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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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7年度华安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闽政201550号)和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进一步落实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责任,督促危废单位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风险,现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工作成效应用,运用督查考核等手段,持续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二)强化监管责任。污染控制股、环境监察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加强辖区范围内产废企业及经营单位的指导、监管和考核工作,形成合力,防范环境风险。(三)建立考核机制。定于7-8月组织县污染控制股、县环境监察支队等单位,对辖区内危废经营单位、产废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四)突出考核重点。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和环境风险状况,重点考核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国省控重点和其他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核实相关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和利用处置情况。二、考核内容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结合福建省环保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见附2)。同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三、考核要求经营单位、重点产废企业及其他产废单位:全部考核;四、时间安排我局制定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于7-8月组织县污染控制股、县环境监察大队等单位根据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所属辖区内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督查考核,进行自评打分,总结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并于每年9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局固管中心,于10月5日前将本年度考核结果在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五、结果应用(一)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省、市将对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按照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内容进行考核,并对我县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对于本年度县级自评结果高于省、市级考核结果15%、被省、市级考核评级为C,或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70%的县,将被全省、全市通报。(二)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环境执法和风险防范,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中,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县污染控制股对于考核结果为基本达标或不达标的经营单位,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变更、跨地转移等事项时,将从严审核。附件:1. 华安县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清单2. 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附件1华安县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清单序号公司名称类型备注1福建科能工贸有限公司经营单位2福建红梅家具有限公司产废企业3福建华森家具有限公司产废企业4福建省漳州建华陶瓷有限公司产废企业5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华安分公司产废企业6漳州市陆海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产废企业7福建省漳州瑞成陶瓷有限公司产废企业8漳州市午阳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产废企业9新长诚产废企业10福建省鑫德洲陶瓷有限公司产废企业11福建省漳州益源陶瓷有限公司产废企业12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产废企业13漳钢(漳州)工贸有限公司产废企业14华安正兴车轮有限公司产废企业15漳州市新欣木业有公司产废企业11 / 11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附件2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序号单位名称检查时间单位类型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备注检查人(经营单位或产废单位)(主要产品产量,简单工艺描述)(危险废物种类和大致产生量)附件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一、考核机制建立情况;二、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三、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四、处置能力保障情况;五、工作总结报送情况;六、违法企业惩罚情况;七、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八、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九、环境风险防范情况;考评方法详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考评项目考评内容分值达标标准评分细则检查方法部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情况3建立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1分,否则不得分。查阅文件明确实施考核工作的责任单位和岗位职责得1分,否则不得分。突出考核重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作组织实施情况10考核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经营单位全面考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资料(方案、考核企业清单、工作小结、总结)对辖区内重点产废企业考核达50 家(若辖区内重点企业不足50家,则全部考核)得1分,否则不得分。对辖区内其他产废企业考核达10家得1分,否则不得分。平潭综合实验区所有经营、产废企业均进行考核得3分,否则按比例得分。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要求打分,并全部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得2分,否则不得分。(*)重点产废企业和其他产废企业检查总家数大于65家的,每增加1家加0.1分,最多不超过2分。制定行业管理指南或专项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省环保厅制定的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行动计划或管理指南得1分,否则不得分。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考核结果排名通报。督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清单并及时处理,有部署、有督办、有结果,并按期解决得3分,否则不得分。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省环保厅公布的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和经营单位全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得1分,否则按比例得分。若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得全省平均分。监管能力建设情况7对相关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等部门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各种固体废物管理业务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人员编制数量之和的30%得2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资料和查阅信息系统对相关企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接受各种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上述单位总数20%得2分,否则不得分。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应用。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按时报送所有危险废物产生源、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的得2分;使用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监管的得0.5分;按时报送年度信息系统使用情况报告的得0.5分;共计3分。完成所有产废企业及经营单位的申报,并动态更新;每发现1家企业(单位)未注册或者未及时动态更新申报数据的扣0.1分,最多扣3分。处置能力保障情况6保障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及进度安排,按期淘汰老旧设备设施,推进落实2017年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工程包建设,促进长期贮存的危险废物得到环境无害化处置。按时完成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若无工程包项目得全省平均分。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处置长期贮存危废年末超期贮存危废量与上年度年末相比,按变化比计分X,即:X=(上年度末超期贮存量本年末超期贮存量)上年度末超期贮存量。X为正数得分,最多不超过1分;负数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2分。防范环境风险有制订包含有危险废物内容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涉及危废管理演练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全年无发生涉及危废环境风险事故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计2分。规范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文件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现一份不按照规定核发扣1分,最多扣6分。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工作总结报送情况2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每年10月30日前报送本年度规范化考核情况总结和下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得2分,否则不得分。查阅相关资料违法企业惩罚情况2惩治违法企业。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得1分;对连续两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得1分(若无多次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此项得1分);共计2分。查阅相关资料(*)办结涉及危险废物行政处罚案件的,每办结一件加0.1分(最多加2分)。抽查合格率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70按照环境保护部2016年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700.5(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抽查说明:1.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废单位抽查总数量。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3.考核评定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评内容确有亮点的,可报省固管中心备案后予以适当加分,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分值。4.各设区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对辖区内环境保护部门的考核工作可结合本市实际,参考本表执行,具体指标可适当调整。5.表中带(*)的项目无具体分值,为加分项或扣分项。附件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督查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自评打分情况,包括督查考核范围和内容、部门和岗位职责分工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等;二、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推进情况,包括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和处置能力保障情况;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和违法企业惩罚情况等;四、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五、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六、附件: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附2),不达标和基本达标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议予以联合惩戒的有关人员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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