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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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合同:销售代理合同(三) 委托方:(甲方)_ 代理方:(乙方)_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了协商如下: 一、代理资格确议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经营厂地,完善的销售网络和相应的资金条件、资信好、业绩优。 2.真诚合作,愿意一起将该产品在同行业间做大、做强。 3.为有实力的霓虹灯材料经销商或较有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 4.己购或欲购本单位设备_套,对该设备有所了解。 二、代理商品范围/代理性质 1.凡甲方生产,销售的产品,乙方都可代理(见宣传单)。 2.乙方在刚代理甲方产品时,为一般性代理,甲方有权在该地区继续销售,若乙方对甲方产品确有信心,可付甲方_万元买断在该地区一年的代理权;若乙方在该年度销售量超过_台(不含),甲方自动将该地区次年的代理权转让给乙方,甲方有义务将该地区的客户介绍给乙方,若乙方在年度代理权内未完成_台,同样,乙方将自动取消在该地区代理转为一般性代理。 三、代理商品名称/代理范围/时间/代理价格和销售建议价: 1.委托乙方在_省_市为(总代理/独立代理/一般代理),时间为 _年_月 _日至_年_月_日。 2.代理商品为:_ 3.代理价格为:_ 4.建议销售价为:_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乙方负责销售,乙方负责货款。 2.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培训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配件,但多畲配件或坏件应及时返绐甲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一定的宣传数据,乙方也可自订宣传内容,但甲方的厂名和徽标不得更改或侵犯。 五、结算方式,包装,运输 1.款到发货,以收到货款次日发货。 2.甲方负责包装、木箱,包装费由甲方负责,运费由乙方负责。 3.在乙方为独家代理时,甲方有义务将该地区的客户介绍绐乙方,乙方享有独家经营权,但乙方不准在甲方己订的其它代理商范围内进行销售,否则该地区的经销商有权追加损失的权利。 4.乙方有义务在该地区做好宣传工作和及时热情的售后服务工作,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5.乙方应及时将市场的信息回馈给甲方。 六、其它约定:_ 甲方:_ 电话:_ 传真:_ 地址:_ 邮编:_ 乙方:_ 电话:_ 传真:_ 地址:_ 邮编:_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代理”(2)为本人/我们的代理。本协议由_年_月_日起生效,并于_年_月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代理关系及代理责任 代理与租客同意: (a)代理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代理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3)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代理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代理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代理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代理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代理取得; (b)如属双边代理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理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代理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 等表格的权利,则代理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代理须披露权益 (a)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代理或代理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代理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 租客的签署:_ 香港身分证号码: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 地址:_ 电话号码:_ 传真号码:_ 日期:_ 为代理及代代理签署的地产代理/营业员的签署:_ 签署人的 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 签署人的职位:_ 代理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 地址:_ 电话号码:_ 传真号码:_ 日期: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代理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b)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c)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d)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e)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f)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g)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h)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i)是否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 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代理),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代理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代理支付佣金。 附表4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代理-指代理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指代理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 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c)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独家销售代理合同(二) 本协议系于_年_月_日,由当事人一方_公司按中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以下简称卖方)与他方当事人_公司,按_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公司,其主营业地在_(以下简称代理商)所签订。 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招揽顾客的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条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卖方随时给予的任何指令,而且不得代表卖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契约、合同或作其他对卖方有约束力的行为。对于代理商违反卖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用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卖方都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_(以下简称区域)。 第四条 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_(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卖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出口代理商品。代理商也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也不能招揽或接受或区域外销售为目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卖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 最低代理额和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卖方通过代理商每所(12个月)从顾客处收到的货款总金额低于_,则卖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卖方应经常向代理商提供最低的价格表以及商品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 第七条 订单的处理 在招揽订单时,代理商应将卖方成交的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充分通知顾客,也应告知顾客任何合同的订立都须经卖方的确认。代理商应将其收到的订单立即转交给卖方,以供卖方选择是否接受订单。卖方有权利拒绝履行或接受代理商所获得的订单或订单的一部分,而代理商对于被拒绝的订单或其中的一部分,无任何佣金请求权。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佣金 卖方接受代理商直接获得的所有订单后,就应按商品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以_(货币)支付给代理商佣金。佣金只有在卖方收到顾客的全部货款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以汇付方式支付。 第十条 商情报告 卖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有关市场信息的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的销售。代理商应向卖方报告商品的库存情况、市场状况及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一条 商品的推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卖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广告印刷品、商品样本、小册子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工业权保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但仅限于代理商品的销售。如果在本协议终止后,代理商地销售库存代理商品时,仍可使用卖方的商标。代理商也承认使用于或包含于代理商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工业产权,都属于卖方所有,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异议。一旦发现侵权,代理商应及时通知卖方并协助卖方采取措施保护卖方产权利益。 第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卖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续延。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续延,在上述规定的条款、条件下,附上补充文件,本协议将继续有效另外_年。发生续延,本协议将于_年_月_日终止。 第十四条 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如第五、六、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应争取及时解决争议的问题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不能解决,非违约方将有权中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无力偿付债务、清算、死亡以及被第三人兼并,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无需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 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准据法 本协议有关贸易条款应按_解释。本协议的有效性、组成以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_公司 代表:_ _公司 代表:_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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