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丹参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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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B 05DB 37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B 37/T XXXXXXXXX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丹参操作指南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for Export Salvia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B37/ XXXXXXXXXI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基地选择与管理 .14 整地施肥 .25 育苗 .26 移栽 .37 田间管理 .38 生产投入品管理 .39 水源管理 .410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 411 收获 512 劳动保护 513 环境保护 614 批次管理 615 技术档案 6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记录结果表 7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进口国丹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16DB37/ XXXXXXXXX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临沂市植物保护站、济南市植物保护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彦茹、吕华、徐德坤、朱佩群、于晓庆、刘元宝、唐伟、周丽萍、李振博、成文华、刘宝传、何海。DB37/ XXXXXXXXX1良好农业规范 出口丹参操作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丹参基地选择与管理、整地施肥、育苗、移栽、田间管理、生产投入品管理、水源管理、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收获、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批次管理和技术档案等。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出口丹参的生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3 基地选择与管理3.1 基地选择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NY/T 5010要求。宜选择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砂壤土地块。忌连作。基地应远离工业“三废”排放、污染区域。填写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3.2 基地管理3.2.1 环境监测新建基地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环境质量检验,并进行风险评估。每2年3年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时,应及时进行检验,并填写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2)、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基地空气质量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4)。3.2.2 档案每个生产地块应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3.2.3 工作室基地应建有工作室,面积30 m2以上为宜。室内配备桌椅、资料橱等,水、电、通讯配套齐全,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有关规章制度。3.2.4 平面图面积较大的生产基地应制作平面分布图,用来制定轮作计划和种植方案等,并贴挂于工作室内。3.2.5 仓库DB37/ XXXXXXXXX2基地应建有专用仓库,临时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避光等要求;内设货架;配备必要的农药配制量具、防护服、急救箱等;面积20 m2以上为宜。所有包装和贮藏场所,应洁净卫生,配备防鼠等控制设施。3.2.6 盥洗室基地应设有盥洗室,且清洁卫生。3.2.7 废物收集设施基地应设有农药空包装和垃圾等废物收集设施。3.2.8 隔离防护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4 整地施肥4.1 土壤耕翻4.1.1 深耕将基肥撒施后深耕30 cm40 cm,整平、耙细。4.1.2 起垄单行栽培:垄宽40 cm,垄高20 cm30 cm。行距70 cm80 cm。一垄双行栽培:垄距70 cm80 cm,垄面宽50 cm60 cm,垄高 20 cm30 cm,垄上栽 2行,小行行距30 cm40 cm。亩栽7 5008 000株。大田四周开挖宽40 cm、深35 cm的排水沟。4.2 基肥整地前每667 m2撒施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1 500 kg3 000 kg、氮磷钾三元复合肥(15-15-15)30 kg50 kg。并加入适量的生物菌肥和中微量元素。施肥后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5 育苗5.1 苗床选择及准备选择土层深厚肥沃、质地疏松、灌排方便的砂壤地为苗床。每667 m2施有机肥1 000 kg、尿素10 kg,深翻20 cm以上,整平、耙细,清除石块、杂草。作畦,畦宽1.2 m,畦间开宽30 cm、深20 cm的排水沟。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5.2 种子质量种子饱满、亮泽,净度90 %,千粒重不低于1.0 g,发芽率50 %,水分含量11.0 %。5.3 播种DB37/ XXXXXXXXX3采用精选优质种子,于当年6月底或7月初播种,每667 m2播种2.5 kg3.5 kg,掺23倍体积细沙拌匀,均匀播种在苗床上,覆土0.5 cm,压实,覆盖麦草或遮阳网,浇透水。填写基地育苗处理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6)。6 移栽于10月11月或翌年3月4月,在垄面开穴或开沟,穴深或沟深以种苗根能伸直为宜,苗根过长的,要剪掉下部,保留10 cm长的种根即可;将种苗垂直立于穴或沟中,培土、压实至微露心芽,每667 m2定植8 000株左右,栽后视土壤墒情浇适量定根水。7 田间管理7.1 中耕除草 一般中耕除草3次。在苗高6 cm10 cm时,进行第一次中耕除草,中耕要浅,避免伤根。6月8月进行2次,封垄后停止中耕。 7.2 追肥 初花期,结合中耕除草,每667 m 2追施氮磷钾三元复合肥(15-15-15)15 kg。7.3 排涝 雨季及时排水。7.4 摘除花苔 除准备留种植株外,当花苔抽出1 cm2 cm时,可分次摘除花苔,促进根系生长。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8 生产投入品管理8.1 农药采购与储藏8.1.1 农药采购应按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农药。不得采购进口国禁止使用的农药。采购的农药应填写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7)和农药质量检验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8)。8.1.2 农药储藏农药应储藏于专用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避光、防腐、通风良好等的安全条件要求,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8.2 肥料采购与储藏8.2.1 肥料采购DB37/ XXXXXXXXX4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不得采购假肥料、劣质肥料或进口国禁止施用的肥料。采购的肥料应填写 基地使用投入品表(要求见附录A.7)。8.2.2 肥料储藏肥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单独存放。9 水源管理9.1 水质监测每年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验。检测结果填写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3)。9.2 灌溉系统应有专用水源,如水井、储水池等,严防污染。水井井口应高出地面30 cm,并配有防护设施;宜建立水源灌溉系统,如供水管道、再利用体系、灌溉设备等。10 有害生物综合防治10.1 种植者种植者应经过植保技术培训,或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按照本标准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要求见附录A.9)。10.2 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针对不同防治对象及其发生情况,根据丹参生育期,分阶段进行综合防治,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学农药。10.3 主要防治措施10.3.1 农业防治10.3.1.1 清洁田园收获时,将遗留在田间的病残体、杂草、腐烂茎集中烧毁或者带出田外深埋。10.3.1.2 合理轮作宜隔年轮作1次。10.3.2 生物防治用枯草芽孢杆菌等生物农药以及天敌昆虫防治病虫害。10.3.3 化学防治针对不同时期的主控对象和兼控对象,适期用药,严格掌握安全间隔期。交替轮换用药,每种药剂施用不超过3次,多种病虫混合发生时,宜混合用药。施药过程中,应当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有益生物的杀伤,避免对邻近作物产生药害,并填写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5)。DB37/ XXXXXXXXX510.4 施药器械施药前,施药器械应确保洁净并校验。施药后,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放置。10.5 剩余药液处理剩余药液和所用容器的残留洗液,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施入法规允许的休耕地中,并填写剩余农药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0)。10.6 农药包装物处理农药包装物不得重复使用、乱扔。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三次以上,并将冲洗液用于药剂稀释或按剩余药液处理方法处理。经彻底冲洗后的空包装物,将其压坏或刺破,然后集中处理。11 收获11.1 采种于6月7月,在良种繁育田的丹参植株果穗2/3果壳变枯黄时,剪下、晾晒、脱粒,精选出色泽光亮、籽粒饱满的种子,风干备用。11.2 采收 客商有要求的,根据客商要求的规格采收。客商无要求的,秋季地上茎叶枯萎后或早春萌发前采挖。选晴天,土壤半干时,挖松根际土壤,顺行完整挖取。除去泥沙,晒干,置干燥处保存。 采收前,应当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验,并填写样品农药残留检验结果表(要求见附录A.11)。11.3 质量要求11.3.1 感官要求无病虫斑,无霉烂。11.3.2 质量安全要求符合进口国安全质量标准要求(要求见附录B)。11.4 包装物包装物应妥善存放。可再利用的包装物品,应清洗干净。12 劳动保护12.1 培训凡使用、处理农业化学品的人员,以及所有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并填写基地人员档案表(要求见附录A.9)、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要求见附录A.12)。12.2 施药保护施药时操作者应做好安全防护,进行安全操作。DB37/ XXXXXXXXX612.3 警示施药后,现场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其他工作现场和危险场所附近亦应设置警示标志。潜在危险区的警示标志设于入口处。13 环境保护制定野生生物保护管理方案,对野生生物和环境进行保护,并填写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要求见附录A.13),将农事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14 批次管理同一地块采用同一种植管理模式在同一天采收的同一品种为1个生产批次。以1年为1个流水周期编号。产品批次号为采收日期(yymmdd)+流水号+基地所在省(市、区)行政区划代码(6位)基地名称拼音首字母。15 技术档案种植者应保留丹参各生产环节的原始记录(要求见附录A),证实所有的农事操作遵循本标准的要求,从而完善整个溯源体系。记录一般应保留2年或更长时间。DB37/ XXXXXXXXX7A A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记录结果表记录结果见表A.1表A.13。表 A.1 基地基本情况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地址 基地面积基地负责人 电 话 基地建成时间植保员姓名 资格证书号灌溉水源周围环境情况前茬栽培主要作物拟种植的主要作物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表 A.2 基地土壤化学成分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8表 A.3 基地灌溉水质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表 A.4 基地空气质量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9表 A.5 田间农事活动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 基地负责人: 电话:前 茬 作 物 作 物 品 种 播 种 时 间 播 种 量 ( kg/667 m 2) 株 行 距(cm)田 间 农 事 活 动 记 录日 期 活 动 内 容 投 入 品 名 称 使用量 使用设备 天气状况 操作人 技术负责人注:天气状况主要记载温度、风力、降水等。DB37/ XXXXXXXXX10表 A.6 基地育苗处理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作物品种 操 作 人防治对象药 剂 处 理 情 况 记 录药剂名称与剂型生产厂家处理方式 处理剂量处理日期 操 作 人温 水 浸 种水 温 浸种时间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11表 A.7 基地使用投入品表通用名及规格 生产厂家 登记国家 中国登记证号 登记作物 防治对象制表人: 制表日期: DB37/ XXXXXXXXX12表 A.8 农药质量检验结果表农药名称 剂型含量生产厂家 登记证号采购单位 发票号码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验 结 果检验项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制表人: 制表日期: 表 A.9 基地人员档案表姓 名 性 别 民族出生日期 职称/职务 电话学 历 毕业学校照片籍 贯 健康状况住 址 参加工作时间培训记录:制表人: DB37/ XXXXXXXXX13表 A.10 剩余农药或清洗废液处理结果记录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基地负责人 电 话操 作 人 电 话剩余农药/清洗废液名称 数 量处理地点 处理日期处理方式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表 A.11 样品农药残留检验结果表基地名称 基地编号样品名称 基地负责人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检验执行标准 检验报告编号检 测 结 果检 验 项 目 标 准 值 检 测 值 结 论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14表 A.12 生产基地人员登记表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学 历 职称/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家庭住址 电 话 备 注制表人: 制表日期: DB37/ XXXXXXXXX15表 A.13 基地现存生物种类调查记录表调查单位: 调查负责人: 调查时间:生物名称 学 名 分类地位 数 量制表人: 制表日期:DB37/ XXXXXXXXX16B B附 录 B(规范性附录)进口国丹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进口国丹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见表B.1。表 B.1 进口国丹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g/kg)药剂名称 英文通用名日本 美 国 韩国 欧 盟噻唑膦 fosthiazate 0.1 0.02 0.05 0.02阿维菌素 abamectin 0.01 0.01 0.01 0.01多菌灵 carbendazim 0.6 0.05 0.1咯菌腈 fludioxonil 0.02 8 0.05 10注1:农药残留控制范围是防治方案用药可控制的残留值,也是进口国规定的残留限量标准。注2:“-”无残留限量规定。注3:若进口国农药残留限量变化,以变化后残留限量为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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