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桥涵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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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第 51 页 共55页 山西汾柳高速公路汾离段一、二、三、四合同段路基、桥涵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汾柳高速公路第一监理部 编号 晋汾柳监(一)200301 编制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汾柳高速公路第一监理部 审核 审批第一章 概 述一工程概况青岛至银川国道主干线山西省汾阳至离石高速公路位于山西省西部吕梁地区的汾阳市和离石市境内。起点位于汾阳市以西,与已运营的夏家营至汾阳高速公路相连,经义丰北、平陆村韩家垣、杨家庄、南偏城、紫家焉、王家池,以隧道穿越薛公岭后,沿东川河左岸吴城、李家沟、下四皓、任家塔、北遮沟、上楼桥、四家会、七里滩、王家庄、刘家庄、枣架,到达本项目终点离石市乔家塔,与拟建的离石至军渡高速公路相连接,路线全长77.705公里,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开工时间为2003年4月20日,路基、中小桥构造物工期为8个月,大桥、特大桥、隧道11个月。山西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汾柳高速公路第一监理部承担第一至第四合同段(K0+000K19+880)的工程建设监理任务。其中,主线总长19.88公里,阳城河特大桥一座计369米,为主跨135米的连续刚构桥,跨大古铁路立交桥一座665米,陈袁滩互通立交桥940米及中、小桥梁及通道等构造物(各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一)。合同段起止桩号长度(公里)主要工程内容第一合同段K000+000K4+6004.6路基土石方与排水防护工程,汾阳西互通一处,大桥427.1米/座第二合同段 K4+600K12+500 7.9路基土石方与排水防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第三合同段K12+500 K16+500 4.0路基土石方与排水防护工程,大桥651.2米/2座,中桥97米/座第四合同段K16+500K19+880 3.38路基土石方与排水防护工程,特大桥369米/座,大桥710.64米/3座表一 各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二编制依据 本细则的编制,依据叶盛中宁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石中高速公路南段监理规划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和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ISO9002程序文件(B版)、质量手册(B版)编制而成。三监理工作原则和目标 1监理工作原则 监理人员应本着“诚信、科学、公正、严谨、求实、规范”的监理工作质量方针和交通部制定的“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监理工作原则,以国家规范为准绳,以施工合同为依据,以旁站巡视为手段,以科学检测为基础,发扬“艰苦奋斗、严格认真、实事求是、雷厉风行和敢创一流”的五种监理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检查、督促,以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本段范围内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各项监理工作。2监理工作目标本工程项目监理通过目标计划和目标调整控制。按照总监办要求,依照ISO9002质量体系要求运作,以“独立、公正”的立场,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工作职责,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以严格的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以及有效的协调手段达到对工程三大目标的控制,最终实现建设目标。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一 组织机构 根据本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承担监理任务情况,按照石中南段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的要求,本驻地办设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驻地工程师)一名,副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副驻地工程师)二名,测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及合同工程师各一名,下设办公室及四个驻地监理组。四个合同段驻地监理组根据所监理工程情况分别设项目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或结构工程师)及其助理若干。组织机构见图一。驻地工程师副驻地工程师副驻地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合同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办公室一合同段监理组二合同段监理组三合同段监理组四合同段监理组.图一 石中高速公路南段驻地一办人员组织机构图二职责范围: 1驻地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属各合同段的全部工作,对业主和总监负责。(2)主持制定本驻地办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和各种制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3)组织审查施工图纸,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并掌握各有关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 (4)主持驻地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 (5)审批承包人的人员、机具、材料、检测设施等情况。审批施工组织计划、质量与进度控制措施,并检查其执行落实情况。 (6)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7)负责审批(权限内)承包人所提出的施工一般工程变更,并报总监办备案;对重要或重大变更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批准。 (8)按规定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初检、计量、验证,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总监办核实。 (9)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展情况,督促其按年度、季度、月度完成进度计划并提出调整意见与建议。(10)制定控制性的施工质量程序;组织项目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各种原始记录、图表进行审查和批复;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参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整个项目质量大检查及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11)负责组织复核性的工程测量、材料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测试,负责竣工工程的初验。(12)主持编报各种监理报表及本驻地的监理文件;每月向总监办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报告。 (13)主持督查竣工文件的汇总与编制。 (14)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包括工地预备会议);监理工程师例会和其它需要驻地办召开的会议;贯彻业主、总监对工程的指令和要求。(15)完成总监、副总监交办的任务,按规定向总监办 汇报工作。对重大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 2副驻地工程师职责在驻地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驻地工程师完成驻地办 的工作。 3项目工程师(含结构、道桥等专业工程师)职责(1)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所属项目的全 部现场监理工作;定期向驻地工程师汇报,完成其交办的 工作;安排好本项目助理人员的分工并进行检查、指导。 (2)熟练掌握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有关 合同条款及项目工艺,在施工过程中以旁站、巡视、抽检 为手段认真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 (3)现场核对设计图纸,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驻地工 程师;处理现场施工中一般性问题,有责任向施工承包人 发出口头或书面处理意见乃至停工令,并报驻地工程师。 (4) 所属项目开工前,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 与工程计划;了解承包人的人员组成、质量保证体系,检 查材料和机具设备等情况;了解试验设备调试、校定等各 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是否达到开工要求报驻地工程 师,供审批开工报告决策。 (5)主持或参加驻地组每天的碰头会,抓紧当日监 理工作及施工情况,批准承包人项目施工计划。 (6)审查所属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现 场督促其的执行,分期提出调整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7)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对延期、索赔、 变更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驻地工程师。 (8)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本项目竣工(或已完) 工程量报表,检查现场施工记录、报表、试验数据,办理 验证签字和各种呈报手续。 (9)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对不称职的自检 人员提出更换建议,报驻地工程师处理。 (10)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建议, 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认。 (11)执行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志的填写并按时上报有关报表,提交工作报告。 4测量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工程师的领导下工作,定期向其汇报工作;安排好本项目人员的分工并进行检查、指导。 (2)复核承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监督、检查承包人的桩位、恢复定线,并将有关情况报驻地工程师。 (3)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严格按规范要求对承包人所有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检查和认可;在工程进行中,对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测量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4)考察承包人测量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他们经常对测量仪器进行校正和保养。 (5)认真复核承包人由于施工需要增设或移动的导线点,水准点及各种辅助标志;监督承包人对所有测量标志进行保护,直至交工验收完成时止。 (6)检查承包人记录整理的测量记录、资料,并确保在分阶段工作完成后归档。 (7)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认。 5.试验工程师职责 (1)在驻地工程师的领导下工作,定期向其汇报工作;安排好本专业其他人员的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 (2)负责本驻地办所有材料控制和试验监理工作.对各项目的试验监理工作按要求的抽检频率进行检查、督促、指导。(3)熟悉并掌握试验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有效地对质量进行控制,密切配合桥梁、道路项目工程师完成质量监理任务。(4)根据合同要求,检查承包人试验室的人员、仪器、设备情况,并督促承包人按投标承诺配备试验室设备。 (5)对承包人的试验进行检查,并按监理规范规定的频率和总监办要求的频率使用监理试验室进行试验;若仍有疑问时,取样送监理中心试验室进行复核并报驻地工程师。 (6)检查承包人的试验记录、资料,以确保在分阶段工作完成后归档。(7)及时签认试验报告和试验汇总表,上报监理中心试验室备案。(8)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工员的决 定或签认。 6合同工程师职责(1) 在驻地工程师的领导下工作,定期向其汇报工作安排好本专业其他人员的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2) 负责本驻地办的合同管理工作,负责计量支付,统计报表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此有关的原始资料。(3) 全面掌握合同文件的各项条款,严格按合同进行管理,做到既对业主负责,又要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密切与其他项目工程师的联系、监督、检查承包人的统计、计量支付数据的准确性。(4)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全部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按月统计完成工程量,形象进度,做好计量支付、监理月报等工作。(5) 配合驻地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并对认可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6) 及时处理承包人有关合同、经济问题的报告,提出处理意见。(7) 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地呈报各种报表,审查承包人的支付报表。 (8)负责收集、汇总并上报各种报表资料。(9)有权越级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否决下级监理人员的决定或签认。 7现场监理人员职责(1)接受驻地工程师和项目工程师的领导,并在各专业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2)熟悉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做到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为准绳,进行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面现场控制。 (3)熟悉本项目的工程布局、沿线、结构物及附属工程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如发现有走向、布局或桥涵构造物交角等方面不合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项目工程师。 (4)各工程项目开工前,了解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计划和程序、承包人的人员组成、材料和机具设备进场、试验设备调试或校定等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是否能达到开工要求,并将此情况报告项目工程师,供初审开工报告决策。 (5)整个施工过程中全面检查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质量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应立即报告项目工程师,并重新取样进行材料检验,把好原材料质量。 (6)按照项目工程师的安排,对重要工序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对工程进度、施工工艺、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当发现工程进度迟缓、机具设备或人员不足、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项目工程师。 (7)根据项目工程师的安排,对承包人申报的工序、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报验记录,及时进行复核或抽检,对合格工程予以签认。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承包人发出警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工程师。 (8)密切配合承包人的施工放样工作,复核放样结果,审核承包人的道路及结构物各部位位置、 几何尺寸的准确性。(8) 按时核实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绘制施工地段或工程部位的质量进度图表,按规定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图表。(9) 有权越级向驻地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工作的建议,反映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 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监理遵循本项目施工合同条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以及总监指令性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控制,作为监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整个工程起关键作用。工程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通过监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文件、技术标准,从而达到设计目的,满足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控制,是以各项目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及其助理的现场工作,在驻地办的领导下,通过巡视、旁站、抽检、验收等手段来实现的。一、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1 开工报告的批准 开工报告根据开工范围的不同,分合同段总开工报告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两种。合同段总开工报告是本合同段内按照投标时的承诺,人员、机械、设备、试验仪器已进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本合同段的基准点、基准线复测结束,“三通一平”(通电、通水、通路及场地平整)已基本完成,其它准备工作就绪后,由承包人报送的申请永久性工程开工的报告,该报告经驻地办初审后报总监办,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总开工令(流程框图见图二)。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是指依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所划定的范围申请开工的报告,该报告由承包人填写“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监表2)”,由项目工程师初审后报驻地办,由驻地工程师批准开工(流程框图见图三)。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报送时,应附以下资料:(1)本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机械、设备情况等,详细的实施性施工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原材料进场情况;(2)原材料自检试验报告(合格的)、标准试验报告等自检报告;(3)施工放样报验单(监 批复承包人、驻地工程师 人员、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情况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工程师 合同段总开工报告同段总开工报告承包人按合同承诺初审通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报审 是 基准点、基准线复测完成 其它准备工作就绪 否 初审未通过,退回补充、完善图二 合同段总开工报告报批流程框图 批复承包人、项目工程师 方案是否可行详细实施性施工方案驻地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按合同承诺项目监理工程师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人员、机械、设备情况人员、机械、设备是否满足要求通过?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是否能落实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原材料进场情况 报审 依据 原材料自检报告、 标准试验报告原材料抽检、标准试验验证施工放样报验单施工放样抽检结果 初审未通过,退回补充、完善 图三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报批流程框图 表1)及施工放样原始资料等。项目监理工程师根据对分项工程所用原材料抽检报告、标准试验验证报告,及施工放样抽检资料,初审承包所报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并加注初审意见后报驻地办审批。 2工序检查认可 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要按照驻地办制定(或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及时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并填报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监表5)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监理工程师在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共检的同时,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对合格工序在检验申请批复单(监表5)上予以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批示承包人进行修整或返工。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签认,后一道工序不得进行。有关工序质量检查程序见第八章。 3现场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现场控制,根据专业可划分为测量、试验及项目(桥梁、路基)等类别。尽管有分工,但各专业之间要互相配合,密切协作,从而使工程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1)测量工程师(及助理)的主要工作 a对承包人的基准点、基准线的测量进行检查确认; b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检查确认; c参加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进行测量检查,并汇总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2)试验工程师(及助理)的主要工作: a开工前,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规模、试验仪器、设备的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数量及素质,按投标时承包人的承诺,逐项检查,督促承包人对仪器进行校正、标定,并督促承包人按要求准备申报临时资质的各种上报材料。 b对承包人的试验室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c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而合同未涉及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鉴定报告,拟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规程或标准,试验工程师提出意见供驻地工程师初审,并报总监办批准。 d督促承包人按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 e认真做好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检试验。 (3)现场监理的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是通过对承包人的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合比等进行有效巡视,重点旁站,每环节抽检,从而达到对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其主要内容如下: a在施工期间,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包括对施工工艺程序、方法的控制、进场材料、设备、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是否与批准的开工报告相符,主要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施工现场等,同时,对现场发现的施工问题进行处理。 b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及关键控制点(见第八章流程图),如隐蔽工程、钻孔灌注桩、灌注砼、预应力张拉、压浆等,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并如实记录发生的问题、事故,并根据情况及时上报解决。 c对每道工序要进行抽检和签认,现场监督承包人抽取试样,检查施工记录。 d记好监理日志。 4中间交工程序 当每个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组织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自检,将各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和自检试验资料汇总,写出中间交工报告,并填写中间交工证书(监表11)。项目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中间交工证书及交工报告后,首先要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分项对已完的工程进行现场核实,并作系统察看,并结合已通过的工序签认,对其质量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7198)的要求作出全面结论。对达到优良标准的工程,项目工程师予以认可,并报驻地办签认;对有缺陷者,项目工程师应局面通知承包修补,达到要求后再行签认。 5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a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清除不合格产品,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b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要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对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断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一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d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要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a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其修补与加固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并得到项目工程师的认可,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报总监办备案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报业主经设计部门同意后进行修补。 b修补措施及方法要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c如果是已完工程的缺陷,如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且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要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3)质量事故的处理 a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b驻地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尽快(三天内)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总监办。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c驻地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诊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和批准(对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需报总监办批准),并指令进行修复施工。 d驻地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审查有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状况,必要时还要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所承担的责任及支付方式。 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图四) 事故发生承包人向驻地办报告并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并经项目监理工程师签认驻地办根据报告对现场进行查看 重大事故? 否 向总监办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驻地办下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意见 是 总监办批复处理意见 图四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第四章 工程进度监理一进度计划的审批 1审批工作程序 驻地工程师负责组织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工期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熟悉合同文件、投标文件、设计文件等,调查核实承包人提出的问题,与承包人讨论或澄清,对有问题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承包人补报(该程序可能循环几次)。 驻地工程师初审后,将初审意见报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可执行。 驻地工程师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年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季、月计划。 项目工程师根据驻地工程师批准的季、月计划,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此执行。2 审查的内容 (1)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 (2)施工各阶段或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及时间安排与承包人的工、料、机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审查其是否满足需要从而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 (3)对地震、冰冻、酷暑、雨季、洪水以及复杂的地质条件等影响施工因素是否作了安排并制定相应的可实施性的措施。 (4)对开工动员、清场复耕、节假日、恶劣天气影响等的时间是否已考虑到并相应将其扣除且留有足够的时间。 (5)关键线路是否正确及关键线路施工计划和施工力量(包括人、料、机、后勤保障等)的安排是否合理。 (6)工程的重点及难点是否全面,并制定相应的计划以及其施工工艺是否可行。(7)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有完整的、准确的计算依据,及该新技术、新工艺的可靠性。二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当承包人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进度计划,编制可行的分年、分月(季)度计划,要求具体到每个工作段,并根据前一年的计划完成情况对本年度计划进行调整,在前一年的四季度制定出第二年的分月计划。 承包人要把月进度计划细化,分解为旬计划、日工作量计划,报驻地办审查、批准,从而以旬保月、以月保年、以年保总工期。1进度计划的检查项目工程师要根据驻地办批准的承包人的日工作量计划、旬计划,记录承包人每日进度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工作量与计划是否对应;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员、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的天气情况对进度的影响及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根据以上内容,在日碰头会议上向承包人提出,并要求承包人加以调整或改进,并在监理日志中加以记录,在每月末时,项目工程师要根据当月工程进度情况,对承包人本月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以及今后应采取的措施等,书面报驻地办。 驻地工程师在月末根据项目工程师的报告,结合日常巡视、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与归纳、整理,对所辖合同段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和今后的措施,书面报总监办。该报告内容如下:(1) 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累计曲线,并附月工程进度计划完成统计表;(2) 对工程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其它特殊影响)及今后应采取的措施; (3)工程图片、支付状况及其它工程计划图表; (4)本月已完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及对进度的影响; (5)支付状况及变更、延期、索赔等情况; (6)监理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2进度计划的调整 (1)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合,或实际进度虽滞后于计划进度,但不致影响到关键工序的计划或不足以造成关键线路的改变时,监理工程师不干预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2)当驻地工程师根据项目工程师的月进度报告,发现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或该实际进度影响到关键工序的实施,甚至可能影响关键线路的改变,从而影响到年度计划的实现时,驻地工程师要书面通知承包人及时调整计划,并采取措施加快进度,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计划,从而保证年度计划,该报告要报总监办。(3) 常规情况下,驻地办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每季进行一次工程进度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要求承包人调整其进度计划,从而保证年度计划的实现。(4) 上述因承包人进度滞后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并对因此增加的夜间施工、法定节假日施工而涉及到的附加监督管理(包括监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当承包人拒绝接受驻地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采取的措施不力,在规定时间(季度)仍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时,驻地工程师要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审查和评价,并报告总监办,向业主提出建议实行分包或更换承包人。当业主作出如上决定后,驻地工程师对指定分包人或新承包人要求重新安排进度计划,以保证年度计划的实现。 (6)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使整体工程进度延续,驻地工程师在总监办的同意下,批准承包人的延续申请,并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计划予以调整,且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3 计划统计管理工作 承包人要按照业主、总监办制定、下达的计划工作任务、报表格式、填写要求、内容、截止日期和报送时间,及时上报工程进度报告和统计报表,驻地办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上报总监办。第五章 工程费用监理一概述 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学习、领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与施工图纸,掌握具体工程项目的工艺要求、内容及计量方式和方法,除总监办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项目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 项目工程师在计量支付工作时,要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制定计量支付红线,做好计量支付记录,同时要建立变更设计台帐,记录变更原因、变更图纸、批准文件、文号、已同意的变更单价或变更增减费用、批准机关等。二计量原则 1计量工作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少计、漏计,更不允许多计、冒计。 2严格按设计与合同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控制标准进行计量。 3除非工程变更已批准,凡超过设计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批示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 4按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测算出每一支付项目的总量和总额,做为控制计量的红线,工程变更一经批准,要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累计,不得超过计量控制额。 5凡工程质量未达合同要求的,不得计量;计算、检验资料不全者,不得计量;质量保证资料不全者,不得计量。三计量的方法和程序 (一)计量方法 1每当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截止日(每月25日)时,承包人提出本月计量申请的全部资料,由项目工程师审核后,报驻地办审查,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并填写签认计量表报总监办审核后发中间计量支付证书,报业主办理中间支付。 2计量申请资料要包括计算资料、工程变更(如有工程变更)、中间交工证书(如果有)及有关永久性材料原始凭证等。 (二)计量程序 1承包人准备计量资料,并填写工程计量申请单,报项目工程师。 2项目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计量申请单,审查内容如下: (1)计量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若不全,退回承包人补齐再报。 (2)计量是否超过计量红线(接近计量红线的项目停止计量,待竣工核定工程量时,一次性计量)。(3)项目工程师审查无误后,审核签认。 3承包人汇总编制支付申请,报驻地办审核。 4驻地办审核签认后报总监办审批。 5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计量支付证书,报业主。 6业主支付工程款。 四最终计量支付 当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成,经驻地办验收合格,具备所有的检验资料,将该资料报总监办,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业主批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业主支付最终工程费用。 计量支付流程框图见图五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现场计量承包人编报中期支付申请报项目工程师审查 否同 意 是 承包人报驻地办审核 否同 意 是报总监办签发工期支付证书 否同 意 是 报业主审批、支付图五 计量支付流程框图第六章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与工程合同有关的:如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争端与仲裁、违约、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保险和价格调整等内容。一工程变更 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更,必须由总监工程师颁布工程变更令,并由驻地工程师监督承包人实施。 凡由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通过驻地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并监督承包人实施。 凡由业主以外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驻地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根据合同规定变更工程量时,应提出初审意见报送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报业主备案. 1工程变更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加快施工进度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工程变更。经监理工程师提出,报业主审查确认属设计明显错误和遗漏者,不属于本工程变更规定范畴,应由原设计部门修改和增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报批;另属重要、重大变更设计亦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3)进行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填写“工程变更报告单”详细申述工程变更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章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正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4)单项工程变更不得化整为零。 2工程变更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工程变更: (1)保持原设计质量标准,又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2)保持原设计质量标准,又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 (3) 原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合理; (4)由于水利、工矿、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5) 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和工效; (6)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的扩建; (7)其它特殊情况。 3工程变更等级 工程变更等级系根据工程变更规模和变更增减金额来划分确定,拟定为以下三个等级: (1)一般工程变更 A工程规模 a、局部路段连续长度不超过100米的路基填筑材料的改变; b、连续500米内的边沟纵坡调整; c、挡土墙砌筑材料和基础埋置深度; d、涵洞底坡、标高、交角、涵位和涵长的变更以及进出口型的改变。 e、桥梁调治构造物型式的改变; f、防护工程局部位置(15米内)的调整等; (2)重要工程变更 A工程规模 a、连续长度超过100米且小于是1000米路基填筑材料的改变; b、连续500米以上的边沟纵坡调整; c、连续100米以内的局部路段的软土路基处理方案; d、路基防护工程结构形式; e、涵洞道数的增减或孔径、结构形式; f、通道净空尺寸、标高、交角和长度; g、中、小桥梁跨径的改变或桥孔的增减(但不以突破按跨径和桥长划分的中、小桥范围为限); h、中、小桥结构形式的改变等。 i、工程变更金额10 万元至50万元 (3) 重大工程变更 凡超越上述重要变更工程规模(包括重大的工程事故处理)或增减金额,均属重大变更。 4工程变更审批权限(1) 一般工程变更由工程变更所在合同段驻地办负责审批,并报总监办备案。 (2) 重要工程变更由总监办负责审批。(3) 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等重大工程变更均由业主审批或会同有关部门专案处理。 5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工程变更可以由承包人、监理、设计以及各级管理机构,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提出,其审批程序如下: (1)一般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由工程变更提出者(简称提出者)向驻地办报送工程变更报告单(包括附件、下同)一式六份。由驻地办与总监办、业主协商、批复。凡核准变更设计,批复时均应写“工程变更令”,并由驻地办指令承包人执行,抄送总监办和设计代表。 (2) 重要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由提出者向驻地办报送变更报告单一式六份,由驻地办报总监办一式四份,经总监办与指挥部协商后批复,主送驻地办,同时抄送有关各方,并由驻地办指令承包人执行。 (3) 重大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由提出者向驻地办报送变更报告单一式六份,由驻地办报总监办一式四份。经总监办提出意见后转报业主,由业主牵头,组织原设计单位、总监办及有关各方进行研究,并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变更设计批复后,主送驻地办,同时抄送有关各方,并由驻地办指令承包人执行。 6工程变更令主要内容包括以下: (1) 文件目录; (2) 工程变更报告单; (3) 工程变更令; (4) 工程变更说明; (5) 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 (6) 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 二工程延期如有发生、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经驻地工程师审查,提出处理建议,呈报总监办和业主研究后处理。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驻地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意向后,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 2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驻地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的延期申请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延期申请列明延期的细目及编号,说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与图纸等。驻地工程师经审查后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3延期评估 延期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 (1) 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要求; (2) 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3) 理由必须正确、充分; (4) 延期时间的计算恰当,驻地办工程师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修订并就其结果征得业主同意后与承包人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1) 正文 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概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时间与结论等。(2)附件:驻地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延期 总监办确认结论后,签发延期审批表。全部过程如图六所示.三费用索赔 如有发生,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详细证明资料,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监办和业主研究后处理。 1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索取合同价以外的费用; (2)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并同时抄送总监办和业主; (3)承包人在合同要求时间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提供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以及有关证明; (4)承包人在索赔事件终止后,依合同规定的期限,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索赔申请,同时抄报总监办和业主。 2费用索赔的主要类型; (1) 难以预见的情况; (2) 业主的责任;图六 延期申报、审批流程图 (3)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3费用索赔的受理程序(1) 搜集资料,作好记录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立即通知有关的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信息。 (2) 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后,要审查: A索赔申请的格式 是否符合要求; B索赔申请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列明索赔发生、发展原因,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索赔数额计算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索赔涉及的有关图纸等。审查通过后,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把申请退回。 (3) 索赔评估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 B合同依据正确; C理由充分; D申请索赔数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合理恰当,数量与驻地监理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来源能被业主接受。 (4) 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A 正文包括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作简况;确认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过调查、协商、讨论、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等。B 附件包括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承包人的索赔申请,以及所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 确定索赔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其结论后,签发索赔审批表并通过中期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附:索赔申报、审批过程流程图(图七)图七 索赔申报、审批过程流程图四争端与仲裁 如有发生,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和业主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和取证。由驻地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做出处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执行。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驻地办应设法调解;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调查时,总监理工程师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五业主、承包人的违约 如有发生,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详细的证明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出处理决定:书面通知违约方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弥补和纠正;对违约方造成对方费用的影响,应令其赔偿或用合同规定的其它处罚办法。 六分包、转让与指定分包 未经业主同意,本工程项目概不允许分包。 1劳务和材料提供 对于提供劳务或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材料,承包人应报驻地办备案,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此有权审查。 2指定分包业主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质量不满意而采取指定分包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落实。七保险 1检查保险 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从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数额、保险的有效期、保险单及保险费收据等四方面进行检查。 2落实保险 保险检查的各项工作要一一落实。 八价格调整为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承包人在编定投标书时即应考虑确定一个“涨价系数”,并计入工程量清单的各项目单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盈亏自负。第七章 监理工作的常规制度一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工地预备会议、常规工地会议和现场协调会三种形式。 1工地预备会议 A工地预备会议由驻地工程师负责组织,在所辖合同段召开,其目的在于驻地办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布置,为开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有一个良好开端。 B工地预备会议应在开工前10天左右召开,会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业主、总监理工程师、驻地办、承包人及各有关方面派员参加。 2会议内容 a由业主介绍(并提供书面文件)其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人员名单和分工,并就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折迁以及其它与工程开工条件有关的问题进行说明。 b由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并提供书面文件)对总监办有关人员和驻地的授权、介绍监理组织机构、职责范围、主要监理人员等。 c由总监办有关职能科室或驻地工程师介绍(并提供书面文件)监理工作程序、方法、监理报表的使用说明以及为开展监理工作对承包人的要求。包括: ()联系渠道及例行工作程序; ()质量控制的程序、测试方法及频率要求、监理表格的使用说明: ()统计报表的主要程序、各种表格及使用说明; ()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计量证书、报表及使用说明: ()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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