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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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21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1. 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 ) A张涛诉李名侵犯其肖像权一案,经赵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错误的?()A张涛诉李名侵犯其肖像权一案,经赵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只能向张涛和李名本人送达B当事人段英是现役军人,则人民法院应当找到段英所在部队的团长,通过团长向段英转交相关司法文书C张明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其所在的劳改农场转交司法文书D海浪公司收发室负责收件的王大爷尽管是临时工,但仍有权签收司法文书B向现役军人送达时,应当采用转交送达的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受送达人所属的团级或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如团政治部,而不是送达部队首长。2. 下列有关受庇护的外国人的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受庇护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与本国公民相同 B受庇护下列有关受庇护的外国人的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A受庇护人的民事法律地位与本国公民相同B受庇护人的法律地位低于普通外国人C受庇护的外国人除非取得庇护国的国籍,其地位原则上与一般外国人相同D受庇护人在庇护国享有各项民事和政治权利C庇护是指一国对请求避难的外国人给予保护的行为。受庇护人在庇护国享有合法的居留权,原则上不被驱逐和引渡。其在居留期间除非取得庇护国的国籍,其地位原则上与一般外国人相同,也可依庇护国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享有某种优惠待遇,但不能从事敌视和有害于本国的活动。3. 法的现象起源主要表现为哪几种形式?其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南京师大2006年研)法的现象起源主要表现为哪几种形式?其各自的特点是什么?(南京师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是指法产生的历史过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总结了法律起源的三种形式:rn (1)雅典形式rn 雅典国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阶级社会的条件下经过一系列改革直接从氏族结构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提修斯为解决氏族同族共居与不同氏族成员杂居的矛盾在雅典设立中央管理机关把从前由各部落处理的事务移交给这一机关管辖。这样便开创不以氏族组织和血缘关系而以地区和财产来划分、管理居民及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先例显示出雅典国家的雏形。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和民族的习惯之上的一般雅典民族法。提修斯改革后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了。为适应这种趋势缓和社会内部阶级对立梭伦又颁布土地最大限度法、解负令等一系列法令核心内容是废除贵族所享有的特权以财产的多寡划分公民的等级以及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最后克里斯梯尼又顺乎时势实行旨在消灭氏族贵族残余的整套改革这既促使雅典国家的最终形成也促使贝壳放逐法等法律的制定和颁行。rn 雅典形式的特征就是法律是在社会内部阶级对立中特别是在氏族内部的平民和贵族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rn (2)罗马形式rn 公元前7至前6世纪在生产力发展、地区扩大和人口增加的条件下整个“罗马人民”分成三部分人即出身于氏族上层的“贵族阶层”他们拥有大量私有财产属于“保护人”;第二种人是广大氏族民众他们日益贫困依附贵族平时为其劳役战时出征是贵族的“被保护人”;第三种人是外族人他们是自由人可占有地产和经商但不能做官不能参加人民大会等没有权利也不受法律保护他们是“平民阶层”。“被保护民”和“平民阶层”与贵族存在着阶级对立。平民与贵族的对立尤为严重斗争激烈平民最后战胜氏族贵族建起罗马国家。可见罗马氏族解体的决定因素是罗马的对外扩张和征服以及由此引起的阶级对立。罗马共和国建立后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更加尖锐终于达成妥协以原有习惯法为基础制定了最早的罗马成文法十二铜表法。rn 罗马形式的特征是通过氏族外部的平民和旧氏族之间的斗争导致两种社会势力以习惯法为基础共同制定成文法。rn (3)日耳曼形式rn 民族大迁徙时代日耳曼人曾是父系氏族社会有部落和部落联盟组织但还未发展成国家。而是在征服了罗马帝国之后在其“废墟”上改造自己原有氏族机关并设置一部分新的机关的基础上建起国家的。在征服罗马之后各日耳曼王国就将各自部落的习惯借助于罗马法的某些术语并吸收罗马法的一些原则编纂为成文法典。rn 日耳曼形式的特征是被征服民族在文化上战胜了征服民族先进民族的法律文明促进和催发了落后民族的法律的产生。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是指法产生的历史过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总结了法律起源的三种形式:(1)雅典形式雅典国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阶级社会的条件下,经过一系列改革,直接从氏族结构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提修斯为解决氏族同族共居与不同氏族成员杂居的矛盾,在雅典设立中央管理机关,把从前由各部落处理的事务移交给这一机关管辖。这样便开创不以氏族组织和血缘关系,而以地区和财产来划分、管理居民及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先例,显示出雅典国家的雏形。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和民族的习惯之上的一般雅典民族法。提修斯改革后,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了。为适应这种趋势,缓和社会内部阶级对立,梭伦又颁布土地最大限度法、解负令等一系列法令,核心内容是废除贵族所享有的特权,以财产的多寡划分公民的等级以及与之相应的权利义务。最后,克里斯梯尼又顺乎时势,实行旨在消灭氏族贵族残余的整套改革,这既促使雅典国家的最终形成,也促使贝壳放逐法等法律的制定和颁行。雅典形式的特征就是法律是在社会内部阶级对立中特别是在氏族内部的平民和贵族的斗争过程中产生的。(2)罗马形式公元前7至前6世纪,在生产力发展、地区扩大和人口增加的条件下,整个“罗马人民”分成三部分人,即出身于氏族上层的“贵族阶层”,他们拥有大量私有财产,属于“保护人”;第二种人是广大氏族民众,他们日益贫困,依附贵族,平时为其劳役,战时出征,是贵族的“被保护人”;第三种人是外族人,他们是自由人,可占有地产和经商,但不能做官,不能参加人民大会等,没有权利也不受法律保护,他们是“平民阶层”。“被保护民”和“平民阶层”与贵族存在着阶级对立。平民与贵族的对立尤为严重,斗争激烈,平民最后战胜氏族贵族,建起罗马国家。可见罗马氏族解体的决定因素是罗马的对外扩张和征服,以及由此引起的阶级对立。罗马共和国建立后,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更加尖锐,终于达成妥协,以原有习惯法为基础,制定了最早的罗马成文法十二铜表法。罗马形式的特征是,通过氏族外部的平民和旧氏族之间的斗争,导致两种社会势力以习惯法为基础共同制定成文法。(3)日耳曼形式民族大迁徙时代,日耳曼人曾是父系氏族社会,有部落和部落联盟组织,但还未发展成国家。而是在征服了罗马帝国之后,在其“废墟”上改造自己原有氏族机关并设置一部分新的机关的基础上建起国家的。在征服罗马之后,各日耳曼王国就将各自部落的习惯,借助于罗马法的某些术语,并吸收罗马法的一些原则,编纂为成文法典。日耳曼形式的特征是,被征服民族在文化上战胜了征服民族,先进民族的法律文明促进和催发了落后民族的法律的产生。4. 以下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 A某甲交通肇事后,见被害人躺在路上,怕事情败露,于是以下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A某甲交通肇事后,见被害人躺在路上,怕事情败露,于是将被害人移到偏僻处,然后驾车逃走,致使被害人因失血过多死亡B某乙交通肇事后,由于害怕受到处罚即驾车离去,致使被害人因汽车撞击无人救治而内出血死亡C某丙交通肇事后,不顾被害人在后面追赶而驾车离去,不料被害人被后面驶来的汽车压死D某丁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驾车离去,但实际上被害人只是身受重伤,不过因无人救治而死亡BDA项的行为人将被害人移至偏僻处致使其失血过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C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并非行为人逃逸所致,两者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5. 资源政策仅指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制定的有关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6.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的权利,自下列选项中的何时起不行使而消灭?()A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B保险事故为保险人所得知之日起2年C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D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D本题考查的是人寿保险以外的保险的请求赔偿期限。保险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7. 下列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 A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B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下列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A以抽查为主要方式B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都有权组织监督抽查C国家、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和下级在必要时可以重复抽查D被检查人应当向监督检查机关交纳必要的检验费用CD本题考查的是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A项正确。该条第1款还规定“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B项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C项不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D项不正确。 8.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公司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公司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应当负刑事责任D我国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应以其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为准,在犯罪后精神病发作的,对其刑事责任没有影响。对此种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9. 下列有关法的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是 ( ) A法的现代化就是法的西方化 B法的现代化是和法的国际化相容的下列有关法的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是 ()A法的现代化就是法的西方化B法的现代化是和法的国际化相容的C法的现代化包含人权保护的原则D法的现代化是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BD本题考查对法的现代化的理解 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的、法的现代性的不断增加的过程,是从传统型向现代性的转变,B项正确。在法的全球化的历史背景下,这一过程是和法的国际化相容的,D项正确。需要指出的是,法的现代化虽然与西方国家的法治相连,但法的现代化绝不能和法的西方化等同,法的现代化必须要处理好法的现代化和传统的关系,A项不正确。人权保护是现代社会所强调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是它和法的现代化并没有必然的联系,C项不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项。 10. 试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条件。(南京大学2009年研)试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条件。(南京大学2009年研)正确答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rn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应具备以下要件:rn (1)主体要件rn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rn (2)行为要件rn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公司形骸化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人格滥用行为或事实进行类型化的总结和分析是认定行为要件的重要方法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理论与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滥用行为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永远也不可能列举和涵盖所有的滥用行为或事实因此我国公司法在滥用行为的规定上最为可取的应是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形式。rn (3)结果要件rn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的在于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受害的债权人提供救济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公司虽有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但并无损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同时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还必须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无因果关系也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应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2)行为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公司形骸化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人格滥用行为或事实进行类型化的总结和分析是认定行为要件的重要方法,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理论与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滥用行为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永远也不可能列举和涵盖所有的滥用行为或事实,因此,我国公司法在滥用行为的规定上最为可取的应是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形式。(3)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的在于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受害的债权人提供救济,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公司虽有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但并无损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同时,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还必须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无因果关系,也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11. 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在于( )。 A收益率一致 B都是筹资手段 C风险一样 D具有同样权利债券与股票的相同点在于()。A收益率一致B都是筹资手段C风险一样D具有同样权利B股票和债券都是融资工具,但在性质、风险和主体享有的权利等方面是不同的。12.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术语中关系术语的是( )。A被告B主物C赔偿责任D自然死亡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术语中关系术语的是( )。A被告B主物C赔偿责任D自然死亡正确答案:C按照法律术语所涉及的因素,可以将其分为主体术语、关系术语、客体术语和事实术语。被告属于主体术语,故不选A项。主物属于客体术语,故不选B项。赔偿责任属于关系术语,故选C项。死亡属于事实术语,故不选D项。13. 甲、乙系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仅有一兄丙,乙仅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平日与甲、乙甚少往来。某年春节期间,甲、乙系夫妻,均无父母子女。甲仅有一兄丙,乙仅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平日与甲、乙甚少往来。某年春节期间,甲、乙驱车入城置办年货,不幸于途中突遭山体滑坡与车辆坠落山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一息尚存,遂将乙送往医院。途中,乙因失血过多死亡。经查,甲、乙共有财产价值20万元。丙、丁对遗产的分割发生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述遗产该如何处理?()A由丙全部继承B由丁全部继承C由丙、丁均分D收归国家所有B本题中,甲、乙系夫妻,甲先死亡,因此夫妻共同财产中甲的个人财产应由乙继承。乙后于甲死亡,其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以及继承甲之遗产,应由其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丁继承。因此,选项B为正确选项。本题之关键在于甲、乙的死亡先后时间确定,因此并无适用死亡先后时间推定规则之余地。14. 劳动者服兵役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5. ( )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它反映了当时行政立法的高度发展以及封建法典编纂的重大变化。 A()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它反映了当时行政立法的高度发展以及封建法典编纂的重大变化。A大明会典B贞观政要C唐六典D永徽律疏C16. 法律和党的政策的区别( )。 A制定的主体和效力范围不同 B表现形式和保障实施的手段不同 C稳定性的程法律和党的政策的区别()。A制定的主体和效力范围不同B表现形式和保障实施的手段不同C稳定性的程度不同D作用范围不同ABCD法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党的政策是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法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而党的政策表现为纲领、决议等非规范性文件。法的制定修改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而且法具有稳定性,一经制定非有重大变化不易改变。而政策通常为指导具体任务提出,具有灵活性。17.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全部刑法的,而不是局部性的具体原则。( )正确答案:错18. “云南白药”中的“云南”属于( ) A商标 B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C原产地名称 D货源标记“云南白药”中的“云南”属于()A商标B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C原产地名称D货源标记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原产地名称与货源标记的区别 “云南白药”本身是一个货源标记,其中的“云南”属于原产地名称。故C项正确。 19. 保险费必须由被保险人支付。( )保险费必须由被保险人支付。()错误20. 简述联合国人权系统及其特点。简述联合国人权系统及其特点。(1) 联合国保护和促进人权系统由两种主要类型的机构组成:依联合国宪章创立的机构和根据国际人权条约创立的机构。 1) 宪章机构。依联合国宪章设立的人权机构有一般性和专职性两类。在前者,保护和促进人权只是其职能之一。这类机构有联合国大会及其第三委员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和国际法院。此外,涉及人权保护和促进的许多联合国专门机构和伙伴也属于这种性质的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等。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处理人权问题的主要专门机构,由联合国大会2006年3月通过决议设立。它的前身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理事会的附属机关是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行使人权理事会及其人权条约机构秘书处的职能。 2) 人权条约机构。这是根据有关核心国际人权公约设立的、负责监督公约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状况的专家委员会。这类已设立的机构有人权事务委员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及其预防酷刑小组委员会,以及儿童权利委员会等10个。 此外,人权条约机构还包括根据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设立的三人小组。 (2) 特点 1) 宪章机构的成员是国家代表,其职能所及人权领域广泛,作用包括制定有关促进、保护人权的公约、宣言、指南、准则或进行调查或报告等。 2) 人权条约机构的委员是经选举的独立专家,以个人身份任职,不是政府的代表。各人权条约机构的职能及于所负责的人权领域,而且主要职能是监督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准司法”性质。 21. 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下列哪些机构? (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经理国有独资公司可以设立下列哪些机构? ()A股东会B董事会C监事会D经理BCD本题考查的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设置 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所以,A项不正确。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第71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故B、C、D项正确。22. 在我国,本票的出票人只能是( )。A.企业B.银行C.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D.国家机关参考答案:B23. 在一起银行抢劫案发生之后,银行被抢走大量现金,而且有三名银行保安和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在抢劫过程中遭到了不在一起银行抢劫案发生之后,银行被抢走大量现金,而且有三名银行保安和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在抢劫过程中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公安机关在立案后,马上开始了侦查工作,对抢劫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对四名被害人进行了人身伤害鉴定。此外,公安机关还收集到了银行当天的录像资料。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D$B$ACD$ABCD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及其与鉴定结论的区别。勘验、检查笔录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在概念上、适用上有其自身的特点,与鉴定结论相比,两种证据的制作主体、主要内容、针对问题都是不一样的。但两者同样都需要进一步的审查核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24. 股份有限公司一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时,可以书面委托( )代为出席。 A董事长 B独立董事 C律师 D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一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时,可以书面委托()代为出席。A董事长B独立董事C律师D董事会成员D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13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25. 国家市场规制行为的合法性包括( )。 A主体合法 B内容合法 C形式合法 D程序合法国家市场规制行为的合法性包括()。A主体合法B内容合法C形式合法D程序合法ABCD合法性首先便要求主体合法,这是合法规制的前提。合法的主体行使权力的内容也必须合法,并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同时行使权力还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实体合法。26. 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 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B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B抢救溺水的儿童C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D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损毁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无因管理的构成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必须是管理他人的事务;必须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因此,B、C、D项正确。 27. 乡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应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28. 若犯罪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 )若犯罪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犯罪,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 )正确答案:29.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的名义提起诉讼。A自己B企业C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D不可以自己的名义A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A是正确的。30. 民事纠纷的特点表现为( )。 A民事纠纷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B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C民民事纠纷的特点表现为()。A民事纠纷主体法律地位平等B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C民事纠纷不仅仅限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范畴D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ABD31.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方式结婚。( )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方式结婚。()错误结婚的形式要件依婚姻缔结地法,我国法律只允许通过民事登记结婚。32. 下列哪些属于法定期间?( ) A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审查立案的期间 B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的期下列哪些属于法定期间?()A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审查立案的期间B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提出答辩的期间C当事人补正起诉状的期间D有特殊情况当事人申请延期由法院决定的期间AB人民法院审查立案的法定期间为7天;被告进行答辩的法定期间为15天。CD选项的期间均为指定期间。33.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行为包括( )。 A垄断行为 B强制交易行为 C不正当竞争行为 D部分限制竞争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行为包括()。A垄断行为B强制交易行为C不正当竞争行为D部分限制竞争行为BCD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行为包括:强制交易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部分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交织着一些反垄断的条款,但对很多行政垄断行为没有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广义的不正当竞争是包括垄断行为的。34. 建立劳动关系( )订立劳动合同。A.可以B.应当C.不应当D.禁止参考答案:B35. 刘某参加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市卫生局查明刘某在报名时提供的系虚假材料,于是向刘某送达行政许可刘某参加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市卫生局查明刘某在报名时提供的系虚假材料,于是向刘某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撤销告知书。刘某提出听证申请,被拒绝。市卫生局随后撤销了刘某的医师资格证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市卫生局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B撤销医师资格证书的行为应当履行听证程序C市政府有权撤销医师资格证书D市卫生局撤销医师资格证书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销A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许可的撤销 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因此,A、C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因此,D项正确。法律并没有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必须(应当)经过听证程序,所以B项错误。 36. 2003年8月,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收受贿赂、对王某进行打击报复,人民法院转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2003年8月,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收受贿赂、对王某进行打击报复,人民法院转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应当由检察院受理,由此发生纠纷。下列有关执行立案管辖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A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才发现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B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当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处理C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D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和犯罪人的自首,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该接受,不得互相推诿A本题考查关于执行立案管辖的问题。对于违反立案管辖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才发现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其他三项陈述都是正确的。37. “人类环境”是指以( )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物质D.整个生物界参考答案:A38.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39. 任择性强制管辖任择性强制管辖正确答案: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40. 国际民事诉讼案件是由( )来审理。 A本国的国内法院 B国际法院 C外国的法院 D国际组织国际民事诉讼案件是由()来审理。A本国的国内法院B国际法院C外国的法院D国际组织A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所必须遵守的特殊程序,因此,国际民事诉讼是由本国的国内法院来审理。41. 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实行“五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一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实质性问题的决议,常任理事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程序实行“五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一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可否决实质性问题的决议,常任理事国不参加投票或者弃权,同样也构成否决。()错误42. 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 )。 A是所有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B可以是自诉人 C仅仅指公诉案件刑事诉讼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A是所有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B可以是自诉人C仅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D可以指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B刑事程序意义上的被害人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自诉人,所以本题选B,C因绝对而错。43. 简述兄、姐对弟、妹有抚养义务的条件。简述兄、姐对弟、妹有抚养义务的条件。兄、姐对弟、妹负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是: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3)弟、妹未成年。 44. 唐朝永徽律中,规定如何控告犯罪内容的是( ) A武德律 B捕亡律 C断狱律 D斗讼律唐朝永徽律中,规定如何控告犯罪内容的是()A武德律B捕亡律C断狱律D斗讼律D永徽律总结了封建法律制度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分12篇,共502条,其中斗讼律规定如何控告犯罪。45. 我国森林覆盖率的标准,山区为( )A、70%B、40%C、30%D、10%我国森林覆盖率的标准,山区为( )A、70%B、40%C、30%D、10%正确答案:A46. 承担国家责任的条件是( )。A.国际不当行为B.国家行为C.国际罪行D.国际不法行为参考答案:A47.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 )。A.环境违法行为民事责任B.环境损害民事责任C.环境侵权民事责任D.三者都不对参考答案:C48. 简述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行为的种类。简述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行为的种类。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主要有以下类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49.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A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公告。A1530B1030C1560D1060B根据公司法第178条第2款,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应选B项。50.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占有人经过取得时效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必须是善意的。( )参考答案:51. 人民法院自破产裁定宣告之日起( )日内应组织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自破产裁定宣告之日起( )日内应组织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本题答案:155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最重要特征是( )。A.调整方法的综合性B.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定性C.法律的技术性D.保护利益的共同性参考答案:B53. 1973年,我国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4. 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的手段是( )。A.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B.应用环境经济调节措施C.强化环境刑事制裁D.与企业订立环境协议参考答案:A55. 我国湖南甲出口公司对美国乙公司发盘限10日复电有效。9日美国乙公司电报通知甲公司接受该发盘,由于邮电局传我国湖南甲出口公司对美国乙公司发盘限10日复电有效。9日美国乙公司电报通知甲公司接受该发盘,由于邮电局传递延误,甲公司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甲公司在收到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市场价格已涨,于是甲公司立即复电乙公司通知对方原发盘已失效。而乙公司则认为合同已成立,甲公司应当履约。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A公司应当履约B合同未成立C发盘已失效D合同已成立BC公约第21条:规定:“(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据此,本题中发盘人甲公司对乙公司逾期的承诺立即表示了“该发盘已失效”,因此,该合同未成立,也无从谈甲公司的履约义务。56.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情形中,不具备破产原因的是( ) A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情形中,不具备破产原因的是()A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大于负债,并且3月6日将有大量现金进入公司账户B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大大低于负债C于2007年3月2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显示其现金流极度缺乏D于2007年3月2日被债权人索要已到期债务,但是公司一直拖欠,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公司日常开支A本题考查的是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的前提条件,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因此,破产原因是指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题四种情况皆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A项中甲公司资大于债且现金流充分,仅为一时不能支付,不具备法定破产原因,故选A项。B项中公司资不抵债,C项中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D项中公司既是资不抵债又是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此均具备了破产原因。 57. 简述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禁止性规定。简述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58. 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规模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 B划分部门法仅利用一个下列诸项中正确的说法是:()A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规模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B划分部门法仅利用一个标准是不够的。C自沈家本修订法律以来 中国在法的渊源方面是以普通法法系国家为模式的。D我国古代法基本上是采用了诸法合体和民刑分立的法律体系。B一般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法律调整的对象;其次是法律调整方法。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仅依靠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这两个客观标准是不够的,还应考虑一些原则,如粗细恰当、多寡合适、主题定类、逻辑与实用兼顾等。59. 列各项中,应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是( )。(2010年)A出口关税税额B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列各项中,应计入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是( )。(2010年)A出口关税税额B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C货物在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D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保险费正确答案:D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和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应当予以扣除。答案为D。60. 我国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予以保护。(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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