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全面依法治国感悟五篇【篇一】“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这是习近平总书记 2019 年 8 月 24 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作的讲话。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重要时期作出的决定。实践证明,只有建设好法治国家,形成更加完善的法制制度,才能更好地提供法治保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 2035 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为了更好落实这些目标任务,党中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这个委员会,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定和修订了 140 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的法规制度,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绝大多数落马官员忏悔时都说自己不懂党纪国法。为什么党内这么多高级干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理想信念动摇了,但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习近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篇二】2019 年春节来临之际,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目的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部份家庭由温饱向小康转化,人民安居乐业,中国社会实现了由封闭、贫穷、落后到开放、文明和充满活力的历史巨变,综合国力提高,民生得到改善,社会先进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文明大幅提升。党的领导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抓住了这个问题,就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本质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大的特就特在这里。在我们国家,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的,法是党的主张和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长远而艰苦的持久战。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我们懂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利于更好的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更好地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篇三】“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定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一个先进的政党,必然是依法执政的政党。”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9 年第 4 期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署名文章。文章深刻阐述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为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根本方向、明确了基本遵循。“法律的苍穹不是独立的,它建立在政治的柱石之上。”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保证。法治是政治文明的必然,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循法而治,行以致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确保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基本遵循。改革开放是法治的动力之源,推进法治理论创新、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须臾离不开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与依法治国“双轮驱动”、“两翼齐飞”,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既生机勃勃又平稳有序。“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开放,既不随意突破法律红线,也不简单以现行法律“羁绊”迟滞改革,立改废释综合运用,做到先行先试的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重大改革开放举措于法有据。“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破立并举”、“变定相宜”,不适应改革的及时修改或废止,比较成熟和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举措及时上升为法律,运用法治开展对外斗争、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引领全球治理变革。“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德彰法弱则民惘,法彰德弱则民离。”现代社会治理中法律与道德犹如轮之辐辋,翼之骨羽,缺一不为。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协同发力,方能达至善治。“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把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践诺到依法治国全过程,聚焦、发力执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司法不公厉行法治,用法治强化对社会文明行为的褒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引导全社会崇德敬法。“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突出法治内涵,培育人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以道德建设支撑、滋养法治建设。“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规治党,二者统一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中。“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把管党治党作为治国理政的先手棋,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从严管党治党。“头雁展翅群雁飞。”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增强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正确处理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吧!【篇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们找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治国之道,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加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决定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离开党的领导就会丧失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导致国家四分五裂,谈不上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加强党的领导。首先加强党对立法的领导。始终坚持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牢固确立党在立法中的领导和核心地位,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用法律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其次加强党对行政执法和司法的领导,把握行政执法和司法的方向。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第三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法律手段的局限性,法律不可能包罗诸多道德和思想问题,依法治国不等于“政法治国”,更不是“警察治国”,依法治国需要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篇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的重大意义,强调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正确处理党和法的关系,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他指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是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国家治理领域实现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现实之需、时代之唤。一方面,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顺应法治建设规律的必然选择。法治首先应当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它要求将包括执政在内的所有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长期以来,之所以存在着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割裂开来的错误思潮,既有各种主观因素,也与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机制不健全有关。因此,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基于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固有属性,实现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具体化、精细化,进一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另一方面,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是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现实需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我们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因此,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既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的战略举措,同时也是发挥法治引领作用的具体体现,以“三个统一”、“四个善于”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中全面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和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一系列重要制度安排,着力推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是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创新,有利于统筹推进各方力量资源,解决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治国理政全过程;有利于从整体上研究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利于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使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更好地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以来,不断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一批实践急需的重要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一批法治建设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举措取得重大进展,一批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的制度设计、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正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实践证明,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