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整治企业污染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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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 0 X XYOUR LOGOYour company name强化整治企业污染实施方案姓名:XXX部 门:XX部强化整治企业污染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遏制当前污染反弹势头,消除环境隐患,确保我区环境安全、国庆安全和社会稳定,区政府决定对我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一、整治目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在产业布局、生产规模、工艺设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安全生产与职业危害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分别采取关闭、搬迁、限期治理等措施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做到优化布局、调整结构、规范管理,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从根本上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二、整治范围及重点1、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尤其是涉镉、涉铅、涉砷、涉铬、涉汞)的有色、化工污染企业;2、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3、涉及环境安全重点信访案件的企业;4、各类涉及环境安全的非法生产行为。三、整治措施1、无合法经营手续进行非法生产的一律取缔;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限期关闭;3、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关闭;4、因污染导致群众重复投诉,引发污染纠纷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治理;5、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超标排污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治理;6、未经环境影响评价许可擅自投入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7、私设、多设排污口或暗管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并予以高限处罚;8、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无环境应急设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9、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的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10、其他违法行为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高限处罚。四、整治工作部署及要求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乡、园、局全面负责辖区内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的清理排查工作。(一)清查阶段(年8月31日以前)1、全面排查隐患。按照本方案的整治范围及重点,对重点污染行业企业进行清理,彻底排查各类违法行为和环境隐患,确定整治对象,必须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2、严格依规核查。对清查排查出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由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是否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许可;工商登记的经营项目是否超出环保等行政审批范围;是否落实污染防治、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措施等,其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区政府。3、依法分类处理。根据各街、乡、园、局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清理核查结果,按照本方案“整治措施”的基本要求,由区环保局根据具体情况,报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分别作出关闭、搬迁、退出、限期治理(含停产治理)等决定。4、认真各司其职。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职责,各司其职,依法制订整治方案,确保我区整治处理决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二)整治阶段(年9月15日以前)1、公开整治名单。区政府根据前期开展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排查结果,公布取缔关闭、搬迁、退出和限期治理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名单,并具体组织实施。2、整治挂牌公示。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污染企业一律实施挂牌公示。明确整治企业名称、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污染物项目、整治措施,整治内容、整治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公示标牌由区政府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统一式样制作。3、严格整治措施。由区政府依法确定需取缔、关闭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必须做到吊销工商执照,注销税务登记,终止银行信贷,拆除生产设施,停止生产供电,其取缔关闭最后限期不得超过年9月30日。限期搬迁和退出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必须制定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表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在未搬迁或退出前,必须采取限产、限排和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限期搬迁或退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逾期未搬迁或退出的,由区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执行。4、严格监督治理。重点污染行业企业限期治理期间,由环保部门依法严格监督,并视具体情况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限期治理项目完成后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关闭。(三)检查阶段(年9月16日至25日)芙蓉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芙蓉区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由区政府领导带队,采取分组分片方式进行,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具体安排如下:分组检查街乡带队领导成员第一组浏正街、解放路、都正街、府后街、文艺路涂文清区政府督察室1人、区监察局1人、区环保局2人第二组东岸乡、东屯渡、马王堆、火星、隆平园严国益区政府督察室1人、区监察局1人、区环保局2人第三组湘湖管理局、五里牌、韭菜园、朝阳路李跃进区政府督察室1人、区监察局1人、区环保局2人五、职责分工1、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整治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监督。依法对污染企业实施取缔关闭、限期治理、淘汰退出、限期搬迁。2、环保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负责对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整改及相关验收工作。3、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治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查处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干部和责任人的行政和纪律责任,并按照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4、工商部门负责对无证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并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对关闭企业吊销工商执照,对责令搬迁且规定期限到期的企业注销工商执照,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以环保部门的验收批复为准)的企业不予工商执照年检。5、国税、地税部门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对关闭企业和责令搬迁且规定期限到期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停止办理企业发票领购。6、电力部门对取缔、关闭和淘汰退出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7、金融部门要对实施取缔关闭的企业停止办理信贷业务,及时将取缔关闭企业的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8、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取缔关闭企业的土地回收、评估、利用工作和矿业秩序整治工作。9、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监管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管和督察工作,要做好取缔关闭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管理。10、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指导帮助关闭淘汰和停产整治企业的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取缔和责令关闭企业过程中的秩序和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12、发展改革、经济等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提出产业布局、产业整合、产业发展等有关政策措施,促进结构调整优化。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把环保准入作为项目审查的重要前提条件,严把环保准入关。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李蔚区长为组长,涂文清副区长、严国益副区长、李跃进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区政府督察室、监察局、发改局、工业经济局、环保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整治领导小组。由朱玮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大局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国家和省开展的保障群众健康、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的要求,将重点污染行业企业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针对各地实际和突出环境问题,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违法项目集中进行整治,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强化监督,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列入整治范围的污染企业,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整改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实行纪检监察训诫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训诫谈话,并予以通报。要实行项目跟踪督查制度,由区政府组织对我区范围内整治项目的工作进展进行督查,对未能按进度完成整治任务的,进行公开曝光。(三)严格责任追究各街、乡、园、局要切实加大对污染严重、信访投拆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造成区域性和流域性污染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停产治理或关闭。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擅自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对当地造成污染或形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违规审批的,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参与经营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在本次整治工作中,查处不力,整治不力的单位,要实施区域限批,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纪律责任,从严处理。(四)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正面报道,大力宣传政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正确引导整治工作的舆论导向,防止少数人利用整治工作进行负面炒作,造成社会混乱。各街、乡、园、局要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切实增强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五)建立长效机制各街、乡、园、局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提高各级领导的环保意识,正确处理好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强化引进项目的环保前置审批,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入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健康发展。要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规范产业发展布局,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通过改组、合并、转产、取缔等方式减少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的数量。在压缩数量的同时,注意优化企业结构,以资本为纽带,采取联合、兼并、控股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及时整治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第 10 页 共 10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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