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问题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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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问题成因及对策一、 课题内容本文从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述入手,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现代风险产生的原因,当前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的探讨,进而提出防范信贷风险的对策。二、 课题任务要求1 观点正确,论证充分。2 结构合理,逻辑严密。3 满足一定的阅读量。三、 同组设计者 无五、主要参考文献 1 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 于尔根艾希贝格尔,伊恩哈珀.金融经济学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3 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4 赵开元.内部控制评价全书.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5 张坚红.中外银行信贷管理的比较与启示.EB/OL。目 录1.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背景71.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并进行分析81.2.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问题81.3.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对策101.4. 我国信用风险管理现状101.5. 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趋势及特点11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基础132.1. 信贷风险的定义132.2. 信贷风险的特征142.3. 信贷风险的种类143.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形成原因183.1.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外部原因193.2.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内部原因214.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审查风险控制分析224.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224.2. 审查贷款的基本情况244.3. 确定还款的可能性255.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事后控制分析265.1. 贷款的五级分类定义275.2. 贷款分类程序305.3. 贷款风险分类在信贷风险管理过程中的作用325.4.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策略33结束语36致 谢37参考文献38摘 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又是金融的核心。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是各种经济风险的集中体现。作为金融中介的银行,以货币和信用为媒介,和经济社会中各个经济主体发生着广泛的信贷联系,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为整个经济风险的中枢。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经济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也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系实现了向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商业银行体系的过渡并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由于内外因素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受到了制约。同时因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偏低,管理手段较为落后,不良贷款率偏高,严重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试着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表现、成因以及信贷风险管理现状和问题的具体分析,从金融制度和信贷管理手段两方面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本文首先介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定义、分类、特征和度量,通过从商业银行内外部环境分析揭示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指出我国信贷风险具有复杂性和独特性。找出解决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对策。运用的主要方法是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对信贷风险管理问题进行探讨,理论联系实际,希望通过系统地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状况做出深入浅出的研究,为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提高提供借鉴。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贷风险; 风险管理AbstractFinance is the core of modern economy, commercial Banks and financial core.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is the embodiment of various economic risks.As a financial intermediary bank to monetary and credit as the medium, and the economic society in all economic subject happening extensive credit contact so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has become central to the whole economic risks.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the economic and financial system as the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banking, also by a single state bank system realizes the market economy requirements to the commercial banking system transition and obtained very big development. But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in China by the constraints. At the same time as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management level is low, management means relatively backward, bad loans on the high side, the serious influence Chinas commercial Banks competition ability. Try to pass to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performance, reasons and credit risk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concrete analysis, from the financial system and credit management means two respects for problem solution.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risk of commercial bank credit the definition, classific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measurement, through from the commercial Banks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analysis reveals the causes of the formation of credit risk, pointed out that our country credit risk is complex and unique. Find a solution to the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countermeasures. The main method is used with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method to discuss credit risk management theory with practice, hope, through the systematic to our country com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situation make pellucid research for bank credit risk management, improve reference. Keywords: Commercial Banks; Credit risk; Risk management引 言信贷风险是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潜在损失的程度而言,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的首要风险,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低下是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信贷风险是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潜在损失的程度而言,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的首要风险,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水平低下是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近年来,国际和国内银行业操作风险事件频发,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尤其是国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系列金融大案要案,再次提醒我们,对于处在经济转型之中和正在加速推进改革开放的中国银行业来说,防范操作风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1. 当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背景信贷资产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在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不能保值的可能性。信贷投放的行业较集中。近年来,房地产业、制造业、通讯业及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银行的贷款资金也随产业的火爆集中到这些行业上来。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房贷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5年,而我国房地产行业个人信贷业务是最近4年才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已进入房贷风险初步显现的时期。同时,商业银行前几年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可能由于房地产的滞销,使巨额房地产开发贷款面临危机。缺乏不同等级的违约概率估计和违约损失估计。我国商业银行现行信贷客户评级办法在总体结构、等级结构、评级程序、信息收集等方面都比较粗,所用的信用等级划分也较粗(一些银行将客户信用分为四级,即AAA、AA、A、BBB,而巴塞尔协议要求至少为八级,在每一级别存在略升和略降的情况,如出现AA+、AA-)。这种粗放式的信贷管理方式,在宏观经济环境好的情况时并未显露,但在目前金融危机环境下,很可能使商业银行踏上未知的“地雷”,使信贷资产遭受损失。抵(质)押物的评估价值相对较高且缺乏更新机制。商业银行发放的大量贷款中,有部分贷款是抵(质)押贷款,其中有很多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在我国经济上行时进行的,那时的宏观经济背景还比较乐观,现在经济处于下行中,银行的抵(质)押物的价值已大幅缩水。如,2007年上半年我国股票市场异常火爆,很多银行以股票为质押物发放了大量贷款,随着国际游资的大规模撤离、大小非的纷纷解禁,股票价格回落,并且可能会长时间低迷,这无疑给商业银行的抵(质)押贷款带来巨大风险。而且,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未办理产权证件房屋作抵押的抵押物跟踪管理薄弱,没有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甚至会出现抵押的在建工程已经完工,还没有办理好后续抵押登记手续,使银行的抵押权“悬空”。信贷风险管理组织及方法不完善。这表现为:信贷风险管理条块分割,信贷风险管理框架不完善,难以从总体上测量和把握风险状况;在制度上没有把信贷风险的计量、分析规定为日常性。1.1.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并进行分析 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从其产生来源可将信贷风险看作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借款企业原因和外部环境的原因。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 从银行自身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化改革能否完善。自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围绕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各商业银行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上。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这些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产权制度,没有真正解决责、权、利问题,因此造成银行自身管理监督体系不科学,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降低不良贷款的时机。 借款企业的原因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改革是否顺利完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中70以上集中于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它们改革成功与否和经营状况是否好转是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的基础。 外部环境的原因首先,社会信用环境缺失。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上坑蒙拐骗,欠债不还,金融欺诈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法制不健全。一系列与信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这些法律本身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与国家政策相悖。1.2.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问题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文件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在:审贷分离机构设置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欠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文件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得规定,维护银行得依法收贷权。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违规帐外经营严重。违规帐外经营是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帐外帐,乱用科目,调整帐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受益领域。由于帐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中。1.3.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对策 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自身以至金融业能否生存发展,而且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防范信贷风险,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立足于标本兼治,我们应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风险管理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管理。首先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首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快商业化进程,彻底地改革信贷管理体制,科学地制定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不能简单“一刀切”,靠牺牲基层活力单纯求安全。其次要加强银行内部管理。为了保证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稳定提高,应从注意银行内部管理入手,坚持稳健的经营方针。还要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比如加快利率市场化,发展资本市场,以及尽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此外还要提高员工素质,培育全员的风险控制氛围。对于一个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人才是关键,商业银行也不例外。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目前我们应努力做好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工作,逐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问题。1.4. 我国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尚未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目前,我国银行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管理理念较陈旧,首先,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充分;其次,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充分;再次,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整个行业的职员中和经营管理过程中贯彻不充分,总认为信用风险管理是风险控制部门的职责。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匮乏,缺少分析与预测专家由于我国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时间较短,无论是管理经验的积累,还是管理人才的培训都相当匮乏,导致风险分析与预测行家较少,制约了国际先进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和方法在我国的推广应用。银行信用风险定量管理落后,尚未建立信用风险的质量与管理的先进技术。现代信用风险管理与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不同的是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运用数据统计模型和金融工具,但在我国银行业的定量分析中主要还是参考资产负债指标和头寸匹配指标,风险测算统计工作还未能实现制度化和科学化。尚未建立起一个健康的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情况难以真实反映。由于我国社会上普遍存在信用缺失,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不高,加上信用评级未完全用在贷款决策上,基层信贷人员又没有过多时间随时跟踪企业财务变化情况,导致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财务数据不全面、不准确,风险得不到真实反映。基础数据库有待充实,管理结果有待检验。根据历史数据资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实际违约率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分析,是检验信用风险管理结果客观性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起步较晚的信用风险管理中,信息披露、管理方法还缺乏效力,难以收到企业的真实财务资料,从而导致分析结果缺乏可信度,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难以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当中去。1.5. 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趋势及特点国外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实践,积累和总结了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方法,从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其间经过VAR、CreditMetrics等定量分析信用风险的数理模型的运用,至1999年和2002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仅强调用先进的工具量化风险,而且在当前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国际先进银行越来越重视从全球范围管理银行面临的所有风险,强调风险管理贯穿于银行业务的整个过程,风险管理正在从高深的理论变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具体说来,具有以下五方面的特点: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随着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企业经营区域逐步跨国化,股权逐步多样化和复杂化,业务领域逐步多样化,这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已经从信用风险,扩大到既重视信用风险又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的重点从关注单笔交易、单项资产和单个客户,扩大到既重视单笔交易和单个客户的风险管理,又高度关注所有信用敞口的总体风险控制。为了避免各类风险在地区、产品、行业和客户群的过度集中,国际活跃银行采取统一授信管理、资产组合管理以及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产品等一系列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防范和转移各类风险。国际活跃银行风险管理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大量使用盯市模型中KMV、CreditMetrics等、违约模型中的CreditRisk等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监控风险,这使得风险管理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性和科学性的特征,也使得风险管理成为艺术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工作。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所谓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对整个银行内各个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性风险等不同风险类型,公司、零售、金融机构等不同客户种类,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等不同性质业务的风险都纳入统一的风险管理范围,并将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多元化后产生的一种需求,其优点是可以大大改进风险收益分析的质量。该原则说明,作为银行的风险管理部门有责任对银行的所有风险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应该存在任何“死角”。风险管理部门要通过风险管理规划、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等方式,在银行系统内实现风险管理理念的统一、目标的统一和标准的统一,从而实现风险管理的全面化、系统化。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国际活跃银行都是经营地域遍布全球的跨国公司,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因素导致的国别风险成为了危及银行业安全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要求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是全球化的,应该根据业务中心和利润中心建立相适应的区域风险管理中心,与国内的风险管理体系相互衔接和配合,对各国、各地区的风险进行甄别,对风险在国别、地域之间的转化和转移进行评估和风险预警。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决定了业务的每个环节都具有风险,伴随着风险,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应贯穿于业务发展的每一个过程,哪一个环节缺少风险管理,就有可能出现损失,甚至导致整个业务活动的失败。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存在在每一个业务和环节,商业银行的这种内在风险特性决定了风险管理必须体现为每一个员工的行为,所有银行工作人员都应该具有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自觉。为了有效地识别、防范和控制风险,国际活跃银行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专司风险控制之职。但是,风险控制又决不仅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事情,无论是董事会还是管理层,无论是风险管理部门还是业务拓展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在做每项业务时都要考虑风险因素。董事会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衡量银行的总体风险敞口,并对风险管理承担总的、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独立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判断和决策,管理层必须执行。国外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经验对我国银行业的启迪: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借鉴其先进经验,我们应着重从内外两方面进行改进:从外部来看,应致力于强化外部监管,改进企业信用,规范会计事务所的行为,为银行的贷款投资决策建立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从内部来看,应致力于构建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先进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提高风险管理技术,从而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途径: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的内部途径主要是从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风险管理技术(特别是控制技术)的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强化、风险文化的树立等方面加以论述。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基础2.1. 信贷风险的定义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很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贷款人除了可以通过约定一般性的违约条款、设定担保等方式来确保债权如期受偿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我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2.2. 信贷风险的特征信贷风险作为风险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上的特殊表现,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产生原因复杂、表现多样。信贷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形成信贷风险的原因涉及多个方面,具体某一笔贷款损失,其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政治的,如政策性贷款;更多是经济的,如经济周期波动;还有自然的,如自然灾害;甚至是道德上的,如欺诈等,这些都反映了信贷风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金额巨大、影响面广。信贷业务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信贷风险带来的损失往往金额巨大,远远超过一般企业的风险损失。由于商业银行具有信用创造职能,其信用活动风险往往会通过连锁反应放大数倍,从而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较大影响。可能直接造成货币资金损失。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因此其所面临的信贷风险将直接表现为货币资金损失的风险,风险控制不到位,银行将直接损失货币资金。具有较强的可控性,管理要求高。基于上述特点,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要求高于对一般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必须加强信贷风险管理,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减轻或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这也是研究并加强信贷风险管理的意义所在。2.3. 信贷风险的种类根据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信贷风险通常可以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主要类别。2.3.1.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导致潜在损失的最主要因素。信用风险也称“对家风险”,指交易的对方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在交易中的义务,而引发损失的可能性。银行授信业务中的交易对方,如借款人、保函申请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无法履行由银行担保的责任,都会产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通常也包括客户信用等级下降的风险,这种风险并不等同于违约,但它意味着违约可能性的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根源在于借款人信用风险,因而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是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主要任务。导致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是:授信对象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量,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或其他授信项下应向银行支付的款项,具体体现在:产品或服务市场发生变化,市场萎缩或消失,致使销售减少、停止、或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授信对象销售收入减少,现金流量减少;或者虽有销售收入但销售条件如付款方式等对授信对象不利,如采取赊销等方式,在财务报表上表现为应收帐款增加,同样会减少现金流量。经营成本和费用增大,如原料价格上涨、人力或管理费用增加等,导致授信对象现金流量减少。授信对象盲目扩张,可用来还款的现金流量被挪用。新建项目超支或建设期延长,贷款到期后仍未投产,没有可以用来还款的收入来源,这是固定资产贷款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汇率变动或利率变动使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实际还款金额增加,而正常的经营又不能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来弥补。授信对象账户被查封,不能动用资金还款。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因各种原因被法庭冻结账户,不能提取资金还款,或在贷款到期前因各种原因被清盘,正常的运营被停止,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来还款。授信对象没有还款意愿,有能力还款但不愿还款。这种情况在法制及社会征信体制不健全的环境下经常发生。一般来说,借款人不愿还款有以下原因:借款人将还款资金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欺诈行为,携款出逃等。2.3.2.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也是银行的一种主要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短期资产不足以用于支付短期负债或额外的资金流出,即两者不匹配导致的风险。银行通常筹集短期资金,贷出长期资金,因此资产和负债之间会存在期限缺口,这种期限的不匹配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和流动性成本上升。银行的流动性状况还受融资项目的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的时间安排的影响,称为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时间缺口,这一缺口的大小及其时间上的稳定程度将影响着银行总体的流动性状况。流动性风险也意味着筹资困难的风险。银行的筹资能力一方面取决于银行的信用等级,另一方面取决于银行的筹资政策。如果银行的信用等级下降,筹资成本将上升;如果银行过度依赖外部融资,且其筹资行为出现不正常的波动或反复,则其在金融市场上的资信将会收到影响,进而影响其筹资能力。流动性严重不足将导致金融机构倒闭破产。例如,由于某一重大客户的违约引起的巨大损失将造成某一金融机构日后流动性不足,进而导致挤兑的产生或其他金融机构出于防范违约风险的目的而取消对其的信用额度,这两者反过来又会加重流动性危机,从而导致银行破产。2.3.3.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变化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性。对银行来说,市场风险指市场变化给银行带来财务损失的可能性。因市场变化导致借款人财务处境困难而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的,对银行来说仍然是一种信用风险,而不是市场风险。银行经营信贷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外汇价格变动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可能造成银行信贷业务收入的损失,对信贷资产的安全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如资金市场求大于供使利率升高,而贷款使用固定利率,则银行预期的利息收入要减少甚至出现利息收入小于利息支出。汇率的变化同样有可能使银行在存、放款货币匹配不当的情况下遭受汇率损失。同样,利率和汇率的变动会导致信用风险的激增,从而影响信贷资产的安全。2.3.4.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交易合同不能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合法债权得不到法律保护立法空白,立法落后于经济发展,使债权人在寻求法律保护时,没有适用的法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立法落后于实践,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适用的法律来保护银行的债权。执法不力和司法不公。我国目前银行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风险,是有些地方的司法部门执法不力或司法不公。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许多地方司法当局对银行合法债权的保护远远落后于对本地企业的法律保护,表现在银行正当的债权诉讼不能得到公正和及时的受理,或虽有公正的审判但没有实际有效的法庭执行等。法律变更法律变更,使在变更之前签署的在变更后仍未到期的信贷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变为无效或不完备的文件,得不到变更后的法律的保护。如:在担保法实施之前,以房地产、土地、交通工具等财产设定的抵押,无须办理抵押登记,担保法出台后,要求以上述财产设定抵押权必须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不配合银行去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原来持有的抵押就没有任何意义。法律文件不完备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时,没有按法律规定的要求,与授信对象签署完备的法律文件,致使债权不完整,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如财产抵押,不但需要抵押与受押双方签订合法的完备的抵押协议,而且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协议登记,缺任何一项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交易对方授权不足即交易对方签署借款合同的代表没有得到合法的充分的授权,如没有全体董事签字的董事会授权书等。银行明知借款人使用信贷资金从事非法活动而放款,使银行信贷资产得不到法律保护。2.3.5.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银行在处理业务时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会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损失。英国历史最长的商人银行巴林银行,因其新加坡分行高级职员利森越权交易而损失巨大,最后被其他银行收购,就是一个典型的没有控制好操作风险的例子。信贷业务的操作风险产生于:做出授信决策所依据的资料和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不能有效地识别、量度和控制授信风险。银行在做出授信决定前,必须对授信对象本身及其周边环境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包括其资产负债状况、经营管理情况、发展前景、与本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往来记录等,以判断授信对象有无完备的借款资格、足够的还款能力和充分的还款意愿,这是授信业务风险防范的基础。必须建立严密的授信业务操作规程,保证授信决策所依据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备。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授信建议权和审批权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权力过分集中在一个或几个职员身上,授权人依靠的只是受权人的忠诚和能力,对受权人的权力制约和行为约束不够,容易引发金融案件,会给银行带来很大损失。职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差,导致工作失误或疏忽,或为了个人私利,对银行进行欺诈,如向上级提供关于授信对象的虚假信息、非法或越权授信等。内部工作程序因故被打断或停顿,如电脑系统、内部控制系统发生故障等。2.3.6. 资产管理理论早期商业银行家认为银行的负债主要取决于客户的存款,银行对此没有决定权,是被动的。而商业银行可以主动安排自己的资金运用,合理安排资产结构,通过资产业务获得尽量高的利润,并保证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银行管理关键在资产管理,在既定负债所决定的资产规模前提下,实现资产结构的最优化。2.3.7. 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资产负债管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该理论并不是对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理论的否定,而是吸收了前两种管理理论的合理内涵,并对其进行了发展和深化。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认为,商业银行单靠资金管理或单靠负债管理都难以达到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的均衡。银行应对资产负债两方面业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保证资产负债结构调整的及时性、灵活性,以此保证流动性供给能力。 20世纪70年代末,市场利率大幅上升,使得负债管理在负债成本提高和经营风险增加等方面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单纯的负债管理已经不能满足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这一时期各国金融管制放松,使得银行吸收存款的压力减小,因此,商业银行由单纯偏重资产或负债管理转向资产负债综合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既吸收了资产管理理论和负债管理理论的精华,又克服了其缺陷,从资产、负债平衡的角度去协调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之间的矛盾,使银行经营管理更为科学。3.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及其形成原因 信贷风险的形成并不是单一的因素,而是具有系统性和广泛性,它和经济、法律、社会、制度、道德等都有密切联系,各种理论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个问题。同时,信贷风险又具有差异性。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经济周期、不同的经济制度中,表现形式和成因又有所不同。具体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企业,情况就更加复杂。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原因主要可以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3.1.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外部原因 外部原因来源于经济体系以外,是经济过程运行中随机性、偶然性的变化或不可预测的趋势。历史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融资机制是收入机制,即财政主导型融资。企业的财务平衡资金全部由财政供给,利润全部由财政吸纳维持,具有明显的计划体制特征,企业实收资本及新增资本全部由财政划拨,资产负债表上负债很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拨转贷”和“利改税”,企业资金来源不再由财政全盘划拨,而是在企业保持25%左右的资金前提下,其余全部资金改由商业银行信贷提供。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企业的资金大部分还是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机制,由财政主导型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主导型融资。“拨转贷”后,大量靠财政拨款兴建的企业改为银行贷款,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80%。由于企业本身不注意积累、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的负债基本上都是银行贷款,这就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成为投资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同时,由于财税改革,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财政状况较为困难,大量的财政赤字靠向中央银行透支来平衡。商业银行迫于财政的压力,发放一些诸如“安定团结贷款”之类收回无望的贷款,无疑又加大了银行信贷风险。 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生产流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结构出现了重大调整,国有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重组。这些变化和调整对社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具有重大意义,但也造成一些商业批发企业和工业企业破产,因而不可避免地给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不但如此,在国家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出台后,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借改制、破产之名逃废银行债务的做法十分严重。据有关方面统计,在 2000 年底,在工、农、中、建、交五家商业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为 62656 户,涉及贷款本息 5792 亿元,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 32140 户,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96%。其中,国有企业 22296 户,占逃废债企业总数的 69.37%,逃废贷款本息 1273亿元,占逃废债总额的 68.77%;非国有企业 9844 户,占逃废债改制企业的 30.63%,逃废贷款本息 578 亿元,占逃废债总额的 31%。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近几年我国实施稳健的货币金融政策,对推动经济增长及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货币金融政策直接影响银行和企业的资金成本。银行的信贷政策总是服务于一定时期的国家产业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尤其是当政策限制和鼓励某些行业的发展时,都可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从而辐射到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触发信贷风险。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由于银行信贷部门过多地将资金投放到某一行业或领域,这个行业或领域的资产价格升得太高,出现了“泡沫”。在“泡沫”破灭后,银行出现很大的信贷损失,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的经济陷入衰退。美国20世纪80年代曾经历过房地产泡沫破灭,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东南亚国家也出现过类似情况,而且这种情况很可能还会在其他国家重演。企业融资依赖的影响由于资本市场发展不足,企业对银行资金过度依赖,国有商业银行作为国有企业最大的债权人和最主要的亏损承担者,承担了过重的资金融通的压力。在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速度一直较慢,与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始终不相称。其中,股权融资曾在 2000 年时达到了最高峰,比重占到了整个融资总额 12.6,之后便一直呈现下降趋势。我国企业债余额占 GDP 的比重仅为 2左右,美国为 36、日本为 25。而在间接融资中的银行贷款却一直在大规模高速扩张。相关数据显示,2000 年,在我国国内金融市场融资格局中,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为 72.8%;从2004上半年我国国内非金融部门(包括居民、企业和政府部门)外部资金来源的结构看,银行贷款高达83%。银行信贷仍然是我国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建设投资的主要渠道,风险高度集中。远高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融资格局中间接融资只占40%以下的比率。由于历史原因,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自有资金严重不足。在资金的需求上过分依赖银行的投入,当经营遇到困难或发生亏损时,还贷能力被削弱,必然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大量增加。一些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发展后劲不足,低效的企业经营带来巨大的银行信贷风险,成为信贷风险大量积聚并显现的一个重要原因。社会信用缺失的影响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条件。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现象十分严重,并呈蔓延之势,破坏了市场的有序性、公正性和竞争性,已成为我国银行信贷风险的主要诱因。企业的信用缺乏,使得银行对贷款越来越谨慎,甚至“惧贷”,存贷差不断扩大,同时不良资产不断增多,而有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又得不到贷款,这反映了银企关系的紧张和社会信用程度的低下。我国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上的软约束,导致部分企业为顺利通过银行的层层信贷审查,而向银行隐瞒其真实经营业绩和风险状况,使得银行无法获得真实的信息。中介机构诚信度不高,出具虚假报告,为企业骗取、逃废银行债务大开方便之门。相当数量的企业从银行申请贷款时通过虚假出资、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等骗取银行信用,想方设法逃废银行的债务。3.2.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内部原因 内部原因来源于经济体制内,是由于商业银行主观决策和获取信息不充分等原因造成,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随着商业化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贷管理体制,经营管理水平不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看成是一对相互对立的矛盾,从而认为,风险管理必然阻碍业务发展,业务发展必定排斥风险管理。在这一理念的主导下,信贷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被割裂开来,形成“两张皮”。风险管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往往不考虑其对业务发展的可能影响;而业务部门在开拓业务时则是盲目地扩张,根本不顾及风险问题。这直接导致信贷风险隐患的增加。二是风险管理时效性差。风险发现滞后、政策滞后、管理滞后、查处滞后、整改滞后,缺乏全面、统一、连贯的风险管理对策。三是风险分析方法单调。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局部分析多全局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事后分析多事前分析少,上层分析多基层分析少,对风险的潜在性无法及时或准确预见,对风险的事前控制和防范能力不强。 贷款管理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从制度体系上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贷款审查制度薄弱;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从管理体制上看,组织结构不合理, 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各种风险管理综合协调差,难以从总体上测量和把握风险状况;缺乏独立的风险监控程序,致使管理层、决策层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信用状况。从经营机制上看,决策机制不健全,对经营决策缺乏有效的约束;信贷经营利益机制与风险机制不对称,缺乏责、权、利有机配套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经营责任和资产损失的考核不明确、不严格,经营管理中的短期行为比较普遍,因而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发放和收回的质量;信贷操作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缺乏科学有效的分析调查,在信贷资金营运上追逐产业热点,资金投向集中,使银行规避风险的能力减弱。二是在信贷具体运作中对制度落实往往流于形式,重形式而轻落实,对借款人、保证人背景缺乏细致调查,对贷款的目的和用途以及还款来源分析不够,保证不充分,过分倚重担保、抵押、质押等第二还款来源。三是行业竞争不规范,为了眼前利益、短期利益,放松信贷资金的投放条件, 放弃原则,争相给优质客户超量授信和贷款甚至搞违规和账外经营。四是在贷款审查中,只注重企业静态的书面材料,而对企业的动态变化应变能力不足,尤其是对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机制的转换所带来的经济波动缺乏科学的动态分析和必要的防范措施。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从信息理论方面来看,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引发信贷风险的重要因素。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任何一项交易,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就会引起“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便有可能出现欺诈交易和违背某一交易方初衷的交易。在信贷市场上,借款人总是要比商业银行更了解其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的情况。由于无法了解所有项目的风险程度,银行只能根据市场上各个项目的平均风险程度决定贷款利率。这样,低风险项目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而退出借款市场,那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都是高风险项目,“逆向选择”由此产生,贷款的平均风险随之提高。同样的,企业在贷款执行过程中,可能出于机会主义动机,隐藏资金使用的真实信息,采取不负责的态度,将贷款资金使用到高风险的行业上,从而可能酿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另外,商业银行存在其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这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生成与积累的一个关键因素。一方面,借款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多少取决于经营者的认真程度;另一方面,银行经营者作为一个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同样具有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倾向,这一倾向的程度强弱对于银行信贷风险的生成是极其重要的。因此,股东与银行经营者的委托一代理能够更有效地解释导致资产质量恶化的制度性原因,这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内部的激励一约束机制的完善程度。4.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审查风险控制分析 4.1.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是建立在商业银行整体组织结构上。组织结构反映了银行经营风格和经营战略的特点,合理的组织结构是现代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基础。 4.1.1. 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立原则 加强风险的防范能力首先必须要按照内部控制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建立“信贷制度制定权”、“贷款发放执行权”和“风险贷款处置权”三权分立的贷款审查组织构架,从而在组织机制上实现信贷业务的科学决策,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这种三权分立的组织构架强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部门的相对分离,要求建立相对独立的风险调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批制约系统和风险检查制约系统并强化同一经营层次内各业务运作系统之间的制约关系。专职“信贷制度制定权”的信贷管理部门。该部门一般由信贷委员会和信贷管理部行使,负责制定、修改银行的各项信贷政策和信贷制度、规范各项授信业务的标准和流程、设计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方法和审查模式、界定银行系统内各级机构和人员的审批权限,并负责对以上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贷款发放执行权”由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行使,即信贷业务市场部和信用审查部。从工作职能看,信贷业务部负责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和贷后检查跟踪管理,信用审查部门负责贷时审查并向有权审批人做出报告,这体现了审贷分离的要求从工作范畴看,信贷业务人员或客户经理直接与客户接触,进行调查、访谈、核保及定性的分析判断,信贷审查人员是只对材料不对客户,评价客户的各个方面以及偿债能力和担保品,将客户风险定量化。处置不良资产的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资产管理保全部门。该部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清收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商业银行实现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三性统一的重要手段。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实践经验,信贷业务人员和信贷审查人员不能行使处置权,否则会掩盖许多问题,并导致风险的恶化。因此,商业银行应组建一个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部门来行使处置权,使“处置权”与其他两个权利相分离,这不仅有利于加强不良资产管理的力度,还能明确业务人员的责任。4.1.2. 信贷风险内部控制体系的组织设置 信贷活动的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决定了信贷组织程序和机构设置,对一个银行机构来说,组织设置一般分为两层,即职能部门和信贷委员会。根据信贷管理职能的不同,银行的信贷职能应至少有两个,即负责贷款发放的部门和负责贷款监督管理的部门,前者负责对贷款的调查、发放、日常管理,后者负责贷款的审批、检查监督、贷款政策的制定。 信贷委员会是银行的常设管理委员会之一,一般是银行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银行行长、有关副行长、有关业务部门经理组成。信贷委员会的职责一般定义为:确定贷款业务战略、制定和修改贷款政策、审批贷款、处理不良贷款。评价一家银行的信贷组织设置,重点不在于要求其设立何种组织,关键在于该家银行的组织设置是否体现了相互制约的原则、审贷分离的原则及权责对应的原则,现有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能保证决策的正确,能有效地化解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是否有利于加强信贷管理。4.2. 审查贷款的基本情况 4.2.1. 贷款目的报批的信贷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信贷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等。贷款用途是否真实,贷款投放后能否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现金流入。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真正原因是由于借款人无法从自身经营运转中获得所需的资金,因而需要通过外部融资来满足资金需要。银行对借款人资金短缺的原因做出分析,了解真正的贷款目的,进而确定该笔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同时,对借款人合理的偿付来源、渠道、金额、期限安排也可予以明确,从而可以对借款人的偿付能力进行分析。对借款人的资金需求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借款人当前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分析按期还款的可能性,对于正确理解贷款的内在风险是有帮助的。4.2.2. 还款来源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应有其确切的用途。银行发放贷款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因此银行关心的是贷款所支持的交易和生产是否能够产生相应的收益,并在银行和借款人之间进行分配。在权衡可行性之后,银行通过合同发放贷款并与借款人就还款的来源进行约定。通常借款人的还款来源有现金流量、资产转换、资产销售、抵押品的清偿、重新融资及担保人偿还等。由于这几种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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