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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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 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委托必有代理 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权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B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础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故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2.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只能是故意实施。A. 部分错B. 对C. 部分对D. 错正确答案: D3.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A重婚的 B有配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的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ABCD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4. 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属于( )A.贷款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集资诈骗罪D.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5. 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甲公司于2006年6月发生下列购车行为: (1)从某汽车制造厂购得卡车1辆,发票金额为24万元。 (2)进口小汽车2辆,到岸价格共为100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8。请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车辆购置税税额。正确答案:6. 某人将其财产分别向A、B两公司投保4万元、6万元,如损失5万元,依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分摊,两公司应分别赔付( )某人将其财产分别向A、B两公司投保4万元、6万元,如损失5万元,依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分摊,两公司应分别赔付()。A2万元、3万元B20/9万元、25/9万元C4万元、1万元D3万元、2万元A7.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正确8. 下列关于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的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与政治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下列关于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的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与政治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关系B政治对法律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C法律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D在政治和法律的关系中,法律处于主导地位正确答案:D法律和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但一般认为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法律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并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价值追求。9. 以下哪个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主体B.事实C.客体D.内容参考答案:B10. 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法律部门既然是指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早所划分的不同法律规范的总和,那么,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自然就应该是: (1) 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法律。法律部门就是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作为依据来划分一部法律属于哪一部门的。因为这种调整社会关系的内容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性质。 (2)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是很重要的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但仅仅以此作为划分标准还是不够的,因为它们既无法解释一个法律部门(如刑法法律部门)可以调整不同种类的社会关系,也不能解释同一社会关系需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来调整这一法律现象。因此,划分法律部门,还需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 国内有些法学论著还提出以法规的数量为依据和方便归类等标准。 11. 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 )。 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 C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C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任意性规范D是既遂的,即适用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ABD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强制性规范,结果是既遂的。12.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正确答案:ABCDE13. 企业购置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企业购置的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正确1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 ) A委托评价单位 B环评服务机构 C审批机关 D参与环评的公众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有()A委托评价单位B环评服务机构C审批机关D参与环评的公众ABCD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是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包括委托评价单位、环评服务机构、审批机关和参与环评的公众。环评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规划项目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15. 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一共至少要具备多少资产才能够组建新公司?()A3万元B100万元C500万元D250万元B本题考查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出资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本题中考查的是发起设立方式时对出资额的规定。公司法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最低有500万元注册资本,本题中是发起人发起设立,需要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而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可。因此,本题中的三个发起人要想成立股份公司,最少需要有100万元资产,故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16.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 ) A付款人拒绝承兑 B付款人破产 C付款人死亡 D付款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国际贸易支付中的拒付?()A付款人拒绝承兑B付款人破产C付款人死亡D付款人避而不见ABCD拒付 国际贸易中的拒付是指付款人拒绝承兑和拒绝付款的行为。拒付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的拒绝,还包括付款人破产、付款人避而不见、死亡等情况。因为在这些情况下,持票人无法从付款人那里取得汇票的金额,其结果和拒付是一样的。 17.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 )。 A两国建交,领事关系亦相应建立,不需另有协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A两国建交,领事关系亦相应建立,不需另有协议B两国建立领事关系也就意味着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C外交关系断绝并不一定断绝领事关系D除另有声明,两国建交即意味着两国同意建立领事关系CD根据公约的规定,两国建交,除非有特别声明外,即意味着同意建立领事关系,而两国断交,并不当然断绝领事关系。18. 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是如何分类的?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是如何分类的?我国刑法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以下几类:(1)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2)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3)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4)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本人不亲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分子。19. 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 A父母属人法 B子女属人法 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D适用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ABCD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工资5000元 B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工资5000元B在外兼课取得报酬6000元C出版教材一部,获稿酬1.2万元D被评为优秀教师,获奖金5000元ABC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ABC三项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第4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D不正确。21. 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 B以发起设下面选项中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B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C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前20日置备于该公司供股东查询D以募集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D公司法第166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22. 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下列不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名称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B.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C.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原劳动合同即无效,必须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即无效,必须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参考答案:CD23. 1在国际私法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 )。 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1在国际私法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规范是()。A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B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C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D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B24. 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A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C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D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D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3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5. 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民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ABCD26.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正确27.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28. 正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A.不承担B.有时承担C.有时不承担D.承担正当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A.不承担B.有时承担C.有时不承担D.承担正确答案: A29. 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二是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30. 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国关于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B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C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D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msg:,data:,voicepath:31. 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 )。 A重大涉外案件 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C海事海商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A重大涉外案件B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C海事海商案件D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ABC本题考核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三类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C选项的海事海商案件即属于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2. 从他开始就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从他开始就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联的,这个“他”是指( )。A.哈特B.奥斯丁C.康德D.黑格尔【答案】B【解析】奥斯丁在法学方面有两个突出的贡献:一是从他开始,把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看待,他的名字是同作为学科的法理学的创立相联的;二是他开创了现代分析法学。他的名字也同现代分析法学联系在一起。【考点】法理学学科作为独立学科的法理学33.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经法定程序确认后,不能成为( )。A.被告B.原告C.被害入D.证人答案:D34. 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简述交易便捷原则在我国民商事立法中的体现。按照商法学者们的普遍认识,商法中的保障交易迅捷原则主要体现为交易简便性原则、短期时效主义和定型化交易规则三个方面。商法规则不同于民法规则的一重要特征,在于强调商事行为的简便性。按照世界各国商事法的规定,相当一部分商事法律行为采取要式行为和文义行为方式,这就使得此类法律行为中的大部分内容通过强行法或推定法预先加以确定,仅将少部分特殊内容留待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此形成法律行为文件的证券化和标准化,这对于简便交易手续、保障交易迅捷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现代各国商法实践中广泛采用的票据、提单、保险单、流通证券等均是此种法律行为文件标准化的典型。实际上,就是对于许多非证券化的商事契约而言,其大部分内容也已由商法中的推定条款和交易习惯所预先确定,由此形成商事契约的简便性特征。例如,各国商法中对于商事买卖、交互计算、商业租赁、商业借贷、商业承揽、商事居间等契约内容往往设有大量的强行法推定条款和任意法推定条款,并且认许商事习惯的推定效力;这与民法中对于买卖、租赁、借贷、承揽、居间等契约内容所采取的充分意思自治原则形成鲜明的对比,由此体现了商法重交易迅捷而忽略个别约定的立法宗旨。 现代商法通常采取短期时效主义。按照这一立法主义,商法对于各类商事请求权普遍采取不司于民法上时效期间的短期时效。例如各国商法对于商事契约的违约求偿权多适用2年以内的短期消灭时效;对于票据请求权多适用6个月、4个月、甚至60日的短期消灭时效;海商法上对于船舶债权人的先取特权多适用1年以内的短期消灭时效,保险法上对于保险补偿请求权通常也适用短于民事时效期限的短期时效。例如,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当事人申请调解书或仲裁的时效为1年;我国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规定托运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180日;又如,我国目前唯一的地方性票据法规规定的票据持有人对出票人的追索时效为“票据到期日起6个月”?而持票人对其前乎的追索权则“自拒绝证书作成日起3个月”。(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第18条)商法上的短期时效主义旨在推动商业交易纠纷的迅速解决,它以牺牲债权人的时效利益为代价换取了交易迅捷的社会效益,由此体现了现代商事法的价值取向。 商法保障交易迅捷的另一法律体现是定型化交易规则。按照现代商法学者的认识,所谓交易定型化包括交易形态的定型化与交易客体的定型化两方面内容。交易形态定型化,是指商法通过强行法规则预先规定若干类型的典型交易方式,使商事之易的方式定型化。它使得任何个人或组织,无论何时从事购买,均可获得同样的法律效果。例如销售商依法先行陈列各种定型货物并标明其价格,使得买受人得以迅速决定承诺与否,由此促进了交易的敏捷。所谓交易客体的定型化则是指交易对象的商品化与证券化。例如,各国商标法通过强行法或任意法令制造商对其产品负有使用特定标识的义务,使消费者易于识别不同类型的商品,从而促进了交易之迅捷。当交易客体为无形财产或权利财产时,商法则通过权利证券化规则,极大简化了权利转让程序,形成证券的流通:例如公司法上的股票及公司债券,票据法上的各种票据,保险法上的保险单、海商法上的载货证券均为权利证券化之典型。参考资料商法学,覃有土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商法学赵万一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中国商事法总论,董安生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35. 下列有关法律部门的表述,有哪些是不正确的?( ) A法律部门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 B经济关系只能由经济法来下列有关法律部门的表述,有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律部门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B经济关系只能由经济法来调整C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是客观存在的D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仅仅是该国经济发展的结果BD经济关系不仅由经济法来调整,有时也由行政法、刑法等调整。新的法律部门的产生是一国经济发展、社会关系变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36. 甲在国家机关任职,乙有求于他并送5万元好处费。甲答应为乙办事,但因故未办成。后乙要求甲退钱,甲拒不退还,并威胁乙如再来要钱就告乙行贿。甲的行为属于( )A.受贿罪B.诈骗罪C.敲诈勒索罪D.受贿罪和敲诈勒索罪参考答案:A37. 关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关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B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公务用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C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构成本罪D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与单位,只要有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A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 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2款、第3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因此,A、C项正确,B、D项不正确。 38. 社会主义立法的最高依据是:( ) A党的政策 B宪法 C中共中央决议 D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立法的最高依据是:()A党的政策B宪法C中共中央决议D社会主义道德B社会主义法的最高立法依据是宪法。宪法是根本法、母法,是一般法律的立法依据。故应选B。39.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A.只能发生在从实行到结果发生的犯罪过程中B.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A.只能发生在从实行到结果发生的犯罪过程中B.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自动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D.只能发生在从预备到结果发生之前的犯罪过程中E.放弃犯罪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正确答案: B D40. 林老师是一名高中教师,一天他看到校园里有男生在对一个女生进行行动上的性骚扰,这时候他应该(林老师是一名高中教师,一天他看到校园里有男生在对一个女生进行行动上的性骚扰,这时候他应该( )A.进行制止,并对男生进行批评教育B.严厉制止,通知双方家长给予他们退学处理C.交给家长处理,自己置身事外D.少管闲事,说不定是校园小情侣的玩闹参考答案:A41. (2011年)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电信(2011年)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电信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B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C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D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E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业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规定收款日期当天正确答案:BCD选项A,纳税人采用预款方式提供电信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提供应税劳务的当天;选项E,纳税人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业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42. 下列关于票据的正确表述是( )。 A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下列关于票据的正确表述是()。A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B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C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有效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等价原则A本题考查的是票据适用的原则。票据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43.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参考答案:B44. 文化大革命的尾声是( ) 。A、1970年B、1972年C、1974年D、1976年文化大革命的尾声是( ) 。A、1970年B、1972年C、1974年D、1976年正确答案:D45. 法的产生经历了( )的发展过程。 A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 B从习惯到习惯法,法的产生经历了()的发展过程。A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B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C从判例到判例法,再到法典化D从法与其他规范的一体到与它们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ABD法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从习惯到习惯法,从习惯法到制定法;从法与其他规范的一体到与它们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过程而产生。46.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召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下列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条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B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C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D占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D47. 我国法律规定,大城市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必须在( )A、30万以上B、40万以上C、50万以上D、60万以上我国法律规定,大城市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必须在( )A、30万以上B、40万以上C、50万以上D、60万以上正确答案:C48. 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正确答案:A因为法律规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以是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49.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2月2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6年2月7日 (公司公章) 2006年2月2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正确答案:该临时股东大会的违法之处:发出通知的时间违法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该通知应该由董事会发出。该通知的第1条规定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讨论通知所载事项以外的事项(如本案中的公司解散)。计算表决权应该按照出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而不是按照出席的人数。50. 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共同构成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两者性质不尽相同。 (1)关于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因为现金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因此合伙人以现金出资的,应该归合伙人共有;以实物出资的,如果合伙人约定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则实物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约定以实物的他物权出资,则出资实物本身并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以技术专有权出资,则该项技术为合伙人共有(准共有);如果是以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则此技术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项使用权也成为合伙人准共有的对象;以信用、不作为出资的,出资人和合伙人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关于合伙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因为该类财产是合伙人共同经营行为的结果,在分割以前,全体合伙人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每个合伙人在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合伙财产以前,无权单方面要求分割或者转让其财产,因此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具有合伙人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 51. 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立下遗嘱:儿子由其父母抚养,遗产也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汤某的父母尽心尽责地抚养孩子,但因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有时力不从心,因此我想把孩子领回由我抚养。我能将孩子领回吗?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并阐明理由。陈女士可以将孩子领回。 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遗嘱给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 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 52. 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 A国籍 B住所 C行为地 D法院地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A国籍B住所C行为地D法院地AB53. 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依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一个代表团C三十名以上代表联名D五十名以上代表联名ABC立法法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54. 简述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制度。简述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制度。正确答案:(1)专属经济区的概念rn 专属经济区(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自领海基线量起宽度不超过200海里的海洋区域。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而是自成一类的国家管辖海域。rn (2)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rn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分别列举规定了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行使权利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due regard)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应以符合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事非沿海国应遵守沿海国按照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与专属经济区制度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此外公约还对解决专属经济区内可能的“剩余权利”的归属冲突规定了法律原则。rn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主要享有如下权利和管辖权:rn a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从事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的主权权利。rn 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享有养护和管理的权利同时承担义务促进其最适度的利用。为了对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实行养护和管理沿海国可制定符合公约规定的法律和规章。rn b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的专属权利和管辖权。rn 为了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的自然资源沿海国享有在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并授权和管理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操作和使用的专属权和专属管辖权。非经沿海国的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rn c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rn 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享有专属管辖权。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同意。沿海国在行使其管辖权时有权按照公约的规定准许和进行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rn 对其他国家或各主管国际组织按照公约专为和平目的和为了增进关于海洋环境的科学知识以谋全人类利益而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海洋科学研究计划沿海国在正常情况下应给予同意。其他国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海洋科学研究活动不应对沿海国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所进行的活动有不当的干扰。rn d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沿海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依照关于大陆架的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rn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有:rn a航行和飞越自由。rn 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rn c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合法用途诸如同船舶和飞机的操作及海底电缆和管道的使用有关的并符合本公约其他规定的那些用途。rn 1998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该法规定我国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1)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专属经济区(theexclusiveeconomiczone)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自领海基线量起宽度不超过200海里的海洋区域。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而是自成一类的国家管辖海域。(2)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分别列举规定了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沿海国和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行使权利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dueregard)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沿海国应以符合公约规定的方式行事,非沿海国应遵守沿海国按照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制定的与专属经济区制度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此外,公约还对解决专属经济区内可能的“剩余权利”的归属冲突规定了法律原则。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主要享有如下权利和管辖权:a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从事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的主权权利。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享有养护和管理的权利,同时承担义务促进其最适度的利用。为了对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实行养护和管理,沿海国可制定符合公约规定的法律和规章。b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的专属权利和管辖权。为了勘探和开发专属经济区的自然资源,沿海国享有在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并授权和管理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操作和使用的专属权和专属管辖权。非经沿海国的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c对海洋科学研究的管辖权。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享有专属管辖权。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应经沿海国同意。沿海国在行使其管辖权时,有权按照公约的规定,准许和进行在其专属经济区内的海洋科学研究。对其他国家或各主管国际组织按照公约专为和平目的和为了增进关于海洋环境的科学知识以谋全人类利益,而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海洋科学研究计划,沿海国在正常情况下应给予同意。其他国家在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的海洋科学研究活动,不应对沿海国行使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所进行的活动有不当的干扰。d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沿海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海床和底土的权利应依照关于大陆架的第六部分的规定行使。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和义务有:a航行和飞越自由。b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c与这些自由有关的海洋其他合法用途,诸如同船舶和飞机的操作及海底电缆和管道的使用有关的并符合本公约其他规定的那些用途。1998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该法规定我国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延至200海里。55. 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参考答案:A56. 下列行为中,构成放火罪的有( )A.以放火为手段杀人,烧毁了数十间房屋B.为了自杀,在木质结构的杂居四合院内采取倒洒汽油的方式自焚,结果人未烧死,却烧毁了四合院及邻近的房屋C.犯罪后,为掩盖罪证而放火,火势蔓延到附近的建筑物D.出于嫉妒放火烧毁了邻居的柴草垛参考答案:ABC57. 某晚,崔某身穿警服,冒充交通民警,骗租到个体女司机何某的夏利出租车。当车行至市郊时,崔某持假枪抢走何某人民币元,并将何某一脚踹出车外,使何某身受重伤,崔某乘机将出租车开走。本案中属于抢劫罪法定加重情节的有哪些?( )A.持枪抢劫B.冒充军警人员抢劫C.抢劫致人重伤D.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参考答案:BC58. 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乙享有商标权的商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如果甲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侵犯乙享有商标权的商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甲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B即便甲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了提供者,也得承担赔偿责任C无论如何,甲都得承担停止销售该商品的法律责任D无论甲是否能证明该商品是由自己合法取得,甲都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甲不负担举证义务AC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责任问题 商标法第56条第3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无论销售者是否明知的,都构成侵权,都应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只是在其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故A、C项正确,排除B、D项。 59.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A参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运送人死亡的B参与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C参与强迫卖淫集团,为迫使妇女卖淫,对妇女实施了强奸行为的D参与走私,并在走私过程中暴力抗拒缉私,造成缉私人员重伤的CD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因此,C、D是正选。A、B中只要其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60. 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法规清理,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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