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上传人:H****r 文档编号:365628 上传时间:2018-07-02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57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EvalUation rules of protection equipmentand power system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sDL/T 623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 6231997EvalUation rules of protection equipmentand power system stability control devices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7-10-22 批准 1998-01-01 实施前 言原水利电力部 1987 年 11 月颁发的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以下简称原“评价规程”)执行以来,对促进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 统称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下同)的运行管理、性能完善、质量提高等起到了良好作用。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原理先进、性能可靠、运行维护方便的微机型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已经广泛应用。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和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及进一步加强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运行管理,根据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统计分析的实践经验,需要对原“评价规程”进行修订。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委托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修订该规程。该院牵头成立了由东北、华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区电力集团公司及四川、广东、江西三个省电力公司的代表参加的“评价规程”修订小组,经过多次认真讨论,确定了修订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修订工作,对原统计评价内容做了修订、补充,并增加了下述内容:(1)对 220kV 及以上系统主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统计。(2)分部门统计评价,以便真实反映运行状况,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评价规程”在修订过程中得到了各电力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原“评价规程”起草者的指导、帮助。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提出。本标准由电力部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玉兰、唐克明、王伟、张彦明、修建、汤其珠、孙恭南、王玉玲。1 总则1.1 为了加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统称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或保护装置,下同)的技术监督管理,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对电力系统中运行的继电保护动作行为及可靠性进行统计评价,特制定本规程。1.2 本规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及电力工业有关法规、贯彻全过程管理精神而制定,主要指导专业管理部门从技术上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动作行为,从技术原则、装置原理(接线)、试验运行、制造质量等方面总结在制造、设计、基建、运行维护等环节的问题,反映出保护装置及专业管理的综合水平。1.3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运行评价分为综合评价与分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实现指标是反映电力系统及其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总体水平的指标,分部门评价实现指标是衡量有关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1.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统计评价范围为:1.4.1 接入电力系统运行的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母线、电抗器、电动机、电容器、线路(含电缆) 、断路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远方跳闸装置、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1.4.2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简称安全自动装置,下同)。1.4.3 电力系统故障录波装置。1.4.4 以下设施列入评价范围(但不作为界定现场继电保护部门运行维护职责范围的依据,现场各专业运行维护职责范围的界定按相应规程、规定等执行)。a)供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b)交流电流、电压回路:自互感器二次绕组的端子排接至保护装置间的全部连线,包括电缆、导线、接线端子、试验部件、电压切换回路等。c)纵联保护通道:供保护装置用的载波、微波、光纤、导引线等通道设备。d)保护装置内部元件:包括每一套保护装置内部各继电器元件、端子排及回路。e)直流回路:自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回路的分路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起至断路器操作机构的端子排间的全部连线,包括电缆及分线箱端子排、二次控制电缆。1.4.5 直流输电系统保护的统计评价另行规定。1.5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动作统计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1.6 本规程适用于各级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和接入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变电所、供电企业及有关科研、制造、设计、基建、运行等部门。2 保护装置运行评价及可靠性的计算2.1 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2.1.1 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是评价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符合预定功能和动作要求程度的综合性指标,也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指标。其定义为投入电网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次数与总动作次数的百分率,即 RCO=NT 10%(1)TNO=NCO+NIO (2)式中:RCO(Rate of correct operation)正确动作率;NCO(Number of correct operations)正确动作次数;NIO(Number of incorrect operations)不正确动作次数;TNO(Total number of operations)总动作次数。2.1.2 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按下列分类统计计算:a)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b)110kV 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c)220kV 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d)220kV 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 e)500(330)kV 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f)元件继电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2.1.3 继电保护运行部门的正确动作率: ROD=NCT- 10%(3)式中:ROD (Rate of correct operation implemented by relay protection operation department)继电保护运行部门的正确动作率;NCO(Number of correct operations)正确动作次数;TNO(Total number of operations)总动作次数;NND(Number of incorrect operations due to non-relay protection operation department member)非继电保护运行部门责任造成不正确动作次数。2.1.4 微机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统计计算 220kV 及以上系统微机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并单独统计微机型元件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统计计算方法同 2.1.1,分类按 2.1.2。2.2 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动作率安全自动装置正确动作率是评价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符合预定功能和动作要求程度的综合性指标,也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指标。其计算方法同 2.1.1,但不分类统计计算。2.3 220kV 及以上线路重合成功率重合成功率是评价线路重合闸及断路器的联合运行符合预定功能和恢复线路输送负荷能力的百分率,即 RSC=NSD1+2C310%(4)式中:RSC(Rate of successful line reclosure)线路重合成功率;NSC(Number of successful line reclosures)线路重合成功次数;NDC1(Number of desired reclosures in case of line faults)线路故障应重合次数;NDC2(Number of desired reclosures in case of non selective trippings)线路越级跳闸应重合次数;NDC3(Number of desired recolsures in case of false trippings)线路误跳闸应重合次数。2.4 故障录波装置录波完好率录波完好率是评价故障录波装置在系统异常工况及故障情况下应启动、录波完好程度的指标,即 RS=NE 10%(5)式中:RSR(Rate of successful recording)录波完好率;NSR(Number of successful recording)录波完好次数;NRE(Number of those requiring evaluation)应评价的次数。2.5 继电保护装置故障率2.5.1 继电保护装置故障率是指装置由于内部元件损坏、错接线、软件问题等原因影响预定保护功能的百分率,是评价装置运行可靠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RDF=NTSP10%(6)式中:RDF(Rate of protection device failure)继电保护装置故障率次/(台年) ;NDF(Number of protection device failures)装置故障次数;TSP(Total number of protection devices during the statistical period)统计周期中装置统计总台数(台年)。注1 在统计周期中保护装置新投产不足 6 个月的按 0.5 台计算,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的按 1 台计算。2 保护装置更新退出不足 6 个月的按 1 台计算。2.5.2 继电保护装置故障率应统计计算 220kV 及以上系统主保护装置 (仅指线路纵联保护和电力主设备差动保护装置)的故障率。2.5.3 继电保护装置故障率还应按制造部门和装置构成类型(即微机型及其它) 分类统计计算。如:制造部门 X 型微机保护装置故障率 RFT=NO 10%(7)式中:RFT(Rate of failure of type c-based protection devices manufactured by)制造部门 X 型微机保护装置故障率;TNF(Total number of failures of typeX c-based protection devices manufactured by)制造部门 X 型微机保护装置故障台数;TFO(Total number of failures of typeX c-based protection devices manufactured by in system operation)制造部门 X 型微机保护装置运行总台数。注:统计周期中装置新投入或退出时,投运时间统计与 2.5.1 的注相同。2.5.4 装置故障次数统计计算方法:凡由于装置元器件损坏、工艺质量和软件问题、绝缘损坏、抗干扰性能差等造成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的,均统计为装置故障 1 次。电网事故中过电压等原因造成装置损坏导致丧失保护功能的可不予统计。2.6 220kV 及以上系统主保护装置投运率 (仅指线路纵联保护和电力主设备差动保护装置 )主保护装置投运率是指主保护装置投入电网处于运行状态的时间与统计周期时间的百分比,即 RMD=TS10%(8)式中:RMD(In-operation rate of main protection device)主保护装置投运率;TMD(Time of in-operation state of main protection device)主保护装置处于运行状态时间;SMD(Statistical period of main protection device)主保护装置统计周期时间(台年) 。注1 主保护装置处于运行状态时间为保护装置统计周期时间减去保护装置检修、异常停运等时间。 2 装置新投产或退役统计时间方法与 2.5.1 的注相同。3 220kV 及以上线路、母线运行期间,其主保护装置全部退出的时间还应逐项统计、说明。2.7 电网故障快速切除率2.7.1 电网故障快速切除率是指电力系统一次设备故障(包括任何类型故障) 被主保护动作,使设备各侧断路器快速正确断开隔离(消除故障) 的百分率,也是评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的综合性指标。2.7.2 统计计算 220kV 及以上系统 (此处指线路、母线)故障快速切除率,计算式为RFT=NE10%(9)式中:RFTF(Rate of fast tripping of power network fault)系统故障快速切除率;NFT(Number of fast tripping of power equipment fault)设备故障被快速切除次数;NEF(Number of power equipment fault)设备故障次数。注:主保护拒动或断路器拒跳而由后备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切除故障的情况需统计故障次数,但不计入快速切除次数。3 保护装置动作的记录与统计评价3.1 保护装置动作的记录与统计评价规定凡接入电网运行的保护装置的动作行为都应进行记录与统计评价。保护装置的每次动作(包括拒动) 按其功能进行统计,按时限分“段”的保护装置以每段为单位进行统计。装置中凡能独立判别故障,并能发令跳闸的,即为一种功能。保护装置的数量按台数统计,凡具有独立电流、电压输入回路并能发令跳闸的保护即为一台装置。3.2 保护装置动作记录与统计评价的分类3.2.1 继电保护装置a)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指 110kV 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装置、220kV 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统计总和(但不包括单独统计的安全自动装置 )。b)110kV 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包括 100MW 以下发电机、50Mvar 以下调相机、接入 110kV 及以下电压的变压器、母线、线路 (含电缆)、电抗器、电容器、电动机、直接接在发电机变压器组的高压厂用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c)220kV 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指 100MW 及以上发电机、50Mvar 及以上调相机、电压为 220kV 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母线和线路( 含电缆)的保护装置、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d)220kV 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指电压为 220kV 的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母线和线路(含电缆) 的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e)500(330)kV 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指电压为 500(330)kV 的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母线和线路(含电缆)的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重合闸(330kV 系统与 500kV 系统用同一表格统计)。f)元件继电保护装置:指 100MW 及以上发电机(含发电机变压器组)、50Mvar 及以上调相机,220kV 及以上电压的变压器、高压电抗器和母线的继电保护装置( 不包括厂用变压器)。3.2.2 安全自动装置 包括各类解列、切机、快速减出力、电气制动、切负荷等就地或远方安全自动装置,按频率(电压) 自动减负荷装置等。3.2.3 故障录波装置指全部故障录波装置和 220kV 及以上系统的故障录波装置( 包括 100MW 及以上发电机的故障录波装置)的统计。3.3 保护装置动作统计评价原则3.3.1 按时限分段的保护装置以段为单位进行统计。例如变压器中性点过流保护,以第一段时限切高压断路器,以第二段时限切全部断路器,若两段均按设计或按整定值要求正确动作,则评为“正确”2 次。为保证可靠性,在设计上要求保护装置(例如母差保护等) 出口先跳母联,后跳其它断路器的,应按动作 1 次评价。3.3.2 同一次故障,根据装置动作原理可能使多个保护装置动作时,例如在线路保护一段范围内发生接地短路故障,距离保护及零序保护如果同时动作,则每个保护动作分别按“正确”1 次统计。3.3.3 装设有重合闸的线路发生永久性故障,断路器动作 2 次,保护装置应按 2 次统计,重合闸按 1 次统计,至于属哪一类保护动作,则应结合装置的动作信号和故障录波图综合判定。3.3.4 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在原理上是由线路两侧的设备共同构成一整套保护装置,但在统计动作次数时,应按两侧分别进行:若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是因一侧设备的不正确状态引起的,则应由引起不正确动作的一侧统计,另一侧不统计。如查明两侧设备均有问题,则不正确动作的两侧都应进行统计评价。对于纵联保护装置原因未查明的不正确动作(不论一侧或两侧),若线路两侧同属一个单位管辖,则评为不正确动作 1 次;若线路两侧属于两个单位,则各侧均按不正确动作 1 次评价。线路内部(保护范围内) 故障,保护装置动作跳闸,但纵联保护装置未动作,延时保护段切除故障,则纵联保护装置应查清原因后进行评价。线路内部故障,瞬时跳闸,但纵联保护装置未动作,应分析原因,可以不予评价。3.3.5 微机保护必须按照记录信息统计保护装置的动作次数,对不能明确提供保护动作情况的微机保护装置,则不论动作多少次只按动作 1 次统计。3.3.6 变压器纵差、重瓦斯保护按高压侧归类统计,各电压侧后备保护装置按各侧统计。3.3.7 发电机变压器组的大差动保护按变压器保护统计,统计动作情况时按故障地点所处的位置进行统计(如果故障点在发电机内则计入发电机保护的动作次数,如果故障点在变压器内则计入变压器保护的动作次数)。3.3.8 错误地投、停保护装置造成不正确动作也应作统计。3.3.9 保护装置的动作虽不完全符合消除电力系统故障或改善异常运行情况的要求,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事先列有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认为此情况是允许的,视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或不评价,但造成电网重大事故者仍进行统计评价。3.4 保护装置的动作的评价保护装置的动作评价分为“正确”和“不正确”两种。其中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和“拒动” 。每次故障以后,保护装置的动作是否正确,应参照装置动作信号(或信息记录)及故障录波图,对故障过程综合分析给予评价。3.5 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的评价方法3.5.1 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 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 并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均应评为动作正确。3.5.2 线路纵联保护按所使用的继电保护装置统计动作次数,例如距离保护和零序保护共用一台载波机构成闭锁式纵联保护装置,除距离保护和零序保护进行统计外,另外增加闭锁式纵联距离零序保护装置统计。当在第一段保护范围内发生两相接地故障时,如果距离一段,零序电流一段及其高频闭锁式纵联部分均有信号表示,则分别按距离一段,零序电流一段和闭锁式纵联距离零序保护装置各正确动作 1 次统计。3.5.3 母差保护动作使纵联保护装置停信造成对侧跳闸,则对侧按母线所属“对侧纵联”评为正确动作 1 次。3.5.4 故障点在母线保护装置和线路纵联保护装置的交叉区内,母差保护装置和线路纵联保护装置均动作则分别评价为正确动作 1 次。对于非出线断路器,如变压器断路器等,亦应参照本条规定做相应评价。故障类型按母线故障统计。3.5.5 母线故障,母差保护动作,由于断路器拒跳,但纵差保护停信使其对侧断路器跳闸,消除故障,母差保护装置评为正确动作 1 次,纵联保护装置对侧按母线所属“对侧纵联”评为正确动作 1 次。3.5.6 母线故障,母差保护动作,由于断路器拒跳,最后由母差保护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消除母线故障,则母差保护装置和断路器失灵保护装置分别按正确动作 1 次统计。3.5.7 线路发生故障,多个保护正确动作,但由于断路器拒跳,最后靠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消除故障,则各保护(包括断路器失灵保护 )动作分别按正确动作 1 次统计。3.5.8 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按母差保护评价原则统计。3.5.9 由于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断开,造成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动作切断工作电源,但备用电源合闸成功,则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评为正确动作 1 次。如切断工作电源后备用电源拒合,则评为不正确动作 1 次。3.6 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的评价方法3.6.1 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时,按保护装置动作特性、整定值、接线全部正确,应动而拒动,统计为不正确动作 1 次(系拒动 1 次) 。3.6.2 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时,按保护装置动作特性、整定值、接线全部正确,不应动而误动,统计为不正确动作 1 次(系误动 1 次) 。3.6.3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保护装置误动作跳闸,统计为不正确动作 1 次。3.6.4 由于同一原因引起同一设备的多个保护拒动时,应按“总出口继电器”不正确动作1 次统计。在线路发生跳合跳强送跳的过程中,由于同一原因造成保护装置误动多次,则可按 1 次统计评价。在不同的线路或在不同的时间发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保护装置误动,仍需分别统计评价。同一保护装置同一原因在短时间(24h)内发生多次误动,经专业部门负责人认可,按 1次评价。线路充电时,充电保护误动也应进行评价。3.6.5 母线故障,母线差动保护应动作于多个断路器跳闸,若由于保护装置的某种原因使其中一个或多个断路器拒跳,而纵差保护又不能停信使其对侧断路器跳闸时,则保护按不正确动作 1 次统计。保护装置因某种原因使断路器拒跳,而“拒跳”不是由于断路器的原因,则按“总出口继电器”评为不正确动作 1 次。3.7 下列情况,保护装置动作不予评价3.7.1 凡属于运行人员为监视电力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或作为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的辅助装置的动作,均不予评价。如利用重合闸进行接地选择,则对重合闸的动作不予评价。3.7.2 由于电压互感器一次侧断开、电流互感器一次侧同相短接造成保护装置动作,原则上不予评价。3.7.3 当失去系统电源造成线路两侧或单侧的距离保护同时失去电压和电流而动作跳闸时,距离保护不予评价。此时若重合闸成功则对重合闸评价为正确。3.7.4 连续性故障使重合闸来不及动作,则重合闸不予评价。3.7.5 线路外部故障,本线路保护装置动作跳闸,而停信使纵联保护信号有表示或使对侧纵联动作跳闸,则动作跳闸保护装置评价,而纵联保护不予评价。3.7.6 试运行的保护装置,在投入跳闸试运行期间(不超过半年 ),因设计原理、制造质量等非运行部门责任原因而发生误动,事前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可不予评价。3.7.7 断路器拒跳,保护不予评价。有跳单相功能的失灵保护因其动作消除故障,只能按正确动作 1 次统计。按规程要求不设置失灵保护的断路器拒跳,不予评价。3.7.8 断路器跳闸,但没有任何保护动作(或记录) 信号,经过检验证实保护装置良好,不予评价。3.7.9 直流回路故障,未经保护屏及操作屏的跳闸继电器、防跳继电器等(例如跳闸线圈有一点接地,而控制回路又有一点接地)直接引起跳闸时,不予评价。3.8 远方跳闸保护装置的评价范围及其评价方法3.8.1 远方跳闸保护装置的评价范围:是指启动、执行的各环节(包括通道部分) 的整套装置,其套数按直接控制跳闸元件的一侧设备统计。3.8.2 远方跳闸保护装置统计评价原则是:启动侧设备按保护装置的附属部分考虑,与保护装置共同评价,执行侧按直接控制跳闸元件的一侧设备作为远方跳闸保护装置评价。3.8.3 远方跳闸保护装置执行侧,因对侧保护装置启动设备的不正常状态引起不正确动作,则远方跳闸保护装置不予评价,而对侧启动发信的继电保护装置评为不正确(例如断路器失灵保护),若由多个保护装置 (例如变压器、高压电抗器保护 )动作启动发信,则评为“总出口继电器”不正确动作 1 次,如果保护装置正确地使执行侧断路器跳闸,则多个保护装置动作分别按正确动作统计,否则多个保护装置不予评价。远方跳闸保护装置执行侧因本侧设备的不正常引起不正确动作,则远方跳闸保护装置评为不正确动作。对于启动、执行两侧设备均有问题或原因不明的远方跳闸装置的动作行为评为不正确动作。启动发信的继电保护装置,若同时作用于本侧断路器则予以评价,若在本侧不作用于跳闸则按纵联保护的评价原则进行评价。3.8.4 继电保护装置误动跳闸,且经远方跳闸装置使对侧断路器跳闸, 则只对误动保护装置进行评价,对远方跳闸装置不予评价。3.9 线路重合闸动作统计评价重合闸动作行为的评价与继电保护装置评价原则一致。3.9.1 线路重合成功次数的计算方法a)单侧电源线路,若电源侧重合成功,则线路重合成功次数为 1。综合重合闸综重方式应单跳单合,三相重合闸多相或三相跳闸应重合。b)两侧( 或多侧) 电源线路,若两侧( 或多侧)均重合成功,则线路重合成功次数为 1。若一侧拒合(或重合不成功),则线路重合成功次数为 0。c)未装重合闸,重合闸停用,一侧重合闸停用、另一侧运行,相间故障单相重合闸不成功及电抗器故障跳闸不重合等因为系统要求而不允许重合的均不列入重合成功率统计。3.9.2 重合闸的评价a)选相回路包括在重合闸内,选相正确时不评价,选相不正确重合闸评为不正确动作1 次。选相回路包括在保护装置内,选相不正确,但该保护装置作用跳开三相仍评价保护装置为正确动作 1 次,此外再增加评价不正确动作 1 次。若两个及以上的保护装置带有选相元件,而选相不正确又无法分清是哪个保护装置的选相元件不正确时,则评价为“总出口继电器”不正确动作 1 次。b)线路发生瞬时性单相接地时,综合重合闸误跳三相,然后三相重合成功,则保护装置评为正确动作 1 次,综合重合闸评为不正确动作 1 次(误跳三相) 和正确动作 1 次(重合闸动作)。c)线路发生瞬时性单相接地时,单相重合闸误跳三相,评为不正确动作 1 次,如果又误合三相,虽然重合成功,但按 2 次不正确动作统计。d)多个保护装置动作,由于综合重合闸或单相重合闸装置问题拒跳,则重合闸评为不正确动作 1 次,而保护装置不予评价。e)若保护装置动作跳开断路器,重合闸拒合,则统计为 1 次不正确动作。f)单相重合闸在经高阻单相接地时,因选相元件原理固有缺陷而跳三相时,单相重合闸不予评价。3.10 故障录波装置的统计评价3.10.1 与故障元件连接最近的录波装置(例如:线路故障时指线路两侧的录波装置,母线故障时,指母线上的和线路对侧的录波装置)必须进行统计评价。3.10.2 因系统振荡或区外故障,凡已启动的故障录波装置,当网、省公司继电保护管理部门要求上报录波图时,应进行统计评价。3.10.3 录波完好标准如下:故障录波记录时间与故障时间吻合,数据准确,波形清晰完整,标记正确,开关量清楚,与故障过程相符,上报及时,可作为故障分析的依据。3.10.4 录波不完好必须说明原因及状况。3.10.5 故障录波装置的动作次数,不计入全部保护装置动作的总数中。3.11 单独统计的安全自动装置的统计评价3.11.1 线路保护动作同时连锁切机,除保护装置应按其动作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外,其连锁切机回路也应视为安全自动装置之一,予以统计评价,例如线路故障,多个保护正确动作,同时连锁切机回路按要求正确动作切机,则各个保护动作分别按正确统计外,就地连锁切机按安全自动装置评为正确动作 1 次。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保护某一段不切本线路断路器,仅作为连锁切机、切负荷用,则该段保护动作属于安全自动装置统计评价。3.11.2 保护装置误动跳闸,造成连锁的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则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应根据是否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提的要求进行评价。3.11.3 安全自动装置与收发信设备及通道等构成的具有远方控制功能的整套装置,是以套数为单位统计动作次数,其套数按直接控制的一次设备(线路、变压器、发电机) 的一侧装置统计。如直接控制的多个一次设备,在不同的发电厂和变电所,则计入发电厂和变电所的套数。4 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责任分析4.1 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责任(包括参加继电保护班组现场调试工作的其他人员)4.1.1 误碰a)误碰、误接运行的保护设备、回路。b)误将交流试验电源通入运行的保护装置。c)保护装置在没有断开跳闸线( 连接片)的情况下作业。4.1.2 误接线a)没有按拟定的接线方式接线( 例如没有按图纸接线,拆线后没有恢复或图纸有明显的错误等)。b)电流或电压回路相别、极性接错。c)未恢复断开的电流、电压互感器回路、直流回路的连线和连接片。d)直流回路接线错误。4.1.3 整定计算错误a)未按电力系统运行方式的要求变更整定值。b)整定值计算错误(包括定值及微机软件管理通知单错误 )。c)使用参数错误。d)保护装置运行规定错误。4.1.4 设计不合理a)没有执行反措要求。b)回路接线不合理。c)选型错误:指选用不符合性能要求的设备。4.1.5 调试质量不良a)调试质量没有达到装置应有的技术性能要求。b)继电器机械部分调试质量不良。c)电流互感器饱和特性不良,变比错误。d)现场整定错误、交待错误。e)未使用正确的微机软件。f)保护装置屏上电压、电流互感器回路、直流回路接线、端子、插头接触不良。g)检验项目不全。4.1.6 运行维护不良指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装置存在的缺陷,应发现并应及时解决却没有及时去做(例如:绝缘老化、接地等),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下述设备由于运行维护不良引起的不正确动作,属于哪一类人员进行维护,则应为该类人员的责任。a)超过检验周期。b)端子箱端子接线不良。c)电缆芯断线和绝缘不良。d)保护用通道衰耗不符合要求。e)气体继电器进水、渗油。f)其他。4.1.7 原因不明必须对不正确动作的保护装置进行调查、试验、分析,若仍不能确定不正确动作原因,则需写出调查报告,经总工程师同意,并报网、省主管部门认可,才能定为“原因不明” 。4.2 运行值班人员责任4.2.1 误碰(如清扫不慎,用力过猛等 )。4.2.2 误操作:由以下原因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a)未按规定投、停保护。b)保护投错位置。c)误变更整定值。d)误切换、误投连接片。e)保护插件插错位置。f)其他。4.2.3 维护不良:a)直流电源及其回路维护不良( 电压过高、过低,波纹系数超标,熔断器配置不当)。b)熔断器或连接片接触不良。c)未按运行规程处理保护装置异常。 d)其他。4.3 设计部门责任4.3.1 回路接线设计不合理:指设计回路不合理,如存在寄生回路,元件参数选择不当等。4.3.2 未执行反事故措施。4.3.3 选型错误:指设计选用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设备。4.3.4 设计图纸不标准,不规范,未标极性,图纸不全,不正确。4.3.5 其他。4.4 制造部门责任4.4.1 制造质量不良:指运行部门在调试、维护过程中无法发现或处理的元件质量问题(如中间继电器线圈断线、元器件损坏、时间继电器机构不灵活,虚焊,插件质量不良,装配不良等)引起的保护不正确动作。4.4.2 原理缺陷:指装置本身的原理缺陷或回路设计不当,而运行部门未发现,或无法解决或来不及解决的缺陷。4.4.3 图纸资料不全、不准确。4.4.4 软件问题。4.4.5 未执行反措要求。4.4.6 其他。4.5 基建部门责任4.5.1 误碰:误碰、误接运行的保护设备、回路,误试验等直接造成的误动作。4.5.2 误接线:指设备投产后运行部门在设备验收时无法发现的问题。4.5.3 图纸、资料移交不全。4.5.4 调试不良:设备投产一年内,安装调试质量不良。4.5.5 没有实测参数而引起参数不准。4.5.6 其他。4.6 其他部门责任4.6.1 有关领导人员责任:指领导人员错误决定或未认真履行领导责任造成保护的不正确动作。a)违反 “规程”或“反措”规定。b)保护装置超期服役(如微机保护 12 年以上)而对装置功能、性能能否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要求不做研究、不制定更新改造计划等。c)其他。4.6.2 非继电保护检修部门的责任:a)误碰。b)直流电源、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等检修不良。c)隔离开关、断路器辅助触点接触不良。d)变压器油管堵塞,未经运行值班人员同意在变压器( 包括备用变压器)上工作引起气体继电器误动跳闸。e)电缆、端子箱、气体继电器等维护不良,防水、防油措施不当。4.6.3 调度部门责任:a)调度人员未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规定,误发投、停保护的命令。b)设备增容、线路过负荷及特殊的运行方式未通知继电保护人员对相应的保护装置进行重新整定。4.6.4 通信部门的责任:指通信复用通道不良,高频频率分配不当等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4.6.5 试验部门的责任:指高压、仪表、远动、计算机等专业人员在电压、电流互感器回路中作业,实测参数不正确等引起的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4.6.6 其他:其他人员的误碰、损坏电缆绝缘等。4.7 自然灾害由于地震、火灾、水灾等天灾及外力破坏等引起的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4.8 原因不明5 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原因分类5.1 一般原因5.1.1 误碰、误操作、误整定、误接线。5.1.2 原理缺陷。5.1.3 软件问题。5.1.4 交、直流回路故障。5.1.5 元器件质量不良。5.1.6 插拔件接触不良。5.1.7 焊接质量不良。5.1.8 制造质量不良。5.1.9 干扰影响。5.1.10 绝缘老化,设备陈旧。5.1.11 外力破坏。5.1.12 其他。5.2 个别原因(纵联保护、安全自动装置 )5.2.1 收发信机问题。5.2.2 微波、光纤接口问题。5.2.3 除 5.2.1、5.2.2 外的通道问题。5.2.4 其他。5.3 原因不明6 线路重合不成功原因分类6.1 重合闸装置拒合。6.2 合闸回路断线。6.3 单重方式,单相故障误跳三相不重合。6.4 防跳继电器失灵多次重合。6.5 因二次回路原因检同期失败(三相重合闸) 。6.6 启动重合闸的保护拒动。6.7 原因不明。6.8 接线错误。6.9 其他。7 保护分类7.1 线路保护7.1.1 纵联保护:a)采用载波通道:包括相差高频、方向比较保护。 b)采用微波通道:包括相位比较、方向比较、电流差动保护。c)采用光纤通道:包括相位比较、方向比较、电流差动保护。d)导引线保护。注:方向比较包括功率方向、暂态方向、距离零序等。7.1.2 距离保护:包括接地距离、相间距离保护。7.1.3 横差保护:包括平衡保护、横差保护。7.1.4 过流保护:包括相电流速断、相电流过流、低压过流、低压方向过流保护。7.1.5 零序电流保护。7.1.6 过电压保护。7.1.7 重合闸(按使用方式分类 )。a)单相重合闸。b)三相重合闸。c)综合重合闸。d)其他。7.1.8 远方跳闸保护。7.1.9 其他保护。7.2 母线保护7.2.1 差动保护:包括固定式母差、比相式母差、比率式母差、高阻抗母差(含对侧纵联)保护。7.2.2 其他保护。7.3 发电机及调相机保护7.3.1 差动保护:包括发电机完全、不完全纵差、发电机变压器组纵差保护。7.3.2 匝间保护:匝间保护、横差保护。7.3.3 接地保护:包括定子接地保护、转子接地保护。7.3.4 电流保护:包括低压过流、相电流、复合电压过流、负序过流及单相低压过流保护。7.3.5 阻抗保护。7.3.6 负序反时限保护。7.3.7 功率方向保护。7.3.8 异常保护:包括过电压保护、过励磁保护、频率保护、失磁保护、逆功率保护、失步保护、断口闪络保护。7.3.9 其他保护。7.4 变压器保护7.4.1 纵差保护:包括纵差、高阻抗纵差、零序纵差、发电机变压器组纵差、引线差动保护。7.4.2 瓦斯保护。7.4.3 过电流保护:包括负序过流、低压过流、复合电压过流、方向过流保护,如发电机变压器组共用,装设在发电机侧的低压过流保护按发电机保护统计。7.4.4 接地保护:包括间隙接地保护、零序电流电压、零序电流保护。7.4.5 阻抗保护。7.4.6 过励磁保护、过电压保护。7.4.7 其他保护7.5 并联电抗器保护7.5.1 纵差保护。7.5.2 瓦斯保护。7.5.3 匝间保护。7.5.4 电流保护。7.6 断路器保护及辅助保护7.6.1 非全相保护。7.6.2 断路器失灵保护。7.6.3 远方跳闸保护。7.6.4 分段过流(充电保护)。7.6.5 短引线保护。7.6.6 其他保护。7.7 备用设备及备用电源自动投入7.8 其他设备保护(电动机、电容器等保护 )7.9 安全自动装置7.9.1 就地安全自动装置。a)就地切机。b)就地切负荷。c)就地快速减出力。d)就地电气制动。e)就地启动发电机。f)低频启动发电机。7.9.2 远方安全自动装置。a)远方切机。b)远方切负荷。c)远方快速减出力。d)远方启动水轮发电机。e)综合稳定装置。7.9.3 解列装置。a)振荡解列。b)低压解列。c)过负荷解列。d)低频解列。e)功角超值解列。7.9.4 低频减载(按低频、低压等减载 )。7.9.5 过负荷减载。7.9.6 其他。8 电力系统一次设备故障统计分类8.1 线路8.1.1 单相接地。8.1.2 两相短路接地。8.1.3 两相短路。8.1.4 三相短路。8.1.5 断线及接地(含高阻接地 )。8.1.6 发展性故障(包括转换性故障、两点或多点接地 )。8.1.7 同杆并架双回线跨线故障。a)同名相短路接地。b)异名相短路接地。c)三相短路接地(倒杆)。8.2 母线8.2.1 单相接地。8.2.2 两相短路接地。8.2.3 两相短路。8.2.4 三相短路。8.2.5 发展性故障。8.2.6 两条母线同时故障。8.3 变压器8.3.1 铁芯故障。8.3.2 相间接地故障。8.3.3 匝间故障。8.3.4 套管故障。8.3.5 分接开关故障。8.3.6 外部故障(指变压器外部的单相接地、两相短路接地、两相短路、三相短路等故障) 。注:外部故障范围:指差动保护范围内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外部引线等。8.4 发电机8.4.1 相间故障。8.4.2 定子匝间短路。8.4.3 铁芯故障。8.4.4 内部引线故障。8.4.5 定子绕组开路。8.4.6 定子接地。8.4.7 转子接地。8.4.8 异常故障(指发电机发生失磁、过电压、过励磁、过负荷、失步、频率变化等事故中的任何一种造成保护装置动作跳闸的故障)。8.4.9 外部故障(指外部单相接地、两相接地、两相短路、三相短路、接地等故障) 。注:外部故障范围:指差动保护范围内、发电机变压器组差动保护范围内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外部引线(封闭母线) 等。8.5 调相机8.5.1 内部故障。8.5.2 外部故障。8.5.3 异常故障。9 保护装置运行统计评价管理9.1 保护装置的动作统计分析和运行评价实行分级管理9.1.1 各发电厂、供电企业应对所管辖的全部保护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9.1.2 网、省电力公司除对本网全部保护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外,应对所管辖的220kV 及以上系统保护进行具体分析评价。9.1.3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国调中心) 对所管辖系统保护运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评价,并会同电力部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在各网、省电力公司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综合有关的统计数字,以 220kV 及以上系统为重点进行全国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统计分析。9.2 对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价实施各级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应对其所管辖的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按表 1 的内容认真地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价,要求对每一次动作都应写明时间、地点、保护型号、不正确动作原因(必要时画图说明)、责任单位、投运日期及责任分析。对责任分析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9.3 对编制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月、季、年统计分析工作的要求9.3.1 发电厂、供电企业继电保护专业部门,应于每月 15 日前,将本单位上月份的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及情况简述经认真分析评价,汇总上报网、省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9.3.2 网、省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对 220kV 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应进行认真分析评价、统计,每季度做数字汇总简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报送国调中心并抄送电科院,半年做一次统计分析报告,上半年分析报告于 8 月中旬以前报送国调中心并抄送电科院,下半年分析报告与年报合并。9.4 对保护装置运行情况年报的要求9.4.1 每年 1 月底前,发电厂、供电企业继电保护专业部门将上年度的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报网、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9.4.2 每年 2 月底前,跨省电网的省电力公司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将上年度的保护装置运行情况软盘报网电力集团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独立省电力公司将软盘 寄送电科院系统所)。9.4.3 每年 3 月 20 日前,各网电力集团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将上年度的保护装置运行情况软盘寄送电科院。9.4.4 每年 4 月 10 日前,各网、省继电保护专业管理部门将上年度保护装置运行情况总结报送国调中心,抄送电科院。9.4.5 年报的内容及要求如下:a)按 9.2 的要求填写全年运行中的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情况。b)软盘必须与报告中的统计数据一致,如有变动必须在 4 月中旬前通知电科院。c)继电保护装置统计、评价常用的表格格式见表 1表 20。9.5 重大事故及时上报因保护问题引起或扩大的电力系统重大事故,网、省电力公司将继电保护事故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国调中心,抄送电科院。表 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记录统计月报表(基层单位月报表)报表单位: 统计月份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装置动作评价 故障录波 器编号时间保护安装地点电压等级故障及保护装置动作情况简述被保护设备名称保护型号及生产厂家正确次数误动次数拒动次数不正确动作责任分析责任部门录波次数完好次数 注:基层单位月报材料可用计算机程序实现。目前,填写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记录统计月报表 1 和表 19。填表人 审校 总工程师表 2 220kV 及以上系统各种类型保护装置统计(每年报一次)报表单位: 年 月 日单 位 总台数整流型保护台数半导体型保护台数集成电路型保护台数微机型保护台数 其 他表 3 220kV 及以上线路纵联保护统计分析表报表单位: 年 月 日载波通道 微波通道 光纤通道项 目相差高频暂态方向距离零序功率方向相位比较功率方向电流差动暂态方向距离零序相位比较功率方向电流差动暂态方向距离零序导引线保护小计动作总次数 正确动作次数 正确动作率(%)误动拒动不正确动作原因表 4 220kV 及以上线路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评价统计表报表单位: 年 月 日距离保护横差保护 过流保护 重 合 闸项 目相间距离保护接地距离保护平衡保护横差保护相电流速断相电流过流低压过流低压方向过流过电压保护单相重合闸三相重合闸综合重合闸其他远方跳闸保护方向零序电流保护其他保护小计动作总次数 正确动作次数 误动 不正确动作次数拒动 正确动作率 (%) 不正确动作原因 表 5 220kV 及以上变压器保护统计分析表报表单位: 年 月 日项 目 纵差保护瓦斯保护过电流保护 接地保护 阻抗保护过励磁保护其他总计纵差零序纵差发电机变压器组纵差高阻抗纵差引线差动保护负序过流低压过流复合电压过流方向过流间隙接地保护零序电流电压零序电流过电压保护过励磁保护动作总次数正确动作次数误动不正确动作次数拒动正确动作率(%)不正确动作原因表 6 100MW 及以上发电机与 50Mvar 及以上调相机保护统计分析表报表单位: 年 月 日项 目 差动保护 匝间保 护 负序反时限保护接地保护 电流保护阻抗保护功率方向保护异常保护 其他保护小计完全纵差保护不完全纵差保护发电机变压器组纵差匝间保护横差保护定子接地保护转子接地保护低压过流保护单相低压过流保护相电流保护复合电压过流保护负序过流保护过励磁保护过电压保护频率保护失磁保护逆功率保护失步保护断口闪络保护动作总次数 正确动作次数 误动 不正确动作次数拒动 正确动作率(%)不正确动作原因表 7 200kV 及以上母线保护、并联电抗器保护、断路器保护及辅助保护统计分析表报表单位: 年 月 日母线保护 并联电抗器保护 断路器保护及辅助保护 其他设备保 护项 目固定式母差比相式母差比率式母差对侧纵联高阻抗母差其他保护小计纵差保护瓦斯保护匝间保护电流保护小计非全相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远方跳闸保护分段过流(充电保护)短引线保护其他保护小计备用电源自投电动机保护电容器保护其他保护动作总次 数正确动作次数 误动 不正确动作次数拒动 正确动作率(%)不正确动作原因表 8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责任分析表报表单位: 年 月 日项 目110kV 及以下系统保护装置220kV 系统保护装置330kV 系统保护装置500kV 系统保护装置全部保护装置动作总次数 正确动作次数 误动 不正确动作次数 拒动 误碰 误接线 整定计算错误 软件管理不当 设计接线不合理 调试质量不良 运行维护不良 原因不明 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其他 不正确动作责任分析运行误碰 误操作 维护不良 值班人员其他 回路接线设计不合理 未执行反事故措施 选型错误 设计图纸不标准 设计部门其他 制造质量不良 原理缺陷 资料、图纸不全 软件问题 制造部门其他 误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财经资料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