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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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2春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1.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占有的移转需要具备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和占有物的交付两个要件。( )参考答案:2. 简述历史上主要的四种秩序观并简要评述。简述历史上主要的四种秩序观并简要评述。秩序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之一。由于时代和阶级背景的差异,不同的人对秩序有着不同的界说。以历史阶段为线索,大致可归纳出以下四种秩序观。 第一,等级结构秩序观。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认为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具备发展其美德的能力,正如人有不同的体质,所以人天生就应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个等级结构的标准是因才定分、各得其所、和谐一致,各等级之间不得互相僭越。托马斯?阿奎那把封建等级制度看成是不可侵犯的秩序,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以上帝为最高主宰的严格的不可逾越的等级结构;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具有最高的统治权;直接管理社会的世俗君主政府则必须服从教会的命令;而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受到理性、神法和政治权威三种秩序的支配;任何人都不得破坏这种秩序,否则便是违背上帝的旨意,要受到上帝的惩罚。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宣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等级结构秩序观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贵族的特权地位,控制社会流动(上层向下层流动或下层向上层流动),或把社会流动限定在统治阶级利益允许的范围内,其核心内容是维护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统治,从而最大地实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第二,自由、平等的秩序观。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的思想家和活动家所追求和强调的是一种使自由而平等的竞争和人道主义生活成为可能的秩序。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家罗伯斯庇尔曾对这种秩序做了如下的描述:“我们希望有这样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下,一切卑鄙的私欲被抑制下去,而一切良好的和高尚的热情会受到法律的鼓励;在这种秩序下,功名心就是要获得荣誉和为祖国服务;在这种秩序下,差别只从平等本身产出;在这种秩序下,公民服从公职人员,公职人员服从人民,而人民服从正义;在这种秩序下,祖国保证每一个人的幸福,而每一个人自豪地为祖国的繁荣和光荣而高兴;在这种秩序下,一切人都因经常充满共和感情和希望得到伟大人民的尊重而成为高尚的人;在这种秩序下,艺术成了使他们高尚的自由的装饰品,商业成了社会财富的源泉,而不仅仅是几个家族的惊人富裕。” 自由平等的秩序观是从个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对社会基本秩序提出要求并加以设计的,它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的资产阶级保护自由平等的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消除封建专制势力的愿望,对于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社会本位秩序观。法国公法学家狄骥认为,社会全体成员由于需要相同和劳动分工而产生的相互依存关系即社会连带关系乃是社会的基本秩序。而基于社会连带关系的性质所生出的社会最高准则即客观法,乃是维系社会连带关系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它高于并先于国家和政府而存在,对社会中所有成员普遍适用。庞德认为秩序的标志就是在人的“合作本能”与“利己本能”之间建立并保持均衡的状态。而要维持这种秩序则必须以“社会化的法律”取代过分强调个人权利、自由的法律。 “社会本位”的秩序强调“社会统合”、“社会连带”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并把它们作为资本主义社会应有秩序的内容。资产阶级试图通过此种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来调整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减少人们之间的相互摩擦和无谓的牺牲,以使社会成员在最少阻碍和浪费的情况下享用各种资源,从而保障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 第四,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主要有以下几点主要内容。 首先,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其次,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再次,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 等级结构秩序观是与古代社会的生活条件相适应的,在现代文明中它已经完全过时。自由、平等秩序观和社会本位秩序观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其中分别包含着一定的合理因素。然而,它们都是以历史唯心主义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理论,没有深刻指示秩序本质。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通过以上论述揭示出了秩序的深刻本质。 3. 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委托必有代理 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权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B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础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故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4. 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 )。 A国籍 B住所 C行为地 D法院地下列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有()。A国籍B住所C行为地D法院地AB5. 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之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AD本题考查欺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时效的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欺诈的具体构成条件判断,甲并不明知牛有病,仍然属于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甲对陷入错误认识虽有过错,但是不影响欺诈的成立,所以A正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约定,所以D正确。6. 对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由侵权行为人举证的侵权案件包括哪些?( ) A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对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要由侵权行为人举证的侵权案件包括哪些?()A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B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C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D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ABC本题是对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情形的考查。我国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一般是对过错和因果关系证明责任的倒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的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1)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4)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6)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7)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8)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A、B、C三项都是法律规定的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的情形。至于D项,所谓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对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为法律上的特别规定而能免责,按照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理论,因果关系属于侵权行为成立的要件,并非免责事由的情形,因此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纠纷中的因果关系仍需要原告即受害人举证,不是由侵害人举证。关于产品质量侵权的举证责任问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 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该产品的生产、销售者对受害人承担的一种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民事责任。本条第1款的规定,表明了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三个构成条件:(1) 产品存在缺陷;(2) 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他人财产) 损害;(3) 缺陷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具备这三个条件,生产者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些属于构成侵权行为的要件,仍然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由受害者主张并证明。该条第2款规定了生产者的免责条件。只要具备了其中一个条件,生产者就可以免责,但是,是否具备免责条件,要由生产者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明,不能有效证明具备免责条件的,则不能免除生产者的赔偿责任。这不仅是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也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立法旨意。这里法律并没有规定产品质量责任人对产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因此D项不能人选。 7. 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陈述中,正确的是:()A甲将标的物提存,三周后,债权人乙前来领取提存物,提存机关拒绝给予,理由是,据该提存机关了解,乙欠甲5000元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乙既未向甲归还,也未向甲提供担保B甲向乙交付5万斤荔枝,但乙下落不明,甲将5万斤荔枝变卖得20万元,甲即将 20万元交给有关部门提存C甲于1996年3月1日将标的物提存,至 1999年3月5日,该提存机关决定在扣除相应的提存费用后,将标的物上缴国家D在上项B项条件下,如乙被法院宣告失踪甲应当及时通知乙的财产代管人BD本题考查的是提存。合同法第10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102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第104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依以上法条即可得出答案。A项之错在于提存部门应当根据债务人的要求拒绝其领取提存物。8. 甲、乙二人从境外走私入境假币15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甲、乙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甲、乙的行为构成( )A.走私假币罪B.运输假币罪C.故意伤害罪D.妨害公务罪参考答案:AC9. 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 )。 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B必须经正式宣布C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D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ABCD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款,缔约国行使克减权受如下限制:(1) 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2) 必须经正式宣布;(3) 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4) 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5) 该公约规定的下列权利不得克减:生命权,免于酷刑、残忍和不人道待遇的自由,免于奴役和强迫劳动的自由,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的自由,禁止刑法的溯及效力,法律前的人格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6) 克减的条款及其理由应立即经由联合国秘书长转告该公约其他缔约国。10. 营业税税率都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 )。 A3% B5% C8% D5%20%营业税税率都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是()。A3%B5%C8%D5%20%B11. 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实际上是主管机关依法撤销对企业法人的经营许可。法人一旦受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然引起法人的强制解散,吊销法人的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如何?其取消的究竟是企业的营业资格还是连同其法人资格一并取消?实际上吊销营业执照的目的在于停止法人的营业,不允许其继续新的营业活动,而不是禁止企业进行清算活动,而要进行清算,法人资格就是必要的主体条件。所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就是取消法人的营业资格,而不应同时将其法人资格一并取消,法人资格的取消必须以法人清算完结并办理注销登记为条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10条明文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终止。”可见实务中对这一问题存在误解,应该予以纠正,明确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对营业资格的取消,其法人资格必须到法人被注销登记后才消失。 12. 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简述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概念以及形式。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是指因生父母结婚或司法宣告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资格的制度。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1)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二是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2)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准正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13. 下列对结合犯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将结合犯的行为分别来看,它符合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 B结合犯中数下列对结合犯的表述正确的有()。A将结合犯的行为分别来看,它符合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要件B结合犯中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必须同时发生C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在一起,另成立一个新罪,需要法律的明文规定D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结合犯ABCD选项A、B、C属于结合犯的特征,选项D也是正确的。14. 23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人民检察23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人民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A上一级公安机关研究同意B县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C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D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D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范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走私犯罪不属于该条列举的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而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如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15. 甲公司为了解决资金不足,以与虚构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方法,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200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置造酒设备和原料,后因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红酒被查处,导致银行贷款不能归还。甲公司获取贷款的行为属于( )A.贷款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集资诈骗罪D.民事欺诈,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16. 涉外民事诉讼不同于国内民事诉讼的特点有( )。 A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 B涉外民事诉讼比国内诉讼复涉外民事诉讼不同于国内民事诉讼的特点有()。A涉外民事诉讼涉及国家主权B涉外民事诉讼比国内诉讼复杂C涉外民事诉讼涉及法律适用问题D涉外民事诉讼有时需要外国法院协助ACD17. 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众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该条所规定的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属于何种行政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B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C应申请的行为D依职权的行为A羁束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法律规范已经规定得非常具体,行政主体在处理行政事项作出裁断时,只能因循规定,而毫无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5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决定该发某公民哪种居民身份证时,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所以,发放居民身份证的行政行为属于羁束行政行为。18.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A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以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属于非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防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19. 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 )元时,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 A1000 B对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元时,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用填开完税证或缴款书的办法纳税。A1000B500C200D100B20. 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附带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包括以下几类:(1) 刑事被告人以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3) 已经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 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21. 据中国的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火车)、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均是基本险。( )据中国的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火车)、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均是基本险。()错误据中国的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只有两种基本险,即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火车)、陆上蘑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均是附加险。22. 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 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杳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逃离居住地藏匿B根据刑法第88条,A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审判行为的。C选项属于被害人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立案受案而未立案受案的。D选项属于在司法机关立案受案后有逃避侦察行为的。23. 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 )。 A克格尔 B弗朗西斯卡基斯 C德诺瓦 D努斯鲍姆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A克格尔B弗朗西斯卡基斯C德诺瓦D努斯鲍姆B24. 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 )。 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 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 C专利技术、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C专利技术、专有技术D发明、实用新型、商标、专有技术B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另一类是无工业产权的专有技术。25.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参考答案:B26. 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行政法规与行政法(中南财大2006年研)正确答案:(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rn (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n (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1)行政法规是指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调整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两方面的社会关系,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它调整范围广,数量多,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2)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27. 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甲在公共汽车上因抢座位与乙发生争执,被乙打伤,甲告到大梁区公安局。BD$B$ABCD本小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对报案的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1款的规定,报案人不需要写出详细的报案材料,而且可以口头报案。故本题A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2款规定:“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故本题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故本题C项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故本题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28. 在中国,下列哪一个描述不符合人们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一般看法?A、有时候喝酒后开车在所难免B、规在中国,下列哪一个描述不符合人们对酒后驾车行为的一般看法?A、有时候喝酒后开车在所难免B、规则是要遵守的,但人情也不可以不顾及C、规则就是规则,社会习惯不得超越于规则之上D、认为有时候酒后驾车只要自己小心问题就不大参考答案:C29. 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北大2004年研)正确答案:这句话是不准确的具体分析如下:rn (1)两部法律对于受案范围的原则性规定不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以上条文是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原则性规定该原则性规定并没有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以起诉或复议。 rn (2)两部法律都为扩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留下了空间。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这两条规定对于扩展行政诉讼或复议的受案范围留下了空间而不是限于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项。rn (3)具体的立法内容上已经突破了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界限。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受侵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也并未将可诉行政行为侵害的权益局限于财产权和人身权。rn 总之认为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这句话是不准确的,具体分析如下:(1)两部法律对于受案范围的原则性规定不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以上条文是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原则性规定,该原则性规定并没有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以起诉或复议。(2)两部法律都为扩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留下了空间。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11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这两条规定,对于扩展行政诉讼或复议的受案范围留下了空间,而不是限于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项。(3)具体的立法内容上已经突破了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界限。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受侵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也并未将可诉行政行为侵害的权益局限于财产权和人身权。总之,认为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法是不正确的。30. 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正确答案: D31.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盗窃罪?( )A.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窃取财物的B.窃取信用卡后使用的C.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本单位财物的D.盗窃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的参考答案:ABD32.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具体包括( )。 A义务人必须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具体包括()。A义务人必须依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便满足权利人的利益B义务人必须履行其义务C义务人只承担法定的或约定的范围内的义务,而不承担超出这些范围以外的义务D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ABCD33. 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正确答案:A34. 不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是( )。 A受送达人是军人的 B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 C受送达人是不应由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送达的情形是()。A受送达人是军人的B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C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D受送达人是公安人员的D35.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权( )。A决定和执行拘留B决定和执行逮捕C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D决定提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有权( )。A决定和执行拘留B决定和执行逮捕C通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D决定提起公诉正确答案:AC36. 关于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民法体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劳动法不调整这两类关系B.民法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而劳动法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劳动使用者C.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则以特殊保护为原则D.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与劳动法调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E.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参考答案:BDE37. 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 ) A新颖性 B实用性 C独创性 D美感性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A新颖性B实用性C独创性D美感性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外观设计授予专利的条件 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该条的规定是对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新颖性的要求,由于外观设计仅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富有美感的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故无法要求其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因此,该条的规定既是对新颖性的要求,也是对独创性的要求,只是外观设计的独创性要求实际上已包含在新颖性之中,因此,外观设计专利首先必须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条件,A、C项是正确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即实用性,因此,B、D项也正确。 38. 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共同构成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两者性质不尽相同。 (1)关于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因为现金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因此合伙人以现金出资的,应该归合伙人共有;以实物出资的,如果合伙人约定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则实物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约定以实物的他物权出资,则出资实物本身并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以技术专有权出资,则该项技术为合伙人共有(准共有);如果是以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则此技术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项使用权也成为合伙人准共有的对象;以信用、不作为出资的,出资人和合伙人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关于合伙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因为该类财产是合伙人共同经营行为的结果,在分割以前,全体合伙人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每个合伙人在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合伙财产以前,无权单方面要求分割或者转让其财产,因此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具有合伙人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 39. 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 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B为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B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C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利益的D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40. 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立下遗嘱:儿子由其父母抚养,遗产也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汤某的父母尽心尽责地抚养孩子,但因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有时力不从心,因此我想把孩子领回由我抚养。我能将孩子领回吗?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并阐明理由。陈女士可以将孩子领回。 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遗嘱给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 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 41.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 )。 A200海里 B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 C2500米等深线 D350海里大陆架的外部界限为()。A200海里B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C2500米等深线D350海里ABD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大陆架的外部界限确定了新的标准。这可归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全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的距离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果全部自然延伸到大陆边的距离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连接2500米等深线100海里。42. 自然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自然犯罪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 )正确答案:4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汁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汁算的折旧,准予扣除B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的当月起计算折旧C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D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牛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的当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正确答案:BD(1)选项BC: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2)选项D:企业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44. 某人将其财产分别向A、B两公司投保4万元、6万元,如损失5万元,依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分摊,两公司应分别赔付( )某人将其财产分别向A、B两公司投保4万元、6万元,如损失5万元,依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分摊,两公司应分别赔付()。A2万元、3万元B20/9万元、25/9万元C4万元、1万元D3万元、2万元A45. 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商号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商号权是商号使用人将其商号依法登记而取得的专用权。商号作为生产经营厂商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的原因是:(1)采取分别立法、分别注册、分别管理的方式。商标主要受商标法的调整,商号主要规定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两者是并行的制度,对商标的保护不涉及商号,对商号的保护也不涉及商标。(2)商标和商号法律保护的不平等,商标法是法律,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是行政法规。而且商号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目前所发生的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将其他企业的商标作为商号使用。二是将其他企业商号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就第一种形式的冲突,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有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对第二种严重侵犯企业商号权的保护,法律规定仍是空白。所以应明确商号权的性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保护体制。建立驰名商号评定制度,进行完全保护,禁止将登记在先的驰名商号注册为商标。在商号立法中,要明确将他人在先的商标作为商号登记的禁止要件,区分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分别给予完全保护和一般保护。对于驰名商标,应赋予完全保护,对一般商标给予一般保护,从而可以减少费用,节省资源,提高效率。46. 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错误47.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 )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正确48. 在国际上,开创国际法庭审理战争犯罪的先例的法庭是( )。 A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B卢旺达国际法庭 C远东在国际上,开创国际法庭审理战争犯罪的先例的法庭是()。A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B卢旺达国际法庭C远东国际军事法庭D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AC在国际法上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方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从国际法意义上讲,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开创了追究战争罪犯个人刑事责任的先例。49.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 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BC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仅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因此债权人乙不能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就撤销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因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以年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期间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因此,答案C是正确的。 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由于第三人丙对于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是知情的,因此第三人有过错,应当适当对行使撤销权的费用予以分担。 5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工资5000元 B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某大学教授在 2007年6月份的下列哪些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A工资5000元B在外兼课取得报酬6000元C出版教材一部,获稿酬1.2万元D被评为优秀教师,获奖金5000元ABC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ABC三项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第4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因此D不正确。51. 关于法系,以下认识错误的是:( ) 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关于法系,以下认识错误的是:()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法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D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按照不同的标准,世界各国法律制度可以划归为不同的法系,如本题B、C选项的划分。D项的划分,是要受到时代限制的,当代中国和日本的法律制度较之以前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继续将其划入远东法系已不合适。52. 引渡与庇护引渡与庇护正确答案:53. 甲为供自己吸食,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走私毒品甲为供自己吸食,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毒品罪B走私毒品罪C运输毒品罪D一般违法B走私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走私毒品是进出国(边)境,而运输毒品仅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如果将毒品从境外携带入境内应以走私毒品罪论处。所以本题中甲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构成走私毒品罪。54. 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_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参考答案夫妻共有财产55. 甲恳求国有公司财务主管乙,从单位挪用10万元供他炒股,并将一块名表送给乙。乙做假账将10万元交与甲,甲表示尽快归还。20日后,乙用个人财产归还单位1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乙勾结私自动用公款,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B.乙虽20日后主动归还10万元,甲、乙仍属于挪用公款罪既遂C.乙非法收受名表,构成受贿罪D.对乙不能以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进行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56. 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是( )。 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B契税暂行条例 C统一累进税条例 D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是()。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B契税暂行条例C统一累进税条例D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A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税收法规,于1950年1月颁布,规定了高度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表现在:税收立法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目与税率增减调整的权力属于中央;税收的减免权大部分由中央政府掌握。 57.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A.医生甲因急于下班,对患者乙未认真检查即说没有问题,让乙回家休息,造成乙病情恶化,导致双耳失聪B.药剂师甲在配药时心不在焉,错将应当给乙的药给了丙,幸亏被丙发现,否则将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C.护士甲在护理监护室的病人时,因接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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