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检修前安全教育讲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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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检修前安全教育讲课内容- -日期:66 / 66检修前安全教育内容检修作业作为公司较易出现人身伤亡、着火、爆炸的环节;特别注意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的缺陷。一、 相关规章制度、禁令重温下进入厂区“十四个不准”中与检修有关内容: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检修期间坚决杜绝私拿火种、抽烟行为)2、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检维修期间,所有人不得饮酒)3、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4、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安全帽下箍带要戴好,工作服、工作裤、工作鞋穿戴完好;女生不准戴饰品、长发需盘在帽内)5、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电焊机要保证“一机一闸一保护”;所有气瓶必须有减震圈;乙炔瓶必须有防回火装置,且不准倒下或倾侧放置;登高使用大锤作业的,铁锤后应设置栓带铁丝圈,用铁丝固定防止掉落;)6、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非使用工具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拿别人的工具,检修工具要定置并记录好数目;)7、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公司内部检修作业票证要认真填写,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方可干活)8、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检修完毕的设备,要经过设备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启动)9、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严格按照登高作业票证进行分级、审核审批、不准代签,安全带未高挂低用,未正确系上不准作业;脚下脚手架、跳板两端固定死不准移动方可作业;)10、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如磨光机等必须有触电保安器,确保不发生人为触电事故)11、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动火作业得有相应焊工证等证件,脚手架搭设要求架子工,电气操作必须高低压电工,吊装作业必须相应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证;)动火作业六大禁令一、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公司动火至少一级票证,罐区与相连接管线按照特种动火;严格票证审核审批,所有人员不得代签名,动火分析点要有代表性(参照动火票证第一页安全注意事项,氧气含量为19.5%-23.5%)。二、 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特指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要求与系统相连接管线加装盲板,阀门不得代替)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进行轴流风机通风置换,易燃液体或固体清洗干净并排到安全地带,注意通风置换与清洗时,是否有设备内死角)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特别注意高处动火作业,注意动火点下方的易燃物也必须清除;地沟上方动火,地沟必须盖不燃材料,防止火星落入地沟内;高处动火时注意火星落地四溅,人员与时疏散)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同受限作业一样,作业前30分内进行分析,分析点要有代表性,特种设备内分析要上中下分别监测合格方可作业)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进入容器、设备八个必须: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取得批准。(不同作业形式,如受限空间内搭架子动火,需同时办理动火、受限、登高作业证)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与系统相连管线加盲板,不得用阀门替代)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照明采用36、24、12、6伏安全电压照明,潮湿环境12伏)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注意通风置换是否有死角)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作业前30分钟内进行容器上中下分析合格后作业,作业过程中每2h再进行一次分析)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进入容器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绳、安全帽、便携式有毒检测仪(检定合格的);滤毒罐或正压空呼等)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不得离岗,必要时对讲机配备)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根据容器内介质不同,配备相应药品或医药箱) 二、急救的一般原则和步骤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更多的人员受到伤害。同时对受伤人员要进行现场急救,叫救护车,转送伤员。 现场急救的步骤是:首先检查呼吸、心跳。如呼吸、心跳停止,应即刻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上风处);对于流血不止的伤员,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迅速止血;治疗休克;对骨折进行固定;包扎伤口。 常见的几种急救方法(1)人工呼吸与心脏挤压1)人工呼吸:当呼吸停止、心脏仍然跳动或刚停止跳动时,人工的方法使空气进出肺部,供给人体组织所需要的氧气,称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即让伤员仰卧,一手掐住伤员的鼻孔(避免漏气),并将手掌外缘压住额部,另一只手将伤员下颚托起。救护者深呼吸后,紧贴伤员的口,用力将气吹入。另一种是口对鼻吹气法。如果伤员口腔紧闭不能撬开时,可用口对鼻吹气法。用一手闭住伤员的口,以口对鼻吹气。2)心脏挤压:心脏骤停时依靠外力有节律地挤压心脏,来代替心脏的自然收缩,可暂时维持心脏排送血液功能的方法,称为胸外心脏挤压。具体做法是:让伤员仰卧在木板或地上,头部放平,救护者跪在伤员身旁,用一手掌根部放在伤员胸骨体的中、下13交界处;另一手重叠于前一手的手背上,两肘伸直;借自身体重和臂、肩部肌肉的力量,急促向下压迫胸骨,使其下陷34厘米,然后放松,依靠胸廓的弹性,使胸骨复位。此时心脏舒X,大静脉的血液就回流到心脏。如此反复进行,每分钟6080次。在挤压的同时,要随时观察伤员的情况。如能摸到脉搏,瞳孔缩小,面有红润,说明心脏挤压已有效,即可停止。(2)止血常用止血方法与适用部位:常用的止血方法主要是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压迫止血法:当一个人负伤流血以后,只要立刻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紧靠近心脏一端的动脉跳动处,并把血管压紧在骨头上,就能很快起到临时止血的效果。、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用止血带(一般为橡皮管、纱布、毛巾、布带等)绕肢体绑扎打结固定,或在结内穿一根短木棍,转动此棍,绞紧止血带,直到不流血为止。、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于小血管和毛细血管的止血。若伤肢有骨折,还要另加夹板固定。、加垫屈肢止血法:多用于小臂和小腿的止血,它利用肘关节或膝关节的弯曲功能,压迫血管达到止血目的。在肘窝或窝内放入棉垫或布垫,然后使关节弯曲到最大限度,再用绷带把前臂与上臂固定。(3)包扎包扎是为了保护伤口,减少感染,固定敷料、夹板与压迫止血。包扎所用的材料可用绷带、三角巾,或用衣服、床单、毛巾等代替。(4)眼部伤害的处理、角结膜异物:就是我们常说的“眼睛里面进了东西”,这些异物多为金属屑末、灰渣等。当异物在表面时,可用清洁手帕将其揩去;如有困难,则应立即就医。切不可用手去揉眼睛,以免异物进入深部,造成更大的伤害。、眼挫伤:眼部因金属块、石块等钝器打击可造成眼部挫伤。眼部挫伤后应立即就医。、眼部灼伤:强酸、强碱、高热的蒸汽或液体等冲溅到眼部,可引起眼部灼热。眼部发生灼伤后,首先采取简易的冲洗方法,即用手将患眼撑开,把面部浸入清水中,将头轻轻摇动,洗去化学物质。冲洗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而后将伤员送往医院继续治疗。对化学烧伤的现场急救有以下一些方法:a迅速清除残余在创面上的化学物质,以减少创面继续损伤。c如果误服危险性化学物品,急救的处理将取决于物质的性质。b恰当地采用中和治疗。酸烧伤可用2苏打水或3食盐水或肥皂水冲洗中和;碱烧伤可用3硼酸水或2醋酸溶液冲洗中和。三、票证办理各中心、部室员工重新对八大作业票证办理与作业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学习。(参照GB30871-2014)动火安全注意事项1、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装置以外的禁火区内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以下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a)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与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b)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c)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与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与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4、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5、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与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8、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X围内与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不应在烈日下曝晒。10、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1、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12、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c)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与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与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e)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13、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具体要求如下:a)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b)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 mX围内进行环境分析;c)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应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d)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14、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为:a)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b)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15、特殊动火作业由总工程师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安全环保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生产工序负责人审批;作业证保存期限最少为一年;16、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24h;动火作业超过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注意事项1、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或场所,如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与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的作业。2、作业要求:a )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与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b) 与受限空间连通的可能危与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c) 受限空间内用电设备的电源有效切断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加挂警示牌;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d) 氧含量一般为19.5%23.5%,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e)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 的规定;f)当被测气体的爆炸下线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的爆炸下线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分数);3、 应保持受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a)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b)必要时,应采用风机强制通风或管道送风,管道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应对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进行严格监测,监测要求如下:a)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b)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c)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d)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e)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f)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g)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5、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a)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与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与防爆工具;c)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腐蚀护品;d)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e)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6、照明与用电安全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b)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7、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8、还应满足的其他要求如下:a)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b)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c)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d)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应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在有毒、缺氧环境下不应摘下防护面具;不应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e)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9、作业负责人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与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与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落实内外联络与呼叫方法;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10、监护人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与时警觉并作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11、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X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12小时;作业证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登高安全作业注意事项1、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 m与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2、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3、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与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作业证,并制定对应的安全措施。4、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严格按照GB30871-2014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5、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与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6、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应坚守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制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生产工序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8、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与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9、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证上签字。10、一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生产工序负责审批;11、二级、三级高处作业与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生产工序审核后,报生产运行管理部设备组审批;a)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b)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c)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罐等化工容器、设备与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d)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e)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与设备高处作业;12、特级高处作业与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审核后,报生产副总或总工审批。a )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GB/T4200规定的II级或II级以上的高温作业;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d)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e)作业场地有冰、雪、水、油等易滑物;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g)作业活动X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不符安全要求;h)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平面,即任何一边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态;i)GB3869规定III级或III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k)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13、登高点工序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生产运行管理部设备组留存,保存期一年;14、作业证有效期1天,对于作业周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与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刻重新办理作业证。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2、盲板要求:(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X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符合/T450要求。(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3、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3)生产工序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并对每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工序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作业时,作业点压力应降为常压,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尽可能降低,作业人员应按GB/T11651的要求选用防护用具。(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11)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与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12)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与盲板编号,由生产工序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13)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14)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相关工序、生产运行管理部专人共同确认。4、职责要求:(1)生产工序(职能处室)负责人:A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与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B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C 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2)监护人:A 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与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B 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他工作;C 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D 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3)作业单位负责人:A了解作业内容与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B 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4)作业人:A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B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5、一块盲板实行一X作业证管理;作业证由生产运行管理部审批;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变更盲板位置和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作业证一式三份,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工序各一份,生产运行管理部负责存档,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1年。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1、临时用电作业: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3、各类移动电源与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4、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5、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6、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7、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有关规X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规X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a) 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与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 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与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d)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e)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f)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g)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h) 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X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8、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与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9、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与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10、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X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11、安全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X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12、作业内容变更,作业X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与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13、临时用电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作业单位持有,第二联配送电执行人持有,第三联生产运行管理部电气组留存。作业证至少保存一年。14、作业证由作业单位办理,生产运行管理部电气组审批。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不同分为: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的;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的;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的。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与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4、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5、大雪、暴雨、大雾与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6、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7、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8、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9、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10、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11、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 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b)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c)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d) 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e) 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 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11、 以下情况不应起吊:1)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2) 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3)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 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12、 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与时报告险情;b) 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与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c)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d) 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e)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13、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14、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和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15、吊装质量大于10T重物应办理作业证;对应编制吊装方案的作业,应将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共三联,第一联吊装指挥持有,第二联项目生产工序持有,第三联生产运行管理部设备组留存;作业证由作业单位办理,生产运行管理部设备组审批。作业证应保存一年。16、作业前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吊装质量小于10 t的吊装作业除外),动土安全作业注意事项1、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2、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与时处理。3、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4、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5、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与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6、动土作业应设专人监护。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0.8 m处,高度不应超过1.5 m,挖出的泥土不应堵塞下水道和窨井;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d) 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与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7、作业人员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深度大于2m时应设置人员上下的梯子等,保证人员快速进出设施;二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8、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应按规定着装佩戴合适个体防护用品。9、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10、施工结束后应与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11、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X围或转移作业地点;1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X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作业证。13、动土作业证办理部门为动土所在单位,审批部门为生产运行管理部;本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第二联动土所在单位持有;第三联工程部留存。作业证至少保存一年。断 路 安 全 注 意 事 项1、断路作业: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3、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4、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小时,夜间不超过1小时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与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5、在夜间或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A)采用安全电压;B)设置高度应离地面1.5米不低于1.0米;C)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D)应能发出至少自150米以外清晰可见的连接、闪烁或旋转的红灯。6、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现场,撤除作业区,路口设置的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申请断路单位应检查核实,并报告有关部门恢复交通。7、作业证由断路所在单位负责办理;生产运行管理部负责审批。作业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作业单位持有,第二联断路所在单位持有,第三联工程部留存。作业证至少保留一年。四、相关工艺设备安全标准、危险化学品性质各中心、部室员工重新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第二部分:工艺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条件标准;第三部分:常见有毒有害物质理化性质、危害与预防。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身体防护措施接触后表现健康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与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与皮肤损害。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号盐酸hydrochloric acidHClCAS号:7647-01-0危险性标志危险特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27.32(38%)沸点():48(38%)危险性类别腐 蚀!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公司应急救援调度:0353-7033352浓度MAC(mg/m3): 7.5当地应急救援单位与县消防队:119县人民医院:120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号硫酸Sulfuric acidH2SO4CAS号:7664-93-9危险特性遇水爆溅;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氰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遇有强腐蚀性;有毒或其蒸气有毒;有吸湿性;有强氧化性 。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10.5沸点():337相对密度(水1):1.83饱和蒸气压(kPa):0.13(145.8)危险性类别腐蚀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上;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就医 。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接触后表现对皮肤 、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 。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 、全眼炎以至失明 。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 、慢性支气管炎 、肺气肿和肺硬化 。身体防护措施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泵转移到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浓度MAC(mg/m3):未制定相关标准公司应急救援调度:0353-7033352当地应急救援单位与县消防队:119县人民医院:120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码氢氧化钠NaOH CAS号: 1310-73-2氢氧化钠Sodium hydroxideNaOHCAS:1310-73-2身体防护措施 接触后表现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后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所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上。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人工呼吸。就医。食入: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危险性标志当地应急救援单位与县消防队:119县人民医院:120 浓度MAC(mg/m3):2危险特性遇酸发生剧烈反应;触与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而造成灼伤;有强腐蚀性;水解后产生腐蚀性产物。泄漏处理与防火防爆措施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酸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公司应急救援调度:0353-7033352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318.4沸点():1390相对密度(水1):2.12饱和蒸气压(kPa):0.13(739)危险性类别腐 蚀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码氢气hydrogenH2CAS号:133-74-0危险性类别易燃身体防护措施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259.2 沸点:-252.8相对密度(水=1):0.07(-252)相对密度(空气=1):0.07爆炸极限:4.1%74.1%饱和蒸气压(kPa):506.62(4.7)危险特性本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氢气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现场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接触后表现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泄漏处理与防火防爆措施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浓度MAC(mg/m3):未制定标准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寿阳县应急救援大队当地应急救援单位消防:119医院:120 调度:0353-7033352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码一氧化碳Carbon monoxideCOCC码:372 CAS号: 630-08-0危险性类别易燃易爆有毒身体防护措施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205.1 沸点:-191.4气体相对密度:0.79爆炸极限:12.5%74.2%自燃点610危险特性有毒:吸入可因人体缺氧而致死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现场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高压氧治疗。接触后表现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等症状;中度中毒者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X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泄漏处理与防火防爆措施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尽量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或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之。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寿阳县应急救援大队浓度PC-STEL(mg/m3):30当地应急救援单位消防:119医院:120 调度:0353-7033352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码氧、氧气OxygenO2CAS码:7782-44-7危险性类别助燃身体防护措施危险性理化数据熔点():-218.8沸点():-183.1相对密度(水1):1.14/-183相对空气密度(空气1):1.43危险特性本品是助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元素之一,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乙炔、甲烷等)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接触后表现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胸骨后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吸入的氧浓度在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泄漏处理与防火防爆措施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相应的工作服。切断火源。避免与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触。切断气源,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寿阳县应急救援大队浓度MAC(mg/m3):未制定标准当地应急救援单位消防:119医院:120 调度:0353-7033352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码 甲醇 Methyl alcoholCH3OHCAS码:67-56-1危险性类别易燃有毒身体防护措施危险性理化数据外观与形状: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熔点():-97.8沸点():64.8相对密度(水1):0.79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现场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接触后表现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与呼吸道刺激症状;经过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眩晕、意识朦胧,甚至昏迷。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征,视力减退,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泄漏处理与防火防爆措施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电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灭火方法与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沙土扑救。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寿阳县应急救援大队浓度PC-STEL(mg/m3):50当地应急救援单位消防:119医院:120 调度:0353-7033352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危险性标志品名、英文名与分子式、CC码与CAS码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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