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和事故的.ppt

上传人:tian****1990 文档编号:8386183 上传时间:2020-03-28 格式:PPT 页数:32 大小:342.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纠纷和事故的.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医疗纠纷和事故的.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医疗纠纷和事故的.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风险防范与处理李大平2013年9月 医疗效果差医疗成本高社会诚信低媒体负面渲染职业医闹 纠纷的原因 医疗事故的定义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 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9月1日 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 存在于医疗活动中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过失给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的后果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人身伤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的原因 管理因素技术问题医德问题 管理因素 人员素质低下 责任缺位 松散 混乱制度不健全 或流于形式设备陈旧 故障 疏于维护保障不力 切忌 擅离职守 延误抢救草率马虎 漫不经心不能胜任时 一味蛮干违反诊疗常规 擅自做无指征有禁忌的手术和检查 事故的防范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好病历的书写和保管工作强化医院管理制定好预案 培训和教育 法律 法规三基 三严医疗核心制度职业道德教育 侵权责任法 54 患者受到伤害 医方有过错则承担赔偿55 告知义务 并取得书面同意56 生命垂危的患者 不能取得知情同意时 医方批准 可以立即施救57 医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造成患者损害 医方承担赔偿58 患者有损害 医方因下列情形之一的 推定医方有过错 违反规定 或隐匿或者拒接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或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侵权责任法 59 药品 消毒药剂 医疗器械的缺陷 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伤害的60 患者有损害 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患方不配合 或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医方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或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61 医方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 医嘱单 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 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 复制时 医方应当提供62 隐私保密损害责任63 不必要的检查64 医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防范重点 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时间重点对象 医疗纠纷防范预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 在紧急情况下位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 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 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 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 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赔偿的原则 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医疗事故的分级 一级 造成患者死亡 重度残疾的二级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 器官组织损伤三级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 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事故等级的依据 医疗事故损害是客观存在的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精神损害没有判定的客观标准 在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中没有考虑 责任程度 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 医方的举证责任 要完善好病历资料并妥善保管 作为病历资料要真实 全面 详细 不能随意涂改 添加 一旦涂改就非常被动 如确需涂改 补正 也要及时进行 并加以注明 病历 实物的处理 患者要求查阅 复制住院志 医嘱单 检验报告 手术及麻醉记录 病理资料 护理记录 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医方应当提供实物应当封存 尸检问题 48小时内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报告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相关办法 规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 医疗事故分级具体标准 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报告暂行规定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评定暂行规定 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技术人员基本标准 鉴定 市 省两级医学会组织司法鉴定 防范医疗纠纷 依法执业落实制度实施诊疗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增进医患沟通 纠纷处理 职能部门与当事科室认真接待 及时调查 还原事实经过 告知处理程序 严肃认真讨论态度诚恳 表态慎重 有理有节 控制节奏不激发矛盾 稳妥推进 尽力化解善于自我保护 医患双方面对面 固定事实 当事医务人员和家属陈述 确认事件经过封存病历 医用材料等建议通过尸检 明确死亡原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 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结教训 未找出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者未吸收教训不放过预防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