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2春《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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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2春中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 司法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对律师进行管理的机关,律师接受国家监督,首先是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 清朝禁海开放后,允许出口的商品有( )A.粮食B.丝绸C.茶叶D.硫磺参考答案:BC3. 以下宪法性文件中,在政权体制上采总统制的是( )。A.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1913年天坛宪草C.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D.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参考答案:C4. 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是( )A.请求国家赔偿B.请求支付劳动报酬C.请求抚养费D.请求解除婚姻关系E.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参考答案:ABCE5. 社会主义国家是由( )领导的。 A农民阶级 B工人阶级 C大多数人 D全体人民社会主义国家是由()领导的。A农民阶级B工人阶级C大多数人D全体人民B6. 讨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各个种类,并用案例加以说明。讨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各个种类,并用案例加以说明。答案: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者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种类如下:(1)按照条件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起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甲乙约定,乙考上重点大学,则甲赠与乙金表一块。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如甲乙约定,甲之子回国时,甲与乙的租赁合同终止。(2)按照某种客观事实的发生或者不发生为标准,可以分为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肯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如甲乙约定,如果明日下雨,甲赠与乙一把雨伞。附否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不发生某种事实为其条件。如甲乙约定,如果明日不下雨,甲将自己的雨伞赠与乙。(3)根据条件的成就是否受当事人意思的左右,可以分为附随意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偶成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混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随意条件是指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可决定其成就与否的条件。如甲乙约定,如果乙去美国留学,甲则赠与乙2万元。偶成条件是指条件成就与否与当事人的意思无关,而是取决于其他事实。如明日下雪,则赠与你一件羽绒服。混合条件是指条件成就与否取决于当事人以及第三人的意愿的。如若与某女结婚,就赠与房屋。7. 宋朝为惩治盗贼,其举措和专门立法有( )A.重法地制B.盗贼重法C.盗剥桑拓之禁D.折杖法E.凌迟参考答案:ABC8.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相识。随着感情的发展,二人在婚前即有同居行为。2001年6月二人结婚,婚后7个月即20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相识。随着感情的发展,二人在婚前即有同居行为。2001年6月二人结婚,婚后7个月即2002年1月,赵某生下一女,取名王辉。随着王辉的长大,周围的人都说她长得一点也不像王某。王某曾经产生过怀疑,但当时夫妻感情尚好,加之赵某一口咬定孩子是王某的,故王某没有深究。后双方感情逐渐恶化,经常发生争吵,其间王某曾与赵某商量作亲子鉴定,遭到赵某拒绝。2004年5月,王某诉至某县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同时要求法院确认王辉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问:如何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本案纠纷?有关离婚的纠纷,人民法院应查明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然后做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离婚的裁决,当然也可以做调解解决。关于亲子关系的纠纷,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做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解决。该批复规定:“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侏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做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3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做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的判断题。”本案中,法院应动员当事人做亲子鉴定。如经鉴定,王某和王辉有血缘关系,则王某应尽抚养责任;如没有,则没有权利义务。如果赵某、王某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本案当事人婚前同居等的事实,宜推定王辉为王某的婚生子女。9. 西周时期一般把刑事案件称为狱。(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0. ( )是由皇帝发布的、国家机关必须遵守的各类单行敕令与指示的汇编。A.律B.令C.格D.式参考答案:C11. 春秋时期,制作“竹刑”的是( )A.子产B.叔向C.赵鞅D.邓析参考答案:D12. 北齐将晋律的刑名、法例合并为一篇,名为名例,置于律首。(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13. 汉代的买卖契约称之为( )。A.券书B.傅别C.约剂D.传参考答案:A14. 清朝的会审制度有( )A.大审B.朝审C.热审D.秋审参考答案:BCD15. 蒙古、色目人犯奸盗诈伪案件,其管辖机构是( )A.刑部B.大宗正府C.宣政院落D.大理寺参考答案:B16. 明代的三司会审是清朝秋审制度的前身。(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7. 试述环境民主原则的内容和贯彻。试述环境民主原则的内容和贯彻。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简称公众参与原则,亦称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即环境民主原则,是指环境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保护他们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利。 在我国,环境民主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 任何公民和社会组织都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民主意味着将环境保护事业建立在公众广泛参与、支持和监督的基础上,吸收人民群众参与环境管理,既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保护公民环境权的需要,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我国目前实施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和强化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 公众和国家机关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做出那些影响环境质量的管理措施和政策。 (4) 公众应该和政府部门一起参加鉴定那些规定公共环境的目标和价值的过程,对已经形成并正在处理当代环境资源危机的国家行政管理做出合乎需要的选择。 环境民主原则的意义在于:首先,实行环境民主也是公众有效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需要,是搞好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其次,公众为了维护并实现其环境权,应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自由平等的参与环境管理,其中最基本的方式和途径就是实行环境民主,实行环境民主的实质是捍卫公民环境权。再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意味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公众是否认识、愿意接受并积极参与,是实施这些变革的必要条件, 由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性质和特点,实行环境民主已成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能否成功的关键。目前,环境民主正在逐步成为我国环境法的指导原则,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贯彻环境民主原则的主要途径是: (1) 在环境法制建设中,强调和实行公众参与重要环境事务听证会和环境保护管理,逐步实现环境决策的民主化、环境立法的民主化、环境执法的民主化和环境法律监督的民主化; (2) 通过环境立法将公民环境权具体化和制度化,这是实行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决定性因素和根本保证; (3) 在环境法规中规定公众有获得环境信息的权利(知情权),国家机关实行环境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公开,逐步实现在获得和传播环境信息方面的民主化,这既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的前提条件,又是公众参与权和民主程序的一个重要特征; (4) 通过环境立法规定公民有权依法成立旨在保护环境资源的公民环境保护社会团体或环境保护非政府群众组织,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团体和环境保护群众运动; (5) 通过环境立法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管理获得,这是实行环境民主的重要形式; (6) 通过立法规定政府或政府管理部门为环境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创造条件和提供援助,在环境法制建设中扩大和保障公民环境诉讼特别是公民公益诉讼。 18. 关于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关于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征,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是:()A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必然以维护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为特点。B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无论是奴隶制还是封建制法律制度,都是“等级法”、“特权法”。C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都公开确认人们身份的不平等,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不能作为权利主体参加到法律关系中。D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中,子女与妇女具有完全的法律地位,这在罗马法发展过程中“家父权”衰微中可以得到证明。D本题主要考察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特点。 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具有以下特点: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依赖关系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必然以维护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为特点;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无论是奴隶制还是封建制法律制度,都是“等级法”、“特权法”;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都公开确认人们身份的不平等,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不能作为权利主体参加到法律关系中;前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中,子女与妇女不具有完全的法律地位,虽然古罗马家父权是在不断衰微,但家父权仍然是罗马法的一个支配性特征。故本题错误选项为D。 19. “以五声听狱讼”最早出现于( )。A.汉朝B.西周C.三国时期D.秦朝参考答案:B20.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意义在于( )A.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B.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C.标志着奴隶制法制的瓦解D.也标志着封建法制的建立E.促进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参考答案:ABCDE21. 唐律中大致相当于现今刑法总则篇的是( )。A.名例B.刑名C.法例D.具律参考答案:C22. 后人大多把夏朝的法律称为( )A.尧刑B.舜刑C.禹刑D.启刑参考答案:C23. 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推行的新政措施有:( )A.“明法审令”B.“尽地力之教”C.“善平氽”D.制定法经E.逐渐废除旧奴隶主贵族特权参考答案:BCD24.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确立了( )A.责任内阁制B.总统制C.立宪制D.帝制参考答案:B25. 宋代,当犯人不服判决临刑称冤或家属代为申冤时,可通过鞫谳分司制由另一个司法机关重审或监司另派官员复审。(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6. 钦定宪法大纲的正文,直接抄袭于( )A.德国宪法B.英国宪法C.日本宪法D.美国宪法参考答案:C27. 有权审核批准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是( )A.县级司法行政部门B.司法部C.省级司法行政部门D.地方及司法行政部门参考答案:C28. 汉代的法律形式主要有( )A.格B.律C.令D.科参考答案:BCD29. 汉高祖曾命儒生叔孙通制定( )十八篇,贯穿了礼的精神。A.傍章律B.越宫律C.左官律D.朝律参考答案:A30. 明朝的“会审”制度包括( )。A.朝审B.热审C.大审D.合审E.秋审参考答案:ABC31. 王某在城乡仓储买回一高压锅。回家后发现高压锅的气垫圈坏了,因当时家里有人找,王某便决定下午回家后再去仓王某在城乡仓储买回一高压锅。回家后发现高压锅的气垫圈坏了,因当时家里有人找,王某便决定下午回家后再去仓储换一个。中午,王妻回家后,看见地上新买的锅非常高兴,在仔细看过各说明文书等文件、合格证后,按着说明书的规定开始做饭。不料却发生爆炸,使王妻眼睛被炸伤,治疗而花出医药费2千多元,其中一只眼睛视力不到0.01度。王某知道后与其妻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仓储赔偿自己买锅花销、医药费与精神损失费等。问:人民法院是否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在本案中,销售者在出售其商品时并未说明高压锅存 在缺陷,即没有对产品存在的瑕疵作出说明,尽管王某已发现瑕疵,但王妻作为使用者已仔细读过所有的说明,也未发现产品瑕疵,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因而不产生使用不当的责任。产品质量法第3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因而王某及王妻可以向仓储提出赔偿请求。”而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费用等,而没有规定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因而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仓储赔偿王某买锅费用及王妻的医疗费用,而对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32. 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是:( )A.竹刑B.国律C.刑符D.法经参考答案:D33. 公元前536年,主持郑国“铸刑书”事件的著名历史人物是( )。A.子产B.邓析C.赵鞅D.荀寅参考答案:A34.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 ( )可以起到对合同的替代作用。A、 法律B、 协议C、 订单D、 商业习惯在商业交易过程中, ( )可以起到对合同的替代作用。A、 法律B、 协议C、 订单D、 商业习惯正确答案:D35. 律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强制性,违反职业道德的律师将受到制裁。(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6. 西周时期将故意犯罪称为( )A.非终B.惟终C.眚D.非眚参考答案:D37.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包括(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情形包括()。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C当事人泄露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D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ABCD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43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8. 清代笔记冷庐杂识记载:旗人有与父异居而后母与邻人私者,父愤不能制,语子曰:“儿为我杀之!”子夜杀后母及邻人于室,自归有司,有司论极刑,部院核拟如所论。丘持不可,曰:“春秋书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夫绝不为亲,即凡人耳。彼承父治命,手刃父仇,而以大逆论,无乃非春秋之义乎?”乃以两议上,诏特从末减。此段材料主要反映的是中国古代哪一种司法裁判方法?( )A.春秋决狱B.三司会审C.临事制刑D.御笔断罪参考答案:A39. 汉代最高司法机关是刑部。(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0.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宾”是指( )A.皇帝的亲戚B.皇帝的故旧C.皇帝的客人D.前朝国君的后代参考答案:D41.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形成的三省制度包括( )A.中书省B.内史省C.门下省D.尚书省E.行中书省参考答案:ACD42. 清朝将罪犯发往边疆种地、当差,或给驻防官兵为奴的刑罚是( )。A.流刑B.充军C.徒刑D.发遣参考答案:D43. 商朝已较通行的古老的五刑是(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B.断手、刖、劓、宫、大辟C.墨、劓、刖、宫、大辟D.醢、脯、劓、墨、大辟参考答案:C44. 唐律中的“谋危社稷”是指( )。A.谋大逆B.谋反C.恶逆D.谋叛参考答案:B45. 汉朝定罪量刑的原则是( )。A.亲亲得相首匿B.贵族官僚有罪先请C.罪疑从赦D.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B46. 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主要有:( )。 A基金持有人 B基金管理人 C基金托管人 D基金发起人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主要有:()。A基金持有人B基金管理人C基金托管人D基金发起人ABC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47.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参考答案:B48.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应当终止诉讼的进程?在哪些情况下,它们应当分别作出哪几种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略)。法律在此没有明确规定在何种情况下作出何种具体的处理,根据有关法理和司法实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在立案阶段,应当作出不立案决定;第二,在侦查阶段,一律作出撤销案件决定;第三,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律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四,在审判阶段,除第1项所列情形应当宣告无罪,第5项所列情形可能宣告无罪以外(如查明被告人确系无罪,应当以判决宣告),均应当终止审理。49. 集体协商代表的职责主要有( )。A. 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B. 不得采取威胁、收买、集体协商代表的职责主要有( )。A. 应当维护本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B. 不得采取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c. 应当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D. 应当保守在集体协商过程中知悉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参考答案:ABCD50. 复核各省死刑案件的制度在清朝是( )。A.朝审B.秋审C.热审D.圆审参考答案:B51. 中国宪政运动史上劳动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参考答案:C52. 用官爵抵罪的“官当”制度,确立于( )A.汉朝B.晋朝C.明朝D.南陈参考答案:D53. 西周的“尊尊”原则:( )A.要求在社会范围内,人人都要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B.人人都要恪守自己的名分C.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的分野D.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的等级秩序E.它所维护的是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参考答案:ABCDE54.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B.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参考答案:ACD55. 康熙时,为解决律与例之间轻重互异的矛盾,编制完成( )A.刑部现行则例B.问刑条例C.康熙会典D.理藩院则例参考答案:A56. ( )是舍弃朝廷的官职,而奉事诸侯是对抗中央的犯罪行为。A.左官B.见知故纵C.事国人过D.阿党附益参考答案:A57. 下列( )不属于经营者的违规行为。 A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捏造、散下列()不属于经营者的违规行为。A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B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C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D降价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商品D58. 简述破产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区别。简述破产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区别。破产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区别如下: (1) 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具有清偿能力的,强调的是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执行程序。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已经不可能对全体债权人完全、公平地履行义务,所以要以破产清算的方式解决,以保证对债权人的公平清偿。 (2) 民事执行与破产制度虽都具有为债权人利益进行的性质,但前者是为了个别债权人利益进行的,后者是为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进行的,所以破产程序具有优先适用的排他性质。民事执行只有债权已经到期的债权人才可以提起,而在破产程序中,对未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同样应当给予公平清偿。 (3) 民事执行涉及的标的范围广泛。随执行的债权内容而定,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义务的执行,如强制排除妨碍等。破产程序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财产,所以只有能够表现为或折算为货币的债权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民事执行仅就债务人与执行标的相关的财产进行,而破产程序则是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与经济关系进行彻底的清算执行。 (4) 在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财产的分配由破产管理人进行,而民事执行由人民法院进行。破产程序中设有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等专门的破产机构。 59. 宋初中央设三司总管财政,三司有( )。A.户部B.度支C.盐铁D.礼部参考答案:ABC60. 炮制贿选宪法的主角是袁世凯。(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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