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特点与扑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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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特点与扑救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11 页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特点与扑救(一)火灾特点(1)易造成大面积燃烧爆炸。可燃气体的显著特点是具有燃烧爆炸性,当气体泄漏后,比空气轻的气体则有可能积聚于建筑物上空;比空气重的气体则扩散于低处聚集。液化气体泄漏后由于急剧气化导致体积膨胀,很快形成大面积气雾区,遇火源则发生强烈的爆炸,瞬间形成大面积燃烧。(2)储罐、气瓶在火灾时容易受热发生爆炸。(3)储罐爆炸会引起相邻储罐发生连锁爆炸,导致灾情扩大,引发大面积火灾。(4)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对易燃易爆气体火灾的研究表明,几乎没有任何一起可燃气体火灾不造成人员伤亡的。(5)火灾扑救难度大。易燃易爆气体火灾在爆燃时面积大,破坏性强,一瞬间即可覆盖整个气体扩散区,在形成稳定燃烧后则危险性相对减少。(二)扑救方法(1)可燃气体发生火灾,应首先扑灭泄漏处附近被引燃的可燃物火势,控制灾害范围,为进一步扑救泄漏处燃烧做好准备。(2)气体泄漏着火后,不可轻易关闭阀门,更不能随便关停输送气体的设备,以防止回火引起爆炸。应先关小阀门,控制阀门流量,降低气体泄漏压力后进行灭火,并事先做好堵漏准备,火焰熄灭后立即进行堵漏。(3)气体泄漏起火后,不能盲目扑灭泄漏处燃烧,以防堵漏失败后大量可燃气体继续泄漏,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火源发生二次爆炸。(4)如果确认泄漏口不大,能在短时间内快速予以封堵,则可用水、干粉、卤代烷、蒸气、氮气、二氧化碳等灭火,然后组织人员迅速实施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驱散泄漏气体。(5)如果泄漏口裂缝较大,确认难以堵漏或无法堵漏,则可用冷却着火容器及周围容器的办法,以防止发生爆炸,任其稳定燃烧,直至自行燃尽熄灭。(6)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容器、气瓶或设备的冷却或灭火工作,要利用地形、地物、建筑物等为掩体,将容器放置其中,以防爆炸伤人。如果有爆炸预兆,要果断将人员撤离。二、易燃液体火灾(一)火灾特点(1)先爆炸后燃烧。这是易燃液体储罐火灾时常见的特点。(2)先燃烧后爆炸。有三种情况:一是在易燃液体泄漏遇明火发生燃烧,容器发生物理性爆炸;二是易燃液体储罐已经发生燃烧,在燃烧中发生爆炸;三是易燃液体储罐内蒸气浓度超过爆炸极限,遇明火发生燃烧过程中,由于空气的进入使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从而使燃烧瞬间转为爆炸。(3)泄漏易燃液体遇明火发生燃烧,燃烧面积随液体流散面积扩大而扩大。(4)火焰温度高,热辐射强。(5)液体形成稳定燃烧。(6)易造成人员伤亡。一是易燃液体爆燃时造成人员伤亡;二是有些易燃液体毒性很强,使人中毒伤亡。(二)扑救方法(1)储罐火灾的扑救。及时冷却罐体。当易燃液体储罐发生火灾时,首先启动固定式水喷淋系统,对燃烧罐和临近罐进行冷却。在未灭火之前要持续不问断地冷却,防止罐体受破坏。集中力量灭火。针对不同的易燃液体,正确使用灭火剂,一般使用干粉、泡沫等,集中力量进行灭火。灭火前准备足够的灭火剂,扑灭后再持续喷射一段时间,防止复燃。优先扑灭液体溢流燃烧。因为溢流液体在防护池内燃烧,直接威胁罐体的安全和灭火行动;(2)泄漏火灾的扑救。及时堵漏。泄漏易燃液体燃烧,应及时采取关阀、倒罐、塞孔、捆扎等方法,目的在于减少或制止易燃液体泄漏。例如,某化工厂苯罐底部阀门损坏,苯液泄漏并燃烧,扑救中采用向苯罐注水以提高液面制止苯液泄漏的方法,取得良好效果。控制扩散。泄漏易燃液体燃烧,随着流淌面积的扩大,燃烧面积也随之扩大。迅速灭火。易燃液体在流动中燃烧,扑救比较困难。可集中大量干粉、泡沫等灭火,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是减少损失的关键。防止燃爆伤人。在及时扑灭了易燃液体燃烧后,液体迅速挥发的蒸气很快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源发生燃烧。因此,灭火后要采取泡沫覆盖、导流回收等方法,减少液体挥发,同时要严格控制各种火源。(3)可溶性易燃液体火灾的扑救灭火时采用抗溶性泡沫、干粉、卤代烷等灭火剂,使用普通蛋白泡沫,则应加大泡沫供给强度,不间断喷射至燃烧停止。根据实际情况可用大量水稀释燃烧液体,但此方法灭火后,易燃液体不能再使用,损失较大。泄漏出的可燃液体燃烧,可使用大量水稀释,降低火灾危险性。可溶性易燃液体因本身含氧、含碳量较少,燃烧时火焰为蓝色,有时不易发现,因此在灭火时要避免流淌的燃烧液体伤人。(2)易燃固体粉尘易燃爆。(3)易燃固体燃烧产物毒性强,如硫磺、硝基化合物等。(二)扑救方法(1)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多数易燃固体可用水扑救,使用干粉等灭火器后要防止复燃。(2)采取疏散、隔离方法,控制火势。疏散是把可搬运的易燃物质运出火场,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隔离是对难以搬运而又受火势直接威胁的易燃易爆物,使用水幕、不燃物质等与燃烧隔离,降低危险。(3)防止爆炸,迅速灭火。易燃固体多数怕猛烈冲击、碰撞或摩擦。因此在灭火时,尽量避免强水流直冲易燃固体,在扑救金属粉末火灾时,更要避免冲击,造成粉尘飞扬,发生粉尘爆炸。四、自燃物品火灾(一)火灾特点(1)有些自燃物品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能在空气中自燃,扑救中忌水,如三乙基铝,在空气中自燃,遇水发生爆炸。(2)燃烧后熔融,扩大火势,如黄磷、硝化纤维胶片等。(3)积热不散自燃,火势凶猛,如硝化纤维类物品和含植物油物品等。(二)扑救方法(1)锌、锑、硼、铝等有机金属化合物燃烧,不可用水扑救,使用干粉、食盐、干砂等。(2)黄磷等自燃起火,可用大量的水扑救,但要避免直冲,防止熔磷冲溅伤人。灭火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磷浸没于水中,否则火势难以控制。(3)硝化纤维类物品、含植物油物品(油纸)等自燃起火,可大量使用水扑救,并不断翻动,防止复燃。(4)疏散物质,防止火势蔓延。扑救自燃物品火灾时,首先要控制火势,缩小燃烧范围,对受火势威胁和有可能导致火势蔓延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时疏散隔离,把燃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五、遇湿易燃物品火灾(一)火灾特点(1)燃烧猛烈,火焰温度高。特别是金属钾、钠等燃烧,火焰温度达1500以上,其辐射热也很强。(2)金属粉末易发生爆炸。活泼金属粉末燃烧时,扑救不当则造成粉末飞扬,使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爆炸极限范围时,遇火源则发生猛烈爆炸。(3)燃烧产生的烟雾和气体有毒,对人体危害较大。(二)扑救方法(1)正确选用灭火剂,严禁用水或二氧化碳扑救。可用于粉、食盐、干砂等灭火剂。(2)金属粉末起火不可用有压力灭火剂,防止吹散而造成粉尘飞扬,发生粉尘爆炸。(3)疏散隔离、控制燃烧。对燃烧的遇湿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人员及时疏散、隔离,有效控制燃烧范围。对已经引燃的相邻易燃物品火灾,要首先扑救。(4)通风排烟,防止中毒。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火灾常见的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硝酸盐类、氯的含氧酸及其盐类、高锰酸盐类、过氧化物等。(一)火灾特点(1)燃烧猛烈,伴有爆炸。无机氧化物本身不能燃烧,但一旦被卷入燃烧,会因高温作用而发生猛烈的燃烧或爆炸;有机过氧化物除具有极强的氧化性外,本身能燃烧,火焰温度高,火势猛烈,伴有爆炸。(2)烟雾毒性很强。燃烧中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产生的烟雾和分解的气体毒性强,易造成人员伤亡。(3)扑救难度大。由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性质各异,特别是活泼金属的过氧化物,遇水分解释放出氧气和热量,因此不能用水、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剂。(二)扑救方法(1)采用浸没灭火。由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着火或被卷入火中时会放出氧,加剧火势,因此无论是采取封闭、蒸气、二氧化碳、惰性气体等方式灭火都是无效的,只有使用大量的水或用水浸没,才是最为有效的方法。(2)疏散或投弃,控制火势。(3)正确选用灭火剂,及时扑灭火灾。一般情况下,可用大量水来扑灭,少数活泼金属氧化物可采用千粉等进行扑救。(4)参加火灾扑救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第 8 页 共 11 页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一、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具备的条件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3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5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6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经法定检验机构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储运的注意事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罐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意。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一般审批程序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国家必须实行统一规划,严格管理。凡新建、改建、扩建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省辖市以上(含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凡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一般按下列程序申请办理: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防火资料。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后,按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程序办理建审手续。3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4凡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生产企业,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防火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有立项权限政府的立项批文。2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厂区布置,全年主导风向,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3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可靠性说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的配置及说明等。4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自燃点、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相对密度、比重、腐蚀性、氧化性等。5消防设计情况。主要包括:厂房、库房、生产装置等的消防安全设计,消防设施的设计、选用情况,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等。6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第 10 页 共 11 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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