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课件

上传人:沈*** 文档编号:242847092 上传时间:2024-09-06 格式:PPT 页数:469 大小:25.91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69页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69页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6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Your site here,LOGO,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宣贯及设计技术措施研讨会,2024年9月6日,宣贯内容,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背景及意义,四、新版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五、修订、增补的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六、新版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七、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的要点,八、设计案例分析和经验借鉴,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开展,随着设计理念的更新、高新技术的应用而发展。,支撑城市化进程的道路建设,我国在,1952,年至,1978,年,城市化水平几乎停滞在,17%,。,1978,年至,1995,年,城市化水平约为改革开放以前的,3,倍,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30%,左右,目前在城镇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45%,左右。这种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成为新一轮城市道路建设的推动力,各省、市城市道路的里程、面积总量得到稳定增长,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开展,随着设计理念的更新、高新技术的应用而发展。,城市道路建设质的变化,1974,年在北京建设了我国第一座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交桥,标志着我国现代化城市道路建设开始起步,而今天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已经迈上了新的台阶,大型道路工程如同雨后春笋迅速在我国的城市中崛起。,一、我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现状及实践要点,道路设计理念的变化,我国的城市道路建设经历了不同设计理念的变化阶段,这反映了我国工程技术人员对道路建设认识的深化过程:,单纯根据交通需求增加道路建设阶段,,其主要标志是简单地进行道路的拓宽和改扩建。,进行道路网络系统的建设阶段,,其主要标志是环线道路、立体交叉、交通枢纽、城市主干线网。,采用交通工程理论充分发掘已有道路资源潜力阶段,,其手段包括:拓宽交叉口进出口道,修建人行天桥或地道减少行人干扰,合理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等,“,小改小革,”,,合理组织快速干道与一般道路的衔接等。,重视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阶段,,运用交通工程技术、生态及美学观念,建设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结合城市设计建设景观道路。,采用高新技术对传统道路交通系统进行现代化改造阶段,。通过信息技术、控制技术等引导合理的交通行为,增强管理、规划和建设的决策能力,将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未来的道路将形成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生态技术等的现代化基础设施。,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城市交通空间的集约化发展,交通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共赢,典型案例,“,美国波士顿中央干道,/,隧道工程、韩国首尔清溪川高架拆除工程、上海外滩隧道工程,”,。,大型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与开发,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绿色交通、低碳建设,”,理念已成为主流共识,节约资源与能源,节地、节材、节能和节水,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水泥路面加铺改造技术、废旧材料回收路用技术、建筑垃圾固结路用技术、透水性铺面技术、温拌和冷拌沥青混合料技术、减振、降噪、防滑路面材料应用技术、道路绿化储碳技术等。,生态环保路基路面与资源循环利用,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全寿命周期成本,”,与质量要求,注重交通轴载调研,与路面性能相协调的设计指标与参数研究,提高路面质量和耐久性,减少质量的变异性,路面养护技术的应用,“,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战略,合理路权分配、公交优先、慢行交通系统,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城市快速路系统和综合交通枢纽系统的关键技术,路网系统整合,通行能力研究,交通设计方法研究,交通安全设计方法研究,交通控制与管理技术研究等。,枢纽道路系统构建,规划布局,内外交通衔接,换乘系统设计,人流车流仿真,地下空间利用,枢纽生态环境,交通组织和管理,交通标识与引导系统,人性化设计等。,二、国内外城市道路工程设计技术发展动态,提出,“,六个树立、六个坚持,”,的设计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编制,背景,及意义,1.,编制背景,2.,编制过程,3.,编制单位,4.,编制依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上世纪,80,年代末编制、,1991,年,8,月,1,日颁布实施,,98,年进行了局部修订;现行规范颁布实施至今,在我国城市道路的设计中得到了全面应用,对指导我国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背景,2000,91,年份,05,98,2010,老,规范,考虑了城市道路本身的特点,编制内容涵盖了道路的一般规定(包括道路分类、等级、设计车辆、设计年限等)、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平面设计、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与道路交叉、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基设计、路面设计、广场及停车场设计、道路排水设计、道路照明、交通设施、道路管线等城市道路设计的基本内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上世纪,80,年代末编制、,1991,年,8,月,1,日颁布实施,,98,年进行了局部修订;现行规范颁布实施至今,在我国城市道路的设计中得到了全面应用,对指导我国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特性的变化及现代科技的进步,城市道路无论从规模、内容还是标准、功能以及交通管理方式等均有了巨大的变化。,城市道路设计面临新课题,如交通拥堵、公交优先、慢行系统、综合功能、通行能力、快速道路、大型立交、交通枢纽。,现行规范无法覆盖和适应城市道路设计及建设的需求,已经等待得太久,太久,很多城市有相应的补充、地方规定(集中在部分设计指标、横断面布置、交叉口设计、公交、人行道、交通安全设施、路基路面等)。,一些专用标准,如,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也已陆续实施。,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该修订了,!,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背景,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背景,总结全国,20,多年来城市道路设计和建设的实践经验;,相关科研成果的支撑,吸收新技术、新成果,具体应用;,关键性问题专题研究;,参考国外现行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和交通特点选用;,组成有代表性的编制团队;,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修订有基础了!,对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引导城市道路的设计是必要的。,立项阶段: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准备阶段:,2006,年,4,月成立,标准,编制组,拟定编制大纲;,征求意见阶段:,2007,年,9,月完成征求意见稿;,送审阶段:,2009,年,6,月完成送审稿;,报批阶段:,2009,年,9,月完成报批稿,,2011,年,11,月完成报批稿终稿;,名称变啦!,城镇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通用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规划法定义,,“,城市,”,包含了,“,城市,”,和,“,镇,”,;本标准称为,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较确切。,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过程,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过程,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单位,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同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专题研究,城市和城镇的定义分析,道路分类分级和设计速度,设计车辆及净空标准的确定,道路限速、设计车速和汽车的设计速度,城市道路机动车单车道宽度的研究,智能交通系统交通流特征参数及模型研究,快速路通行能力研究总报告,引用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城镇桥梁设计规范,CJJ 1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城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编制依据,四,、,新版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及与其他规范的关系,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与符号,3,基本规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北京工业大学,5,横断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6,平面和纵断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7,道路与道路交叉,立体交叉,-,北京市政设计研究总院,平面交叉,-,同济大学,8,道路与轨道交通线路交叉,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共,16,章、,56,节、,27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3,条。,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主要技术内容,9,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北京工业大学,10,公共交通设施,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公共停车场和城市广场,12,路基和路面,同济大学,13,桥梁和隧道,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14,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重庆市设计院,15,管线、排水和照明,16,绿化和景观,共,16,章、,56,节、,271,条,其中强制性条文,3,条。,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如术语和符号标准等。,通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订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它可作为制订专用标准的依据。,如通用的安全、卫生与环保要求,通用的质量要求,通用的设计、施工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用的管理技术等。,专用标准:,是指针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制订的专项标准,它的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某种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的要求和方法,某个范围的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某项试验方法,某类产品的应用技术以及管理技术等。,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的定位:属于,通用标准。,本规范在章节编排和内容深度组成上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有较大的变化。章节编排由城市道路工程涵盖的内容组成,内容深度主要是对城市道路设计中的一些共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进行规定,重在规定控制道路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有关的指标,其他相关的技术指标均在相应的专用标准中。,考虑到各专用标准的编制进度不一致,本规范的内容既要提纲挈领地反应道路工程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又要适度考虑已编和正在编写中的几本专用规范的具体内容,各章的内容深度稍有差异。,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镇道路技术标准体系表,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与其他规范的关系,城镇道路技术标准体系表,五,、,修订、增补的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说明,修订了原,规范,中的通行能力、道路分类与分级、设计速度、道路最小净高、机动车单车道宽度、路基压实标准等内容。,增加了道路服务水平、设计速度,100km/h,的平纵技术指标、桥梁和隧道、管线、景观设计等内容。,明确了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的分类和适用条件。,突出了,“,公交优先,”,、,“,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强化了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的设计内容。,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对通行能力、立体交叉的进出口间距、加减速车道的长度、立交区的平纵线形指标、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等技术问题争议较大。这些都是城市道路设计的关键技术,建议在专用标准的编制中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具体规定。,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修订、增补的内容,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强制性条文的定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且必须严格执行的条文。,强制性条文应是整条或整款。,强制性条文条款编号及其内容,应当用黑体字标志,并在标准前言中注明。,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3.4.2,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3.4.3,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的规定。,13.3.4,对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严禁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对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3.4.2,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道路建筑限界是为保证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规定在道路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设施及障碍物侵入的空间范围。,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强调为了确保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同时也为保证桥隧结构、道路附属设施等的安全,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允许有任何物体侵入。,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3.4.3,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的规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主要为保证行车及桥梁结构的安全。依据专题报告,净空高度标准的确定,结论意见,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规定的最小净高进行了以下修订。,1,取消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中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最小净高标准。设计中若考虑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双层客车等其它特种车辆的通行,应根据选定的车辆类型确定其最小净高。,2,最小净高增加了只满足小客车通行的,3.5m,标准,考虑了驾驶员视觉感受。,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3.4.3,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的规定。,专用道路及有超长、超宽、超高车辆通行需求的道路应根据实际车辆外廓尺寸特殊考虑,道路建筑限界应通过专题论证,并结合路网条件,设置完善的交通管理和行车安全措施。,设计车辆最小净高标准根据设计车辆总高加上,0.5m,竖向安全行驶距离确定,不包括以后加铺、积雪等因素的影响。,若考虑路面加罩、冬季积雪等因素对车辆通行安全有影响的道路,净空高度宜适当预留。,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强制性条文说明,13.3.4,对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严禁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对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当需要设置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时,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长度大于,1000m,行驶机动车的隧道考虑汽车尾气的污染对通风的要求比较高,目前技术条件下,慢速交通通过隧道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禁止与机动车在同一孔内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长度小于等于,1000m,的隧道若要求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通道时,必须有安全隔离设施。,行人在长隧道内走,通行时间较长,从环保角度考虑,机与非、人应按分离式隧道设计;中、短隧道主要考虑行走安全,必须设安全隔离设施,包括护栏、分隔物等。,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六、新版规范的主要内容解析,1,总 则,1.0.1,为适应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指导城市道路专用标准的编制,制定本规范。,制定本规范的目的。,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范围内新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设计。,本规范的适用范围。,1.0.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规划,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合理采用技术标准。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设计原则。,对道路工程设计的共性要求。,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执行,改建道路部分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要求时,需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环境等论证,合理选用。,1.0.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如桥梁、排水、给水、电力、燃气、电信、防洪、铁路、轨道交通等规范。,2,术语与符号,2.1,术语,本节给出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中未有定义的术语,或者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认为需要对原有术语定义进行修订的术语。对于在现行标准中已有定义或修订过的直接引用。,对主路、辅路、设计速度、设计年限、通行能力、服务水平、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降噪路面、透水路面的术语进行了定义。,2.1.1,主路,main road,快速路或主干路中与辅路分隔,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2.1.2,辅路,side road,集散快速路或主干路交通,设置于主路两侧或一侧,单向或双向行驶交通,可间断或连续设置的道路。,主路、辅路两术语最早出现在城市快速路建设过程中,在,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中对于辅路已有定义,但对于主路没有定义。当快速路设置辅路时,习惯上将专供机动车快速通过的道路,称为主路。因此,主路一词是相对于辅路来说的。结合目前的道路工程建设情况,将主路、辅路的设置范围扩展到主干路。,2,术语与符号,2.1.3,设计速度,design speed,道路几何设计(包括平曲线半径、纵坡、视距等)所采用的行车速度。,设计速度与计算行车速度、设计车速表述的都是同一定义,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采用了计算行车速度,但是从定义上来说,设计速度更符合其本意,因此本规范将,“,计算行车速度,”,修订为,“,设计速度,”,。,2.1.4,设计年限,design life,包括确定路面宽度而采用的远期交通量的年限与为确定路面结构而采用的保证路面结构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设计使用年限两种。,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在交通量预测和路面结构设计中,均采用,“,设计年限,”,表述。本次修订中,依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中的定义,在路面结构设计中的设计年限,采用,“,设计使用年限,”,表述。,2,术语与符号,2.2,符号,本规范图、表中出现的所有符号,统一在此文字表述。,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Hp,人行道最小净高;,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Wr,红线宽度;,W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车行道宽度;,Wb,非机动车道的车行道宽度;,Wpc,机动车道或机非混行车道的路面宽度;,Wpb,非机动车道的路面宽度;,Wmc,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Wmb,非机动车道路缘带宽度;,Wl,侧向净宽;,Wsc,安全带宽度;,Wdm,中间分隔带宽度;,Wsm,中间分车带宽度;,Wdb,两侧分隔带宽度;,Wsb,两侧分车带宽度;,Wa,路侧带宽度;,Wp,人行道宽度;,Wg,绿化带宽度;,Wf,设施带宽度;,V/C,在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S,C,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驾驶员侧向最小瞭望视距;,Ss,铁路平交道口机动车距路口停止线的距离。,3,基本规定,3.1,道路分级,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将原来的分类与分级综合考虑,将原来的,“,分类,”,采用,“,分级,”,表述,取消原来的分级。这样规定与目前我国公路及国外采用分级表述的方式统一。各级道路的定义、功能仍沿用原规定。,道路等级是道路设计的先决条件,是确定道路功能、选择设计速度的基本条件。每条道路在路网中承担的作用应由整个路网决定。道路等级一般在规划阶段确定。在设计阶段,需要对规划道路等级提高或降低时,均需经规划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目前,国外大多数国家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分级,但对道路的功能分级都有形式不同而实质相同的划分。它使设计者能重视并清楚地了解所设计的道路的功能,从而科学和灵活地选用技术指标以达到服务目标。,美国道路分类、分级,位置,功能,作用,占总里程,(%),乡村道路,(,公路,),主要干线系统,高速公路,24,其他主要干线,次要干线系统,较高运行速度,最少干扰,48,,,(612,含主干,),集散道路系统,主要集散道路(郡内出行走廊),2025,次要集散道路(连接集散点,/,乡村),地方道路系统,与集流段连接的进出口,6575,城市道路,主干道系统,州际,510,其他高速公路,其他主干道(部分或非控制出入),次干道系统,1015 (1525,含主干,),集散街道系统,510,地方街道系统,6580,3,基本规定,加拿大道路分类、分级,3,基本规定,德国道路分类、分级,德国按道路功能分为:高速公路、快速干线、主干线、干线道路、集散道路、小区道路,后面,4,种主要在城市内部。,3,基本规定,日本道路分类、分级,在,道路构造令的说明和运用,(,2004,)中,道路的划分是根据道路种类、规划交通量、道路所在地区及地形状况来确定的,共分为两类四种,各类下再分级。,3,基本规定,道路分类、分级我国台湾,3,基本规定,3,基本规定,3.1,道路分级,快速路,是城市中快速大运量的交通干道,应为过境及中长距离的机动车交通服务;应采用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配套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实现连续交通流,单向设置不应少于,2,条车道;且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地道快速路,3,基本规定,类似于大动脉,3.1,道路分级,主干路,是构成城市主要骨架的交通性干道,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应采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并控制交叉口间距;且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3,基本规定,类似于中动脉,3.1,道路分级,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两侧可设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相邻出入口的间距不宜小于,80m,,且该出入口位置应在临近交叉口的功能区之外。,3,基本规定,类似于小动脉,3.1,道路分级,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解决地区到发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两侧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位置宜布置在临近交叉口的功能区之外。,3,基本规定,类似于微动脉,(毛细血管),3.1,道路分级,城市道路的功能一般是综合性的,规范也是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带有普遍的适用性。,当道路作为货运、防洪、消防、旅游等单一功能使用时,由于在道路的设计车辆、交通组成、功能要求等方面存在一些特殊性需求,因此规定有规划等级时除按相应的技术要求执行外,还需满足其特殊性的使用要求。,3,基本规定,项 目,城市规模与人口(万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机动车设计速度,(,km/h,),大城市,200,80,60,40,30,200,60,80,40,60,40,30,中等城市,40,40,30,道路网密度,(,km/km,2,),大城市,200,0.4,0.5,0.8,1.2,1.2,1.4,3,4,200,0.3,0.4,0.8,1.2,1.2,1.4,3,4,中等城市,1.0,1.2,1.2,1.4,3,4,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条),大城市,200,6,8,6,8,4,6,3,4,200,4,6,4,6,4,6,2,中等城市,4,2,4,2,表,2.1-1,大中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3,基本规定,项 目,城市人口,(,万人,),干路,支路,机动车设计速度,(km/h),5,40,20,1,5,40,20,1,40,20,道路网密度,(km/km,2,),5,3,4,3,5,1,5,4,5,4,6,1,5,6,6,8,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条,),5,2,4,2,1,5,2,4,2,1,2,3,2,小城市道路网规划指标,3,基本规定,城市路网密度(城市道路长度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和城市道路面积率(城市道路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是衡量城市道路规模的两个重要指标。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推荐为,79km/km,2,(目前有些城市提高到,9.712.4,km/km,2,);道路面积率指标推荐为,15,20,(目前有些城市提高到,20,25,)。,不同的交通结构,不同的居民出行模式,不同的人口密度,不同的土地使用(交通的产生量不同)等等都会导致不同的道路网密度。这些都是确定路网密度需要考虑的因素,此外还得考虑城市的交通战略及交通政策、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收入状况)等。,3,基本规定,3.1.4,道路应做好总体设计,并应处理好与公路以及不同等级道路之间的衔接过渡。,3,基本规定,总体设计应协调城市道路工程项目外部与内部各专业间的关系,确定本项目及其各分项的功能定位、技术标准、建设规模、设计技术指标和设计方案,提出关联工程的衔接要求、设置要求、设计界面和接口,使之成为完整的系统工程,符合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提高道路交通的服务质量。,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城市隧道、地下道路、枢纽立体、快速公交、交通枢纽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总体设计。,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衔接,3.1,道路分级,3.2,设计速度,原,90,版规范标准,表,3.2.1,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设计速度,(,km/h,),100,80,60,60,50,40,50,40,30,40,30,20,3.2.1,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2.1,的规定。,3,基本规定,3.2,设计速度,表,3.2.1,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设计速度,(,km/h,),100,80,60,60,50,40,50,40,30,40,30,20,1,将,“,计算行车速度,”,改为,“,设计速度,”,,与其定义更相匹配。,2,快速路在原规定的,80km/h,、,60km/h,基础上,增加了,100km/h,,与,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一致。城市规模大、交通功能强、地形条件好、外围快速环路、对外射线道路的设计速度可取高值,中心城区道路及改建道路受建设条件限制时可采用低值。,3,主干路设计速度原规定,60km/h,、,50km/h,、,40km/h,、,30km/h,,本此编制取消了,30km/h,。,4,次干路设计速度原规定,50km/h,、,40km/h,、,30km/h,、,20km/h,,本此编制取消了,20km/h,。,5,支路设计速度范围不做调整。,设计速度应根据道路等级、功能定位、交通量,并结合地形地质条件、沿线土地利用状况和经济发展、工程投资等因素,经论证确定。,3,基本规定,“,计算行车速度,”,改为,“,设计速度,”,,和公路,标准,、,规范,一致;,设计速度,是当条件良好,道路设计特征均起控制作用情况下,道路特定路段上能保持的最高安全速度;,设计速度一经选定,道路的所有相关特征必须与其配合以获得均衡设计。一条道路的设计速度确定后,相应的最小圆曲线半径、超高、最大纵坡、坡长等指标也就随之确定了。,期望速度,是指在行车辆在不受或基本不受其他车辆约束的条件下,驾驶员所希望达到的最高安全速度。,一般而言,期望速度与道路等级及交通状况、在行车辆的性能状况、驾驶员的性格、承运任务的急缓相关。当在行车辆驾驶员感觉行驶过程中的运行速度低于期望车速一定数值时,便有改变其车速的意图。,3,基本规定,运行速度,是在特定路段长度上车辆的实际行驶速度。由于行车速度是一个随机变量,不同的车辆在行驶中可能采用不同的车速。,通常用自由交通流下测定的各类小汽车在车速累计分布曲线上第,85,个百分位上的车辆行驶速度作为运行车速即,V,85,。,V1020km/h,,事故易发。,3,基本规定,3.2,设计速度,3.2.2,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6,倍。,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规定,“,辅路设计速度宜为,30km/h 40km/h,”,。根据国内大量的快速路与主干路辅路设计以及交通管理部门实际管理情况调查,辅路设计可以采用支路、次干路或主干路等级,实际管理中最高限速已达到,70km/h,,为快速路最高设计速度,100km/h,的,0.7,倍。本次规范修编考虑到辅路的运行状况与主路较为密切,采用具体数值规定不太合理,改为以比值的方式规定,对设计速度取值范围也进行了扩大。因此,规定辅路设计速度为主路的,0.4,倍,0.6,倍,涵盖了支路、次干路、主干路的所有设计速度。,机非分行的辅路宜取高值,机非混行的辅路宜取低值。,3,基本规定,3.2,设计速度,3.2.3,在立体交叉范围内,主路设计速度应与路段一致,匝道及集散车道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倍,0.7,倍。,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37,90,中立交匝道设计速度根据不同相交道路主路速度对应给出范围,取值在,20km/h60km/h,。,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根据立交类型和匝道形式确定匝道设计速度,基本为主线设计速度的,0.5,倍,0.7,倍。本次规范修编考虑采用具体数值规定不太合理,,改为以比值的方式规定,,结合城市道路特点,适当控制立交规模和用地,规定匝道设计速度为驶出主路速度的,0.4,倍,0.7,倍,大致范围为,20 km/h 70 km/h,,使用中应结合立交等级、匝道形式、匝道交通量等条件确定。,3,基本规定,3.2,设计速度,3.2.4,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0.5倍0.7倍。,城市道路中的平面交叉口多受信号控制及人行、非机动车的干扰,为保证行车安全,考虑降速行驶。,3,基本规定,直行机动车在绿灯信号期间除受左转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干扰外,较为通畅,可取高值。,左转机动车受转弯半径及对向直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干扰,车速降低较多,可取低值。,右转机动车受交叉口缘石半径的控制,另外不论是否设右转专用车道,都受非机动车及行人过街等干绕,要降速,甚至停车,可取低值。,3.3.1,机动车设计车辆应包括小客车、大型车、铰接车,其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3.1,的规定。,3.3,设计车辆,表,3.3.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原,90,版规范标准,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前悬(,m,),轴距(,m,),后悬(,m,),小客车,6,1.8,2.0,0.8,3.8,1.4,大型车,12,2.5,4.0,1.5,6.5,4.0,铰接车,18,2.5,4.0,1.7,5.8+6.7,3.8,3,基本规定,依据,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原规范,“,小型汽车,”,应为,“,小型普通客车,”,或,“,轻型普通货车,”,,本规范简称,“,小客车,”,;,“,普通汽车,”,应为,“,大型普通客车,”,或,“,重型普通货车,”,,简称,“,大型车,”,;,“,铰接车,”,应为,“,铰接客车,”,,简称为,“,铰接车,”,。,本次编制中,“,大型车,”,及,“,铰接车,”,的外廓尺寸仍与原规定一致,小客车依据专题报告,设计车辆的确定,,车长由,5m,调整为,6m,,车高由,1.6m,调整为,2.0m,,车宽,1.8m,不变;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小客车外廓尺寸。,3.3,设计车辆,表,3.3.1,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前悬(,m,),轴距(,m,),后悬(,m,),小客车,6,1.8,2.0,0.8,3.8,1.4,大型车,12,2.5,4.0,1.5,6.5,4.0,铰接车,18,2.5,4.0,1.7,5.8+6.7,3.8,3,基本规定,小客车,大型车,铰接车,3.3,设计车辆,3,基本规定,3.3.2,非机动车设计车辆的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3.2,的规定。,车辆类型,总长(,m,),总宽(,m,),总高(,m,),自行车,1.93,0.60,2.25,三轮车,3.40,1.25,2.25,3.3,设计车辆,表,3.3.2,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其外廓尺寸,原,90,版规范标准,保留了自行车和三轮车两种,取消了板车和兽力车。,3,基本规定,3.4,道路建筑限界,3.4.2,道路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3.4.3,道路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4.3,的规定。,取消了原规范中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最小净高标准。最小净高增加了只满足小客车通行的,3.5m,标准。,对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最小净高应满足特殊车辆通行的要求。如双层公交车辆,4.2m,,消防车个别车高超过,4m,。专用道路按实际通行车辆考虑。,道路设计中应做好与公路以及不同净高要求的道路间的衔接过渡,同时应设置必要的指示、诱导标志及防撞等设施。,与城市公路出入口衔接的市区外围的主要道路最小净高可采用,5m,。,原,90,版规范标准,3,基本规定,3.5,设计年限,3.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应为,20,年;次干路应为,15,年;支路宜为,10,年,15,年。,3.5.2,各种类型路面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5.2,的规定。,3,基本规定,3.5,设计年限,3.5.3,桥梁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3.5.3,的规定。,3.6,荷载标准,3.6.1,道路路面结构设计应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对有特殊荷载使用要求的道路,应根据具体车辆确定路面结构计算荷载。,3.6.2,桥涵的设计荷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规定。,标准轴载计算参数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以,BZZ-100,表示,轮胎压强为,0.7 Mpa,,单轴轮迹当量圆半径,r,为,10.65cm,,双轮中心间距为,3r,。,3,基本规定,3.7 防灾标准,3.7.1,道路工程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抗震标准进行设防。,3.7.2,城市桥梁设计宜采用,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对特别重要的桥梁可提高到,三百年一遇,。,对城市防洪标准较低的地区,当按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的洪水频率设计,导致桥面高程较高而引起困难时,可按相交河道或排洪沟渠的规划洪水频率设计,且应确保桥梁结构在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洪水频率下的安全。,3.7.3,道路应避开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沉降、塌陷、地震断裂活动带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当不能避开时,必须提出工程和管理措施,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行。,体现了,“,安全至上,”,的理念,!,3,基本规定,公路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单位:年),3,基本规定,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1.1,道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快速路的路段、分合流区、交织区段及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匝道,,应,分别进行通行能力分析,使其全线服务水平均衡一致。,2,主干路的路段和与主干路、次干路相交的平面交叉口,,应,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3,次干路、支路的路段及其平面交叉口,,宜,进行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析。,4.1,一般规定,基本通行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段,在理想的道路、交通、控制和环境条件下,道路的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或一交叉路口,期望能通过人或车辆的合理的最大小时流率。,实际通行能力,是指在一定的时段,在具体的道路、交通、控制和环境条件下,道路的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上或一交叉路口,期望能通过人或车辆的合理的最大小时流率。,设计通行能力,是指在一定时段,在具体的道路、交通、控制及环境条件下,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上或一交叉路口,对应设计服务水平下的最大服务交通流率。,服务水平,是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及驾驶员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指标,通常根据交通量、速度、行走时间、行驶(走)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和方便等指标确定。,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1.2,交通量换算应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表,4.1.2,的规定。,4.1,一般规定,原,90,版规范标准,将路段及路口的换算系数统一按一个标准考虑。,将大型车(原规范中为普通车辆,车辆换算系数为,1.5,)分为客、货两类型,车辆换算系数分别采用,2.0,和,2.5,。,铰接车的车辆换算系数由,2.0,(路段)或,2.5,(路口)修订为,3.0,。,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2 快速路,4.2.1,快速路应根据交通流行驶特征分为基本路段、分合流区和交织区,应分别采用相应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整条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持一致。,4.2.2,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表,4.2.2,的规定。,4.2.3,快速路基本路段服务水平分级指标应符合表,4.2.3,的规定,新建道路应按,三级服务水平设计,。,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设计速度,(km/h),100,80,60,基本通行能力(,pcu/h,),2200,2100,1800,设计通行能力(,pcu/h,),2000,1750,1400,三级(稳定流),V/C,0.91,0.83,0.77,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可分为基本通行能力、实际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三种。不同设计车速的设计通行能力应为基本通行能力乘以道路相应设计服务水平的交通量与道路容量的比率及道路条件修正系数。,快速路基本路段位置示意图,合流影响区示意图,分流影响区示意图,交织区类型,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基本路段服务水平,城市快速路服务水平分为四级:一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自由流状态;二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稳定流中间范围;三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稳定流下限;四级服务水平时,交通处于不稳定流状态。,规定新建道路采用三级服务水平,表,4.2.3,快速路基本路段服务水平分级,设计速度 (,km/h,),服务水平等级,密度,(,pcu /km.ln,),平均速度,(,km/h,),饱和度,(,V/C,),最大服务交通量,(,pcu /h.ln,),100,一级(自由流), 10, 88,0.40,880,二级(稳定流上段), 20, 76,0.69,1 520,三级(稳定流), 32, 62,0.91,2 000,四级,(饱和流), 42, 53, 1.00,2 200,(强制流), 42,53,1.00,80,一级(自由流), 10, 72,0.34,720,二级(稳定流上段), 20, 64,0.61,1 280,三级(稳定流), 32, 55,0.83,1 750,四级,(饱和流), 50, 40, 1.00,2 100,(强制流), 50, 57, 30,1.00,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快速路分合流区,分流区、合流区和交织区以车流密度作为服务水平划分主要指标;对于基本路段,则综合考虑了密度、速度与最大服务交通量。,合流和分流区的服务水平分级,服务水平,密度(,pcu/km/,车道),一级,42.0,合流区车流运行示意,分流区车流运行示意,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城市快速路交织区通行能力主要影响因素是交织构型、交织长度、车道数和交织流量。,是交织流量比,是交织区内交织总流量与交织区总的交通流量比。长度超过,750m,的交织段看作分离的合流区和分流区。,快速路交织区,交织区服务水平分级,服务水平,车流密度,K,(,pcu/km/,车道),一级,7.0,二级,7.0,18.0,三级,18.0,25.0,四级,上半部,25.0,40.0,下半部,40.0,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表 交织区基本通行能力,快速路主线(设计速度为,100km/h,)在各种交织条件下的交织区基本通行能力可参见下表,该表摘自美国,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手册,(,2000,版),供参考使用。,快速路交织区,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表 交织区基本通行能力,快速路交织区,第,类交织区,交织段长度(,m,),150,300,450,600,750,3,车道交织区,,pcu/h,0.10,6570,6900,6900,6900,6900,0.20,5890,6410,6700,6900,6900,0.30,5310,5850,6160,6370,6540,0.40,4840,5370,5680,5910,6080,0.50,4460,4970,5290,5510,5690,4,车道交织区,,pcu/h,0.10,8760,9200,9200,9200,9200,0.20,7850,8540,8930,9200,9200,0.30,7080,7790,8210,8500,8720,0.40,6450,7150,7580,7880,8100,0.50,5950,6630,7000,7000,7000,5,车道交织区,,pcu/h,0.10,11500,11500,11500,11500,11500,0.20,10250,11050,11170,11500,11500,0.30,9110,9960,10260,10620,10900,0.40,8170,8750,8750,8750,8750,0.50,7000,7000,7000,7000,7000,注:长度超过,750m,的交织段看作分离的合流区和分流区。,交织流量比,是交织区内交织总流量与交织区总的交通流量比。,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2.4,快速路设计时采用的最大服务交通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向四车道快速路折合成当量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40000pcu,80000pcu,。,2,双向六车道快速路折合成当量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60000pcu,120000pcu,。,3,双向八车道快速路折合成当量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为,100000pcu,160000pcu,。,4.2,快速路,设计适应交通量范围根据设计速度及不同服务水平下的设计交通量确定。,双向四车道、六车道的快速路适应交通量低限采用,60km/h,设计速度时二级服务水平情况下的最大服务交通量,预留一定的交通量增长空间;双向八车道的快速路考虑断面规模较大,标准太低性价比较差,适应交通量低限采用,80km/h,设计速度时二级服务水平情况下的最大服务交通量;高限均为,100km/h,设计速度时三级服务水平情况下的最大服务交通量,与设计服务水平一致。,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3.1,其他等级道路根据交通流特性和交通管理方式,可分为路段、信号交叉口、无信号交叉口等,应分别采用相应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本规范只提出了设计要求,未给出具体的分析方法和内容,可参阅美国,道路通行能力手册,中的相关内容。,4.3.2,其他等级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表,4.3.2,的规定。,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中道路分类系数为,0.75,0.9,,本次编制中道路分类系数统一采用,0.8,。,4.3 其他等级道路,表,4.3.2,其他等级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设计速度(,km/h,),60,50,40,30,20,基本通行能力(,pcu/h/ln,),1800,1700,1650,1600,1400,设计通行能力(,pcu/h/ln,),1400,1350,1300,1300,1100,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4.3 其他等级道路,4.3.3,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表,4.3.3,的规定,新建道路应按,三级服务水平设计,。,一般情况下采用控制延误作为服务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施工组织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