他相关资料 b) A320机型 A320机型一般介绍、FCOM飞行手册介绍。 A320机型飞机概述 A320机型系统空调、增压和通风 A320机型系统自动飞行系统 A320机型系统通讯系统 A320机型系统电气系统 A320机型系统设备(驾驶舱) A320机型系统防火系统 A320机型系统飞行操纵系统 A320机型系统燃油系统 A320机型系统液压系统 A320机型系统防冰、排雨系统 A320机型系统指示、记录系统 A320机型系统起落架系统 A320机型系统灯光系统 A320机型系统导航系统 A320机型系统氧气系统 A320机型系统气源系统 A320机型系统污水系统 A320机型系统机上维护系统 A320机型系统辅助动力装置 A320机型系统舱门 A320机型系统动力装置 A320机型飞行准备装载 A320机型飞行准备起飞性能 A320机型飞行准备着陆性能 A320机型飞行准备特殊操作 A320机型飞行准备飞行计划 A320机型操作限制 A320机型操作非正常和紧急情况 A320机型操作标准操作程序 A320机型操作补充技术 A320机型操作飞行中性能 A320机型操作单发、双发失效 A320机型FMGS(飞行管理引导包线系统)概述 A320机型FMGS原理 A320机型FMGS飞行员页面 A320机型FMGSMCDU(多功能控制和显示组件)页面使用及功能 A320机型FMGS程序 A320机型FMGS补充的技术信息 A320机型(QRH)快速检查单 A320的MEL的使用 A320的油量表、性能分析手册使用 A320的其他相关资料4.2.2 训练小时数:21小时4.2.3 考试时间:1小时4.2.4 “B737-300或A320操作程序”模块(1) 训练内容: A. 运行区域B. 燃油政策C. 运行标准D. 飞行计划的制作E. 一发失效后的运行F. 复杂气象条件下的运行程序G. 航空器性能限制H. 飞行计划制作程序I. 签派放行/飞行监控J. MEL/CDL的使用K. 载重平衡计算及装载管理程序(2) 训练小时数9小时4.2.5 考试:1小时笔试4.2.6 “B737、A320应急程序” 模块(1) 训练内容:A. 机长宣布最低燃油后的工作程序B. 飞行特殊情况处置原则和程序;C. 应急救援政策与程序;D. 搜寻和援救;E. 紧急信息传递与报告;F. 紧急和遇险通讯程序。(2) 训练小时数:3小时4.2.7 考试:1小时笔试4.3 “特殊运行”部分4.3.1 “特殊运行”模块(1) 训练内容:A. ETOPS运行B. 二次放行运行C. RVSM运行D. 极地运行E. 特殊机场运行(2) 训练小时数:9小时4.3.2 考试:1小时笔试4.4 初始训练课程段小时数合计:66小时。4.5 训练后达到的质量要求:通过训练(1) 熟悉航空器运行的天气条件限制;(2) 熟悉有害天气现象对飞机运行的危害性及处理程序; (3) 熟知天气资料的索取分析和提供使用;(4) 熟知航行情报资料的索取与使用;(5) 熟知通讯规程和规范用语;(6) 熟悉空中交通规则及遵守;(7) 熟悉空中交通管制协调程序;(8) 熟悉公司飞机一般特性、相应飞机机型系统、性能限制; (9) 熟悉公司相应飞机机型的飞行手册、油量手册的使用政策和方法;(10) 正确使用最低设备清单(含:构型偏离清单);(11) 熟知签派放行和飞行监控政策与程序操作;(12) 熟悉签派职责范围的飞行区域和机场的基本特征;(13) 熟知飞行计划制作和载重平衡、起飞油量等各种使用数据计算;(14) 熟知飞行各类信息的传递与处理;(15) 熟知飞行保障组织与控制程序; (16) 熟知飞行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7) 熟悉飞行签派应急处置程序;(18) 考试成绩达70分以上。4.6 教学方法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组织和落实,由有资格的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学,各运控中心/分控中心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施。5. “运行熟悉和操作见习”课程段5.1 “运行熟悉”模块(1) 训练内容:A. 系统地观察熟悉要取得签派资格的典型飞行区域(包括航线、过站机场)的基本特征;B. 系统地观察要取得签派资格的机型按CCAR121FS部运行的机上操作程序。(2) 训练小时数:5小时(实际航线飞行观察)。5.2 “模拟机训练”模块(仅在条件许可时增加此训练):(1) 训练内容:A. 驾驶舱的检查和通电程序;B. 发动机的正常和非正常起动与关车程序;C. 起落航线(包括小航线)飞行;D. 制订飞行计划;E. 进、离港和等待程序;F. 精密和非精密进近、着陆程序及操纵要领;G. 飞机各系统在正常、非正常和应急情况下的操作程序;H. 正常和应急检查单的使用;I. 正常起飞、中断起飞,V1后发动机故障继续起飞的操作程序和要领;J. 正常与特殊情况下的精密和非精密进近、中断进近与复飞;K. 低空风切变的判断和处置方法;L. 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起飞、进近与着陆;M. 机动飞行程序与操纵;N. 大坡度盘旋;O. 不同高度各种形态下的失速和改出方法;P. 飞机飘摆的判断与改出方法;Q. ETOPS、跨水运行飞行操作程序;R. 其他与签派职责相关的训练科目。(2) 训练小时数:5小时。5.3 “操作见习”模块:(1) 训练内容:A. 熟悉工作环境;B. 工作设备、文件资料和计算机工作站使用与管理;C. 实际飞行签派工作操作程序;D. 飞行前准备;E. 放行安全;F. 经济效益;G. 机组简介;H. 航行通告;I. 航路和机场;J. 天气预报和实况;K. 最低安全高度;L. 巡航高度;M. 飞行计划;N. 备份计划;O. 放行许可;P. 空中交通管制;Q. 燃油;R. 载量;S. 飞行保障组织与控制;T. 起飞时间;U. 飞行位置报告;V. 高度调定;W. 天气报告;X. 天气预报的更正;Y. 仪表高度的改变;Z. 从目视飞行改为仪表飞行;AA. 紧急程序;BB. 着陆报告;CC. 天气预报和实际飞行中天气的差别。(2) 训练时间要求:至少90个工作日。5.4 教学方法:(1) 运行熟悉,采用受训人在实际航线飞行观察的方法来完成;(2) 模拟机训练,采用受训人在飞行模拟机观察飞行人员操作的方法来完成;(3) 操作见习,采用在运行控制中心/运控分中心指定的飞行签派操作教员监督指导下跟班实习的方法来完成。6. 资格检查 完成新雇员训练的人员,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由各审定小组报审定委员会审批。 资格检查考核的方式:以受训人员在飞行签派检查员观察下完成一个航班运行的签派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检查员可以在受训人员操作中就学员应当掌握的知识进行提问。 资格检查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如资格检查不合格,可以补充检查一次。7. 填表由运行控制中心/运控分中心在各自的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中如实记录。8. 聘任受训人员通过笔试和资格检查考核合格后,根据第一章“飞行签派人员的技术等级的取得和聘任”中规定进行助理飞行签派员或飞行签派员的聘用。第四节 转机型(或差异)训练 1. 训练目的使飞行签派员在经过本训练和资格检查后取得相应机型签派资格。2. 进入条件已具有本公司飞机相同组类其它机型签派资格的飞行签派员。 本公司初始训练机型为B737-300,A320/319。飞行签派员为了获得初始机型以外的其他机型(B737-300、B737-800、B757、B767-200/300、B777、B747-200/400、B737-600/700/800、A340)的签派资格应分别进行下列转机型(差异)训练。3. 训练提纲3.1 B737-300(1) B737-30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37-30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37-30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37-3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37-300机型的MEL;(6) B737-30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37-30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7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2 B737-800(1) B737-80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37-80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37-80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37-8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37-800机型的MEL;(6) B737-80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37-80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7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3 B757(1) B757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57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57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57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57机型的MEL;(6) B757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57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11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4 B767-200(1) B767-20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67-20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67-20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67-2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67-200机型的MEL;(6) B767-20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67-20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11) B767-300差异部分训练小时数 11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5 B777-200(1) B777-20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77-20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77-20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77-2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77-200机型的MEL;(6) B777-20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77-20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11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6 B747-200(1) B747-20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47-20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47-20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47-2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47-200机型的MEL;(6) B747-20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47-20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11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7 B747-400 (1) B747-40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B747-40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B747-40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B747-40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B747-400机型的MEL;(6) B747-40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B747-40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11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8 A320(1) A32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A32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A32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A32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A320机型的MEL;(6) A32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A32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11) A319差异部分训练小时数 7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9 A340(1) A340机型的飞行手册和系统介绍。(2) A340机型的运行和性能特性;(3) A340机型的导航、仪表进近与通信设备;(4) A340机型应急设备与使用程序;(5) A340机型的MEL;(6) A340机型其它与飞行签派员任务和职责有关的课题;(7) 飞行操作程序;(8) A340机型的重量和平衡计算;(9) 飞机性能签派的基本要求和程序;(10) 飞行的计划,包括航路的选择飞行时间分析及燃油要求;训练小时数 11小时资格检查 1小时3.10 资格检查完成转机型训练的人员,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由各审定小组报审定委员会审核。3.11 填表 由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在各自的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中如实记录。第五节 定期复训1. 训练目的使在相应适宜期内接受定期复训和资格检查的飞行签派员保持现有资格。2. 进入条件持有现行有效飞行签派员执照,并具有本公司飞机相应机型签派资格的飞行签派员。3.“地面训练”课程段3.1 训练内容:定期复训具有与初始训练相同的训练范围,每一年的定期复训应制定不同的具体训练与检查内容,但在三年内复训内容必须包括初始训练所要求的全部训练范围。公司每年选择至少一种机型作为飞行签派员定期复训机型,最终使公司所有机型都曾作为复训机型。3.2 计划小时数:每12个日历月训练时间不少于23小时3.3 考试:1小时笔试3.4 训练小时数小计:23小时4.“运行熟悉”课程段4.1 训练内容系统地观察熟悉与现行职责相适合的各飞行区域的基本特征;系统地观察与现行职责相适合机型的飞行操作程序。4.2 训练小时数:5小时5. 模拟机训练”课程段(以模拟机训练替代实际航线飞行的运行熟悉仅在具备相应机型资格后才可以进行,并不得连续两年重复进行。)5.1 训练内容:(1) 应急操纵动作观摩;A. 发动机在V1前失效中断起飞;B. 发动机在V1后失效继续起飞;C. 一台发动机失效后进近到决断高度/高上复飞;D. 一台发动机失效后着陆;E. 飞机失速处置;、F. 低空风切变处置;G. 00襟翼着陆;H. 大侧风起飞、着陆等。(2) 应急程序观摩:A. 发动机、加温设备、货舱、客舱、驾驶舱、机翼和电气失火;B. 烟雾控制;C. 发动机故障;D. 应急放油;E. 液压失效;F. 电源失效,近地警告出现后的动作;G. 客舱释压、紧急下降;H. 迫降等。5.2 训练小时数:5小时6. 合计训练小时数:28小时7. 训练后达到的质量要求:(1) 能正确熟练掌握飞行签派政策和业务理论与技能;(2) 能正确熟练掌握飞行签派正常和非正常作业程序,正确履行职责;(3) 进一步熟知公司现有飞机运行特征、性能特征及限制;(4) 进一步熟悉公司运行区域、特别是典型飞行区的基本特征和运行限制;(5) 考试成绩70分以上。8. 教学方法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组织,由有资格的教员和飞行签派理论教员教学,各运控分中心飞行签派员训练部门配合实施。9. 资格检查资格检查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负责,以观察测试为主。10. 填表由运行控制中心或运控分中心在各自的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中如实记录。第六节 重获资格训练1. 训练目的使丧失资格的飞行签派员,通过必要的训练和资格检查重新获得资格。2. 训练方法重新获得资格课程的内容和训练时间,视飞行签派员失去资格时间的长短具体规定如下:在适宜期内未完成定期复训、资格检查或运行熟悉,超过训练检查月的时间离开签派工作岗位时间地面训练内容资格检查内容3个月以下3个月以下完成在适宜期内未完成的定期复训完成适宜期内未完成的资格检查和运行熟悉超过3个月但不到6个月完成在适宜期内未完成的定期复训并增加8个小时的定期复训训练内容(如在适宜期内未完成)资格检查和适宜期内未完成的运行熟悉超过6个月但不到12个月超过3个月,但未超过6个月完成在上年度适宜期内未完成和本年度的定期复训并增加8个小时的定期复训训练内容,8小时的操作见习资格检查和运行熟悉超过12个月但未超过24个月超过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完成在前两个年度适宜期内未完成和本年度的定期复训并增加8个小时的定期复训训练内容,24小时的操作见习资格检查和运行熟悉超过24个月超过12个月初始训练资格检查和运行熟悉注:如果飞行签派员因在事件、事故中负有责任而丧失资格,重新获得资格训练应当包括初始训练、运行熟悉、操作见习和资格检查。如果只丧失一种机型的资格,可以用该机的转机型训练代替初始训练。3. 训练组织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或委托各运行控制中心/分控中心负责。4. 资格检查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负责。第七节 飞行签派理论教员训练1. 训练目的使接受训练后的飞行签派员能达到担任飞行签派理论教员的技术水平。2. 训练内容:(1) 民用航空法规和民航运行管理规章适用部分;(2) 公司运行手册适用部分;(3) 知识学习过程的一般规律和实际作业教学的特点;(4) 影响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5) 对学员评估、提问和检查的方法;(6) 训练内容和授课计划的编制方法;(7) 授课技巧、实际作业教学原则和技术;(8) 飞行签派资源管理;(9) 其他适用于飞行签派教员训练的内容。3. 训练小时数:60小时4. 资格检查:由审定委员会委托总部运行控制中心培训项目负责,指定飞行签派检查员进行资格检查。5. 训练后达到的质量要求(1) 明确有关法规、规定和教员的职责;(2) 掌握知识传授的一般规律和方法;(3) 明确飞行签派员实际作业教学特点,并掌握其原则和方法;(4) 学会教学质量和学员学习效果(包括模拟机训练和运行熟悉)的评估与监控;(5) 学会教学大纲的编制和授课计划的制订;(6) 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6. 教学方法:由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聘用有资格的教员和指定人员教学。7. 考核与时间考核方法:笔试、模拟授课。考试时间:笔试3小时。模拟授课:一节课。8. 资格检查由飞行签派检查员负责资格检查。第八节 飞行签派检查员训练1. 训练目的使接受训练的飞行签派检查员能达到担任飞行签派检查员的技术水平。2. 训练内容(1) 完成飞行签派理论教员的训练内容;(2) 参加局方的运行监察员和其他相应训练。3. 资格检查由公司审定委员会进行资格检查。附件一: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说明1. 总则公司负责为每一位飞行签派员或正在接受飞行签派员训练的公司雇员建立飞行签派人员技术资格档案,运行控制中心和各运控分中心负责各自签派人员技术资格档案的收集、整理、更新,和人员技术资格档案的管理,确保人员技术资格档案的完整、准确、有效,并报公司运行控制中心航务业务培训项目备案。每个飞行签派员都应有独立的技术资格档案。每一份完整的技术资格档案应包括所有必须的表格,这些表格的内容包括了飞行签派员的一般简历、当前的技术资格、接受的训练和训练情况等。2. 目的:建立飞行签派员技术档案,对飞行签派员的训练和技术状况实施有效管理。3. 表格的目录A部分 资格表格A001 训练总表A002 资格审定记录表B部分 训练大纲表格B001 新雇员训练记录表B002 转机型(或差异)训练记录表B003 定期复训记录表B00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大学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