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豌豆蛋白

上传人:H****r 文档编号:551441 上传时间:2019-05-04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67.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用豌豆蛋白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食用豌豆蛋白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食用豌豆蛋白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T/CAQIICS 中 国 质 量 检 验 协 会 团 体 标 准T/CAQI XXX20XX食用豌豆蛋白Edible pea protein(征求意见稿)201X-XX-XX发布 201X-XX-XX实施中 国 质 量 检 验 协 会 发 布I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健源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蛋白科技有限公司、招远市金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优承生物科技(烟台)有限公司、烟台鼎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山东华泰食品有限公司、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北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祝萍、赵杰、刘新旗、孙日、杨柠、刘雪峰、彭少军、尹华伟、彭志辉、潘月海、吴国华、孙玲莉、杨晓泉、曹菊毅、秦洪志。II目 次前 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技术要求.2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36 检验方法.37 检验规则.4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5T/CAQI XXX20XX1食用豌豆蛋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豌豆蛋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验收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的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 .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T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460 豌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3 术语和定义3.1 食用豌豆蛋白 edible pea protein以豌豆为原料,去除或部分去除原料中非蛋白成分(水分、淀粉、纤维等)而制成的食用豌豆蛋白产品。3.2 粗提豌豆蛋白通过初级提取,部分去除豌豆中非蛋白成分(水分、淀粉、纤维等)而制得的产品。3.3 浓缩豌豆蛋白T/CAQI XXX20XX2通过提取、浓缩、分离等工艺,去除或部分去除原料中非蛋白成分(水分、淀粉、纤维等) ,而制得的产品。3.4分离豌豆蛋白通过提取、浓缩、分离、精制等工艺,去除或部分去除原料中非蛋白成分(水分、淀粉、纤维等) ,而制得的产品。4 技术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豌豆应符合 GB/T 10460 中的 3 级以上的规定。4.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 指标色泽 具有食用豌豆蛋白应有的黄色或乳黄色滋味、气味 具有食用豌豆蛋白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态 具有食用豌豆蛋白应有的状态。杂质 正常视力下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物、无砂齿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指标项目粗提豌豆蛋白 浓缩豌豆蛋白 分离豌豆蛋白蛋白质(干基)/(g/100g) 45.0X65.0 65.0X80.0 X80.0水分/(g/100g) 10.0总灰分(干基)/(g/100g) 8.0脂肪(干基)/(g/100g) 12.04.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表 4 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采样方案 a及限量项目n c m M菌落总数/(CFU/g) 5 2 3*104 105大肠菌群/(CFU/g) 5 1 10 100T/CAQI XXX20XX3表 4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 a及限量项目n c m M沙门氏菌/(/25g)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 2762中豆制品相关的规定。4.6 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5 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的规定 6 检验方法6.1 感官指标检测6.1.1 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线条件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状态。6.1.2 取样品 10g,放入 100 ml 磨口瓶中,加入 50左右的温水约 50 ml,加盖,振摇约 30s,嗅其气味,品其滋味。6.2蛋白质按 GB 5009.5 中的第一法凯氏定氮法执行。6.3水分按 GB 5009.3 中的第一法直接干燥法执行。6.4 总灰分按 GB5009.4 中的第一法食品中总灰分的测定法执行。6.5 脂肪按 GB 5009.6 规定的方法执行。6.6 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执行6.7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的第二法平板计数法执行6.8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执行6.9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规定的第二法平板计数法执行T/CAQI XXX20XX46.10净含量负偏差按 JJF 1070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6.11 安全指标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7.1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同一批次产品。在生产企业所抽查的样品基数不得少于 250kg,且不少于 10 个独立包装;抽样时,应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 4 个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4 个或 4 个以上的独立包装,分别从中取出相应的样品;抽样总量不得少于 2kg。将抽取的样品通过四分法分样,取出一部分供检验。7.3 出厂检验7.3.1 每批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蛋白质、水分、灰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7.4 型式检验7.4.1 型式检验包括第 4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7.4.2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检验: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原辅材料来源或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重新开始生产时; 国家相关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7.5 判定和复检规则7.5.1出厂检验判定和复检 7.5.1.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4.2、4.3和4.4表3中规定的要求,判为合格品。 7.5.1.2出厂检验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可以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微生物指标除外),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7.5.2型式检验判定和复检 7.5.2.1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为合格品。 7.5.2.2型式检验项目不超过两项(含两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微生物指标除外) ,复检后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8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销售8.1 标签、标志8.1.1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 8.1.2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 GB/T 8946 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结实,防潮湿、防污染。T/CAQI XXX20XX58.3 运输 运输设备应清洁卫生,无其他强烈刺激味;运输时,不得受潮。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品混装、混运,避免日晒和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直接挂钩、扎包装袋。8.4 贮存8.4.1 产品应贮存在常温、遮阴、干燥、通风良好、洁净、无异味、无虫鼠害的环境下,离墙离地,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不应露天堆放。8.4.2 产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货堆不宜过大,防止损坏产品包装。8.5 销售产品销售场所保持干燥、清洁,不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共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