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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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2 页疏浚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贯彻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积极预防火险火灾,最大限度杜绝、减少各类危害.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消防安全.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管理总则;分管领导负直接管理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第一条所属项目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购置应急物资及消防器材,以应对突发火险、火灾.第二条项目部安全消防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部署开展各项消防管理工作;2.负责对本工地所有人员(包括:租用车、船及临时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留下培训教育记录;3.落实现场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和灭火器材,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并加强演练;4.将火灾、火险危险源作为重点防控环节,制定管理方案,通过有效监控,消除潜在隐患;5.定期分析工地现场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做到防火标识醒目,各类灭火器材能良好,消防控制图齐全、责任人明确;6.对本工地出现的火险、火灾,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调查处理,并提出具体处罚意见;7.项目部消防安全组织(包括船舶在内)和责任人上报公司登记备案.二施工船舶安全操作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海事部门发布的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规定.2.施工船舶的梯口、应急场所等,必须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楼梯、走廊、通道必须保持畅通.3.施工船舶的各种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工索具等,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或更换.消防、救生等应急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部位,并保持有效状态.4.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域内施工.操作人员应了解施工区域的水文、气象特点,每天定时收听气象预报.6.作业时,船只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当雨、雾、风浪等超过船舶作业规定时,必须停止施工作业.7.施工船舶抛锚时,必须避开水下电缆、管道及水下构筑物等设施.并根据抛锚区的土质、水深、水流、风向及锚重确定合适的抛锚距离.8.在内河施工时,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锚揽,必须采用链式沉揽,不得影响正常通航.9.拖带起重船、打桩船等穿越桥孔或过江架空电缆前,必须预先了解其净空高度.10.施工船舶严禁搭乘或留宿无关人员.三.水上达排水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水上打板船驻位时,应按船舶位图抛设锚揽,并设置浮鼓,锚揽不得互绞.2.船舶在陆域设置的地锚及缆绳,必须在明显的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必须时,应有专人看守.3.打设排水板作业必须按拟定的方案进行,由带班人员统一指挥,带班人员必须掌握水位,打设深度,了解导标设置情况,正确指导校正打板船船位.4.打板船定位必须要求主缆前、后、左、右边缆受力均匀,使船舶摆动不得超过200mm.认真核对定位标识,杜绝无对标事件发生.5.打板架应进行整体固定,以免发生倒塌事故.6.打板架应装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避雷装置.四、铺设基布及充沙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在定位船上吊装及展开基垫布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卷布时,滚筒和制动器周围严禁站人.2.当施工海况恶劣,风力、风波、流速超过船舶作业工况条件时,必须停止作业.3.冲沙袋冲灌前,灌砂口、砂管接头及高压水管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冲灌时,严禁高压水枪向人员或电气设备.4.充砂袋抛放时,作业人员严禁站在沉放架的临水面处操作,并应对活动物给予固定.5.充砂泵或高压水泵的吸头,应采用支架和滑车吊设.升级吸头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直接提拽泵体电缆.六、测量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测量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区域内的地势环境,施工水域的水文和气象等条件,分析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外海的施工测量平台,应稳固可靠.作业时应派交通船守护.3.测量人员上船时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穿拖鞋.4.测量作业前应认真收听天气预报,了解测区潮位和浪高.5.遇大风、视线不良情况及夜间不宜扫具进行水下障碍物探测作业.6.船上高空及船舱外作业时,测量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他人守护配合,上下传递器物时严禁抛坠.七、水上抛砂棱体、抛石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挖掘机、装载机等在船上作业时,船的纵横倾角不得超过允许值,严禁超载或偏载.2.抛石船进入潜水作业区抛石前,必须与潜水负责人取得联系.配合潜水员抛石时,应服从潜水负责人的指挥,不得随意乱抛.3.夜间抛石、抛砂棱体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及时清理甲板上的散石,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4.在软土地基上抛填,抛石的施工顺序、间隔时间和抛填速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第 5 页 共 12 页疏浚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所属企业疏浚、挖泥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水上疏浚、挖泥施工作业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制定疏浚、挖泥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第二章疏浚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第三条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要求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2编制施工组织设汁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仟证书;(?)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8)其它有关资料。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第四条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要求1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2疏浚施工作业的船舶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3施工船舶应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5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主动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6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7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台、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8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9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人安全活动记录簿。第三章挖泥船安全生产作业基本要求第五条自航耙吸船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认真检查所有设备设施和仪器仪表系统的运行状态,认真做好交接班。2在自航耙吸船操耙作业、泥泵操作、装舱作业、移船及航行作业的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3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4在疏浚施工中,船舶驾驶人员要加强了望,注意过往船舶,并保持作业船舶航向稳定,禁止大角度转向。5严格按照抛泥操作技术规程,到达指定抛泥区进行抛泥作业,严禁横浪抛泥和在浅水区抛泥,防止泥门触底。6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第六条链斗挖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斗链、斗销、斗桥、吊桥机、锚机、横移导缆滑轮、钢缆、牙口及仪表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2在链斗挖泥船的作业全过程中,作业人员对链斗运转、船位纵横向移动、锚机运转、驳船系靠等各作业环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规定程序作业,严禁违章作业。3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第七条绞吸挖泥船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泥泵及离合器、排泥管、闸阀等设备及仪器仪表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2吹泥前要通知泥塘当班人员,浮管两侧及出泥口不应有非生产人员停留,并设立“停留危险”等警示性标牌。3铰吸挖泥船作业人员及排泥口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作业,严禁违章作业。4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第八条抓斗挖泥船作业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抓斗、索具及其操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2在抓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3当采用地垄缆或码头桩系尾拢缆移动船舶时,应在岸上设立“禁止停留”等警示性标志,防止缆绳伤及行人。4.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5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第九条铲斗挖泥船作业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检查铲斗臂、滑轮、钢缆、转盘滑道、前后钢桩、绞缆机、传动链带、缓冲器及各种设备状况,检查控制系统,认真做好交接班。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3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第十条吸扬挖泥船作业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泥泵及吹泥管、闸阀等设备和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驳船系带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3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航海日志。第四章高处、舷外、水上作业第十一条凡在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船舷外部工作为舷外作业;在艇、筏、排泥管等有可能落水的位置作业为水上作业。第十二条遇风力6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特殊情况急需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航行时不准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应挂慢车信号,要求过往船只慢速通过。第十三条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保险绳等相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备救生圈。第十四条高处、舷外、水上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监护,确保安全。第十五条作业前应对滑车、座板、脚手板、绳索、直梯等作业器材,严格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第十六条高处作业时,禁止一手携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的工具、拆装的零部件,应用吊桶、吊袋装妥后用绳索传送,严禁下掷上抛,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第十七条舷外、水上作业时应关闭舷边出水阀。第十八条上下烟囱、桅杆应事先向有关人员通报作业时间、内容,作业时禁止排发蒸气、拉汽笛及使用高压天线,以免烫伤、触电。第十九条检查排泥浮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往,并报告值班人员,挖泥作业时,不准在浮管上行走。第二十条在艇、筏等与他船配合作业时,必须系紧缆绳,严禁脚踩两船作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颁布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以国家规定为准。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集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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