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减排措施.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4025255 上传时间:2019-12-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6.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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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污染物减排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责任,综合推进,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实现生态文明。二、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期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总体要求。确定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年基础上净削减2.5、0.8,即CODSO2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831万吨和2.106万吨以内。三、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排放量预测(一)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净削减率1.01;SO2同比削减714吨,全市年COD同比削减1807吨。净削减率1.0。(二)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1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全市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2600吨。1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由于工业新增量受到GDP增幅等多因素影响。计算增量时限最大值。市年GDP增长15.0,年预计GDP增幅小于年,计算年增量暂以年GDP增长率为依据。预计全市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1600吨。2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测:年城镇人口增长率暂按2.2%测算。人均COD产污系数90克/人?日核算预计全市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1000吨。2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全市年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1500吨(不含火电)1火电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市火电厂省单列二氧化硫排放量6600吨。年排放量控制在4400吨以内。2非电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为保证减排目标的完成。新增量预测原则上按最大取值。年非电煤煤耗(含生活源)按7.5增长考虑,预计非电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1500吨。(三)减排重点实施项目1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全市年化学需氧量新增削减量预计为7938.4吨。当年实现减排6388吨。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东污水处理厂等12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完工。实现减排1550.4吨。2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全市年二氧化硫新增削减量预计为1191.7吨(不含火电)燃煤电厂烟气脱硫:通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电厂2台6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建成投产当年实现减排15050吨。实现减排582.9吨实现减排608.8吨(四)排放量预测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预测:年COD排放量要控制在3.831万吨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新增量预计为2600吨,需要削减3582吨。年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后可实现新增削减量7938.4吨,上年接转1602.36吨,全年削减量为9540.76吨,大于需要削减量,可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2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年SO2排放量控制在2.106万吨。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1500吨(不含火电)需要削减1670吨。年完成非电重点减排项目后可实现新增削减量1191.7吨,上年接转164.78吨,全年削减量为1356.48吨,电厂SO2排放量控制在市政府与麻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4400吨之内,可以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四、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一)抓好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是提升发展质量和缓解结构性污染的根本性措施。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大力发展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能耗低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继年我市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后,年将重点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造纸、印染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对生产工艺落后、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逐步依法淘汰或关闭。(二)抓好重点治理工程实施减排。治污工程是减少污染排放的重要保障。全面实施减排重点工程。替代容量小、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中小型锅炉。(三)抓好监督管理实施减排。一是加强环境监管。依法加强对企业现场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停产整治直至关闭;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监测污水处理的达标情况和核定污水处理排放量,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都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对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督促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对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过污染排放标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三是积极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总量减排工作,市总量减排和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减排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及时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或审批项目时要从严把关;经济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建设部门负责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设施生产运行监管;财政部门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监督治污资金的使用;供电和供水部门负责配合对关闭、停产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停电限电和停水处置;监察机关负责加强纪律监督和减排工作中违法违规案件的责任追究。市政府对责任目标按月、按季进行考核,一个月没完成任务给予警告;一个季度没完成任务给予通报;半年没完成任务实行诫勉谈话,记入个人档案,并对该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一年没完成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对任务完成好的地方给予奖励。(二)强化污染治理。明确减排目标、任务、措施和具体项目。要加强对减排项目的落实与检查,及时调度项目的进度,定期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超常规有效措施,实行倒排工期,加快工作进度。污水处理厂建设中,要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大力提高污水管网的覆盖率,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三)优化产业结构。淘汰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和设备。按时完成小水泥、炼铁、炼钢专项治理任务。对污染物排放不能实现达标或稳定达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四)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对没有完成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治理任务、没有环境容量的地区或行业实行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后,凡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和批准的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五)切实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抓紧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执法监督、监督性监测、信息传输与统计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环境统计责任制。做好污染物减排监测工作,对确定的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实施排污状况公开机制。健全污染物减排考核体系,认真落实减排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各地年度污染减排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强污染减排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资源、环境质量形势及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曝光违法行为,引导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大力普及环保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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