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4.5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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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目 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工作范围三、监理工作内容四、监理工作目标五、监理工作依据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八、监理组织各类人员基本职责九、监理工作程序十、主要监理措施十一、监理工作制度十二、监理设施一、工程概况:保利国际广场位于原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及家属区场地,其北侧邻市南路,东侧紧邻一条宽56米的市政排水沟,南侧紧邻解放路,西侧紧邻粑粑街,是集商场、办公及商住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群。拟建工程占地面积37712m2,整个场地呈不规则形,长247米、宽156米,其中一期工程位于场区北侧东端,由3栋塔楼(3、4、5号楼)和裙楼组成。4、5号楼设计为酒店公寓住宅,地上建筑29层,高度为99.8米,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在上部结构范围内的地下室结构,竖向结构形式同上部结构,在纯地下室范围内,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室底板采用现浇混凝土防水板+承台筏板基础结构,主、裙楼及纯地下室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总建筑面积为44169 m2,地上29层,建筑面积为37734m2,15层为商业,第6层为架空层,裙房总建筑面积9108m2,建筑总度为99.8米,住宅部分为28361m2共528套。地下室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为商业,面积为2145 m2,地下23层为立体车库,可停车133辆,面积为4290 m2。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二、监理工作范围本监理工作的范围以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监理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及安全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规模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本监理范围以及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三、监理工作内容以监理依据为准绳,对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安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 (1)建立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和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向业主递交总监授权书及向总监代表书面授权;建立与业主正常的工作联系渠道。 (2)按监理合同规定配备齐全监理设施、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监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位。 (3)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进行施工现场调查,对沿线地形、地物、水文地质情况全面掌握。审核并熟悉合同段内的设计图纸、说明及文件,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置建议报业主。 (4)参加同业主主持由监理组织的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设计技术交底会会议纪要由监理出具,会审记录由各方确认;审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资料,沿线测量标志复核无误。 (5)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审查承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实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6)审查承包商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资料,审查其分包合同,认证其可行后,由总监审核并报业主审批。 配合业主审批承包人总体实施性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安全方案、审定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7)主持审核承包商的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保证措施,无重大难点或特殊的工程,一般由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业主备案。 按监理部制定的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做好测量、量测工作的业务协调与管理。 (8)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9)审查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的情况和其试验的合法性,审核其人员资质。 (10)审批承包商拟在工程使用的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质量,并进行检验;(11)审查承包商为工程配备的施工机械(包括料场)是否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 (12)审批承包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试验结果;审查拟开工项目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核验承包商的放样和测量数据。 (13)审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发布开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施工阶段 (1)建立监理的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检测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结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按业主有关地铁测量管理规定执行。 (2)审核承包商进入工地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见证取样。 (3)审查承包商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4)审查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5)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混合料的配合比要求。 (6)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及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整体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7)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8)审核承包商申报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签署意见后报业主批准。 (9)监督工程进度,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月、季报所报工程量完成情况,对工程进度偏离总体施工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向业主汇报。 (10)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制、过程控制和最终验收控制及其事故自理;发现和预测在施工中可能缺陷的工艺或材料,及时提前发布预防和修补这些缺陷的指示。 (11)协助业主对设计进度提出要求(需图计划),对出图质量提出意见。 (12)监理部每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进度检查会,分别就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进行分析评述;并根据承包商提出了的施工活动计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决定召开临时监理会议,研究解决办法。 (13)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4)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责定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5)要求施工单位按时上报真实可靠的监控量测资料,并随时进行检查。 (16)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17)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有关争议,协调承包商与设计单位,有关厂家和检验单位的关系。处理索赔和合理争议的调解。 (18)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 (19)对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20)按业主发布有关管理办法和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21)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签证;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业主的工程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22)按有关地方规定、条例以及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要求,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督促,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施工扰民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并定期向业主书面报告所监理标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情况。 (23)及明向施工单位发出有关工程施工的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回复对监理通知内容要求事项的落实情况。监理通知及时报业主。 (24)、督促承包商按业主要求整理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档案材料,及时做好竣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最后移交业主。 (2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建立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日志,按标准要求检查落实。 (26)按业主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要求,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做到所有资料、文件电子化。 (27)完成业主交办的监理任务和义务相关的其他的事项。 (28)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 3、竣工后缺陷责任期阶段 (1)、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当时尚未完毕的工程; (2)、完成在移交证书中指明的已完工程中存在的某些缺陷的修补; (3)、进行修补或重建因承包人原因出现的工程缺陷; (4)、应继续完成不合格需重建、修补缺陷的工程,直到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验收合格。 (5)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6)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病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其原因并确定责任归属。 (7)监督工程保修,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8)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 (9)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所完工程检查合格后予签认,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10)办理最终支付证书手续,会同业主审核后签发。 四、监理工作目标4.1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使工程优良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为优良工程。4.2进度监理目标: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4.3费用监理目标: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4.4合同管理目标: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4.5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4.6信息管理目标: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4.7工作组织协调管理目标: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沿线地方政府、与村民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五、监理工作依据5.1、国家现行的建筑法、合同法和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工程建设文件。5.2、本工程设计图纸文件、技术资料、变更通知、会审纪要,与本工程相关的标准图集。5.3、以下主要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地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的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10-20025.4、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合同文件。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本工程的规模,成立保利国际广场4、5号监理组。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如下:(1)业主单位:贵阳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设计单位:中南建筑设计院(3)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4)地勘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5)监理单位: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总监:揭光伟投资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信息管理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内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监理组设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代表一名,各专业工种配备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本监理组暂由以下9名人员组成;序号姓 名性别职 称在本工程中具体担任的监理工作有何监理证书1揭光伟男高级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周军男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高昌富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监理员培训证4彭选举男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证5包永平男工程师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证6袁柯丹男助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培训证7丰杰男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培训证8闵锐男助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员培训证9张应敏女资料员八、监理组织各类人员基本职责8.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派驻项目的全权负责人,全面领导和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其基本职责如下: (1)保持与业主的紧密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2)主持制订项目的监理规划; (3)负责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明确相应职责分工和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4)审核现场监理组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 (5)根据项目的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保证监理规划的实施; (6)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信息系统; (7)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8)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9)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10)主持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11)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12)组织单位工程,分期交工工程的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署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验收报告; (13)主持审核工程的结算书; (14)组织处理重大的索赔; (15)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6)主持项目监理组的工作例会; (17)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18)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8.2、总监代表职责(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项目监理工作;(2) 负责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委托的职责范围的工作;(3) 在总监理工程师无法履行其职责时,主持监理组日常工作。8.3、现场监理工程师职责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现场监理工作,是项目监理工作中“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具体执行人和责任人。其基本职责如下:(1) 组织编制现场监理工作计划;(2)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 审核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检查开工条件,签署起算工期的意见;(4) 负责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主持现场定期及不定期的协调会;(5) 协调和召集各工种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6) 负责组织现场质监工作;(7) 组织重要分项(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8) 组织核签工程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9) 核签有关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签证;(10) 负责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11) 协调现场施工总平面图管理;(12) 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报总监理签署;(13)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14) 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及防火的检查监督;(15) 审核整理工程竣工资料;(16) 协助项目竣工验收;(17) 公正地处理索赔事宜;(18) 参与审核工程结算资料;(19) 建立项目监理日志;(20) 收集和整理监理信息,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建立和完成项目监理信息系统;(21) 定期及不定期地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提交日常工程动态的有关报告;(22) 编写现场监理工作总结。8.4、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在总监理组统一领导下,协助总监或现场监理工程师完成本专业监理的有关工作。基本职责如下:8.41、质量控制(1)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的实施细则;(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的施工技术措施;(3)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4) 组织指导及检查现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的工作;(5) 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6) 参与分项(部)、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7) 审核有关材料、结构的试验报告;(8) 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尚需现场监理工程师核签);(9)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0) 建立对工程款支付签署质检方面的意见;(11)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12)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理提交质量动态报告; 8.42、进度控制(1)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进度控制的实施细则;(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3) 组织指导及检查现场计量员、检查员的工作;(4) 参与重点分部(项)工程及争议工程的计量,验方工作;(5) 负责现场停工签证;(6) 负责现场机械设备停工签证;(7) 办理工程变更的签证;(8) 协助组织现场协调会;(9) 协助现场总平面图管理;(10) 负责现场安全、防火检查;(11) 负责工程进度的检查分析和动态管理;(12) 建立现场进度控制监理日志;(13) 负责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14) 旁站监理、跟踪(全过程、全天候)检查;(15) 坚持记监理日记,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16)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提交工程进度动态情况的报告;843安全控制(1) 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情况及安全防护的执行情况;(2)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提交明确处理意见;(3) 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4) 督促并参与施工单位对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施工安全情况。85监理员的职责(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现场记录;(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4) 按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性监理工程师报告;(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7)负责监理文件收发和监理资料整理、保管工作。8.6、资料员职责(1) 资料员负责现场监理过程中文字资料及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2) 施工过程中,各种检查资料的整理;(3) 施工各阶段验收资料的整理;(4) 协助现场监理工程师,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师完善各种资料;(5) 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6) 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工作。九、监理工作程序9.1监理工作总程序项目监理进驻现场熟悉图纸及有关资料,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名单通知送承包单位施工现场调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图纸会审分单位资审第一次工地会议审批开工报告签发开工指令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卫生设施实施监督与管理督促承包商严格按规范、图纸及工艺标准施工,按规定及要求报验组织竣工初验整理合同文件、技术档案资料,编写竣工验收评估报告分析查明原因实施返修返工监理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参与质检部门核定质量等级签发竣工移交证书,施工阶段监理总结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使用报表通知监理程序通知监理工程师权限通知 审核工程量 审核预算 审核签发工程付款单 处理索赔 审核工程签证 上岗人员资格审核 原材料预控 构配件预控 设备预控 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 参加质量事故分析 监督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审核总进度计划 审核年、季、月施工进度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分析 9.2、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控制程序。施工单位提出样品及技术资料填写供应单位(或厂家)资质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 申报 否施工单位采购 可材料进场,施工单位抽样测试,填写报审表。 否监理工程师检验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合格使用 9.3、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工程施工申请每道工序(分项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施工单位整改 监理工程师抽检 不 合 格监理工程师签署报验单进行下一道工序9.4、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工程总工期(承包合同工期)施工单位编制总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 否编制年/季/月度实施计划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核动态管理跟踪控制实施监理工程师检验实施情况根据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下期实施性进度计划9.5、工程投资控制程序。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图预算 申请 否定监理工程师审核 认可施工单位提交进度付款申请(附质检合格证,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和原始工程签证单) 申报 否定建设单位复核付款监理工程师审核 认可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书 申报 否定监 理 工 程 师 审 核 报告 建设单位复核,审核计后付款十、主要监理措施10.1、工程投资控制:101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1012 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按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1013 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1014 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的处理索赔。10.2、工程质量控制:102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1022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102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10.3、工程进度措施:1031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1032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进作业的施工员;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的技术间隙时间。1033经济措施:根据施工进度,控制好现场实际工程量及进度支付工作。1044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10.4、安全控制及文明施工监理10.4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要严格执行下列法规: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黔建施工通2005102号文件、28号、104号文件;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安全技术规程规范等规定。10.42审查施工企业及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4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法规和规定.10.44、依据国家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安全措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等。定期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机械完好运行,使之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一般安全事故频率不超过千分之三。10.45、依据国家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情况,包括现场围档、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项目、使之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创省、市文明施工工地。10.46、工程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限期)施工现场的清场工作。十一、监理工作制度11.1、施工阶段项目监理工作制度11.11、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及会审制度(1)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向我公司提交两份图纸;(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及有关设计认真熟悉,细致审核。重大工程由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3) 图纸审核完后,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召集设计单位、施工等有关单位及我公司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4) 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对图纸中的各种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并要求设计人员口头或书面给予答复;(5) 对到会人员及会议内容等应做详细记录,会后整理成文,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经建设方、施工和设计及建设监理方签字并存档;(6) 图纸会审记录一般情况下由我方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人员担任,亦可由施工单位资料员担任;(7) 经到会方签字认可的图纸会审记录,可作为施工依据。11.1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 开工前,施工单位将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监理公司审核;(2) 接到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审核,并将审议结果以书面回复施工单位,重大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议;(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重点审查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4) 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和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这些措施应认真审核,确保落实;(5) 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土建、安装、装修”标准工艺流程图,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6) 对工程的重大或关键部位的施工,监理组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施工方案,经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施工;(7)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旦审定,即作为施工的依据,应交监理公司存档一份。11.1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1) 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包合同的计划开工日期,在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三通一平”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工申请提交一份给监理公司审议;(2) 收到开工申请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审议、认可,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按时开工,并报送建设单位。重大工程由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组织;(3) 对于不经申请自行开工的施工单位应下达书面通知,对其进行批评,以保证该工程的有效监理和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11.14、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1) 主要建筑材料进场时,必须具有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及质检中心的材质检验报告单,各种构件必须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所有的合格证均须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2) 进口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质保书和相应的技术资料以及海关商检书,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试验,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其用于工程上;(3) 审定各种半成品(混凝土、砂浆及耐酸、防腐、防水、装饰材料等)的配合比是否附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并以此作为监理依据。如果特殊情况需改变配合比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签证;(4) 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施工规范规定,做好各项物件的试块、试件的留置工作(如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或型钢的焊试件等),审查其结果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5)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配合比用料,并做好计量工作。(6) 审查工程各主要部分的轴线,标高和予留孔洞,预埋件的尺寸是否同设计图纸吻合,尺寸是否准确无误。(7) 一般不允许材料代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代换,施工单位应写出书面原因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送设计院签字认可;(8) 对工程质量事故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明确事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方案;(9) 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方案的实施,并责成责任方,提交事故报告及防患措施,该报告与处理方案一同存档备案。11.15、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1.151、隐蔽工程验收(1) 各专业工种的监理工程师对于涉及专业的隐蔽工程必须认真验收,严格把关,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2) 需验收隐蔽工程时,施工单位先自验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一式二份)于24小时前通知监理和有关单位;(3) 监理人员对自己监理范围内的隐蔽工程,在接到验收通知后应及时赶赴现场验收,不得无故缺席。确因故不能赴现场验收时必须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有关人员进场验收;(4) 监理人员对未经验收擅自隐蔽的隐蔽工程,应与施工单位协商要求重验合格后,方可隐蔽;(5) 发生错检、漏监的隐蔽工程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监理人员负责。 11.152、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原则上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自验并填写“验收表”。监理人员重点抽查并核定质量;(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施工单位工地技术负责人组织工地有关人员验收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并填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交监理核验,合格后监理写出质量评估报告,交质检站核验;(3) 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的主管部门及总工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填报单位工程验收申请表,附上所有技术资料交监理核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地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有关单位现场验收。11.16、技术经济签证制度(1) 施工单位按进度每月提出工程月报,监理人员对其工程质量和数量认真核实;(2) 监理人员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办法,根据核实的已完工程数量,签发(或会签)付款凭证;(3) 对已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工程数量,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人员共同核实、签发付款凭证;(4) 出现下列情况应剔除,不予签认; 多报或重报的工程数量; 使用不合格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的工程数量; 由于施工单责任造成返工的工程数量等。11.1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1) 对于一般性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取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后提交业主转设计单位办理洽商如: 设计一般性漏项,由施工单位提出补充设计,监理人员审查、总监校核签字,提交业主后转设计人员签字认定; 钢筋代用,由施工单位根据结构性质、间距、配筋率等因素提出代用方法,监理人员校核,送设计人员认可; 建筑局部尺寸相对变动,可能影响整体和结构安全的,由施工单位提出方案,监理人员校核,提交业主批准后转设计人员签字认可; (2)对于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请设计单位补充设计,并同时经监理人员会签后交付施工如: 工程平面位置,空间净空(或净孔)尺寸变动,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施工单位报设计单位认定同意,监理人员会签并督促实施; 扩大建设规模或增加设备、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认可后报设计单位作补充设计,监理人员认定并督促实施; 地基基础类型和结构尺寸变更必须通过设计认可; 装修标准提高或降低必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报设计单位认定等。 (3)变更材料的设备的品种、类型、监理人员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和投产使用的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11.18、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1) 每周或根据情况定时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2)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召开;(3) 由项目监理工程师代表提前通知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其它有关人员按时参加;(4) 参加会议人员,应签“会议签到表”;(5) 由施工单位汇报上周施工情况,提出下周施工安排;(6) 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周的监理进行总结,提出下周监理重点;(7) 进行问题讨论,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处理意见;(8) 对各方进行组织协调;(9)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整理会议纪要;(10)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签发;(11)会议纪要发往各有关单位;11.19、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1) 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组织对现场紧急情况进行处理;(2) 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召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研究并提出处理措施;(3) 如情况紧急,可先处理,然后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汇报及处理意见;(4) 对情况原因、处理措施、影响范围等均应详细记录;(5) 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处理意见,处理完毕后,应将处理过程及发生的工程量书面交监理工程师;(6) 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后,应在处理报告上签字;(7) 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报告现场紧急情况的过程及处理意见;(8) 在处理现场紧急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处理单位。11.11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1) 施工单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如固定于每月或每季某周),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交验工报表;(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于接到验工报表后3日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即工作量);(3) 施工单位应为工程计量提供方便,派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如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可自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4) 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时应注意:1) 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材料、设备明细表及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单位进行,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2) 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3) 乙方应对隐蔽工程自行检验并于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隐蔽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签发验收记录,乙方方可继续施工;4) 监理工程师对包括隐蔽工程在内的已完工程进行计量时必须有验收记录,否则也不予以计量;5) 加强对质量等级的检验,若已完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或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方返工,对返工引起的工程量不予计量;6) 加强对工程进度的检查,乙方应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施工日志是检查施工进度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若发现工程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要求乙方提出改进措施,对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而引起的工程量应不予计量;7)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日志经过上述计量不应予以确认,确认并有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施工日志即成为工程付款的有效文件;8) 甲方应据此向乙方支付工程款。11.111、工程索赔签审制度(1) 承包方提出索赔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2) 索赔事件发生20天内,向甲方提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 甲方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给予批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4) 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的申请,监理工程师通过对事件的充分分析,再进一步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的归属,剔除承包商不合理要求部分,拟定出自已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延误天数;(5)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申请后,应与承包商进行谈判。不论是监理工程师通过与承包商谈判达成的协议,还是监理工程师单方面的决定,计算的索赔款额和延误天数是在授予监理工程师的权限范围之内,即可签发变更指令,如果超过批准权限,则应报请业主批准;(6) 业主审批监理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监理工程师的报告一经批准,即可签发支付证书或变更指令;(7)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 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2)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3) 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 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的索赔意见通知。(8) 承包商提出索赔的依据有:1)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各种签约(如备忘录、修正案等),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2) 双方的往来函件;3) 各种会谈纪要;4) 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的施工进度安排;5) 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6) 工程照片;7) 气象资料;8)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签订报告;9) 工程施工中发生停电、停水、道路一侧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10) 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11) 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2) 建筑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依据;13) 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11.2、项目监理组织内部制度: 11.2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1) 每周或根据情况定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召集监理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2) 工作会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上周监理工作,提交监理日志;(4)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下周监理工作计划,与其它专业进行协调;(5) 需汇报的监理工作包括:工程进度和计划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控制工程投资造价情况、合同管理情况、现场组织协调情况、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情况、质量事故情况、其它问题;(6) 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文件,应在该会议上提交签发;(7)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监理要求及要点,传达上级有关指示;(8) 应由专人进行会议记录;(9)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当日将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的监理日志发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11.22、对外行文审制度(1) 经监理组讨论,当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开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并发布“开工令”;(2) 经设计部门审核和建设单位批准后的设计变更,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代表审定签发;(3) 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各类付款凭证;(4) 各种“停工令”和“开工令”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经办下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5) 与各部门的协调函和给予施工单位的一切通知指令,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拟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6) 对于施工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对于建设方提出的索赔要求,由项目总监与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经理审定批准。11.23、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 现场监理员应逐日填写监理日志,定期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2) 监理工作日志记录工程监理主要问题;(3) 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指导现场监理员,把监理情况逐日记入监理日志;(4) 应详细记录工程进度情况,如实记录每日形象部位及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5) 应详细记录工程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6) 监理工作日志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作为技术资料归档。11.24、监理月报制度(1)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每月编写监理月报;(2) 月报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和计划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控制工程投资造价情况、重大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重大质量事故情况,以及需要上报的其他问题;(3) 监理月报应经现场监理组全体人员(可请建设单位参加)讨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送公司监理部,报送建设单位有关部门;(4) 对月报中提出的问题,应明确专人落实。11.25、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1) 各项目技术资料应按下述分项整理: 技术交底; 材料与产品检验; 施工试验报告; 施工记录。(2) 各项目经济资料应按合同规定整理;(3) 收文;1) 凡收到的文件均需编号并登记入收发文本;2) 凡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来函,收文之后分专业在函件的右上角编号;如:建施001 结施006 暖通023等专业号 序号3) 凡由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来的文件,没有明确的专业界限,在函件的右上角编号如监(一)监(八)等。4) 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及由施工单位发出的材质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预检记录、隐检记录,基础、结构验收记录、水、暖安装记录,电气安装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竣工验收资料,洽商记录,竣工图等均要求一式两份,以便工程竣工完毕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整理归档;(4) 发文:1) 凡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均需编号并登记入收发文本。2) 发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的文件按专业编号,如:监建001 监水005 监电003等专业号 序号3) 报送上级单位、设计单位的文件,没有明确的专业界限者,编号监1、监8;(5) 收发文手续:1) 收发文本统一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填写;2) 收、发文件必须有签字手续,收文由收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6) 资料的收集整理由现场资料员负责完成。11.26、安全施工控制制度(1)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不能只管技术不问安全;(2) 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施工的学习教育,熟悉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3) 监理工程师应树立严格的自我防护意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和有关个人防护用品,并自觉遵守施工现场有关安全防护规定;(4)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监督其现场,但施工安全防护的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5) 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定期检查,监理组负责监督。监理人员如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可直接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停工意见,并下发安整改书面监理通知,对不按要求整改仍继续施工的,应向建设单位直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6) 兼职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及个人安全防护的执行情况。11.27、工程项目监理旁站制度(1) 各专业监理人员对本专业需旁站监理的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必须旁站跟踪监理;(2) 对应旁站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员及时到场检查,跟踪监理,并要求施工方,技术管理人员在场管理;(3) 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复杂性、重要性,可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检查等各种形式。对于产生缺陷或产生缺陷后难以补救的分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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