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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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预案:_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8 页交通综合执法整改方案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理顺我区交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有效提升我区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海西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政综18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整合职能,调整机构、理顺关系、精简人员、提高效能、平稳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努力构建一支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精简,高效执法队伍,确保改革平稳、规范,及时完成任务。二、主要内容(一)整合职能将全区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的监督处罚职能进行整合,由新成立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二)机构设置成立“市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区交通执法大队”),为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科级,业务上接受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指导。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道324线江口石亭超限运输检测站(以下简称“石亭检测站”),其职责交由新成立的区交通执法大队统一管理。政综185号下放的原市江口交通公路稽查站的职责交由区交通执法大队行使。(三)主要职责1、区交通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协助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重大和跨区域(辖区内)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职责划分(1)与运输管理(地方海事)机构的职责划分。运输管理(地方海事)机构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含由区交通运输局许可的事项)、汽车维修、技术鉴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和制定行业规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等职责,承担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水路运输(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行政监督处罚、查处非法营运和与之对应的运输市场秩序、安全生产等监管职责。(2)与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划分。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公路行政许可、养护等职责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职责。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本行政辖区的公路路政监督处罚、公路巡查、治理超限运输和与之对应的安全监管等职责。(四)人员编制区交通执法大队事业编制28名(含石亭检测站12名),所需编制由区运输管理所划转23名和政综185号划转5名解决,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科级)。根据政综185号核减区运输管理所人员编制23名。三、保障措施(一)人员划转1、原执法机构未进行参公登记的执法岗位在编干部,可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在公务员登记中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人发25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办法的通知(人发186号)精神,经考核择优选调。2、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按照政综185号的编制划转数,于xx年5月完成区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机构在编的稽查人员划转交接手续。(二)参公工作根据政综185号精神,区交通执法大队成立后,应按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的报批和人员登记工作。(三)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接续。市属的公路稽征、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区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人员划入区交通执法大队后,按照属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继续参保,区交通执法大队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基金转移等工作。2、养老金标准。市属的公路稽征机构离退休人员划转区交通执法大队后,执行属地标准。离退休补贴标准高于所在地的,高出部分暂予保留,今后该项补贴随当地津贴标准的调整逐步冲销。3、提前退休。符合省政府政办xx50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条件的市属公路稽征机构人员,在区交通执法大队成立前,根据本人意愿,由市属公路稽征机构向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办理提前退休,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经费来源区交通执法大队经费为财政核拨。经费来源。一是省级财政下划的年省级交通部门预算支出基数;二是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资金中下达地市基数及增量;由市财政按公路稽征、路政、运输管理(地方海事)划转人数切块下达区财政,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安排其他资金。(五)资产管理省公路稽征局稽征所及石亭检测站(市公路局石亭公路站)资产划为区交通执法大队的办公场所。(六)执收管理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执收收入,上缴同级财政,支出由区交通运输局商区财政局安排。市公路局管养的公路路政赔补偿费由公路部门执收,用于公路损坏修复和综合执法机构执收办案经费补助等;罚没收入由区交通执法大队执收,专项用于路政管理(含执收办案经费补助)等,支出由区交通运输局商区财政局安排。(七)划转时点以xx年月30日止,市属公路稽征、路政及运输管理(地方海事)在编人员正式移交到区交通执法大队。(八)工作交接改革过渡期,区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机构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监督处罚职责,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继续履行并承担原有职责,直至与新成立的区交通执法大队完成工作交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主持辖区交接工作。四、工作要求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是深化交通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波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此,各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改革,政策性强,波及面广,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成立由区编办、公务员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牵头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二)正确引导,平稳过渡。改革实施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正确引导,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按照“机构一步到位、人员分步实施、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的基本思路,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力争xx年月完成区交通执法大队批复和机构组建工作,月底前完成人员划转工作,6月底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区交通执法大队和区运输管理所的机构编制问题,由区交通运输局拟定具体方案,送区委编办审核后,报区委编委审定。(三)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区交通运输局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组织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业务协作制度等,及时理顺执法机构与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和地方海事等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防止业务交叉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工作形成合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四)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政策和纪律,严肃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机构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严禁扩大实施范围、严禁超编划转人员,按规定处理好人财物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构调整归并之机,突击增编、提干、进人、分钱分物和转移国有资产。区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第 7 页 共 8 页方案预案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8 页 共 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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