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

上传人:ca****in 文档编号:91111515 上传时间:2022-05-16 格式:DOCX 页数:116 大小:280.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16页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16页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监 理 管 理 办 法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工程建设项目监 理 管 理 办 法黑龙江省G111线加格达奇至嫩江段工程建设指挥部二九年五月目 录第一部分监理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1第1章 总则1第2章一般规定2第3章 质量监理7第4章 工程进度监理18第5章工程费用监理26第6章 合同管理40第7章 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44第8章 监理规章制度51第二部分 监理控制程序、要点及检测频率75第1章 监理流程及旁站工序、部位75第2章 监理验收程序、项目、方法及试验检测频率101113监 理 管 理 办 法第一部分监理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第1章 总则一、制定本管理办法的目的、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颁JTG 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使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以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质量保证体系 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监理制是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制度。三、公路施工监理的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四、监理单位资质承担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经交通部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咨询公司五、监理工程师资格凡在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公路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师,必须由交通部(厅)审定资格,并持有工程师证书,年龄小于60岁,方可上岗工作。六、制定本管理办法的依据本管理办法依据交通部2006年11月02日交通部颁JTG 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京加公路(G111)白桦至加格达奇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监理咨询公司与业主签定的监理服务合同以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制定的。第2章一般规定一、施工监理的依据1、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监理合同。4、施工合同。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6、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二、施工监理阶段的划分及任务1、施工监理阶段的划分施工监理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熟悉施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件内容;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了解工程占地和临时占地使用权;复核设计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组织各施工合同段进行联测;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现金流动估算,临时用地计划;审查承包人自检系统(包括试验室、人员、仪器等);核实承包人的材料来源,以及施工人员、装备进场情况等;对承包人的综合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建立监理办试验室,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准备举行第一次工地会议。发布标段开工令。3、施工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施工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并做好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4、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后,只要签发交接证书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应视同施工阶段监理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对未完成的工程进行监理,并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监理。三、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1、监理机构本工程项目设监理办、驻地监理组。2、 监理人员构成监理人员的构成,应根据被监理工程的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能够对工程实施监理有效控制的原则进行配备。1)监理人员包括:监理办主任、各标段驻地监理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统称为监理工程师);测量、试验操作人员(以上统称监理人员)、以及必要的文秘行政事务人员等。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等技术职称并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3)测量、试验及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应具有省级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或培训证书。四、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相关关系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以及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2、工程质量监理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与设计代表一起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检验承包人施工放样;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3)签发各分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4)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5)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包括旁站巡视);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工程进度监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行的施工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4、工程费用监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2)按合同及“技术规范”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和价值;3)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4)按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任何其它事项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确定出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报业主审批后予以支付。5、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2)按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4)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工程类型、数量,按合同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5)监督承包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6)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第3章 质量监理一、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1、质量监理的任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人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2、质量监理组织体系监理办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设置试验、测量、计量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应明确其名称和职责。3、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的质量监理责任 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应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具体应包括以下工作: 1)明确质量标准; 2)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运用检测设备和指派监理人员进行质量抽查和验收; 3)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向承包人发出质量控制的指示; 5)填写各种报表,收集质量控制信息和数据; 6)建立部门和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报告。7)当施工中出现影响工程质量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或在12小时内报告监理办。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理责任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人员的主要责任是:监督承包人实施各项质量控制的目标并满足标准、规范和图纸的要求。具体应包括以下工作: 1)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条件(包括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求,并予以落实和实施; 2)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测验工程质量; 3)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 4)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汇报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所管专业(或项目)的质量报告;5)对施工过程、取样、试验进行现场旁站监理。二、质量控制程序1、质量控制和基本程序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标段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应表明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2)工序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3)工序检查认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4)中间交工报验单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验单,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5)中间交工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6)中间计量证书对填发了工程检验认可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程单项,方可进行计量并填报工程计量表,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发。完工项目的检验资料不全或整理工作未完,暂不计量支付。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各专业(结构、路基、路面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1)应与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2)应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3)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4)工序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三、现场质量控制1、测量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由监理办组织专职测量工程师、配备高精度仪器,对全线各标段进行测量检查和认定;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向承包人提供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导线点坐标和基准高程,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但不排除承包人的最终责任,下同);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路线走向、位置、标高和尺寸的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误差结果资料。2、监理办试验室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试验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监理办的试验(材料)监理工程师及其领导下的(按合同委托的)试验室专门负责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工作:1)试验室应当是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中心,试验室的规模、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满足实施工程中各项试验的要求;应有各项专业试验工程师及经过专门培训的试验人员,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实行明确的责任分工。2)试验室除应承担独立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3)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的各种试验工作,均应按统一的、合同列明的或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及部级专业标准进行;对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特殊项目,当合同未列明或无现成标准可循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科技资料及鉴定报告,拟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暂行标准或管理办法,审查批准后执行。4)当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出现公差以外的差异一般以试验室结果为准。若承包人拒绝接纳监理工程师试验室的结果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可指定承包人在有资格的政府监督部门的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应依此作为批准或认定的依据,其试验费按合同规定处理。5)各种试验均应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报告和统一的方法进行整理、保存。6)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和校正。并监督承包人定期请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3、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样试验,合格者作出标记存放,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书面指令承包人运出场外。3)在施工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4、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温度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在各项工程开工七天以前,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审查批准,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2)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5、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的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驻地试验员(也可少量委托实验室)按不少于20%-3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检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室或驻地试验员可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6、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驻地试验员配合试验室按不少于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7、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应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相符合;2)旁站检查各种实际用于工程实体的集料的级配、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3)检查施工方法与操作工艺,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方法和工艺应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签认;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孔检查;6)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的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四、质量缺陷处理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合格工程质量相匹配对,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还在荫芽状态时,应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要求承包人进行质量缺陷处理。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5)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告业主并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2、质量缺陷责任的判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缺陷责任予以判定。判定时应全面审查与本项工程有关的施工资料、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进行实地的检查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的同时,还应明确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或结算方式。3、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由承包人先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第4章 工程进度监理一、进度计划的编制1、审查进度计划的原则 工程进度计划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清晰、明了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计不利因素留有余地。工程进度监理可通过计划、统计报表实施。2、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或由业主提出、经承包人接受的各年度应完成的各项工程量计划指标; 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4)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6)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实施进度及经济指标;3、进度计划的划分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或复杂工程项目(如:桥梁、特殊路段填筑等)还应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4、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须用网络图确定)。 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在各施工年度应完成的工程量及工作量; 4)各施工年度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设备数量;5)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即施工期组织设计)等。5、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年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各月进度应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转移顺序;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承包人应编制形象进度图表;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6、月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并以形象进度图表示; 2)完成本月及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3)完成各项工程的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额以及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说明。7、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项目的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即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工程量、工作量; 3)本项目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额及运转安排; 4)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5)对总体进度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8、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总体进度计划及年度进度计划必须用网络图表示,同时应填报计划报表以及采用横道图、斜道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月进度计划可采用计划报表以及横道图、进度曲线等形象进度图表示。二、进度计划的审批1、进度计划的提交1)在中标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书面提交以下文件:(1)一份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本年度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及其相应的计划报表;各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亦应提交;(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估算及流转计划;(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2)阶段性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提交以下文件:(1)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2)月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3)按分项(或分部)工程编制的形象进度计划。2、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4)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报业主。3、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和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3)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4)对动员、清场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适当的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2)动员阶段施工准备的可靠性:(1)所需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送日期已有保证;(2)主要骨干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3)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4)驻地建设、通道道路及供电、供水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1)各阶段或单位工程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应与承包人的设备和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2)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实际相适应;(3)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三、进度计划的检查1、每日进度计划检查记录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日报表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以作为对工程进行掌握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应主要记录以下事项:1)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原因或评述;6)当日的天气情况等。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1)旬统计报表和月统计报表。工程进度计划的检查应根据对统计报表的分析来实现。 2)监理日志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要点的记录于月末汇总报监理办一份。3)工程监理月报告单。驻地监理工程师每月向监理办主任报告进度;监理办主任亦应向业主按月报告进度。报告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路线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度情况;(4)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业主的资金储备、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支付及其它财务支出情况;(5)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3、进度控制图表各级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四、进度计划的调整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上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2、进度计划的调整1)本年度进度计划中所列的项目和工程量、工作量,在本年度内非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批准不许调整。凡因工程变更(设计)以及进度提前或延误,而发生的项目和数量增减只能反映在月进度计划和旬、月、年统计表之中。否则,将导致统计工作的混乱。2)下年度计划和下月份进度计划可以调整。驻地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3)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3、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人在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时,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承包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4、进度计划的延期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5、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完成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第5章工程费用监理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2)工程量清单数量应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以实际完成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实际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3)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中标之后的28天内,对所报单价的来源及其构成做详细的文字说明。4)工程量清单的变动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进行修改和补充;(1)变更工程数量,工程项目内容及单价不变。在清单该项盖以“量变”章并改正数量。(2)变更单价,原项目内容及数量不变。在清单该项盖以“价变”章并改正单价。(3)项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项目整个被取消)。在清单该项盖以“取消”章。(4)新增工程,即项目、单价、数量全部是增列的。在清单的所属章增列该项,登记单价、数量、合价并按“XXXX-X变X”进行清单项目编号,再盖以“增列”章。2、工程量清单的使用1)、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1)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2)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应按第(1)项办理。(3)工程数量自然增减的幅度,超出合同规定的幅度,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调整价格,并通过工程变更办理(见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2)、以项目为单位的清单栏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计量划分比例。3)暂估数量的清单栏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工程数量。4)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动用、全部动用或根本不动用该项费用。(2)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必须通过工程变更办理。5)、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栏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施工的具体情况使用。二、工程计量1、工程计量的规定1)计量范围(1)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出。2)主要计量依据(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2)合同图纸(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4)合同条款(5)技术规范(6)补充协议(7)费用索赔审批书3)计量原则(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严禁计量。(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计量。(3)必须按合同图纸给定的净值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2、工程计量的方式1)正常计量工程达到计量单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或其代表。2)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次数驻地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但应提前三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工程进行何种计量;3)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次数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次数,应要求其提前三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3、工程计量的程序1)计量通知或申请单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或由承包人填报计量申请。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4、工程计量的主要文件组成1)中间计量单2)承包人的开工申请单3)承包人的工序交验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4)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检验单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5)工程发生变更,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指令单6)中间交工证书三、工程支付的规定1、前期支付款1)动员预付款(1)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及提供的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之后,应向业主签发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2)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分期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在表中予以扣回。2)履约保证金(1)驻地监理工程师在签发标段开工通知书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检查承包人提供的合同价格10%的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函。承包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业主可没收此款。(2)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后,应向业主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证明。3)保险(1)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以及协议书有关条款规定的保险范围审验承包人的各项保险证明。(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从任何应付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证明中,扣除业主代承包人办理保险所支付的费用。监理工程师尚应熟悉招标文件有关保险的规定。2、中期支付1)工程款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中间计量单审查无误后签认,批准后再签发中期支付证书。2)暂定金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协议书中有关规定的实际需要,发出动用暂定金的指令,并在下列手续完备之后,向业主签发暂定金支付的申请 ,需具备的手续有:(1)监理工程师收到并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组织计划;(2)监理工程师收到批准承包人提交的对应其施工组织计划所需要的工、料、机配备费用开支的详细计划及计算说明;(3)监理工程师就暂定金的支付,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了一致;(4)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暂定金使用开支的报价、发票、帐单和凭证。3)计日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或可取,监理办批准的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变更工程或附加工程,同时应: (1)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从事该项工程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及工时的用工清单报表,一式两份,用A-28表每天报,每月用A-19表汇总申报并填入A-24表,批准后再汇入F-04表、F-02表(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加班); (2)要求承包人每天送交确切列明该项工程中所有材料清单,未征得监理工程师对质量认可的材料,不得使用,清单报表一式两份,用表同(1): (3)要求承包人提供该项工程所用机械、设备清单、发生故障和闲置的施工机械不得计入每天送交的清单报表内; (4)提供该项工程的费用清单,包括其付款凭证。 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上述资料后,必须根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的价格及其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向业主签发有关的支付证明。4)材料预付款(1)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业主签发材料预付款证明。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材料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的质量批准。(2)监理工程师签发材料预付款证明时应注意;a.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的金额不应超过合同剩余工作量;b.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材料数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c.预付款材料的品种应与工程计划进度相符合;d.承包人所提供的购置材料的发货票、价款、时间要真实;e.已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材料,所有权归业主。(3)材料用于已计量的永久性工程后,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将材料预付款予以扣回。5)工程变更(1)监理工程师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发变更工程支付证明,但必须以工程变更令及其变更清单为依据。(2)监理工程师收到中间计量单并审查无误后,应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变更清单,办理支付。6)保留金(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保留金的扣留应从第一次中期付款证书时起,每期扣留额是当期付款证书中已完工程款的10%,直至扣留总额达到合同规定的合同价的5%那期付款证书为止。(2)如果承包人在第一个中期支付证书前,提交了一份由业主认可银行颁发的银行保单,保值相当合同规定的总价百分比,监理工程师可不再替业主从中期付款证书中扣留保留金。(3)保留金的退还应分两次进行:a.监理工程师颁发全部工程的交接证书后,应向业主签发退还承包人保留金的50%的支付证明。如果颁发的交接证书仅是部分工程的交接证书,应按交接证书工程占整个工程的百分比退还。b.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应向业主签发退还承包人保留金的另外50%的支付证明。如果颁发的缺陷责任证书仅是部分工程的缺陷责任证书,监理工程师应扣留与完成剩余工作所需费用相当的保留金金额。(4)退回的保留金货币种类、比例与扣留的必须一致。7)索赔金额(1)总监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据书面索赔审批书,向业主签发索赔的支付证明。(2)索部金额支付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及索赔审批书所确定的执行。8)价格调整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专用条款规定的价格调整方式通过中期付款证书,办理因价格调整引起的费用支出。9)合同中途终止支付(1) 工程遇到战争、判乱、骚乱等特殊风险。监理工程师应帮助业主澄清下列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终止支付证书:a.合同终止之日前,承包人已完工程的费用全部,以及业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额与项目;b.承包人依照合同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及货物的费用;c.承包人雇佣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人员在合同终止时的合理遣返费;d.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费;e.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合理发生的费用,而该费用未包括在其它各项支付之内;f.承包人应偿还业主的有关设备、材料和工程的预付余额,以及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业主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其它款项。(2) 承包人违约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违约后,应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而使业主产生和随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进行估价。在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上述费用的证明。(3) 业主违约当监理工程师确认业主由于破产、停业清理、经济混乱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应澄清下述内容,同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合同中途终止的支付证书。a.本款(1)中的全部款项内容;b.由于合同终止给承包人带来的后果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款额。10)工程基本竣工支付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竣工财务报告后的28天内,完成对其报告中下列内容的审查、确认后向业主签发中期付款证书。(1)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2)业主还应支付的任何追加款项;(3)按照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估算总额。3、最终支付1)最终支付的准备工作(1)监理工程师必须处理完结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a.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向业主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b.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证书,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c.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证书,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或银行保函的证明。(2)监理工程师必须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为此监理工程师应:a.对所有支付的项目进行核实,防止漏项和重复,尤其注意那些由于承包人的责任引起费用增加的项目。b.对所有的工程数量与费用计算进行的复核。c.对所有有争议的项目与计算进行进一步的验核与取证,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最终的处理方法。(3)审核承包人的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单。遇到与监理工程师的计算出入较大,或有监理工程师不同意、不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证明。2)最终支付证书(1)最终支付证书及说明说明主要从以下三方面:a.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b.监理工程师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c.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项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2)最终结算清单(附件)对应本款(1)项中涉及的各种款项,由相应的一系列清单及表格所组成。(3)最终结算的证明资料(附件)对应本款(2)中涉及的各种清单及表格的款额,由相应的一系列图纸、计算资料、文件、发票等组成。四、工程支付程序1、中期支付证书1)中期支付申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要求业主支付的申请后,必须对承包人申请从以下方面进行确认:a.详细列明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b.申请中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一式四份;2)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支付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审定:(1)支付工程的质量检验均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且资料、手续齐全。(2)款项均满足相应合同文件的规定,且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3)所有款项均计算与汇总无误。(4)A-24表经驻地监理签发后,通知承包人填报“支付月报”各表。3)签发中期支付证书(1)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定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各表后,应向业主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副本抄送承包人。(2)除了特殊项外(如:计日工、暂定金、费用索赔等),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的支付数量应基本正确。(3)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任何一期中期付款证书,对已付工程发现的问题或已签定的付款证书的错误进行纠正。(4)当工程支付小于合同规定的限额(合同价的1.5%),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按月签发期中付款证书,可依次结转下月支付。2、最终支付证书1)最终财务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受理承包人在获得缺陷责任证书后56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最终财务报告,又称最终财务申请。2)、最终财务报告的审定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的最终财务报告的56天内,完成下述工作及审定:(1)最终财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审核修定承包人的系列结算清单。(3)审验相应的系列证明资料。(4)确认所有的计量和支付均没有遗漏、重复并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3)、签发最终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完成对承包人的最终报告及结算清单的审定后,应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第6章 合同管理一、工程变更1、变更设计原则1)设计文件是建设项目和施工组织及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2)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缩短工期等方面有显著效益以及设计与实际不符合时,可考虑变更设计。3)进行变更设计,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审表,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包括与原设计的经济比较),按照审批权限逐步报请审批。未经正式批准,不得变更设计施工。4)变更设计后的工程费用仍按施工监理管理办法办理。5)变更设计后的工程工期,属一般变更的,仍按原工期完成;属重大变更项目,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协商解决。2、变更设计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考虑变更设计:1)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可降低投资或节省良田。2)保持原设计标准、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工艺、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3)原设计虽然可行,但明显不够合理。4)由于水文、水利、地质、文物环保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5)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及工程事故。6)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促进技术进步。7)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或便于日后工程改造和扩建,但不增加投资或投资不多。二、工程延期1、规定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在确定下述条件满足后,受理工程延期:1)工程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成;2)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在28天内向监理工作师提交工程延期意向;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4)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2、延期类型1)额外的或附加工作。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4)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5)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3、临时延期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驻地监理工程师可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交的临时报告后,并上报总监代表处。先给予临时延期,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但最终延期不准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4、受理程序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驻地监理或代表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意向后,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应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资料与信息。2)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审查通过后,可由总监代表处派人员会同驻地监理等有关人员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对承包人的申请予以退回。3)延期评估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1)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需要。(2)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3)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4)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记录和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4)审查报告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1)正文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结论。(2)附件a.驻地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b.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5 确定延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