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上下、火灾安全技术措施.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43488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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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上下、火灾安全技术措施一、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措施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主、副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2、不得将矸石山火炉灰场设在主、副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的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3、严禁在主、副井主导风向的上风侧焚烧任何物质。4、严格执行井口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5、地面设置专用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必须始终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消防管路、消防泵等消防设施必须始终保持完好。6、主、副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行和人员通行,并定期检查、维修。7、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火炉取暖。8、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进行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有机电、通防、安监等部门审查,再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同一地点多次使用一个措施。9、井上消防材料库有轨道直达井口,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10、每季度对井上消防设施、防火门、消防材料设备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1、主通风机必须安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二、预防外因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1、主管部门必须定期对井下消防材料库定期检查,确保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数量、质量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完好,并应有消防列车。2、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运输巷道中必须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经常洒水降尘。3、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峒室,主要巷道内都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4、井下尽量不用或少用坑木等可燃性支护材料,不得不用时应与潜在热源保持30m以上的距离。5、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塔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6、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联锁的正反向风门,一旦井底车场或主要进风巷道发生火灾,能迅速按规定进行全矿井反风,防止有害气体蔓延。7、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力求使通风系统简单、稳定、可靠,抗灾能力强,避免串联通风。8、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巷必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机电、通防、安全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准后方可执行;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同一地点多次使用一个措施,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必须备有不少于2个灭火器;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在进风巷道施工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前必须检查工作地点前后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同时检查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确保无瓦斯积聚时,方可作业;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动火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发现一桩,立即处理;施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井下所有回风巷道内严禁施焊;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峒室、主要进风大巷、工作面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电压器油必须装入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10、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不透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11、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的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12、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峒室、检修峒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13、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存放地点。14、机电科负责检查井下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各区队库存设备和五小电器一律经防爆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发证后方可入井使用,否则一律不准入井。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出现失爆和带病作业。15、备用电器设备必须装有过流保护装置,并符合规程规定。保险丝按容量选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16、各配电硐室的开关要使用灵敏可靠的保护装置,当电路发生短路着火时,能自动切断电源。17、井下所有钻场施工时每个钻场必须配备2台灭火器及沙箱或水管。18、井下要采用矿用本质安全型照明灯,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胶或铠装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19、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必须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时,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0、井下各队要对电缆加强保护,按标准吊挂,机电运输科要按电缆悬挂标准经常检查电缆悬挂情况,严防砍断、砸烂、挤破、铁丝吊挂等引起火灾。21、设备司机,变电所专职值班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高温、冒烟或发火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报告调度室。22、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润滑部位及时加润滑油,防止因摩擦生热引起火灾。23、用液力联轴器的皮带及刮板运输机,联轴器油必须是高含水难燃性传动液,不准用其他不合格油质和水代替,易熔合金塞严禁用木片及其他材料代替。24、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所有电器开关必须上架,与墙之间放置隔绝材料,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可燃物料。25、皮带运输机的防跑偏、打滑、过载、堆煤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可靠。26、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使用抗静电阻燃性。27、运送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时,要严格按规程第310、311、312条之规定执行。28、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放炮,坚持使用水炮泥和黄土封孔,严禁用煤粉和其它可燃材料充填炮眼,严防因违章作业和炸药缓爆而引起火灾事故。爆破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并用黄泥封满捣实,禁止放糊炮,空心炮和使用不合格的雷管和炸药。2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炮眼深度超过1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炮眼深度为0.6-1m,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风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爆破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30、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31、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存放塑料网、背木、条捆、砂杆、圆木的地方,应距存放油桶及安设电气设备处保持不小于20米的距离。32、综采工作面、综掘工作面的综采机、综掘进的内外喷雾必须保持完好,水压达到要求,雾化效果好,且必须保持正常使用,在割矸石时还必须还设专人降尘、降温。三、预防内因火灾的安全技术措施1、工作面回采过程中要将浮煤清理干净,顶煤放尽,不丢顶、底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2、回采工作面上下端头的坑木必须全部回收出来,椽子的回收率不得低于40%。3、加快回采工作面的推进速度速度,确保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冒落压实带处于自然发火期以外。4、回采工作面结束后,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45天以内构筑永久密闭性予以封闭。5、安全煤柱留设适中,防止漏风,安全煤柱内不得掘进巷道和硐室。6、对于冒落的煤巷,其冒落空间使用木料等物质背实背严,并用黄泥填密填实或喷洒阻化剂、阻化水泥等。7、正常回采的工作面要定期观测采空区是否漏风,若漏风根据现场情况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8、对暂时停采(掘)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对于长期停采(掘)的工作面必须构筑永久性密闭予以封闭,对于临时停风的巷道应该及时施工临时密闭予以封闭。9、对于报废不用的煤(矸)仓、硐室,必须用矸石、黄泥等不燃性材料充填,严禁用浮煤、坑木等可燃性材料进行充填,防止自燃。10、回采工作面不得推过停采线,在停采线内严禁乱开巷道形成煤柱以防煤柱压裂出现漏风。11、及时进行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救护队负责每周对密闭、采面上隅角、采空区等重点区域进行一次瓦斯、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温度等参数的测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12、对可能发生自然发火的隐患地点,信息中心负责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做好煤层自然发火的监测监控工作。13、内因火灾出现的征兆、巷道内出现不正常的汗式雾气。、巷道内出现火灾气体。、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人在巷道中有不适感觉,如头痛、头晕、恶心、精神疲乏等。、巷道内空气成份发生变化,出现一氧化碳、乙烯、丁烯等。1、不同种类的火灾处理方法易燃及可燃气体着火,一般采用惰性灭火器材扑救。油类着火,燃烧速度快,要求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沥青着火,容易扩大蔓延,要求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酒精着火,破坏性大,易飞溅和爆炸,要求用砂子或黄土掩埋灭火,也可采用湿麻袋、湿被子覆盖灭火。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着火时,要迅速关闭气体管路或阀门,断绝气体来源,采用二氧化碳或用大量水冷却盛有气体的容器。3、电气设备及电缆着火多数是电燃,火势发展很快,应首先切断电源,疏散电气设备附近的可燃物,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灭火,停电后可用其它灭火器灭火,充油电气设备要在停电后打开阀门,并把油放出,防止爆炸。4、木材及其它建筑材料着火,燃烧火力大,顺风扩展范围大应用强力水浇射,火势最大的地方需用水浇湿附近可燃性材料,组织人员撤走附近的可燃物,造成空场,隔绝火路。5、灭火步骤和防止蔓延措施:、侦察火灾情况:火灾发生后迅速布置消防人员作好灭火准备。着重了解燃烧物种类和燃烧方向,火源是否围困人、是否有易燃物品,按照具体情况决定扑救措施。、疏散物质:灭火时应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积极抢救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质,集中力量,包围重点,逐步分隔灭火。、对于可用水灭火的火灾应本着由周围向中心的原则包围火源,防止火势蔓延。、使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根据火情与具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尽快扑灭。、拆除临时建筑形成空间,隔断火区,防止蔓延。、灭火工作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团结一致、协同作战、迅速扑灭火灾。(二)、井下火灾的处理1、井下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保持镇静,弄清火情,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瓦斯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同时设法尽快向调度室汇报,并向危险地区发出警报,使受威胁人员立即撤退;如果现场人员无力抢救,同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是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在接到应急指挥部撤退命令后,就应按避灾线路迅速撤离灾区。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向有关公司领导汇报。3、调度室迅速通知井下所有受灾害威胁的人员撤离险区。首先应将直接受害地区的人员撤出,其次要考虑火势一旦发展,火灾、有害气体可能侵袭到的地区人员撤退。撤退人员要在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队、班长、老工人及救护人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进行,避免个别人慌乱中误入火区。避难人员要尽快戴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尽快撤到大巷。若撤退路线被火区隔断不能通行时,应进快进入避难硐室,或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护队前来救护。灾区负责人及时清点人数,救护队尽快使灾区全部人员脱险。救护队在救护灾区人员的同时,应进行火区侦察,观察火势,确定火源,制订灭火方案。4、合理通风,控制火势发展。火灾发生后,在一般情况下,要保持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和反风,以免破坏通风系统,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因火风压而发生风流逆转,瓦斯聚积等不利情况。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全部救出后,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灾性质、火源地点、火区范围、火灾发展、通风系统、瓦斯煤尘等情况制定灭火方案。当灾区人员不能迅速或来不及撤离时,必须采取反风措施。、矿井主要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矿井反风。、采煤工作面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实施局部反风。、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发生火灾时,当瓦斯涌出量不高时,根据实际情况控制进风量。五、矿工自救和互救措施(一)、矿井灾害事故发生后,临场抢救基本原则:1、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2、及时汇报:及时向矿井调度指挥中心汇报,迅速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3、安全撤离:当事故现场不具备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4、妥善避难:如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遇险人员应尽快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设置呼救信号,等待救护。(二)、临场抢救步骤1、在查明灾情作出正确判断后,必须按照规程、准则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积极抢险救灾。严禁盲目蛮干和惊慌失措等不良做法。2、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设备和材料全力以赴地进行抢救。行动中,必须保持严密的组织和统一指挥。3、根据灾情和客观条件,应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力求将灾害彻底扑灭。如因条件不足,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事故,则应尽最大的努力,将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阻止灾情扩大。4、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切实注意安全,做好自身防护,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水,二次冒顶和瓦斯连续爆炸等再生事故的发生。(三)、发生火灾时避灾抢救1、迅速戴好自救器,同时帮助受伤人员戴好自救器。有组织地向火焰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火区,进入安全地点。2、如果巷道已经充满烟雾,也绝不可惊慌,不要乱跑,要迅速地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沉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铁管有秩序地外撤。3、如无法撤出,就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时躲避,并把硐室出入口的门关闭以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侵入。4、避灾人员要设法用电话同地面联系,同时在躲避处设下标记,以待救护队前来求援。5、所有避灾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听从避灾负责人的指挥。(四)、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临场抢救1、立即佩戴自救器(包括帮助受伤人员戴好自救器)。正确确定火源位置、火势大小,并迅速利用附近的电话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2、利用现场的一切灭火设施和材料进行灭火。3、组织人员沿逆风方向撤退出灾区。(五)、机电硐室发生火灾时临场抢救1、迅速佩戴自救器,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2、切断硐室内的电源。3、积极抢运硐室内的易燃器材。4、当火势不能扑灭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关闭防火门,或在硐室内、外同时悬挂风障。(六)、巷道发生火灾时临场抢救1、设法穿过火源,迅速撤离到火源的进风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撤离。2、人员一旦被堵截在工作面无法撤退时,应在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撤除部分木支架(不致引起冒顶)及一切可燃物,切断火灾蔓延的通路。3、巷道内有风、水管路时,应立刻设法打开压风管,放出压缩空气用以避灾自救,并利用水管中的水控制火势,阻止火灾蔓延(此时应注意水蒸气或巷道冒顶带来的危害)。4、选择巷道内合适地点,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材料、工具构筑避难硐室,并严加封堵,防止有害烟气的侵入。条件许可时,可在独头工作面与火源之间,建造多道隔离风障风墙。(七)、在有烟雾的巷道里临场抢救时应注意问题1、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脱离现场,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巷道。2、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必须及时戴好自救器(若自救器失效应后湿毛巾)。3、避灾撤退时,不要惊慌、不要狂奔乱跑,尽量避免深呼吸和急促呼吸。在仍有风的风筒、压风管路的巷道里可利用这些条件供风送气避灾自救。4、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只有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口,并且又有脱险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逆烟撤退的方法。5、撤退行进时应尽量躬身弯腰,低头快速前进,视线不清应尽量巾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轨道或管道等撤退。6、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可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八)、巷道中电缆着火发生火灾时临场抢救1、迅速切断电源。并立即截断着火电缆,防止延燃。2、组织人员在切断电源后进行灭火,同时将接触电缆的易燃物体或材料与电缆分开。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规范有关要求执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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