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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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G314线库车-阿克苏段高速公路工程G341线库车-阿克苏段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噪声污染1、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 2、现场的搅拌机、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电锯、电刨、振动棒、钢筋切割机尽量不要在周围居民休息时使用,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应以标语或标牌等宣传方式,向群众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协作与支持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震捣棒等方法。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桩头的凿除等噪声大的工作安排在白天进行。 7、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防治水污染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地方排灌沟渠,可经过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排至地方排灌沟渠。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桩基施工抽出的带有泥浆的浑水必须经过二次沉淀后才能排至地方排灌沟渠。 4、桩基施工机械勤加保养维修,防治漏油污染水体。防治大气污染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在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和派人进行清扫,减少起尘。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加强对散体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确保车辆不超高、超量装载,已装载散体物料的车辆加盖帆布,车厢后板固定插销和人工座钩完好,车厢无变形、无破损、无缝隙。 7、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8、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9、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及废弃物。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排放处理。 11、凡使用柴油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采用添加剂,达到规定标准方可使用。 12、在天气干燥开挖时,采取洒水润湿泥土,降低施工过程引起的扬尘。生态保护措施1、对现场周边树木、草地绿化要妥善保护,未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不准乱砍乱伐移植树木或破坏草地。 2、在土方开挖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迹象,应公司部或全部停工,采取有效的封闭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3、对具有特殊意义的树木,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措施一、搅拌站环境保护措施1、搅拌站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审批的用地数量控制用地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2、搅拌站施工之前要进行详细规划设计,设计中重点考虑防排水设施、净化排污设施、原材料防尘设施、防噪声污染措施、净化排污设施等。3、搅拌站的选址宜远离居民生活集中区不少于500米,并位于居民区的下风向,搅拌站的选址尽量占用荒地,少占农田和林地植被。4、搅拌站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周围林木和花草及农作物保护工作,严禁砍伐、踩踏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林地植被。5、各种排水系统和排污设施须满足排水、排污要求,污水必须经沉淀池净化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放,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6、排污系统应经常检查疏通,防止沟道堵塞污水漫流造成污染事故。7、各种原材料分类堆放覆盖,防止细颗粒材料在风力、雨水等的作用下弥漫于空气或水体中造成环境污染。8、各种设备、车辆运转产生的噪声必须满足要求,夜间和附近居民作息时间禁止车辆鸣笛。9、搅拌站场地经硬化处理,经常清扫,定期洒水,防止扬尘。10、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理至指定地点。11、各种废弃材料应分类回收,有化学污染的材料要设置专门的仓库分类堆放。12、运输车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防止漏油造成对路面和水体污染。13、加强对搅拌站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14、制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制订环境保护奖罚措施,并派专人负责搅拌站的环境保护监督工作。15、工程完工后,搅拌站所占用的土地要进行复耕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二、钢筋加工场环境保护措施1、钢筋加工场的建设严格按审批的用地数量控制用地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2、 钢筋加工场施工之前要进行规划设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对林地植被的损坏。3、做好场内排水,周边要设置排水沟,生活污水经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禁止直接排入水渠、河流、池塘等。4、钢筋加工场的选址宜远离居民生活集中区不少于200米,尽量占用荒地,少占农田和林地植被。5、钢筋加工场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周围林木和花草及农作物保护工作,严禁砍伐、踩踏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林地植被。6、钢筋等原材料分类堆放覆盖,防止生锈钢筋在雨水的冲刷作用下污染环境。7、钢筋加工场场宜地经硬化处理,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干旱季节定期洒水,防止扬尘。8、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理至指定地点。9、各种废弃材料分类回收堆放于指定地点 ,禁止乱丢乱放。10、加强对钢筋加工场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派专人负责钢筋加工场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11、工程完工后,要对钢筋加工场所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三、施工便道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便道严格按审批的用地数量控制用地范围,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严禁超范围用地,尽量利用已有道路,新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乡镇既有道路,合理选择线路。2、便道施工前要进行规划设计并严格设计方案施工。3、便道施工中做好对周围林木、花草及农作物保护工作,严禁砍伐、踩踏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林地植被。4、施工便道通过居民集中区、学校、医院附近时,施工便道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或限时段施工,避免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5、做好路基路面的防排水措施,防止路基路面积水,路面做成2.5左右的排水坡,路基采用挖边沟排水。6、利用原有乡村道路时,要注意路面维护和防止交通堵塞,干旱天气定期洒水防止扬尘。7、夜间施工,车辆经过居民集中区、医院附近时禁止鸣笛。8、施工便道在干旱天气施工时要定期洒水,防止扬尘对空气产生污染。9、运输细颗粒材料、带有污染的材料及各种废弃材料时要采取覆盖封闭式运输。四、生活区环境保护措施1、生活区设置严格按审批的用地数量控制用地范围,严禁超范围用地。2、生活区的设置本着节约用地、方便生活、利于生产、保护植被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选址,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设置要合理、紧凑,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农田的占用和对林地植被的损坏。3、生活区的设置要相对集中,设置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废水净化池、化粪池,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期清理,避免生活垃圾污染环境。4、生活区临建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周围林木和花草及农作物保护工作,严禁砍伐、踩踏和破坏用地范围外的林地植被。5、各种排水系统和排污设施须满足排水、排污要求,污水必须经沉淀池净化处理达到排放要求后方可排放,严禁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及其它水体中。6、生活区场地采取硬化处理,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定期洒水,防止扬尘。7、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固体垃圾集中堆放、适时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保持驻地清洁。8、加强对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9、指挥部建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安质部为主责部门、各作业架子队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制订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生活区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10、工程完工后应将临时生活设施全部拆除,可以利用的临时设施,可通过当地政府或环保部门的同意,协议转让。施工场地要认真清理并收集施工垃圾运至指定的位置处理或就地掩埋。生活区所占用的土地要做好复垦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施工现场废弃物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遵循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防治原则,防止施工现场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指挥部管段内施工现场生活、生产、办公、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三、职责1. 指挥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分部生活、办公、施工现场等场所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置管理工作。2. 各分部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场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及清运处置管理工作。四、工作程序1. 固体废弃物分类(见下表)分类回收利用情况固体废弃物名称一般废弃物可回收利用废钢材、废纸、废木材、废水泥袋、废电线、电缆、废塑料、食堂泔水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沥青碴、废混料、炉碴、废土石方、废蓄电池危险废弃物可处置的含油固体废物、废油、废含油手套、棉纱、废油桶需特殊处置的废旧日光灯管、废旧干电池、废石棉制品、化学原料溶器、沥青包装桶、化工原料包装物、废放射源2. 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 收集箱的分类与废弃物的收集序号收集分类主要收集内容1生活垃圾箱废弃食物、烟头、茶叶、食品袋、清扫卫生垃圾、落叶2废纸收集箱办公用纸、报纸、各类印刷品3含油废弃物收集箱废含油手套、油抹布、油棉纱4废油收集箱废机油、废润滑油5废石棉制品收集箱废石棉垫、石棉绳6泔水收集箱泔水7需特殊废弃物收集箱废日光灯管、废电池、废蓄电池、废放射源 堆料场的分类与废弃物的收集序号收集废料场分类主要收集内容1废建材堆料场废钢铁、废木材、废电线、电缆2建筑垃圾堆料场废混凝土、木屑、废水泥袋 收集箱、堆料场的分类与整理各分部按实际情况安排堆料场地,施工现场建立分类垃圾站,存放建筑施工垃圾。废建材堆料场设置围挡,并设立标识,明确责任人。3. 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各分部指派专人回收各类固体废弃物,集中存放,根据回收量的大小安排处置时间。4. 各分部应适时对固体废弃物处置相关方资格予以确认,形成记录;将固体废弃物交相关方处置,并记录处置量。5. 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置 指挥部及各分部办公室的废旧日光灯管和废旧干电池采取以旧换新管理,回收后统一存放并处置。 各分部对石棉及石棉制品采取以旧换新管理,回收时要密封统一存放,到一定数量时,采取深埋处理或由相关方负责处置。 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含油固体废弃物,全部回收到确定的锅炉房焚烧处置。 汽车、运输车辆、挖土机、铲车等工程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在修理间进行换油处理,产生的废油集中存放,卖给有资质的处理商处置。6. 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有泄漏、扬尘、遗洒现象。各分部在与相关方签订外销、外运合同时,需明确本工程环境管理方面要求,对违反要求的现象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处置。施工现场、砼拌合站、车辆污水排放管理规定1、砼拌合站、搅拌机、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交通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池塘和地方排灌沟渠,必须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2、如果是用自来水公司的水,要安装国家标准的水表,并制定出适合本项目的用水管理办法。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或水体。4、施工现场要修建排水系统,健全雨水排水管网,道路排水、边坡排水设施也要同步建成。5、为保证工程建设人员饮水安全,生活供水设施和生产供水设施及管网系统要分别建设与管理,如在野外施工自建水井,要委托卫生防疫部门进行监督检测。6、应加强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和单位的宣传、解释、沟通工作,让周边居民和单位理解和支持工程建设,避免水污染投诉和污染纠纷的发生。指挥部节约资源、能源的管理规定1、加强对资源、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1)指挥部及各分部用电要安装国家规定的标准电表,并制定出相应用电管理办法,对用电要有明确的规定。(2)指挥部及各分部用水要安装标准的水表,并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用水管理办法,确保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3)设有油库(柴/汽)的分部,要安装标准的油表,并制定出适合本分部的用油管理办法。(4)按重量购进的材料要配备标准地中衡,以保证材料的收发料计量准确和避免场外运输损耗,以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5)对带有计量装置的施工机械要经过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定期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2、加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及日常维修保养,加强对耗能高的老旧设备的更新,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合理配备施工机械和工器具,使工艺流程合理化。提高设备利用率、完好率及资源、能源效率。3、在施工中要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对施工中所用材料要严格按照局物资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原材料、能源的使用。4、加强节约资源和能源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核算工作。通过资源、能源数据管理,及时了解物资耗用情况,实现节约资源、能源的目标管理。5、认真贯彻执行局、公司(处)制定的节约资源、能源管理规定,并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和所在地区的节约资源、能源的管理细则。6、不定期的开展群众性的节约资源、能源宣传活动和培训,树立全员节约资源、能源意识。在工作中,要将节能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推动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工作,力争建立节约型企业。环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坚决按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和人的伤害的原则办事。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2、发生环境事故后按规定即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3、建立环境生产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统计表,保存环境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照片、资料等有关档案,作为技术分析和改进的依据。4、按指挥部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措施、规定执行,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演练,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完好。5、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地方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报告。6、环境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分部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环境污染情况及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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