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项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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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监理工作制度一、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1、 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2、 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 必须由本单位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3、 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实用、安全可靠;5、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应及时在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6、 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7、 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 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报审表 ,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8、 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二、 监理交底制度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3、 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施工单位做监理交底;4、 会议纪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三、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2、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 监理机构应提醒设计单位按照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进行图纸审查 ,否则不能进行图纸会审;3、 施工图纸未经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单位不得开工;4、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5、 总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施工单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会议;6、 设计交底的内容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7、 由施工单位分专业的向设计单位提出图纸中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8、 对监理机构书面和施工单位口头提出的问题,有设计单位或与会各方共同研究协商、提出解决办法,监理机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记录。与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盖章 (否则无效) , 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四、 工程开工审查制度1、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开工。2、 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3、 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开工/复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4、 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 进 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已满足开工需要;( 2) 施 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和健全 (各种管理机构是否设立、 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专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 3) 施 工单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4) 分 期征地拆迁的工程,拆前工作已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5) 施 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 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6) 施 工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7) 施 工图纸已经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8) 设 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 9) 第 一次工地会议已经召开完毕;( 10) 计量衡器和测量仪器已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 11) 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已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的复验。5、 如果施工单位完全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6、 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开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五、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1、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分包单位,不得进驻施工现场,不得施工所要分包的工程。对分包单位强行施工的分包工程,监理机构不得验收和计量;2、 分包工程施工前, 监理机构应督促总承包单位填报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证明资料;3、 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4、 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有:1) 1) 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证件; 其证件是否按照规定经过原发证单位的年检;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在其证件核定的范围以内。( 2)分包单位有无挂靠行为,是否能够独立完成分包任务。( 3)审查分包单位以往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4)审查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上岗证;对证件的有效性及年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5、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确认后,及时签署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总承包单位。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分包资格, 而监理机构批准其进场施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六、工程暂停施工及复工管理制度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2) 工程暂停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机构的其他监理人员均无权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等其他监理形式和手段,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同意,由于事态紧急,没有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时,监理机构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24 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停工范围。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 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 , 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严禁口头通知) 。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的时间内, 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 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 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时, 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七、请示报告制度1、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遇到超规范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将要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理合同正常履行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经理书面请示汇报。2、施工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 本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监理机构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现场, 避免事态扩大, 尽可能减少各种损失。3、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野蛮施工, 出现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目标不能实现时, 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 本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 本监理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施工现场发生上述情况时,监理机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有关上级单位报告,给本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时, 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 给予责任人罚款、 降级或解聘处理。八、监理日记制度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设立;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均应按日记录监理日记草稿, 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人, 按日将所有监理日记草稿整理、 摘录到正式的监理日记中, 参与监理日记记录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在正式的监理日记上签字。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按日详细真实记录,字迹要工整,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不得涂改。4、 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 均应写入监理日记,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7、监理日记的内容应按照甬统表的要求填写8、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 不及时、 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 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九、监理月报制度1、监理月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2、编制监理月报的时间跨度为上月26 日至当月 25 日。3、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4、每月30 日前必须将监理月报送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5、监理月报的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书写。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未及时编制监理月报或编制的监理月报不合格或已编制监理月报但未在当月 30 日前报送给建设单位,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 降级或解聘处理。十、工地例会制度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2、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材料员参加,必要时班组长参加。3、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并发放给参加会议的各有关单位。4、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按监理规范执行。5、监理机构应及时监督检查工地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制度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单位口头报验情况下,及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检查。2、监理机构通过检查,认定施工单位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和实物质量均合格时,应及时予以见证取样和送检。3、监理机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填报材料/ 构配件 / 设备报验表 ,并附经监理机构见证取样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单。4、监理机构接到施工单位的材料/ 构配件 /设备报验表后,应及时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单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 构配件 / 设备报验表 。并回执给施工单位。5、施工单位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施工单位没有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或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不合格;或工程材料、构配件、 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 检验报告等质量保证资料与实物标志不符;或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实物质量不合格;监理机构不得准许施工单位使用, 也不得准许施工单位私自复试后使用, 更不得予以见证取样和送检。6、监理机构通过宏观检查或见证取样检验认定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运出施工现场。7、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准许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或未复试的工程材料/构配件 / 设备在工程上使用, 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十二、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制度1、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2、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机构填报工程报验审核表 ,并附自检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签署工程报验审核表 ,并回执给施工单位。3、对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同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4、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依据相关规范、及监理实施细则 进行检查, 检查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辽统监表工程报验审核表 ,并回执给施工单位,检查不合格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主动监理,对分项工程采取质量预控,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 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验, 专 业监理工程师认为分项工程不合格时, 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并跟踪监控。严禁专业监理工程师完全实行事后监理的工作方式。6、分部工程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实施,基础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有总工程师参加。 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依据分部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 决定是否验收。 同意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审核表 ,并回执给施工单位。7、分部工程验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同步核查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8、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将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合格验收,或不实行事前和事中的主动控制,而实行完全的事后监理的工作方式,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十三、技术经济签证制度1、施工合同内工程项目的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进行签认。2、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定,审核的依据是施工技术方案和监理日记相关的记录内容。3、审定的施工措施工程量必须以签证单的形式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报送建设单位。4、提倡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外的施工措施计量实行同时签认的工作方式。5、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签证与监理日记记录不附或者没有记录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十四、工程监理旁站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旁站监理方案,在旁站监理方案中,应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依据和旁站人员的职责,并将旁站监理方案抄送给施工单位一份。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施工属于监理旁站范围的关键工序前 24 小时,及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按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3、旁站监理人员应根据旁站监理的内容,作好旁站监理记录,并由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签字。4、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也不得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旁站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行为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 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监理机构没有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工序及时实施旁站监理, 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十五、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所有工程变更均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2、涉及到工程结构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原图纸审核单位的审查通过。3、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首先应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查同意;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否则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4、设计变更实施后,监理机构应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十六、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管理制度1、监督施工单位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留置数量和时间必须符合规范和检验批的规定。试块应由专人制作,并留有标记,试块的制作应在监理人员的监控下进行。2、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养护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在监理机构的监控下进行。3、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强度试验,必须在监理人员监控下进行。4、施工单位私自进行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的强度试验,或者在监理人员监控下进行强度试验不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施工单位相应文件上签字。5、严禁施工单位使用假试块进行强度试验,一经发现,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将试块按照不合格处理, 相应的检验批工程按照有关规定处理。6、凡本监理单位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见证人员,与施工单位窜通一气、弄需作假,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十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根据质量事故的影响情况, 确定暂停施工的范围。 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保护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各种损失。2、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责令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3、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分析事故原因。4、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5、 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 及时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监理资料,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十八、监理资料整理与归档制度1、监理资料是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理过程的记录和见证;是本监理单位业绩的积累; 是考核监理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管理及时组织归档。2、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月内,总监负责组织监理机构做好归档资料整理工作, 整理完毕后向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 建设单位及城建档案馆移交。3、监理资料归档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省慈溪市文件归档的要求执行。4、需要在竣工以后继续跟踪的资料,原项目监理机构应负责跟踪,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十九、工程监理巡视检查制度1、本监理单位的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部,对各个监理机构监理的工程项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工地巡视检查。2、巡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监理机构劳动纪律情况;( 2)本监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文件的执行情况;( 3)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4)关键工序的旁站情况;( 5)监理档案的编制及归档情况;( 6)监理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7)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8)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情况;( 9)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情况;( 10)业主对监理机构的评价情况。3、每次巡视检查后,巡视人将巡视检查结果详细地记录在巡视记录上,作为本监理单位考核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依据。同时,提出监理机构应改进和完善的事项和需要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机构具体实施。二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工程项目竣工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并附竣工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 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3、竣工预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签字。4、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全部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备案工作。5、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验收报告和交工验收证明 ,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6、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工作总结,并报送给建设单位备存。二十一、回访制度1、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在工程竣工的第一个月,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回访,工程保修期内不定期的进行回访。2、回访中,通过实地检查和访谈,详细了解工程的使用情况及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并达成共识,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及时维修。3、总监理工程师请建设单位对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给予书面评价,并及时移交本监理单位综合办公室存档。二十二、安全监理制度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其分管专业的安全控制工作, 是分管专业安全控制的责任人。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施工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时,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当不符合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5、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否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6、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7、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8、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9、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施工中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10、 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 ,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11、施工单位拒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拒绝监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 降级或解聘处理。(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整改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的;( 4) 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的。一、廉洁自律制度1、本公司规定,员工不得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如有必要,应经监理部负责人许可后报告公司总经理批准, 并同时邀请我司二人以上参加。员工不得接受配合单位(包括业主)的任何馈赠。如贵司对我部个别工作人员有任何奖励意图,务请提前知会监理部负责人。2、本公司规定,除非监理部负责人许可并邀请贵司等有关单位参加, 监理部员工不得在非公司卖命推荐任何产品或供货单位, 不得与设计、 材料供应商等任何相关单位发生涉及个人经济利益等方面的联系。如有违反,请贵司立即予以投诉。一、 工程例会制度1、我司将与贵司及相关单位商定周例会召开时间,地点初定设在业主现场会议室。 如有更改我司提前电话通知。 敬请贵司委派工程负责珍及其他合格人员准时参加例会。2、贵司谨慎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靖不要喧哗,不要私下议论。请按会议主持人要求按顺序发言,其他人发言时请不要打断。希望贵司能模范遵守会议纪律形成良好的会议风气。3、 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要求贵司及相关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立即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请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我司将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4、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与会人员主要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委派的工程师或代表、设计单位、质检站有关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主任等。5、会议内容:检查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提出对策和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事项;调整并拟订新的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6、会议程序:监理工程师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存在总是;项目安全主任总结一周安全工作,指出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决定对违章事项的处罚; 承包商及分包商项目经理分述一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对未能完成的工作要说明原因, 连续三周例会不能解决的问题,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各专业提交下周工作计划;业主或监理代表对会议进行总结, 明确工程近期和远期目标, 并对施工承包商提出要求。7、工程例会由监理方负责记录会议情况及整理会议纪要,并在会后三日内签发各有关单位及报送有关领导, 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专题会议制度1、专题会议包括图纸会审、技术疑难研讨和招投标等会议。会议由业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主持。 与会人员为设计、 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专业的工程师, 并根据专题会议的实际情况需要邀请的主管单位的领导及有关专家参加。2、图纸会审会议的主要的内容:分专业小组认真审查相关图纸,分析、比较图纸与设计目标工程实际情况的差距,组织讨论,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逐项向设计院提出修改意见。监理方负责记录各专业小组所提意见及设计院的答复意见, 整理撰写会议纪要, 经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院和业主签字盖章后分发各有关单位,组织跟踪检查和落实。3、招投标会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召开, 由业主和监理方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并将纪要分发各有关单位。 技术疑难研讨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法规政策及内部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召开, 以博采众长, 集思广益,解决难题,消除工程建设技术性障碍。四、图纸交底、会审制度1、工程开工前应由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对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说明进行交底并会审。2、会审组织者应提前将图纸会审的日期及地点安排通知有关单位,以便他们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并对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3、图纸会审中设计方首先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和监理方的现场专业人员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意见, 由设计方或业主 (主要是设计方)作出解答,并做好详细记录,最终由监理方汇总,交设计方进行最后确认, 经设计确认的会审记录, 由与会各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形成正式的会审纪要, 返还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作为施工图的一部分加以实施。4、图纸交底会审应形成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将作为图纸技术资料外,并应汇总作为会议纪要的附件。五、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各项资源需用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主要技术组织措施等,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经施工单位主要技术领导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应由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提出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3、根据监理审核意见,施工单位应修改施工组织设计 ,并将修改后的 施工组织设计 正式报送监理单位, 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4、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年、季、月、周进度作业计划, 并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查, 经审核同意的施工作业计划应认真执行。 施工单位应按工程特点编制分部、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应按审核同意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六、工程开工申请制度1、总承包言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正式进驻现场,对业主移交的各种红线点、高程点进行确认,对三通一平的情况进行确认,并进行临时设施搭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进行实施,各种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2、以上各项完成并准备就序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申请报告。3、监理工程师对开工条件逐项进行核查,并签署意见,如条件尚不成熟, 则责成施工单位继续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直到达到开工条件。4、总监正式签发开工令,施工单位接到总监签发的开工令当开开始计算工期。七、监理日志制度1、从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并开始履行监理职责时就必须建立监理日志,监理日志要分专业进行建立,某一专业有不同分工的人员,还要建立日志的台帐制度, 有关人员都要详细记录所负责项目的详细情况。主要记录内容为:(1) 完成工程量的情况;(2) 完成进度的情况,有无对计划进行调整;(3) 完成质量的情况,有无发现质量问题,是否进行处理,处理方式的选用;(4) 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情况;(5) 与 甲方、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往来。2、监理日志必须当天完成,数据要准确,内容要全面,尤其对将产生现场签证以及不可复查的项目要认真记录(如抽水台班等) 。八、监理月报制度1、每个监理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总监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月报, 月报素材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 编写工作由监理工程师轮流主持, 编写完毕后经总监审定成文。 监理月报按时提供给业主、承包商及有关人员,以了解项目监理的情况。2、监理月报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 本 月施工环境条件;( 2) 本 月工程进度评述;( 3) 本 月工程质评述;( 4) 本 月投资完成情况;( 5) 现 场管理和安全施工情况;( 6) 对 下月工作安排的建议。九、施工材料定样制度为了控制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对预算定额内没有明确规定的主材以外的一些材料, 如何确认其供货的样板和定货价格, 直接关系到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为明确各方应负的现任制定本制度。1、凡属设计图纸已有要求报送样板和需要业主审批样板确认定货价格的材料, 乙方在定货前必须向业主、 监理报送材料样板和报价单,待监理及业主认可。2、乙主在报送样板和报价单前要认真询价,每种材料要有不少于三家持本产品资质的供应商的样板、技术资料和报价单。3、监理方收到乙方报价资料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组织有关业主代表参加的评估会,将选用供应商的样板进行编号、存档。4、评估会参加人员应表述各自意见并签名,最后由业主代表正式签字确认供应商。5、材料验收标准。若发现承包方所用施工材料与原评估所定的供应商及样板不符时, 监理方和业主可不收货或在结算时另行评估价格,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1、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 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在按比例进行抽查(送市质检站)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的验证, 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对于其他有关使用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品对照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3、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 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 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验收, 满足合同要求后, 方可进行安装。4、若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替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5、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立即或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十一、抽样检查制度抽样检查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 砼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抽样检查应按以下要求进行:1、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各种材料的抽样频率, 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如不能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频率,则要求增加频率。2、在承包人的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 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 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 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 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十二、旁站监理制度1、我司在进行编制监理规划时,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将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 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施工单位根据我监理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我监理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我监理将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3、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4、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若如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 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 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5、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 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工程师将不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我监理公司将旁站监理记录进行存档。6、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我司制定的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政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十三、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在隐蔽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并提前24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 监理萌生应规定时间内进行复验, 合格者予以验收签证,不合格者由施工单位返工后重新检验。2、监理方在签发隐蔽验收单前,应考虑各个专业的隐蔽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 、隐蔽工程验收后,根据检查情况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方填报申请隐蔽施工单, 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4、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基础基底,基础钢筋等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查,还须经过设计院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签字认可。十四、工序交接单制度1、我司将在本工程中全面实施工序交接单制度。一般情况下,视独立分包商的施工内容为一道“工序” ,监理部认为在现场工作面独立分包商具备施工条件时, 要求总包商以书面交接单的形式将现场工作面交给独立分包商进行施工, 独立分包商施工完成经过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 又将现场工作面以书面交接单的形式交还给总包商。 即使是同一承建商的不同工作面将在受控状态下提供, 承建商不具备随意开展工作面的权力。 具体的授权将视我司的工序控制占设置情况而定。2、 “工序交接单”由监理根据每一个独立分包商施工内容不同分别制定,在交接单中明确交接的内容、完成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交接完成经过监理工程师对双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合格后在交接单上签字,即在交接单上三方签字(总包商、独立分包商、监理)并各存份。 如交接中断或监理检查质量不合格不签字, 监理工程师找出原因进行协调, 待责任方整改合格后再进行交接, 完成工序交接 (循环)过程。3、 “工序交接单”是记录和协调独立分包商的质量、进度、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分清总包商与独立分包商责任的依据, 请贵司支持此制度。十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事故发生后,承办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 ,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方。2、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技术主管及有关 3 方面人员参加分析其事故原因, 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的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全部门、 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承建单位进行处理。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4、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总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尚未消除,则可不发复工命令,或再次发出暂停指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5、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等文件,并对处理技术负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 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处理文件及处理结果情况,书面报送业主及监理公司。十六、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制度1、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元,分部或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 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4、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元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实验,检查合格后提请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施工。3、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十七、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是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确保施工现场各种材料、 设备和已完成构筑物的安全, 以及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三大控制总目标的顺利完成。2、审查承包商提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并督促其实施,但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3、每月定期一次,对施工现场的用电、施工现场的防火,施工人员的劳保配置及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对存在隐患的区域, 要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其进行整改,如隐患将对施工人员安全构成威胁的,还要暂停该区域的施工,待隐患消除后才能继续施工。另要责成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施工的管理制度,有制度的要认真落实执行。4、对施工现场布置混乱,现场使用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方案进行的及施工现场的卫生条件较差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必要时可令其暂停施工,全面清理,直到监理工程师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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