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三大诉讼误区

上传人:奇异 文档编号:94734254 上传时间:2022-05-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事故的三大诉讼误区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交通事故的三大诉讼误区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交通事故的三大诉讼误区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事故的三大诉讼误区误区一:谁修车谁索赔案例:法官解读:误区二:车辆“贬值”能索赔案例:韩东驾驶新买不久的小客车与吴勇驾驶的突然变换车道的面包车发生碰撞,韩东的爱车受损严重。之后,吴勇赔偿了韩东的全部修车费用。但韩东认为自己的是新车,经过大修,车辆严重贬值,吴勇还应赔偿这部分损失,遭拒绝后,韩东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韩东的诉讼请求。法官解读:误区三:拿着维修单就能全额获赔案例:刘洋的车辆被杨青所驾车辆追尾,交管部门认定杨青承担全部责任。后刘洋持维修单向杨青索要车辆维修款2 万元,杨青以维修费过高为由拒绝赔偿。刘洋诉至法院,本以为是一个简单的案件,很快就能拿到维修款,但没想到从立案到结案,持续了 8 个月之久。原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青申请对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鉴定。这样,一桩简单的交通事故,经过数个月才最终结案。经法院判决,刘洋拿到了 1 万余元的赔偿款。法官解读:相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受损的案件而言,车辆受损类案件法律关系相对单一,需查明的事项较少,一般结案较快。但是,此类案件中,审理焦点主要集中在修理费用数额上。原告往往提出过高的维修费用,被告方则申请对维修项目及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鉴定。由于确定合理的维修项目与维修费用具有先后顺序,所以这两个鉴定必须先后进行,因此,一个小事故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结案。法官建议,车辆受损方应避免借事故过度维修、造成不必要的高额修理费,导致案件“久拖不决”。相关阅读:事故分类:按后果分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 至 2 人,或者轻伤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 至 2 人,或者重伤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 万元以上不足6 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 人以上,或者重伤11 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 人以上,或者死亡2 人,同时重伤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 11 月 10 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 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 34.2%。按原因分类主观原因。指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原因,即主观故意或过失,主要包括:违反规定、疏忽大意、操作技术等方面 的错误行为。客观原因。指由于车辆、道路、环境条件( 包括气候、水文、环境等 ) 不利因素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按交通工具分类机动车事故。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行人事故。指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事故现场马上停车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 ; 向其他车辆发出警告,亮起危险警告灯 ; 在路上摆放三角形警告牌; 如有需要,再用其他方式示警。情况估计迅速估计现场情况,事故涉及多少人?受伤人员数量及状况?涉及多少辆车?漏出的燃油是否会着火?现场是否有人受过急救训练?防止危险马上求救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定点的路边的求救电话。求救时详细说明发生意外的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记录现场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如证人在另一辆车中,要立即记下车牌号码); 记下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 最好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 ; 如备有照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及车碰撞的部位拍下来。互换资料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 ; 车辆注册地; 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电话号码; 驾驶执照号码; 车主姓名及住址( 有时车主与驾车人不是同一人); 保险公司及保单号码。还要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日期及地点 ; 时速限制及对方车的时速估计; 发生事故的车辆数量; 对方车辆的乘客数量( 分成人、小孩) 。及时报案人员转移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不要在路上逗留,迅速转移至路外或者安全地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 > 营销创新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