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材料公司企业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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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半导体材料公司企业战略半导体材料公司企业战略目录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3一、 公司简介3二、 核心人员介绍3第二章 企业战略5一、 技术贸易5二、 知识产权管理18三、 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组织模式24四、 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29五、 企业采购管理34六、 企业供应物流管理里45七、 企业库存管理与控制47八、 企业仓储管理的主要业务51九、 企业生产物流的类型58十、 企业生产物流的方式61第三章 项目概况70一、 项目概述70二、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72三、 资金筹措方案72四、 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73五、 项目建设进度规划73第四章 发展规划分析74一、 公司发展规划74二、 保障措施75第五章 法人治理78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78二、 董事83三、 高级管理人员88四、 监事90第六章 项目风险评估93一、 项目风险分析93二、 项目风险对策95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一、 公司简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既是实现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外在要求,也是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内在需求;既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需要。遵循“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回馈社会、实现价值共享,致力于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三大责任的有机统一。公司把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作为社会责任管理推进工作的基础,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着手,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制。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二、 核心人员介绍1、黄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罗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3、侯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4、苏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5、宋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二章 企业战略一、 技术贸易(一)技术贸易的含义与特点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供求双方按照一定的商业条件买卖技术的商业行为。一切有益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技术、技术信息,均可以进行交易。技术贸易不受地区、行业、隶属关系以及经济性质和专业范围的限制。(二)技术合同的类型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目前我国技术合同主要有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订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委托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没有相同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前,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2、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转让费、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被许可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3、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1)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丝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对受托人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负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受托人负担。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技术价值的评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产成本计量的“复杂系数”。它表明,技术生产的创造性劳动的等量时间和物质消耗得到的补偿应大于一般商品生产的消耗。在模型中还考虑了风险因素。这一模型在理论上表示了技术商品的价格应按照完全补偿技术生产消耗的原则来确定的原理。2、市场模拟模型市场模拟模型主要是模拟市场条件,假定在技术市场上交易时,估算可能的成交价格。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市场上已交易过的类似技术的价格,进行适当的修正。技术经济性能修正系数可通过比较被评估技术和交易实例技术的性能指标确定,比较时主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特性;时间修正系数是实例技术贸易时间至评估日期间内技术价格水平变动修正系数;技术寿命修正系数为被评估技术的寿命与实例技术从评估至停止使用的时间长度之比。(四)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是以无形的技术知识作为主要交易标的,这些技术知识构成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商标虽不属于技术,但它与技术密切相关,所以常将它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内容之一。(1)专利。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规定,专利是“由政府机构或代表几个国家的地区机构根据申请而发给的一种文件,文件中说明一项发明并给予它一种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项得到专利的发明,通常只能在专利持有人的授权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进口)。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专有权(所有权)、实施权(包括制造权和使用权)、许可使用权、销售进口权和放弃权。在我国,专利权是以申请在先原则授予的。专利权受到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的保护(2)商标。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种具有显著性特征的标记。常见的商标有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国外有立体商标,如“可口可乐”饮料瓶子的特殊形状,还有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等形式。商标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3)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产业活动中的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均属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和版权合称为知识产权。它们都受到专门法律的保护,在国内受到各国国内法的保护;由于国际间的货物和技术贸易,使得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必要,为此产生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公约。(4)专有技术。专有技术的英文名称叫“know-how”,意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许多中文名称:技术诀窍、技术秘密、专门知识等。还有直译成“诺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称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和技巧。专有技术可以是产品的构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构思,但它在不少方面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技术也是一种无形的知识财产,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护以外,还需要法律的保护。在实际中,专有技术是援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取得保护的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力度小。(五)国际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国际技术贸易有单纯的技术贸易与混合的技术贸易两种方式或途径。单纯的技术贸易有许可贸易、专有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咨询等;混合的技术贸易主要有合作生产、合资经营、补偿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租赁贸易、特许专营等。(1)许可贸易。许可贸易有时称为许可证贸易。它是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引进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被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贸易行为。许可贸易按其标的内容可分为专利许可、商标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等形式。在国际技术贸易实践中,一项许可贸易可能包括上述一项内容,成为单纯的专利许可;也可能包括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成为一揽子许可。许可贸易实际上是一种许可方用授权的形式向被许可方转让技术使用权。根据其授权程度大小,许可贸易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互换许可五种形式。(2)特许专营。特许专营是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营管理的方式或经验等全盘地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被特许方向特许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的技术贸易行为。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经营的行业、生产和出售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使用的商号名称和商标(或服务标志)都完全相同,甚至商店门面的装潢、用具,员工的工作服,产品的制作方法,提供服务的方式也都完全一样。特许专营类似许可,但它的特许方和一般的许可方相比更多地涉及对方的业务活动,从而使其更符合特许方的要求。因为是全盘转让,特别是商号、商标(服务标志)的转让关系到其自身的声誉。特许专营的被特许方与特许方之间仅是一种买卖关系。各个特许专营企业并不是由一个企业主营的,被特许方的企业不是特许方企业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也不是各个独立企业的自由联合。它们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特许方并不保证被特许方的企业一定能盈利,对其盈亏也不负责任。特许专营合同是一种长期合同,它可以适用于商业和服务业,也可以适用于工业。特许专营是发达国家的企业进入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非常有用的形式。由于风险小,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也乐于接受。(3)技术服务和咨询。技术服务和咨询是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供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技术服务费的活动。技术服务和咨询的范围和内容相当广泛,包括产品无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方面,大到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小到对某个设备的改进和产品质量的控制等。企业利用外部智囊机构,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可弥补自身技术力量的不足,减少失误,加速发展。(4)合作生产。对于合作生产,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从国际技术贸易的角度来看,合作生产是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它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合作生产作为一种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基本的技术贸易方式,实际上它只不过是建立在各方合作生产目的之上的许可贸易和技术服务咨询而已。这种技术贸易的目的与单纯的技术贸易不同,它是为各方的合作生产服务的。(5)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在国际贸易实际业务中,在购买设备特别是关键设备时,有时也会含有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转让内容。这种设备买卖也属于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但是,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不是技术贸易。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其交易标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硬件技术,即设备本身;二是软件技术,即设备中所含有的或与设备有关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一般的技术知识,另一部分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这种设备的成交价格中不仅包括设备的生产成本和预期利润,而且也包括有关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这种设备的买卖合同中含有专利和专有技术转让条款以及技术服务和咨询条款。这种方式的技术转让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贸易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也常用于工程承包中。二、 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的。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较复杂,其修改权、署名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均不受时间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获得f酬的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保护其知识产权视当时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而定。(4)考虑知识产权的风险因素。知识产权的风险是指技术成果被竞争对手取得并在市场上竞争的可能性。专利保护的风险最低,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较低,但著作权保护的风险却较大,商标保护的风险最大。物理技术保护的风险取决于保密技术本身的可解密性,风险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减少风险为目标,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三、 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组织模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在内部形成一整套技术创新体系,并形成与企业战略、技术、规模以及人员素质相适应的技术创新组织结构模式。(一)内企业美国学者吉福德平肖第三在其著作创新者与企业革命一书中提出了内企业家的概念。企业为了鼓励创新,允许自己的员工在一定限度的时间内离开本岗位工作,从事自己感兴趣的创新活动,并且可以利用企业的现有条件,如资金、设备等。由于这些员工的创新行为颇具企业家的特征,但是创新的风险和收益均由所在企业承担,因此称这些从事创新活动的员工为“内企业家”,由内企业家创建的企业称为“内企业”。内企业家与企业家是有差别的,其根本的不同在于,内企业家的活动局限在企业内部,其行动受到企业的规定、政策和制度以及其他因素的限制。内企业由少数几个人组成,基本上没有分工,自主决策、自主开发,而且其运作方式基本上是非正式的,所以,内企业是结构最为简单、行动最为灵活的创新组织形式。它对激发创新意识,实现创新人员的成就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其生产和营销也纳入了所在企业的轨道。围绕产品创新改变生产方式和营销方式,使原企业摆脱了旧的运行机制,实现了一部分资本和人员的优化重组。实践证明,这类模式较好地处理了企业制度约束与创新的自由运作这一矛盾。(二)技术创新小组技术创新小组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美国、英国的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为解决对德军轰炸等复杂的军事技术问题,相继成立了“作业分析小组”,进行技术攻关,这便是早期的技术创新小组形式。经过几十年的演化,技术创新小组日益成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甚至起着核心技术创新小组是指为完成某一创新项目临时从各部门抽调若干专业人员而成立的一种创新组织。其主要特点是:技术创新小组是针对复杂的技术创新项目中的技术难题或较简单小型的技术项目而成立的,组成人员少,但工作效率却很高;一般情况下,技术创新小组可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营销和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脱离原部门工作,完成创新任务之后就随之解散;技术创新小组是一个开放性组织,小组成员随着技术项目的需要增加或减少;技术创新小组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任务,企业高层主管对创新小组充分授权,完全由创新小组成员自主决定工作方式;小组成员既要接受原部门的领导,又要接受技术创新小组的领导,其组织形式是一种典型的简单矩阵式结构;技术创新小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工作中的协作与合作关系,多为扁平型结构。因此,技术创新小组是一个自由联合体,可以消除由于职能部门分工不同而造成的跨部门的效率损失,而且体制灵活,是最适合中小企业的一种技术创新组织形式。技术创新小组的优点:淡化纵向和横向的直线权力制,个人决策变为小组成员共同决策,减少由纵向信息交流所产生的等级影响和横向信息交流障碍导致的部门之间的矛盾,小组接近“自由人联合体”,更容易具有认同感、归属感、成就感,具有更多的自由意识。(三)新事业发展部新事业发展部是大企业为了开创全新事业而单独设立的组织形式,是独立于现有企业运行体系之外的分权组织。全新事业可能是重大的产品创新,也可能是全新的工艺创新。由于重大的技术创新伴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建立这种创新组织形式是十分必要的。新事业发展部拥有很大的决策权,只接受企业最高层的领导。这类组织是一种固定性的组织,多数由若干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是企业进入新的技术领域和产业领域的重要方式之一。新事业发展部的设立和发展,为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提供了组织支持,也为企业进行重大创新提供了一种适宜的组织环境。因为重大创新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如果将它纳入某一事业部,就有可能使这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收益受到影响;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从而很容易受到排斥。此外,重大创新在管理模式、协作关系甚至价值体系、工作方式等方面都与现有体系发生冲突,因此,重大创新很难在现有体系内开展;识能借助于设立新的部门来开展这种全新的事业。创新不能一味地追求分权,重大创新需要集权;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风险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在设立新事业发展部以后,应该充分授权,使它在创新过程中表现出高效率。企业技术中心也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科技中心,是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实施高度集中管理的科技开发组织,在本企业(行业)的科技开发活动中,起着主导和牵奖作用,具有权威性,处于核心和中心地位。技术中心并不仅仅从事研究开发,同时它还是企业的试验检测中心、情报信息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它是科学与生产整体化发展的现代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形式之一。企业技术中心一般采取矩阵式组织架构。技术中心的大部分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跨部门的课题组。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有市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储备性研究,促进其产生经济效益;开展企业重大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对引进的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进行二次开发;开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和商品的中间试验;参与企业重大技术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审定以及企业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四、 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研究与发展通常简称为研发,包括所有科研与技术发展工作。研究是针对某个重大主题进行大量、系统、反复探索,以求揭示事物的本质;发展是运用科学知识对相关思想或原理做进一步的开发,以求产生新的物质形态。研究旨在探索未知,发展则主要从潜在或基本的因素中创造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诸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一)研究与发展的主要类型国际上通常把研究与发展分为以下三类。(1)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也称纯理论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世界,为推进科技进步进行初步探索。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源泉,这种研究没有特定的商业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有关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其成果一般是普遍知识、原则或定律。基础研究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或目标,主要表现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企业的基础研究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其当前或未来的经营范围,因此,企业的基础研究往往是一种定向的基础研究。例如,飞机制造业将气流中的压力条件与固定浮力作为其定向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是指为了获得某一具体领域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活动。这种研究具有与产品和工艺相关的特定商业目的,主要是运用基础研究所取得的科学知识,探寻有使用目的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其成果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研究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应用研究的目标一般是探寻为实现预定自标应采取的新方法或新途径。2)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应用矿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4)在工业企业中,应用研究一般表现为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有关的研究。应用研究的成果更加专门化,而对技术领域的影响比基础研究更有限,不像基础研究成果那样具有蔚遍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3)开发研究。开发研究也称试验开发与发展,是指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装置、新方法,或者为了对现有材料和中间生产做重大改进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发展项目一般包括新产品开发与工艺改造两大类。其中,新产品开发是根据应用研究的成果以及市场的需求,运用新材料、采用新设计来开发创造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工艺改造是为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采用新的知识与技术,追求更经济的方法来改进现有产品的研究。客观地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础研究可以促进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发展;反过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不能解决的难题,也会为基础研究提供新的方向,从而促进基础研究更快地发展,到产品设计、工艺实现、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企业实施自主研发有以下好处:研发成果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企业内部,不易被竞争者所利用,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研发成果具有专门的实用性,可以快速、顺利地实现成果转化;有助于提高企业人员的技术学习与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培育核心竞争优势。2、合作研发合作研发是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基金会和政府等组织机构,为了克服研发中的高额投入和不确定性,规避风险,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应对紧急事件的威胁,节约交易成本而结成的伙伴关系。它是以合作创新为目的,以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优势资源互补为前提,通过契约或者隐形契约的约束联合行动而自愿形成的研发组织体。该组织体在形成之后,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和合作期限,共同遵守契约规定的合作行为规则、成果分配规则、风险承担规则。合作研发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合作的组织方式。合作研发通常有以下四种组织方式。(1)联合开发。双方并不组建实体,而是依据相互之间签署的协议共同开展相关研发。在这种情况下,合作项目通常被细分成多项任务,合作者分别承担自己擅长的任务最后对各方研制的成果进行集成,合作成员共享研发成果。(2)建立联盟。若干企业通过共享彼此的研发资源、分担成本和风险、实现共同的研发目标而建立的联盟组织。(3)共建机构。这里主要是指企业在大学、科研院所等建立研发机构,通常是大学提供平台、人员,企业提供资金。例如,微软公司在清华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清华多媒体实验室”、在浙江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浙大视觉感知实验室”、在哈尔滨王业大学建立的“微软一哈工大机器翻译实验室”等。(4)项目合作。例如,IBM公司从一些著名高校中挑选出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与高校共同研发,并将此称为“共享的大学研究项目”。也有一些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大学合作投标争取政府的科技计划支持。3、委托研发委托研发又称研发外包,即企业将所需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协议委托给外部的企业或者机构来完成。委托研发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完成自身可以完成的科研任务,更经济地获得自己不能研发的技术,从而从整体上增强企业的技术获取能力。在研发外包形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具体研发工作达成协议,其后不进行研发的过程合作,但最后享用研发成果、实现创新目标。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是: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受托方投人研发的知识和技术,委托方投入资金,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不是共担的;而合作研发是合作伙伴共同投入资金、知识、技术,共同承担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目前,对于企业需要的非核心技术,很多企业主张将其外包,委托其他企业来完成,由此即可使委托方企业集中精力于核心技术的研发。五、 企业采购管理(一)企业采购管理的含义和特征1、企业采购管理的含义企业采购管理是指为保障企业物资供应而对企业采购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管理活动。采购管理和采购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采购是指具体的采购业务活动,是一种作业活动,是由一般的采购员来承担的工作;而采购管理则是由企业的采购主管承担的对所有和采购有关的业务进行的协调工作,通过调动整个企业的相关资源,来完成对整个企业的物资供应。2、企业采购管理的特征1)企业采购管理是从资源市场获取资源的过程。资源市场是指经过买家认可的采购资源,由一些供应商组成。企业采购管理对于生产和生活的意义在于能提供满足生产或生活需求而自己缺乏的资源。资源可以是有形的物品,也可以是无形的服务。因而企业采购管理可分为有形采购和无形采购。在有形采购冲;仅用于生产目的采购,称之为物料采购,如计算材生产采购电阻泡容等原料。在无形采购中,仅用于服务、维护、保养等内容,如买断两年的电梯设备保养服务等。(1)企业采购管理是信息流、商流和物流相结合的过程。企业采购管理的基本作用,就是将资源从供应商转移到用户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对资源市场所需资源信息达行收集、传递和加工处理,这个过程就是信息流过程,主要是获得有用的资源信息;二是要实现将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供应商转移到用户,这个过程是一个商流过程,主要通过商品交易、等价的交换和租赁等多种方式来实现;三是要实现将资源的物质实体从供应商转移到用户,这是一个物流过程,主要通过一些物流手段如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等来实现,使商品实实在在地到达用户手中。可以明确,采购过程必须由信息流、商流和物流三者结合起来才能完成。因此,采购过程实际上是信息流、商流和物流相结合的过程(2)企业采购管理是一种经济活动。企业采购管理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经济活动就是按照一定的经济规律追求经济效益的活动。在整个采购活动中,一方面,通过采购获取了资源,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是采购的效益;另一方面,费用在采购过程中也会发生,这就是采购成本。要追求采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要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以最小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效益。要做到这一点,其中有一个必备因素,即科学采购,它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利润源泉。(二)企业采购的功能(1)企业采购的生产成本控制功能。虽然在现代企业的产品成本中,各类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及零部件成本占企业生产总成本的比例不同,但采购成本是企业成本控制的主体和核心。控制采购的原材料及零部件成本是企业成本控制最有价值的部分,所以说企业采购具有企业生产成本控制功能。(2)企业采购的生产供应控制功能。稳定的供应才有稳定的生产。在商品生产和交换的整体供应链中,每个企业既是顾客也是供应商。为了满足顾客越来越高的需求,企业力求以最低的成本将高质量的产品以最快的速度供应到市场上去,以获取最大的利润,这就要求企业按库存生产,随时满足顾客的需求。但是库存的增加必然会使企业的费用相对增加,也会增加企业的风险。同时,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企业必须按订单进行生产,这样就出现了矛盾。企业要解决这一矛盾只有将供应商纳入自身供应链中流动,从而可以将顾客所希望的库存成品向前推移为半成品,进而推移为原材料,这样既可以减少整个供应链的物料及资金负担,又可以及时将原材料、半成品转换成最终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3)企业采购的产品质量控制功能。质量是产品的生命。采购物料不只是价格问题,更多的是质量水平、质量保证能力、产品服务水平、综合实力等。有些东西买起来可能很便宜,但却需要经常维修、时常不能正常工作,这就大大增加了使用成本。如果买的是假冒伪劣商品,就会遭受更大的损失。一般企业都根据质量控制的时序将其划分为采购品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及产品质量控制。(4)企业采购的促进产品开发功能。产品开发与采购密切相关,没有采购支持的产品开发方案的成功率将大打折扣。随着科技的进步,产品的开发周期极大地缩短,商品开发同步工程应运而生。通过采购让供应商参与到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中来,不仅可以利用供应商的专业技术优势缩短产品开发时间,节省产品开发费用及产品制造成本,还可以更好地满足产品功能性的需要,提高产品在整个市场上的竞争力。企业采购不但能降低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的价格,而且能够通过很多方式增加企业的价值。这些方式主要有改进库存管理、稳步推进与主要供应商的关系、密切了解并反馈供应市场的变化趋势。因此,加强采购管理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三)企业采购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企业采购管理的目标企业采购管理的总目标可用一句话表述:以最低的总成本提供满足企业需要的物料和服务。可以把这个总目标具体分解为以下六个基本目标。(1)确保生产经营的物资需要。企业采购管理最基本的目标是为企业提供所需的物料和服务,以便使整个组织正常运转。最初的采购部门就是为此目标而设立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缺货会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断,造成无法实现向顾客做出的交货承诺,同时,停工待料时不可避免的固定成本开支又使得企业运营成本增加。因此,一旦原材料缺货,企业将蒙受极大的损失。(2)降低存货投资和存货损失。保证物料供应不间断的一个有效方法是保持大量库存。而保持库存不仅要占用大量资金,使这些资金不能再用于其他方面,而且还有可能出现库存物品的变质;损耗及折价损失。所以要在保证生产不间断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库存水平,力求使存货投资和存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3)保证并提高采购物品的质量。为了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每一种物料的投入都要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否则最终产品或服务将达不到期望的要求,或是其生产成本远远超过可以接受的程度。而纠正低质量物料投入生产所产生的内部成本的数额可能是巨大的。这里面不仅仅包括对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返工、维修费用,花费在低质量材料上的各项生产加工费用,更严重的是企业信誉降低,最终导致市场份额降低。(4)发现和发展有竞争力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必须有能力找到或发展供应商,分析供应商的能力,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且屿其一起努力对流程进行持续的改进。(5)改善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工作关系。在一个企业当中,如果没有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合作,采购经理的工作不可能圆满完成。如果没有物料使用部门和生产部门提供物料需求信息没有工程技术和生产部门提供质量要求、没有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资金、没有供应商提供相应的物料,采购部问不可能很好地完成采购任务。因此,采购经理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以及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6)有效降低采购成本。采购部门在正常运作中也要占用各种资源,消耗各种成本,如员工工资、办公、差旅、电话、邮资等及其他必需的管理费用支出。采购部门应该在有效完成采购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并用系统的观点去统筹、优化、协调各个采购环节,确保经济而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各个环节的总费用最低。2、企业采购管理的原则。根据企业采购管理最低的总成本提供满足其需要的物料和服务这一总体目标,对采购工作应以以下五个“适当”作为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价格从适当的地点采购适当的数量和适当的品质的物料与服务。(1)适当的数量。一般情况下,采购量越大,价格越便宜,但并不是采购量越多越好。资金周转率、仓库储存成本都直接影响采购成本,应根据资金周转率、储存成本、物料需求计划等综合计算出最经济的采购量。采购量的大小决定生产与销售的衔接和资金的调度。物品采购量过大,造成过高的存货储备成本与资金占压;物品采购量过小,则采购成本提高。因此,适当的采购量是非常必要的。(2)适当的品质。除非企业为创造竞争优势,不惜代价争取品质的领导地位,否则采购物品的品质应以适合、可用为原则,因为最佳的品质未必是最适合的品质,品质过好甚至会造成使用上的困难或重大浪费。所以从采购的立场看,通常是要求“最适”的品质,而不是“最好”的品质。应该针对产品的需求情况、厂商的技术能力,根据价值工程的原理做出合理选择,绝对不能脱离实际的需求而盲目追求最佳的品质。(3)适当的时间。企业采购管理要遵循适时原则。现代企业竞争非常激烈,时间就是金钱。该进的物,不及时购进,会造成停工待料、增加管理费用、影响销售和信誉;如采购太早又会造成因物品囤积而占压资金、浪费场地,甚至会造成物品的变质。所以必须依据生产需求计划确定采购计划,按采购计划适时地进料,既能使生产、销售顺畅,又可以节约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4)适当的价格。从降低产销成本的目的来看,适当的价格应是最好的选择。若盲目追求价廉,势必会以牺牲品质为代价或伤害与供应商的关系,甚至造成交货期延迟、交货数量不足。而且有时为了更好衔接企业产销活动,必须牺牲降低成本的目标。例如,为尽快提供生产所需的物品,无暇与供应商慢慢议价,肯定会使采购成本偏高;或是当原材料来源有限,为保持足够的数量以供生产所需时,也必将促使存货成本上涨,使产销成本无法下降。反之,为使产销成本降低,耗时费事的议价可能延缓交货时间;而过低的采购价格,也会影响供应商的积极性和交货数量。总之,降低价格一定要在满足物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在品质与价格之间抉择时,必须结合成本、效益的关系加以考虑。就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而言,追求公平、合适的价格才是正确的做法。(5)适当的地点。供应商离自己公司越近,运输费越低湖机动性越高,企业物品的合理库存量、订购点越低,有助于企业“零库存”的实现,供需双方的沟通就越方便,出现问题后容易得到及时的解决。另外,在确定采购地点时,还要通过综谷分析各潜在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技术力量、财务状况、产品价格、企业信誉等方面的表现来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四)企业采购管理的业务流程企业采购管理的业务流程是指有制造需求的厂家选择和购买生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零部件等物料的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企业的采购作业过程往往会因采购物料来源、采购方式及采购对象等不同,在具体细节上存在一些不同或差异,但基本的工作过程都是大同小异的。通常是作为购买方的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寻找相应的供应商,然后以订单的形式给各供应商传递有关需求信息并商定付款方式,接着就是双方之间的发、收货及验收;付款的过程。(1)提出采购申请。合理的采购申请应建立在准确把握企业物料需求的基础上。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及研发部门等用料单位最清楚本部门对各种物料的需求情况。这样,当上述用料单位产生了对物料的需求之后,企业供应部门会收到它的发出的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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