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用合同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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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聘用合同4篇甲方: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一、甲方根据自愿报名,公开竞争,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教师。二、合同期限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为 年(自二00 年 月 日起至二00 年 月 日止。试用期 月)。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长期合同。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给乙方与甲方其他在编在职教职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2)、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根据内部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满工作量的福利待遇不低于00元/年。(4)、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2)、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有关法规规定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满勤满量。(4)、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乙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标准。(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常规和教学常规,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的的声誉。(6)、乙方不得从事有偿家教。(7)、乙方擅自中途解除、终止本合同后,五年内不得到其他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与教育教学相近的工作。四、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1、因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高等院校深造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的。4、如果甲、乙双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无故违反本合同条款或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拾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六、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七、其他在合同期限内,因乙方的职务行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甲方依法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 方:xx中学 乙 方:法定代表人:二XX年 月 日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甲方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法定代表人:_乙方姓名:_性别:_民族:_出生年月:_参加工作年月日:_文化程度:_政治面貌:_户口所在地:_省_地(州、市)_县(市、区)_乡(镇)_村(街道及派出所)身份证号:_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担负工作:_职务(职称)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年。其中试用期至_年_月_日止,共_月。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年_月_日止,共_月。第二条岗位及职责要求1、甲方聘用乙方在_岗位,从事_工作,担任_职务。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第三条工作条件和保护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第四条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工作报酬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3)国家另有规定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2、3、4、5、6、第九条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j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3)国家另有规定的。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第十条人事争议处理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鉴证机构(盖章):_年_月_日附件一、本聘用合同书必须使用蓝、黑墨水书写。二、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签盖章,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三、本合同代签无效;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涂改部分无效。四、凡推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五、本聘用合同书由贵州省人事厅统一规范监督印制,复制翻印无效。六、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签证后生效。医生、护士、技师等医院医务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具体部门: 电话: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受聘岗位:医生( )护士( )技师( )其他( )受聘人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码: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满前壹月经甲乙双方认可协商后可续签合同。二、*待遇与奖惩1、试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2、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元、护士 元、技师 元、其他 元。3、考虑到医疗风险及工作的持续、稳定,每月*扣除50元作为保证金,至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后双方交接无异议一次退还。4、试用期与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具体手续乙方自行办理。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科室)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在本院连续工作时间长短自定,报院财务备案。6、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正式职工相同。7、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三、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积极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体聘用部门负责安排。2、及时按相关标准向乙方兑现*及奖惩资金。3、试用期根据工作表现可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为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同时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于解聘之后30天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等费用兑现。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对财物、信息等特殊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参照本条款。4、对相关技术工作,依法要求相应资格证及其他证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并备查,同时协助指导乙方办理具体手续(医生、技师由医务科,护士由护理部,其他人员由院办公室协助指导)。5、聘用期内如乙方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能力强,或对本院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符合 用人调入标准,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考虑办理调动手续。四、乙方的权力与义务:1、试用期内乙方可根据情况随时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辞职,无故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各项交接工作,交接后30日内领取相应*等报酬,但保证金不再退还。2、试用过程中有意继续聘用者,须在试用期积极办理好各种变更注册和登记手续,利于聘用期工作的开展。3、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4、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根据具体时间扣除相应*。未经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内按旷工对待,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聘,当月*奖金及全部保证金等均扣除。5、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扣除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应妥善处理与原单位的工作关系及其他关系,并保证这些关系不会影响其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7、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或未经甲方同意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8、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担相应后果,必要时甲方单方面解聘,扣除保证金。五、违约责任:此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三方签之日起生效(无丙方时则甲乙双方签之日始)。2、合同终止于试用期满或聘用期满之日,双方协商愿意续签者,需在期满前壹月内办理,过期补签者不计入连续聘用期限。七、合同签署与争议:1、具体程序为:(1)部门负责人提出聘用申请及人选建议,(2)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认可,(3)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或聘用,(4)乙方将毕业证、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医务科、护理部或办公室。(5)甲方具体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商定*标准并签认可,(6)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连同乙方各种证件复印件留甲方人事处备存,其余由甲方具体部门、乙方、丙方(无丙方时省略)各执一份。2、未尽事宜双方或三方协商解决,若各方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各方应首先选择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无效可考虑由仲裁机构仲裁。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体部门、乙、丙三方,甲方人事处各一份(无丙方时为一式三份)。甲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具体应聘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乙方(签): 年 月 日丙方(签): 年 月 日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科室安排。2、医生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或大专生,护士必须是正规院校毕业的中专以上学历。3、必须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师、技师资格,毕业不足一年者除外。附件1 聘用制临时工管理规定一、所有临时工必须与医院签署“聘用合同书”,有担保人时要求担保人同时签定“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合同书签生效后,院科按合同规定发放*及实施奖惩。二、*规定:试用期月*医生、护士、技师均为 - 元,正式聘用期月*为医生 - 元,护士与技师为 - 元,具体数额由科负责人于此范围自定。三、奖金规定:试用期不享受任何奖金,正式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门相应职称奖金,具体数额由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及连续聘用期限自定,报院财务备案。四、正式聘用期内劳保、值班及加班补贴与本院正式职工相同。五、聘用期内对医院作出突出贡献或者因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及质量考核等情况而出现的奖惩时,等同于本院职工标准实施奖罚。六、试用及聘用程序:部门负责人提出人选建议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按所需条件确认院务会讨论决定试用(聘用)乙方将相关证件复印交办公室备存部门负责人与聘用(试用)人员商定*标准并签定合同认可(有担保人时同时签署担保责任书)院方签署并盖章后生效。附三: 聘用临时工担保责任书、为确保医院医疗安全,我愿为 同志作担保人。、在 同志合同期内,保证负责教育和督促被保人认真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履行合同中属于乙方责任的各项条款。、在合同期内,被保人未履行合同中任一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愿负连带赔偿责任;被保人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根据案情严重程度,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理。、本担保责任书一式三份,担保人留存一份,被担保临时工一份,医院办公室一份。担保人签:用人部门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高管人员聘用的“劳动合同”分析高管人员聘用的“劳动合同”对于公司高层管理者这类特殊群体,法律法规并没有特别约定,也使得公司高管在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最终得到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结果。在劳动仲裁中,高管也一直是劳动争议中较为复杂的人群。因其聘用和工作与一般劳动者不同,并且很多高管同时是公司股东。公司高管人员往往兼具“劳动者”和“雇主”的双重身份属性,那么,在双重身份下,高管还能不能像一般劳动者那样主张呢?他们的“劳动合同”能否用“聘任书”、“经营目标责任书”代替呢?XX年10月,小罗到凯迪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1月,凯迪公司发文任命小罗为副总经理,内容涉及工作职责、年薪和绩效薪酬。XX年10月小罗晋升为总经理。XX年7月,凯迪公司免去小罗总经理职务。XX年8月,小罗申请仲裁,要求凯迪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机构支持小罗的请求,凯迪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凯迪公司与小罗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XX年至XX年签订了经营目标责任书,它明确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劳动者的相关权利和待遇,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件,故XX年至XX年期间应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XX年1月之后,凯迪公司与小罗既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应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判决凯迪公司支付小罗XX年1月至7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终,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调解协议,凯迪公司支付小罗双倍工资28万元。首先,我们要了解高管聘用的程序及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在聘用方面,董事、监事一般与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而总经理、副总与财务负责人及章程规定的高管人员则与董事会签订聘用合同,形成董事会决议下发。这样的高管就与公司形成的委任关系,其隶属性较一般员工的劳动关系而言较弱。而有的公司,章程规定除总经理以外另有一些高管由总经理直接任免,那么,这类高管的聘用直接由劳动合同法来调适。如果该高管是总经理,他理应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组织结构一手签批下发,劳动合同也隶属于他的工作职务管理范畴。而如果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的副总,其作为职业经理人已经掌握了公司的所有规章及作为劳动者应具有的权利义务。公司不与你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并主动与公司签订。作为高管本身具有对抗职场的风险与认知,一旦诉诸仲裁索要双倍工资从理性上是行不通的。总经理的聘用及除经理以外的高管聘用程序适用公司法,劳动关系适用的法规是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次,用人单位与高管人员之间所签订的蕴含劳动者权利义务内容的经营目标责任书能否视为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高管人员仅签订了聘任书或经营目标责任书,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实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明确高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最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约定了公司高管工作职责、薪酬、绩效奖金等,就应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对公司高管人员劳动合同形式缺乏统一规范,导致实践中大多数公司以聘用协议、聘任书、股东协议书中关于高管人员任职的约定、签订目标责任书等五花八门的形式与高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约定劳动报酬。对上述以各种不同形式呈现的文本能否认为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高管人员与用人单位往往各执一词。其实,书面劳动合同仅仅是双方当事人缔约的意思表示的载体,随着劳动合同形式日趋多元,不能仅从形式上要求书面劳动合同书,而应该从实质上进行判断。因此,不论用人单位与高管人员签订的是何种形式的协议,只要该协议订立过程建立在自愿、合法、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能确认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高管人员的岗位和相关待遇,就可以认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就本案而言,小罗作为总经理属于高管人员,虽然未与凯迪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凯迪公司自XX年至XX年间与小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小罗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已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视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而XX年,凯迪公司与小罗既未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亦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XX年1月至7月期间应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公司高管人员适用“双倍工资罚则”应当具备何种条件?高管人员是否适用“双倍工资罚则”,应综合考量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职权范围、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及用人单位有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错等情况,视具体情形而定。公司高管兼具劳动者与“雇主”的属性决定了其适用“双倍工资罚则”时,也应当有别于普通劳动者。判定公司高管未签订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双倍工资罚则”,应当综合考量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公司高管的岗位若公司高管人员系人力资源经理,因其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悉程度通常远远强于普通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人事管理之职,假若“未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视为人力资源经理严重失职,自行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利,自然不得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若公司高管人员属于其他岗位的经理,比如,专业技术研发岗位经理、市场营销岗位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因其不参与劳动人事的管理,往往对劳动法律、法规比较生疏,此种情形下,他们的境况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审理过程中,就应着重审查用人单位有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确实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当然适用“双倍工资罚则”。(2)用人单位有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错若用人单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其履行了签订合同的必要程序与行为、高管人员明显得到了签订合同的机会、合同条款公平合理等情况,就足以认定其在主观上没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错,显然,可以免除“双倍工资支付”责任。若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无过错,则要承担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责任。(3)公司高管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范化流程首先,由用人单位董事会授权或同意确定高管人员的聘任期限与职责要求,发放高管人员聘任书;其次,再由用人单位与高管人员签订标准化的权利义务明确、内容详细的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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