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关于成立石油炼化设备公司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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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域咨询/宁德关于成立石油炼化设备公司可行性报告宁德关于成立石油炼化设备公司可行性报告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第一章 筹建公司基本信息10一、 公司名称10二、 注册资本10三、 注册地址10四、 主要经营范围10五、 主要股东10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11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1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1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13六、 项目概况14第二章 公司筹建方案18一、 公司经营宗旨18二、 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18三、 公司组建方式19四、 公司管理体制19五、 部门职责及权限20六、 核心人员介绍24七、 财务会计制度25第三章 市场分析33一、 高端聚烯烃产学研基础雄厚,轻烃裂解有望成为氢源新选择33二、 从收入和成本两端解构炼厂的主要竞争要素35三、 规模化是生存首要条件,千万吨级加工能力已成“入场券”35第四章 项目背景、必要性37一、 产业链一体化为差异化发展提供条件,影响转型升级上限37二、 市场开放度显著提升,行业竞争主体日益多元37三、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39第五章 法人治理结构41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41二、 董事48三、 高级管理人员53四、 监事55第六章 发展规划分析58一、 公司发展规划58二、 保障措施59第七章 环保方案分析62一、 编制依据62二、 环境影响合理性分析62三、 建设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63四、 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65五、 建设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65六、 建设期声环境影响分析65七、 建设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66八、 清洁生产67九、 环境管理分析69十、 环境影响结论70十一、 环境影响建议70第八章 选址方案71一、 项目选址原则71二、 建设区基本情况71三、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73四、 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73五、 项目选址综合评价75第九章 风险评估分析76一、 项目风险分析76二、 公司竞争劣势79第十章 进度计划方案80一、 项目进度安排80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80二、 项目实施保障措施81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82一、 投资估算的依据和说明82二、 建设投资估算83建设投资估算表87三、 建设期利息87建设期利息估算表87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89四、 流动资金89流动资金估算表90五、 项目总投资91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91六、 资金筹措与投资计划92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92第十二章 经济效益94一、 经济评价财务测算94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94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95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96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97利润及利润分配表99二、 项目盈利能力分析99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01三、 偿债能力分析102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03第十三章 总结说明105第十四章 附表附录107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107建设投资估算表108建设期利息估算表109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110流动资金估算表111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112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113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114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114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115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116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17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118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119建筑工程投资一览表120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121主要设备购置一览表122能耗分析一览表122报告说明长期以来,以中石化、中石油为代表的国营炼厂是行业的主导力量,基本垄断了国内所有的千万吨级炼厂。2021年,“两桶油”原油加工量合计达到4.21亿吨,约占国内原油加工量的六成。在新兴民营炼化抢滩登陆后,国营炼厂也加快了调整升级的步伐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1)中石化:中石化是世界第一大炼油公司,集团在国内拥有超过30家炼厂(含合资企业及分公司),其中已有17家炼厂迈入千万吨级规模。在主要在建项目投产后,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的大型一体化炼厂将增至7家(镇海炼化、中科炼化、茂名石化、福建联合石化、海南炼化、古雷炼化和天津石化),他们也将承担起中石化下阶段发展下游基础化工及新材料的转型重任。区域层面来看,茂湛、镇海(宁波)、上海和南京是中石化致力打造的4大世界级炼化基地。根据中石化的规划,四大基地年原油加工能力为1.3亿吨,占集团总加工能力的45%;乙烯产能900万吨,占集团总产能的65%。从各基地的产能布局来看,茂湛、镇海两地的大型项目投产后基本实现规划目标,南京及上海两大传统产区炼油规模接近饱和,但乙烯产能仍有提升空间,预计结构调整及资源优化配置工作仍将继续。(2)中石油:由于早期定位的历史原因,中石油的炼厂数量较少且基本依附于自有油田(如大庆油田、塔里木油田),主要分布于东北、西北及西南地区,缺乏沿海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为改善产能布局,中石油积极新建广东石化,并通过扩建乙烯装置等方式对存量炼厂进行“降油增化”,预计到“十四五”末,中石油也将拥有6家大型一体化炼厂(大连石化、大庆石化、抚顺石化、独山子石化、广东石化和广西石化)。不过与中石化相比,中石油主力炼厂大多属于刚迈过门槛,整体规模偏小,且基本位于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外,后续发展受政策约束的可能性也会更高。(3)中海油:中海油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发展石油炼化的时间更晚,炼厂数量不多,其核心主力是惠州炼化一体化基地(含惠州炼化和中海壳牌)。浙石化二期项目投产前,惠州炼化一直领跑国内乙烯产能,具备2200万吨炼油+220万吨乙烯的超大型一体化规模。三期乙烯项目已完成储备转规划评估,投产后惠州炼化的乙烯产能将达到370万吨,规模仅次于浙石化。除惠州炼化外,扩建后的宁波大榭石化则是中海油的仅余的千万吨级炼厂。尽管炼化布局相对单薄,但区位优势明显,惠州、宁波两地的石化产业集群效应强,下游新材料投资项目众多,可为炼厂提供较为稳定的销路。xx投资管理公司主要由xxx投资管理公司和xx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xxx投资管理公司出资270.00万元,占xx投资管理公司30%股份;xx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30万元,占xx投资管理公司70%股份。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4310.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44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06%;建设期利息287.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4%;流动资金7582.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10%。项目正常运营每年营业收入64500.00万元,综合总成本费用55942.22万元,净利润6226.4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0.26%,财务净现值-6024.89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7.24年。本期项目具有较强的财务盈利能力,其财务净现值良好,投资回收期合理。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技术进步要求,符合市场要求,受到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的保护和扶持,适应本地区及临近地区的相关产品日益发展的要求。项目的各项外部条件齐备,交通运输及水电供应均有充分保证,有优越的建设条件。,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能实现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项目建设所采用的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可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要求。第一章 筹建公司基本信息一、 公司名称xx投资管理公司(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二、 注册资本900万元三、 注册地址宁德xxx四、 主要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从事石油炼化设备相关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五、 主要股东xx投资管理公司主要由xxx投资管理公司和xx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成立。(一)xxx投资管理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品质为本”的发展理念,倡导“诚信尊重”的企业情怀;坚持“品质营造未来,细节决定成败”为质量方针;以“真诚服务赢得市场,以优质品质谋求发展”的营销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纵观全局,争取实现行业领军、技术领先、产品领跑的发展目标。 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2、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3951.3811161.1010463.53负债总额7895.356316.285921.51股东权益合计6056.034844.824542.02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45245.6136196.4933934.21营业利润9318.867455.096989.15利润总额8348.756679.006261.56净利润6261.564884.024508.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1.564884.024508.32(二)xx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公司坚持提升企业素质,即“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企业员工,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公司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智慧集群建设,带动形成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信息化基础好、引导带动作用大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集群对外合作交流,发挥产业集群在对外产能合作中的载体作用。通过建立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机制,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和谐发展环境。2、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12月2019年12月2018年12月资产总额13951.3811161.1010463.53负债总额7895.356316.285921.51股东权益合计6056.034844.824542.02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45245.6136196.4933934.21营业利润9318.867455.096989.15利润总额8348.756679.006261.56净利润6261.564884.024508.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1.564884.024508.32六、 项目概况(一)投资路径xx投资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关于成立石油炼化设备公司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二)项目提出的理由产品结构方面,成品油是国营炼厂最为主要的产成品,相对而言乙烯产量占比仍然偏低。2021年,“两桶油”成品油产量合计2.55亿吨,占原油加工量的61%;乙烯产量合计2000万吨,仅占原油加工量的4.8%。在“降油增化”趋势下,多产以乙烯为代表的基础化工原料将是国营炼厂转型升级的发力方向。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持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福建省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发展基础更加扎实,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各种积极因素加速集聚。综合分析,“十四五”时期宁德将进入优势充分释放、全面加速越位赶超的新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国内市场需求加速释放,国家加快推进能源革命,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将迎来重大利好,进入重大战略机遇期;四大主导产业集聚裂变、产业能级持续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孕育,释放出巨大发展潜能,宁德将进入产业发展爆发期。同时,依托主导产业形成的生态圈和强磁场效应,发展良好态势和发展惯性将得到很好延续,加上新型业态不断涌现,宁德将进入跨越发展窗口期。可以预见,未来一个时期,宁德完全可以实现多位次越位赶超。当然,与发达地区相比,宁德目前仍然是一只“弱鸟”,经济综合实力还不够强,发展总体层次不高,城乡山海发展不平衡,民生领域短板比较突出,资源约束趋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有待进一步突破,社会治理亟待提升。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发展规律,提升斗争本领,强化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赢得优势、占得主动。(三)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位于x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93.0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电力、给排水、通讯等公用设施条件完备,非常适宜本期项目建设。(四)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xx套石油炼化设备的生产能力。(五)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88180.88,其中:生产工程57597.01,仓储工程11679.8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11494.81,公共工程7409.25。(六)项目投资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34310.4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440.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06%;建设期利息287.7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84%;流动资金7582.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10%。(七)经济效益(正常经营年份)1、营业收入(SP):64500.00万元。2、综合总成本费用(TC):55942.22万元。3、净利润(NP):6226.45万元。4、全部投资回收期(Pt):7.24年。5、财务内部收益率:10.26%。6、财务净现值:-6024.89万元。(八)项目进度规划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九)项目综合评价经分析,本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相关政策,项目建设及投产的各项指标均表现较好,财务评价的各项指标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好,因此,项目投资建设各项评价均可行。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控制好成本,制定好项目的详细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加强项目建设期的建设管理及项目运营期的生产管理,特别是加强产品生产的现金流管理,确保企业现金流充足,同时保证各产业链及各工序之间的衔接,控制产品的次品率,赢得市场和打造企业良好发展的局面。第二章 公司筹建方案一、 公司经营宗旨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经营的方式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二、 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一)目标近期目标: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精干主业,分离辅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营网络。远期目标:探索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产业发展新思路。坚持发展自主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此外,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多元化战略,向产业集团化发展,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把公司建设成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二)主要职责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2、根据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石油炼化设备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营决策。3、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4、指导和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公司企业文化建设。5、在保证股东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资产收益,用于再投入和结构调整。三、 公司组建方式xx投资管理公司主要由xxx投资管理公司和xx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xxx投资管理公司出资270.00万元,占xx投资管理公司30%股份;xx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30万元,占xx投资管理公司70%股份。四、 公司管理体制xx投资管理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按其规定的职能范围,履行各自的管理服务职能,而且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公司建立完善的营销、供应、生产和品质管理体系,确立各部门相应的经济责任目标,加强产品质量和定额目标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效、稳定、安全、持续运行,有力促进企业的高效、健康、快速发展。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如下:1、全面领导企业的日常工作;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责;向本公司职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2、制定并正式批准颁布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级人员理解质量方针并坚持贯彻执行;3、负责策划、建立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批准发布本公司的质量手册;4、明确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5、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必要的资源配备;6、任命管理者代表,并为其有效开展工作提供支持;7、定期组织并主持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五、 部门职责及权限(一)综合管理部1、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建立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2、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3、负责本公司文件(包括记录)的管理和控制。4、负责本公司员工培训的管理,制订并实施员工培训计划。5、参与识别并确定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并对工作环境中与产品符合性有关的条件加以管理。(二)财务部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2、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3、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4、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6、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交楼款。负责销售楼款的收款工作,并及时送交银行。7、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8、负责公司总长及所有明细分类账的记账、结账、核对,每月5日前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9、协助出纳做好楼款的收款工作,并配合销售部门做好销售分析工作。10、负责公司全年的会计报表、帐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工作。11、负责银行财务管理,负责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的购买、领用及保管,办理银行收付业务。12、负责先进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13、负责编制银行收付凭证、现金收付凭证,登记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月末与银行对账单和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14、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现金收付工作。(三)投资发展部1、调查、搜集、整理有关市场信息,并提出投资建议。2、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投资计划。3、负责投资项目的储备、筛选、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4、负责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项目的筹建工作。5、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负责公司产业结构、投资结构的调整。6、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销售部1、协助总经理制定和分解年度销售目标和销售成本控制指标,并负责具体落实。2、依据公司年度销售指标,明确营销策略,制定营销计划和拓展销售网络,并对任务进行分解,策划组织实施销售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3、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向、销售动态、市场竞争发展状况等,并定期将信息报送商务发展部。4、负责按产品销售合同规定收款和催收,并将相关收款情况报送商务发展部。5、定期不定期走访客户,整理和归纳客户资料,掌握客户情况,进行有效的客户管理。6、制定并组织填写各类销售统计报表,并将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商务发展部总经理。7、负责市场物资信息的收集和调查预测,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8、负责收集产品供应商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技术和供就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公司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进行采购谈判和产品采购,保证产品供应及时,确保产品价格合理、质量符合要求。9、建立发运流程,设计最佳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选择合格的运输商,严格按公司下达的发运成本预算进行有效管理,定期分析费用开支,查找超支、节支原因并实施控制。10、负责对部门员工进行业务素质、产品知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不断培养、挖掘、引进销售人才,建设高素质的销售队伍。六、 核心人员介绍1、江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戴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3、贾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史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11月至今任xxx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5、冯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6、钱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7、袁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8、顾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七、 财务会计制度(一)财务会计制度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2、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股东权益和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经营数据、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项。公司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出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须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达到以下情形之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5)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第(四)款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6)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8)公司在依据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规划以及本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方式将优先于其他各类非现金分红方式。(二)内部审计1、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2、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4、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5、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6、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第三章 市场分析一、 高端聚烯烃产学研基础雄厚,轻烃裂解有望成为氢源新选择高端聚烯烃的核心壁垒在于茂金属催化剂和特殊共聚单体的制备。通过活性较为单一,可控性更高的茂金属催化剂以及特殊单体的加入,高端聚烯烃的整体性能可以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应用于医疗耗材、高端薄膜、汽车轻量化等附加值更高的下游领域。得益于深厚的产学研基础,国营炼厂目前在高端聚烯烃产业的竞争中具备一定的身位优势。以中石化、中石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代表的国家力量一直是我国高端聚烯烃的主要研发主体,两大关键技术积累暂时领先于刚刚起步的民营化工龙头企业。中石化是国内最早实现自产茂金属催化剂工业应用和拥有1-己烯工业成套技术的企业,已积累了十余年的茂金属聚乙烯(mPE)小批量生产经验;中石油的茂金属催化剂则已完成中试验证并进入工业试验阶段。根据incoPat全球专利数据库的统计,过去十年中国茂金属催化剂的专利申请数量近700件,主要来自中石化、中科院及中石油。专利积累不仅可以缩短产品调试周期,还可以保证国营炼厂在高端聚烯烃的工业化生产中不受限于人,充分享受需求释放带来的利好。不过,芳烃产业链规模不足的问题一直掣肘国营炼厂“降油增化”的转型。这是因为想要多产乙烯等化工品,炼厂需要大量氢气对减压渣油等重质初加工组分进行加氢裂化(利用氢气将高分子量烃馏分裂解成价值更高的较低分子量馏分),从而产生足够的轻质石脑油作为裂解制烯烃原料。而炼厂最为廉价的氢气来源是催化重整工艺,在主产芳烃的同时副产氢,因此重整装置规模越大,烯烃装置也容易同步做大。然而,大多数国营炼厂重整装置规模较小,氢气供给难以满足生产裂解原料的需求。现阶段来看,相比起扩大重整规模或采用化石能源等方式,配套轻烃裂解装置可能是更适合于作为这些炼厂的氢气补充来源。这是因为:(1)采用煤或天然气制氢会在增加生产成本的同时面临碳排放压力(煤及天然气制氢的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11吨和5.5吨)。(2)选择配套大规模重整装置,则很可能进一步加剧芳烃的过剩危机,国营炼厂也会由于缺乏下游PTA-聚酯化纤产业链而面临PX的外销问题。过去轻烃裂解(以PDH项目为典型)常被视为扩展烯烃原料来源的主要工艺,副产氢气则多作为燃料使用,但其实轻烃裂解装置产生的氢气属于蓝氢,几乎不产生碳排放,十分符合炼厂低碳转型发展和补充氢气的需求。因此,沿海布局的国营炼厂转型潜力更大。目前,中石化镇海炼化二期扩建项目已配套60万吨PDH项目,成为首家上马PDH项目的国营炼厂,为其他具备一体化优化条件的大型炼厂提供了转型方向。总体来看,国营炼厂规模大小不一,预计发展状况将出现分化。沿海部分已达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超大型一体化规模的主力炼厂将是市场上最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尚未配套化工产能的大型炼厂则仍存炼化一体化改造升级的机遇,而集团内不具备一体化条件的传统燃料型炼厂,将更多地定位于服务本地成品油民生需求,预计后续将遇到需求空间萎缩、周边大型炼厂油品外溢导致的竞争加剧等挑战,发展潜力较为有限。二、 从收入和成本两端解构炼厂的主要竞争要素石油炼化是典型的加工制造业,炼厂的利润来源于产品收入与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大型炼厂出售的产品种类繁多,以标准化的大宗品为主,同质化竞争严重,价格随行就市,炼厂的定价权较弱。在这种情况下,解构主要的竞争要素进而评估炼厂的竞争力对于判断行业的竞争格局更为重要。三、 规模化是生存首要条件,千万吨级加工能力已成“入场券”石油炼化行业处于国民经济中游制造环节,主要产品为标准化大宗商品,年产量均在千万吨以上,因此产业规模经济效应显著。研究表明,在工艺流程相同的情况下,1000万吨/年炼厂的单吨完全操作成本比500万吨/年炼厂要低10%左右。在产能面临全面过剩、收入端的溢价空间有限情况下,装置规模大型化在成本端的摊薄作用对炼厂的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甚至是炼厂生存发展的首要条件。石化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依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大小,将炼厂分为大型(1000万吨/年以上)、中型(5001000万吨/年)和小型(500万吨以下)三类,并提出了分类施策推动产业转型优化的具体实施路径。根据指南的判断,小型炼厂基本不具备发展下游化工的资源条件,应以淘汰整合为主要方向。中型炼厂初步具备组织出百万吨级乙烯或芳烃装置原料的条件,优先考虑炼油+烯烃一体化发展。大型炼厂则具有较好的一体化优化条件,应发挥资源规模化利用优势,炼油+烯烃+芳烃一体化发展。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千万吨级大型炼厂的数量已达32家,预计2025年将增至38家(详见附录1),合计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超过6亿吨/年,有望占据行业总规模的六成以上(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年以内计算),千万吨级别的加工能力将成为炼厂参与市场竞争的“入场券”。第四章 项目背景、必要性一、 产业链一体化为差异化发展提供条件,影响转型升级上限在规模化发展的基础上,产业链一体化是企业在大炼化时代杀出重围的关键手段。横向方面,炼化一体化模式通过常减压蒸馏、加氢裂化、轻烃回收、芳烃联合等多套装置的整体化布局,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石油资源的利用效率,并获取更多环节的利润。根据美国著名工程公司柏克德(Bechtel)对中东炼厂经营情况的估算结果,相比于传统的燃料型炼厂,具备产品多样性的炼厂盈利能力随着化工环节的叠加而相应增加,投资回收期最多可缩短2年左右。更重要的是,炼化一体化赋予了炼厂极大的加工灵活性和高端产品延展性。具备先进加氢裂化和芳烃联合装置的炼化一体化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以针对油品和化工品的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做到“宜油则油、宜烯则烯、宜芳则芳”。纵向方面,拥有“三烯三苯”原料的炼厂理论上也具备了生产下游各类高端化工品的能力,容易获取二次成长曲线。依托于丰富的基础化工原料库,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可以迅速向高端聚烯烃、锂电池材料、工程塑料、石油基可降解塑料等下游新材料领域延伸布局,提升附加值的同时内部消化中间产品,有效缓冲上游激烈的同质化竞争。二、 市场开放度显著提升,行业竞争主体日益多元由于石油资源的战略价值,我国对于石油工业及石油制品一直存在市场管制。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全力推进石油工业集中化,“三桶油”相继成立,形成了中石油主管上游石油开采、中石化主管下游石油炼化、中海油主管海洋石油的业务布局。1998年7月,国务院对中石油和中石化进行了战略性重组,两大集团公司以黄河为界“南北分治”,互相交换了部分油田和炼化企业,各自实现了纵向一体化结构。重组过程中国家还对地方性小炼厂进行了区别性关停并转,原油加工能力在100万吨/年以上的大多划归两大集团,100万吨/年以下的小炼厂则选择性保留82家,即为日后的传统地方炼厂(简称“地炼”)。我国石油炼化行业也在本世纪初期形成了以国营炼厂为主,地方炼厂为补充的市场格局。“十三五”期间,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积极鼓励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重组改造,新兴民营炼化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与传统地炼生产汽柴油为主不同,过去长期扎根于下游聚酯化纤行业的新兴民营炼化为了自下而上打通产业链全流程,实现原料自给,投产项目选择了最大化生产化工原料,炼化一体化程度高,更符合产业升级的发展方向。此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沙比克(SABIC)等国际巨头的独资或合资项目预计也将于“十四五”末期投产,国内石油炼化行业的竞争主体愈发多元,国营炼厂、新兴民营炼化、传统地炼、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共同竞争的多元化市场格局即将到来。三、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一)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为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产销率超过 100%。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销售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现有厂房、设备资源已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强化管理等手段,不断挖掘产能潜力,但仍难以从根本上缓解产能不足问题。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有效克服产能不足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二)公司产品结构升级的需要随着制造业智能化、自动化产业升级,公司产品的性能也需要不断优化升级。公司只有以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为驱动,不断研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精密化程度,将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到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准,提高生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契合关键零部件国产化的需求,才能在与国外企业的竞争中获得优势,保持公司在领域的国内领先地位。第五章 法人治理结构一、 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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