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237762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7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结合佛山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是指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应税合同及凭证,不能据实确定实际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依法按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收入或成本,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相应的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第三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是印花税条例中所列举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第四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办法遵循依法计征、公平合理、简便效率的原则。第五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由印花税纳税人或委托代征人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第六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四)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 我市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税目、核定依据、核定比例,依照本办法所附佛山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附表一)执行。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由佛山市地方税务局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税收政策调整及税收征管实际需要适时调整。第八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印花税税额核定征收计税依据核定比例适用税率第九条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有多种应税行为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分别核算其计税依据,并按佛山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印花税。第十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向纳税人发放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附表二),注明核定征收的核定依据、核定比例和核定征收期间。纳税人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采取上述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第十一条 核定征收范围内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在本办法实施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对本办法实施后履行部分已缴纳的印花税税款,可从同类应纳税凭证当期核定应纳印花税税款中扣减,不再履行部分已缴纳的印花税税款不予扣减。当期核定的应纳印花税税款不足扣减的,不足扣减部分可结转下期扣减。纳税人扣减已缴纳印花税税款须提交当月印花税核定征收可扣减已缴纳印花税税款报告表(附表三),并完整保存已纳税的应纳税凭证备查。纳税人月度收入及支出均衡的,可采用简易方法计算一份应纳税凭证可扣减税款的总限额。计算公式为:可扣减税款总限额应纳税凭证已缴纳印花税金额(应纳税凭证尚未履行期限/应纳税凭证约定履行期限)履行期限以月为单位。第十二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纳税人应在次月15日前自行申报纳税。第十三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纳税期限申报缴纳印花税或隐瞒核定征收印花税计税依据,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发生除核定征收印花税范围外的应税行为,应按现行规定据实贴花。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附表一:佛山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核定税目企业性质计税依据应税合同核定比例购销合同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采购支出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不低于75%商业企业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不低于50%其中:1.外贸企业收入100%,采购金额合计不低于50%2.小汽车销售企业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不低于70%3.零售企业(含批发企业零售部分)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不低于30%4.交易金额大、毛利率低、且合同签订率低的行业的企业收入和采购金额合计不低于30%5.房地产开发企业采购支出采购金额不低于80%产权转移书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含预售)收入100%加工承揽合同各类型纳税人经营收入和支出金额10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技术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收入和发包支出工程承包收入和发包支出金额合计100%(备注:“交易金额大、毛利率低、且合同签订率低的行业的企业”由各区局研究确定,报市局备案后执行)附表二:核定征收印花税通知书 地税通 号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名称: 注册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通知内容:我局决定从 年 月起对你单位如下印花税应税项目进行核定。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类型核定依据核定比例核定征收期间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纳税人签收: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告知事项1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纳税人应于每月终了后1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2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缴纳印花税或在核定过程中隐瞒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3纳税人对本通知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地税机关申请复议。4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各一份。12.附表三:印花税核定征收可扣减已缴纳印花税税款报告表税款所属期: 年 月 凭证类型:单位:元序号凭证字号签订日期有效时间起止对方单位名称应纳税凭证金额税率应纳税金额已纳税金额可扣减税款限额本月扣减金额至上月累计已扣减金额已扣减金额待扣减税款金额税务机关审核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填报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税务机关(盖章):经办人:负责人:说明:1.可扣减税款限额指在实行核定征收前签订并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在核定征收实施时尚未履行的部分已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从核定的应纳印花税税款中扣减的限额;2.已扣减金额本月扣减金额至上月累计已扣减金额;3.待扣减税款金额可扣减税款限额-已扣减金额不再履行部分已缴纳的印花税金额;4.当期核定的应纳印花税税款不足扣减时,不足扣减部分可在以后税款所属期的核定应纳印花税税款中扣减,直至待扣减税款金额为零;5.纳税人应在申报纳税时提交本表,通过网络申报的纳税人,应在次月15日前提交本表;6.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各一份。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