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56655 上传时间:2020-01-2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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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局各有关股室队、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为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严重违法行为,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及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继续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通过整治,努力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无照餐饮,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二、整治范围及重点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家乐餐饮经营单位。整治重点:以居民小区,车站及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学校周边为重点部位。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二)新开办的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四)使用地沟油及食用油来源不明、资质手续不全的;(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的;(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九)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三、整治任务及措施(一)严把行政许可关,规范许可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加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经营的法定条件。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要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严格执法,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力度。要以执法检查、惩处违法、落实责任为主,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督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处理。检查工作务必要细,处罚务必要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严厉惩处给予违法分子深刻教育,让其付出高昂的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禁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压案不报。(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撑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一查到底,从源头上避免问题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抽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不合格一次性筷子、餐盒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劣质乳制品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时间步骤(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12年10月20日至2012年11月30日)稽查大队要密切联系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各辖区认真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大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自觉抵制无证无照餐饮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规范取缔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根据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的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达到本县总数的60%以上,逐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无使用地沟油、无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的行为。(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对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问责,落实人员责任。(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评、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典型示范、责任追究、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建设,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动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四)加强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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